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界煤矿“一通三防”组织机构及岗位责任制-.doc
JINJIE COLLIERY 锦界煤矿一通三防组织机构 及岗位责任制 2016年1月1日 锦界煤矿 “一通三防”组织机构及岗位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提升矿井“一通三防”管理水平,全面实施煤矿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夯实“一通三防”基础管理工作,强化“一通三防”管理的过程管控,使各项工作向数字化、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方面发展,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长效机制,杜绝矿井“一通三防”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矿成立“一通三防”管理机构,负责矿井“一通三防”管理。 第一部分“一通三防”组织机构 第一条矿“一通三防”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党委书记、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掘进矿长、经营矿长、安全矿长、通风副总、机电副总、技术副总、生产副总、掘进副总、通风组、技术组、质量组、防治水组、机电组、安管办、智能控制指挥中心、经营办、党政办及基层区队负责人。 第二条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组,通风组组长兼办公室主任,负责“一通三防“管理日常工作。 第三条领导小组职责 一组长负责在全矿范围内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负责矿井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布署及对“一通三防”重大问题的决策,组织保障措施的协调落 实。 二副组长直接领导“一通三防”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一通三防”工作规划、设计、计划和措施。在组织审查平衡矿井采掘关系时要优先考虑“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科学安排布局,做到系统合理、可靠。每月组织召开“一通三防”例会,听取“一通三防”工作管理、工程完成情况的汇报,掌握矿井通风、瓦斯、煤尘、防灭火重点区面情况,对已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即时组织有关部门分析原因,研究处理办法,做到措施、人员、时间落实。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一通三防”文件、要求组织审批有关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规程。负责推广应用“一通三防”新技术、新工艺,依靠科学和先进的管理方法促进“一通三防”工作提高。 三成员负责本单位或部门分管业务日常检查与考核,执行领导安排的“一通三防”相关督办和业务,严格执行“一通三防”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完成业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隐患整改工作并及时报管理办公室。 第四条为便于开展工作,明确各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及各岗位的体系职责,成立五个专业小组。 一矿井通风管理小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生产副总、通风副总、技术副总、掘进副总、机电副总成员通风组、技术组、防治水组、机电组、安管办、智能控制指挥中心及基层区队负责人、通风队通风副队长、通风队技术员。 职责组长负责矿井通风管理整体决策,副组长在组长的领导下管理分管区域的通风管理工作,成员对责任区域内通风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处理通风管理中存则的问题。 二矿井防尘管理小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生产副总、通风副总、技术副总、掘进副总、机电副总成员通风组、技术组、防治水组、机电组、安管办、智能控制指挥中心及基层区队负责人、通风队防尘副队长、通风队技术员。 职责组长负责矿井防尘管理整体决策,副组长在组长的领导下管理分管区域的防尘管理工作,成员对责任区域内防尘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处理防尘管理中存则的问题。 三矿井防灭火管理小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生产副总、通风副总、技术副总、掘进副总、机电副总成员通风组、技术组、防治水组、机电组、安管办、智能控制指挥中心及基层区队负责人、通风队防灭火副队长、通风队技术员。 职责组长负责矿井防灭火管理整体决策,副组长在组长的领导下管理分管区域的防灭火管理工作,成员对责任区域内防灭火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处理防灭火管理中存则的问题。 四矿井瓦斯防治管理小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生产副总、通风副总、技术副总、掘进副总、机电副总 成员通风组、技术组、防治水组、机电组、安管办、智能控制指挥中心及基层区队负责人、通风队瓦斯防治副队长、通风队技术员。 职责组长负责矿井瓦斯防治管理整体决策,副组长在组长的领导下管理分管区域的瓦斯防治管理工作,成员对责任区域内瓦斯防治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处理瓦斯防治管理中存则的问题。 五矿井安全监控管理小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生产副总、通风副总、技术副总、掘进副总、机电副总成员通风组、技术组、防治水组、机电组、安管办、智能控制指挥中心及基层区队负责人、通风队监测副队长、通风队监测技术员。 职责组长负责矿井安全监控管理整体决策,副组长在组长的领导下管理分管区域的安全监控管理工作,成员对责任区域内安全监控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安全监控管理中存则的问题。 第二部分“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矿长岗位责任制 一矿长是“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一通三防”工作全面负责。 二负责贯彻上级有关部门颁布的“一通三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文件、指令,并认真组织实施,将“一通三防”作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三负责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组织机构,配齐专业人员,并确保人员素质。 四负责定期检查“一通三防”工作,负责协调通风组、机电组、技术组、防治水组、经营办、安管办、智能控制指挥中心以及生产、辅助队组等部门工作,优先合理配置“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财、物,并使其业务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五定期召开矿长安全办公会议,专门分析研究“一通三防”工作形势,制定整改措施,解决通风瓦斯管理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避免重大事故发生。 六负责把“一通三防”工作分别落实到分管矿长。定期检查“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执行情况,并落实有关奖惩办法。 七负责按通风能力安排生产计划,负责监督、检查相关资金、物资的有效使用。 八负责审阅瓦斯日报及安全监测日报,掌握矿井通风瓦斯动态。 九负责组织“一通三防”事故的抢救和处理。 第六条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一在集团公司技术负责人和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并负技术领导责任。 二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一通三防”方面的有关技术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文件、指令,规定、通报和措施等,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制定本矿“一通三防”五大系统通风、瓦斯、监测监控、防尘、防灭火的规划、安全措施等,从安全技术措施上 创造有利条件,防止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 四协调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完成“一通三防”技术业务工作,优化矿井安全生产条件,为职工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 五负责组织制定矿井“一通三防”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一通三防”科研攻关,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工作,培训普及“一通三防”安全知识。 六负责审批矿井采区及其以上范围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和主要通风机参数调整方案,负责措施和采掘作业规程的审批。 七每日审阅瓦斯日报及安全监测日报,接受通风工作汇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 八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例会,解决“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问题。 九组织开展业务达标竞赛,督促质量检查考核与兑现。 十参与组织“一通三防”事故的抢救和处理。 第七条党委书记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颁发的“一通三防”指令、决定、规定等,对全矿安全思想教育负总责。 二把“一通三防”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主持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一通三防”管理人员考核任免,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一通三防”培训等事宜。 三负责抓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法规和遵章守纪的宣传教 育,不断增强职工的“一通三防”的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观念。 四监督检查基层段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颁布的“一通三防”指令、决定、规定等。 五掌握职工安全思想动态,总结“一通三防”安全生产经验,分析和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六负责党、政、工、团、技的“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的落实。 七参加矿长安全办公会,对“一通三防”重大安全事项、资金投入提出意见。 八负责安排“一通三防”工作场所、办公用品,为“一通三防”提供保障。发生“一通三防”事故时,负责事故调查处理期间的后勤保障。 第八条生产矿长岗位责任制 一在矿长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责任。矿长不在时,履行矿长“一通三防”责任制。 二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颁布的“一通三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文件、指令、制度、标准和有关规定,并把措施落实到区队。 三负责经常检查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进展情况,会同总工程师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一通三防”重大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计划,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四负责把好矿井采掘接续生产布局关,确定科学合理的开采顺序,做到“掘、采”平衡,为“一通三防”工作创造良好条件,负责协调、解决全矿生产过程中各部门存在的“一通三防”问题,并及时向矿长汇报。 五负责检查督促分管区队使用、管理和维护好工作范围内的通风、瓦斯、监控、防尘、防灭火等设施。负责抓好采煤面的回撤工作,确保工作面按时封闭。 六负责及时补充调配“一通三防”工作所需人员,优化劳动组织,稳定职工队伍。 七参加矿长安全办公会议,安排矿年、季、月生产工作,审查采区、采场设计时,重点审查“一通三防”设计,重点安排好“一通三防”工作。 八矿发生“一通三防”事故时,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矿长在抢险救灾中调度人力、物力及善后处理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第九条机电矿长岗位责任制 一在矿长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负责组织井下机电设施定期检查、检修,消灭电器失爆现象,减少和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 三保证矿井主扇、局扇等矿井机械设备正常运行,负责维修、配件组织及供电系统管理。 四负责组织井下设备验收移交,确保机电设施安装质量满足 “一通三防”要求。 五负责督促“三专两闭锁”制度的贯彻执行。 六负责组织矿井主要通风机及其附属设施检修及性能测试工作。 七负责全矿防尘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转。 八矿发生“一通三防”事故时,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矿长在抢险救灾中调度人力、物力及善后处理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第十条掘进矿长岗位责任制 一在矿长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颁布的“一通三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文件、指令、制度、标准和有关规定,并把措施落实到区队。 三负责经常检查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进展情况,会同总工程师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一通三防”重大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计划,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四负责检查督促分管区队使用、管理和维护好工作范围内的通风、瓦斯、监控、防尘防灭火等设施。 五负责抓好掘进通风供电“三专两闭锁”,局部通风机“主备自动切换”等装备的管理工作,参与巷道贯通,盲巷管理和综合防尘、防灭火管理工作等。 六组织编制矿井年度生产计划时,充分考虑矿井通风能力, 执行以风定产。 七矿发生“一通三防”事故时,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矿长在抢险救灾中调度人力、物力及善后处理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第十一条经营矿长岗位责任制 一在矿长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颁布的“一通三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文件、指令、制度、标准和有关规定,并把措施落实到区队。 三根据“一通三防”工作需要,负责解决所需的奖励和资金等问题。 四负责“一通三防”、瓦斯治理的新技术、新装备和先进经验推广应用的资金保障。 五负责及时补充调配“一通三防”工作所需人员,优化劳动组织,稳定职工队伍。 六组织编制矿井年度生产成本计划时,充分考虑矿井通风能力,执行以风定产。 七矿发生“一通三防”事故时,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矿长在抢险救灾中调度人力、物力及善后处理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第十二条安全矿长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一通三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协助矿长组织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二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颁布的“一通三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文件、指令、制度、标准和有关规定,参与制定矿井“一通三防”规划和重大安全措施,并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三负责组织“一通三防”督查和通风质量标准化检查,督促排查“一通三防”事故隐患,对查出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对“一通三防”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监督落实防治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的安全措施的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资金计划的落实、职工培训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和落实及时处理“一通三防”方面的严重违章现象。 四在全矿安全例会和安全现场办公会上,优先解决“一通三防”方面的问题。 五负责充分发挥安全检查人员和群众安全检查网员的作用,办好“一通三防”“三违”人员的学习班,落实好“一通三防”工作的奖励和惩处措施。 六矿发生“一通三防”事故时,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矿长在抢险救灾中调度人力、物力及善后处理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第十三条通风副总岗位责任制 一在矿长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全矿“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 二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一通三防”方面的有关技术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文件、指令,规定、通报和措施等,协助总工程师把好五关设计关、生产布局关、措施审查关、隐患排 查处理关、专项资金使用关。 三负责组织制定矿井“一通三防”年度计划,规划、安全措施等。 四负责组织“一通三防”定期检查,督促排查“一通三防”事故隐患,对查出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经总工程师审核后组织实施。 五负责组织实施“一通三防”科研攻关,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培训“一通三防”安全知识。 六掌握通风、瓦斯、监控、防灭火、防尘防灭火系统及装备的运行情况,及运行参数。 七审阅“一通三防”各类报表,接受通风工作汇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 八矿发生“一通三防”事故时,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矿长在抢险救灾中调度人力、物力及善后处理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第十四条技术副总岗位责任制 一在矿长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全矿技术管理工作。 二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一通三防”方面的有关技术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文件、指令,规定、通报和措施等,协助总工程师把好五关设计关、生产布局关、措施审查关、隐患排查处理关、专项资金使用关。 三负责审核矿井“一通三防”年度计划,规划、安全措施等。 四负责组织“一通三防”定期检查,督促排查“一通三防”事故隐患,对查出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经总工程师审核后组织实施。 五负责组织实施“一通三防”科研攻关,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培训“一通三防”安全知识。 六掌握通风、瓦斯、监控、防灭火、防尘系统及装备的运行情况,及运行参数。 七矿发生“一通三防”事故时,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矿长在抢险救灾中调度人力、物力及善后处理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第十五条机电副总岗位责任制 一在矿长和机电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机电技术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井下机电设施定期检查、检修,消灭电器失爆现象,减少和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协助机电矿长和总工程师把好五关设计关、生产布局关、措施审查关、隐患排查处理关、专项资金使用关,解决生产工作中的技术问题。 三负责协调机电业务部门,及时供应“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设备和配件。 四负责组织井下设备验收移交,确保机电设施安装质量满足“一通三防”要求。制定和审核有关矿用设备的操作规程,并积极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五负责组织机电定期检查,督促排查机电事故隐患,对查出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经机电矿长审核后组织实施。 六负责组织实施机电科研攻关,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负责督促“三专两闭锁”制度的贯彻执行。 七负责组织矿井主要通风机及其附属设施检修及性能测试工作。 八负责地面注浆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和安全运行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九矿发生“一通三防”事故时,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矿长在抢险救灾中调度人力、物力及善后处理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第十六条生产副总岗位责任制 一在矿长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颁布的“一通三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文件、指令、制度、标准和有关规定,并把措施落实到区队。 三负责经常检查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一通三防”重大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计划,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四负责把好矿井采掘接续生产布局关,确定科学合理的开采顺序,做到“掘、采”平衡,为“一通三防”工作创造良好条件,负责协调、解决全矿生产过程中各部门存在的“一通三防”问题,并及时向矿长汇报。 五负责检查督促分管区队使用、管理和维护好工作范围内的通风、瓦斯、监控、防尘、防灭火等设施。负责抓好采煤面的回撤工作,确保工作面按时封闭。 六负责及时补充调配“一通三防”工作所需人员,优化劳动组织,稳定职工队伍。 七参加矿长安全办公会议,安排矿年、季、月生产工作,审查采区、采场设计时,重点审查“一通三防”设计,重点安排好“一通三防”工作。 八矿发生“一通三防”事故时,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矿长在抢险救灾中调度人力、物力及善后处理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第十七条掘进副总岗位责任制 一在矿长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颁布的“一通三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文件、指令、制度、标准和有关规定,并把措施落实到区队。 三负责经常检查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一通三防”重大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计划,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四负责检查督促分管区队使用、管理和维护好工作范围内的通风、瓦斯、监控、防尘防灭火等设施。 五负责抓好掘进通风供电“三专两闭锁”,局部通风机“主备自动切换”等装备的管理工作,参与巷道贯通,盲巷管理和综合防尘、防灭火管理工作等。 六组织编制矿井年度生产计划时,充分考虑矿井通风能力, 执行以风定产。 七矿发生“一通三防”事故时,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矿长在抢险救灾中调度人力、物力及善后处理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第十八条当日值班领导岗位责任制 一矿值班人员必须掌握一通三防”基本知识,了解矿井通风系统和施工队组作业地点及人员安排,熟悉矿井避灾路线。 二必须及时组织处理当天发现的“一通三防”隐患,当班没有处理完成的,必须向下班人员交清。 三发现瓦斯监控系统传感器发生报警时,必须及时组织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发生瓦斯超限时,必须命令立即切断该区域电源,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四发生主要通风机停风或发现重大通风瓦斯隐患时,必须立即召集相关矿领导及“一通三防”专业技术人员,研究制定办法进行处理。 五严禁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 六矿发生“一通三防”事故时,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矿长在抢险救灾中调度人力、物力及善后处理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第十九条通风组组长岗位责任制 一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全矿“一通三防”技术负全面责任。 二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定; 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通风、瓦斯、煤尘、自然发火、井下放炮的有关规定,做好职工思想工作,完成各项任务,保证安全 生产。 三督促检查通风队、准备队分管工作的完成情况,经常深入井下,了解研究解决生产、安全、技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负责编写年度矿井通风计划,瓦斯管理计划,防尘、防灭火以及工程、设备、材料计划,并提出实现计划的技术组织措施。经常检查和督促有关单位上述计划的完成情况。 五负责组织分析本业务范围内的事故,找出事故原因及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总结教训改进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矿“一通三防”安全技术业务和规程制度的教育,负责全矿涉及通风业务的规程措施的审批工作,矿井盘区及重点调改风工程要亲临现场指挥。 七深入现场了解情况,负责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及组织通风个各工种技术考核和评比竞赛工作。 八负责组织编制贯彻检查“一通三防”范围的应急预案及实施。 九负责全矿“一通三防”专项资金的计划和实施。 十矿发生“一通三防”事故时,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矿长在抢险救灾中调度人力、物力及善后处理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第二十条通风组主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一在科长的领导下,对全矿“一通三防”技术业务负责。 二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有关技术方面的方针政策和上指示,贯彻检查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通风、瓦斯、煤尘、自然发火、 井下放炮的有关规定,严格技术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三对矿井“三大系统”技术的合理性、可靠性进行分析,发现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并负责编制年度通风、瓦斯和消尘、防灭火计划,提出保证计划完成的技术组织措施,按时上报,对矿有关工程中提出通风方面的要求,制定相应措施。 四负责制定矿井系统调整计划和技术措施,负责组织安排和审查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并将鉴定结果上报。 五审核日常各种技术业务报表、图纸保证按时制表填报,掌握井下通风系统,风量配备及瓦斯涌出量的变化情况,保证风量合理使用。收集、整理、分析有关通风、瓦斯、煤尘、自然发火等技术资料,总结实践经验,不断改进工作。 六负责组织修改工种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负责组织巷道阻力测定工作,参加矿井主扇性能鉴定及反风演习,并提出有关技术措施和整理有关资料。 七矿发生“一通三防”事故时,立即赶赴现场,在抢险救灾中调度人力、物力及善后处理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第二十一条智能控制指挥中心岗位责任制 一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一通三防”工作的指示、指令、通报等文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听取上级有关“一通三防”方面的电话会议内容。 二参加矿每月的“一通三防”例会,及时贯彻落实“一通三防”有关规定和措施。 三调度会上,在安排生产的同时,安排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隐患,必须落实到具体单位,并明确负责人及解决时间。 四发生矿井主要局部通风机停风、瓦斯超限事故后,及时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下达停工、撤人的命令,按规定程序汇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及时安排落实有关单位处理,做到隐患处理不完不准生产。 五工作面移交时,必须经通风组检查验收“一通三防”设施的完好情况,由通风组开具“一通三防”验收合格单后,方可移交。 六巷道贯通时,负责通知贯通巷道所在采区内的生产队组停止一切工作,通风系统调整完毕,风流稳定后,通知有关队组恢复生产。 七经常对安全监控设备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处理,每天从系统生成安全监控日报表,提交领导审阅。 八矿发生“一通三防”事故时,在抢险救灾中调度人力、物力及善后处理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第二十二条安管办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矿井“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及安全监察工作。 二参与制定和审查矿井“一通三防”工作计划和安全措施,并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三督促各单位排查“一通三防”事故隐患,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原则。 四监督矿井用于“一通三防”工作的专项资金安排和落实情况。 五建立“无计划停风追查记录台帐”,落实对“一通三防”工作的奖励和惩处措施。 六组织“一通三防”重大事故的演习。 七参加事故抢救和组织事故追查。 第二十三条机电组岗位责任制 一把好机电设备的采购、验收关,抓好安装质量,为“一通三防”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二负责设备定期检修,完善设备各类保护,落实管理措施,消灭电器失爆,消灭电器“三把火”,防止引燃瓦斯煤尘。 三负责主要通风机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使其各项指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四井下变电所跳闸后,必须按规定优先恢复井下局部通风机和瓦斯监控系统的电源。 五及时供应“一通三防”方面所需设备和配件。 六负责主、副斜井口及附近防火工作,防止地面烟雾灌入主、副斜井。 七负责矿井风电、瓦斯电闭锁的检查。 八参加事故抢救和处理。 第二十四条生产办技术组、防治水组、质量组岗位责任制 一贯彻煤矿安全规程、煤炭技术政策和有关规范,进行 采掘工程设计时,保证通风系统的合理、可靠、经济。 二保证生产设计、生产衔接等工作符合通风管理要求,杜绝盲巷、不合理通风等现象出现,及时安排“一通三防”方面所需的工程项目。 三在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过程中,要优先审查“一通三防”有关内容,确保“一通三防”内容符合规程规定。 四按照矿井通风能力安排生产,满足矿井通风需要,杜绝超通风能力生产现象。 五井巷设计中,必须为设置通风设施留有足够的位置。 六生产设计衔接及巷道验收,必须经通风组技术核准后,方能生产。 七向通风部门及时准确提供巷道贯通距离,直通小窑位置、地质构造位置、煤层瓦斯含量等地测资料。 八向通风部门提供矿井通风管理必需的图纸资料。 九协助通风部门完成必要的工程设施测绘、勘探任务。 十监督检查“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实施情况,落实相关技术标准及措施。 十一参加事故抢救和处理。 第二十五条经营办岗位责任制 一在分管矿长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颁布的“一通三防”方针政策、 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文件、指令、制度、标准和有关规定,并把措施落实到区队。 三根据“一通三防”工作需要,负责解决所需的奖励和资金等问题。 四负责“一通三防”、瓦斯治理的新技术、新装备和先进经验推广应用的资金保障。及时补充调配“一通三防”工作所需人员,稳定职工队伍。 五编制矿井年度生产成本计划时,充分考虑矿井通风能力,执行以风定产。 六参加事故抢救和处理。 第二十六条党政办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颁发的“一通三防”指令、决定、规定等,负责对全矿安全思想教育。及时长传下达“一通三防”相关文件及标准。 二负责抓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法规和遵章守纪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职工的“一通三防”的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观念。 三监督检查基层段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颁布的“一通三防”指令、决定、规定等。 四负责党、政、工、团、技的“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的落实。 五参加矿长安全办公会,对“一通三防”重大安全事项、资 金投入提出意见。 六负责安排“一通三防”工作场所、办公用品,为“一通三防”提供保障。发生“一通三防”事故时,负责事故调查处理期间的后勤保障。 第二十七条通风队岗位责任制 一主要负责“一通三防”现场管理和各类基础参数的测试与整理工作。 二负责矿井风量测定与系统调整的具体操作,以及通风系统改造方案的实施工作。 三局部通风管理。主要包括风机安设位置的确定和风量测定,监督检查各掘进施工单位局部通风管理,以及其它地点的局部通风管理工作。 四矿井瓦斯管理。包括瓦检员、监测系统、便携仪、机载探头、束管监测系统的管理。 五矿井防灭火管理包括内因火灾预防及外因火灾防治。 六通风设施管理。监督生产准备队及其它外委队的工程质量,同时组织对通风设施的检修、维护工作。 七粉尘管理。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保证系统到位,设施齐全,使用正常。 八安全仪器仪表的保管、维修及发放、标校等。 九认真落实通风组有关计划及方案。 十填绘相关的图板,做好各项记录及其它内业管理。 十一对于现场出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将信息反馈到通风组及分管领导,便于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 十二参加事故抢救和处理。 第二十八条采掘队岗位责任制 一采、掘队长是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所属工作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严格遵守“三大规程”和“一通三防”管理规定,加强通风管理,爱护通风设施、设备和安全监测仪表,避免风流短路,杜绝无风、微风作业。 三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及“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中有关综合防尘防灭火的规定,认真落实防止瓦斯、煤尘、火灾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负责安装、使用、维护、管理本部门辖区内的防尘防灭火设施,负责冲洗、清扫辖区内的巷道及工作面的粉尘。 四做好安全监控装置的移交、接收、维护、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功能。严格执行“三专两闭锁”管理制度,对于“两闭锁”装置要保持完好,正确使用,严禁将其线路短接或甩脱。 五采、掘队长、技术人员、班组长、流动电钳工、机组司机均随身携带瓦斯报警仪随时检查瓦斯。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瓦斯浓度规定及我矿通风瓦斯管理办法,听从瓦斯检查员的指挥,预防和避免瓦斯事故。 六发现“一通三防”隐患,及时向智能控制指挥中心汇报,并配合通风部门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七)协助通风人员做好本作业区域异常情况下的“一通三防” 工作。 (八)参加事故抢救和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机电队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遵守“三大规程”和“一通三防”规定,爱护“一通 三防”设施、设备和安全监测仪表。 (二)负责矿井停送电及机电管理工作。 (三)负责矿井主要通风机的日常管理、维护和定期检修工作。 (四)负责入井设备的防爆检查及在用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保 证设备完好。 (五)做好作业区域通风及瓦斯、火灾、粉尘防治工作。 (五)协助通风人员做好本作业区域异常情况下的“一通三防” 工作。 (六)参加事故抢救和处理。 第三十条 运转队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遵守“三大规程”和“一通三防”规定,爱护“一通 三防”设施、设备和安全监测仪表。 (二)负责入井设备的防爆检查及在用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保 证设备完好。 (三)做好作业区域通风及瓦斯、火灾、粉尘防治工作。 (四)协助通风人员做好本作业区域异常情况下的“一通三防” 工作。 (五)参加事故抢救和处理。 25 第三十一条 准备队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遵守“三大规程”和“一通三防”规定,爱护“一通 三防”设施、设备和安全监测仪表。 (二)负责分管范围的巷道清扫、冲洗,转载点防灭尘工作。 (三)做好大巷及主斜井口防火工作,防止烟雾灌入主斜井。 (四)协助通风人员做好本作业区域异常情况下的“一通三防” 工作。 (五)参加事故抢救和处理。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