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soft Word - 鲁煤监培训函〔2012〕8号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doc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 鲁煤监培训函〔2012〕8号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举办 煤矿矿用安标产品有关人员 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监察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对煤矿重点岗位人员培训力度,认真吸取枣庄防备煤矿“7.6”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经研究决定举办全省矿用安标产品有关人员专题业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对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学习培训,使煤矿企业有关设备采购、管理、使用人员进一步掌握国家对矿用产品生产企业安全标志证书的发放程序与管理要 求,熟悉矿用安标产品采购、验收、使用相关规定要求,熟练掌握煤矿重要安标设备、材料、仪器仪表的采购、入库验收及安装使用的标准和要求,吸取事故教训,提高严格执行安标管理制度的自觉性,按照国家规定和要求采购和使用矿用安标产品。 二、培训对象 各煤矿负责安标矿用产品物资采购、入库验收、安装使用的相关人员,各矿业集团公司物资采购负责人员,共400人,分四期进行。具体为 1.30万吨以上煤矿每矿不少于2人参加培训,30万吨以下煤矿每矿不少于1人参加培训; 2.省属各矿业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和物资采购负责人员各1人参加培训;各市县煤矿企业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或物资采购负责人员1人参加培训。 三、培训时间 培训共分四期,自2012年3月上旬开始,4月底完成。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期3月5日-3月9日; 第二期3月19日3月23日; 第三期4月16日4月20日; 第四期4月23日4月27日; 每期第一天为报到时间。 四、培训地点 -2- 山东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如东路1号青岛兴安大酒店。联系人李铭,联系电话0532-********-7777, 139********。 五、培训内容 每期安排如下培训内容安标制度的沿变及现行要求;重要安标产品制造标准及成品安全标志标识要求;煤矿安全规程对安全标志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改装、维修的要求;防爆电气设备、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通讯系统、远程控制系统、电缆、输送带、导风筒、空气压缩机移动式、压缩机油等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矿用安标产品进货验收、检测检验、安装使用注意事项;矿用安标产品采购、验收、检验、入库、安装、调试、运行、维护、保养、周期检验、报废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事故案例剖析。 六、培训费用 按规定收取培训费,食宿自理。 请各监察分局根据本通知要求,及时落实培训人员,分期次填报学员登记汇总表,于每期开班前一周分别报省局科技装备处联系人孙登峰,电话6218和人事培训处联系人张凤杰,电话5993,组织好每期学员按时报到,并安排一名监察人员参加每期培训。 3 附件1.矿用安标产品有关人员专题培训计划 2.学员登记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抄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抄送有关处室,山东煤矿安全培训中心。 本局局领导。 -4- 附件1 全省矿用安标产品有关人员专题培训计划 期数起止时间 鲁东 分局鲁中 分局 鲁西 分局 鲁南 分局 总人数 13月5日-3月9日20283023101 23月19日-3月23日1828302399 34月16日-4月20日182******** 44月23日-4月27日182******** 7411212490400 5 附件 2 学员登记汇总表 填报 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公章) 第 期 序 号 姓名 性 别 民 族 年 龄 单位 职务 备注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