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富源县营上镇顺源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摘要.doc
附件1 云南省富源县营上镇顺源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摘要 中宝信矿评报字〔2010〕第204号 一、评估对象云南省富源县营上镇顺源煤矿采矿权。 二、评估委托人富源县营上镇顺源煤矿。 三、矿业权人富源县营上镇顺源煤矿。 四、评估机构北京中宝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五、评估目的富源县营上镇顺源煤矿采矿权部分矿区范围属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矿产地,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云南省有关规定,需对该采矿权价值进行评估并处置采矿权价款。本次评估即为实现上述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在本评估报告所述各种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云南省富源县营上镇顺源煤矿采矿权”公平、合理的价值参考意见。 六、评估基准日2010年12月31日。 七、评估日期2011年1月16日至2011年2月16日。 八、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 九、评估主要参数 矿区面积3.3763平方千米,其中国家出资勘查区面积为1.563平方千米,截至储量核实基准日2008年1月评审通过的保有资源储量 331332333为3061 万吨,参与评估计算的保有资源储量3061 万吨,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2481.40 万吨,生产规模30万吨/年,矿井服务年限28.83 年,建设期为2年,投产第一年50,评估计算年限31.33年,产品方案原煤,煤质牌号为焦煤JM15JM25,可采储量1210.78 万吨,储量备用系数1.40 ,固定资产投资12452.75 万元,原煤销售价格不含税 331.07 元/吨,单位总成本费用263.47 元/吨,单位经营成本237.02 元/吨,折现率8。 十、评估结果经评估人员尽职调查及对所收集资料进行分析,按照采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计算,确定“云南省富源县营上镇顺源煤矿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4661.19 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仟陆佰陆拾壹万壹仟玖佰元整,其中占用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矿产地的采矿权评估价款为2561.79 万元。分割及计算方法说明如下 依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国土资储登字[2007] 6号关于云南省富源县营上镇顺源煤矿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证明,顺源煤矿占用国家出资矿区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122b2S223332666万吨,参与储量分割估算的有3、4、6、7、9、10、12、16、17、191、20、21共12个煤层,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勘探报告设计利用的有6、7、9、10、12、16、17、18共8个煤层,设计利用可采煤层储量涉及登记占用储量1823 万吨6、 7、9、10、12、16、17煤层,其中122b类226 万吨、333类1531 万吨、2S22类村庄压覆66 万吨,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1363.7万吨2S22类村庄压覆煤按332类估算,占全矿区评估利用资源储量的54.96 1363.7/2481.4,则国家出资勘查区资源储量采矿权价款为2561.79 万元4661.19 5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