高产煤矿雨季巡视制度.doc
煤矿雨季水情 巡查制度 为确保我矿今年雨季安全防洪、度汛,雨季期间建立本巡视制度。 1.成立雨季领导负责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雨季巡查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 成员机电矿长、安全副总、生产副总、机电副总、综合部部长、采矿、机电、测量技术员等在雨季期间安排专人负责对本矿井范围及可能波及的废弃老窑、地面陷坑、采动裂隙、堤防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特别是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要实施24小时不间断的巡视。 2.值班人员巡视设备时应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巡视。 3.雷雨天气巡视高压设备附近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4.加强对井下各入水点的水情观察,发现异常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对中央变电所、中央水泵房值班人员到岗情况进行抽查、巡查,雨季期间必须确保24小时人员在岗。 5.加强对各泄洪通道、排水沟、山体滑坡、矸石山等地点的巡查工作,如发现阻塞情况及时安排人员疏通。 6.建立健全积极的奖励机制,对认真负责,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奖励,对不负责的人员给予处罚。 高产煤矿 201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