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39-1991_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_北方地区__市政规范.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 检验评定标准 北方地区) C J J 3 9 9 1 京 北 1 9 9 IX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北 方 地 区 ) GJ J 3991 主编部门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一九九一年十月一日 中氮-舦 地面按面积每50m2抽査1 处,但不应少于2 处;散件及其它数量不多但作法特殊的石活 如挑检石、沟门、沟漏、券石等),每种至少抽查1 处。凡制 作加工或安装方法差异较大者,均应分别检查,每种至少检査1 处。 抱鼓石 图4 .0 .1 - 1栏板柱子与抱鼓石部位示意图 10 图 4.0.1-2须弥座与台阶示怠图 第 一 节 石 料 加 工 I 保 证 项 目 第 4 .1.1条 石 料 的 品 种 、规格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 古建常规作法。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尺量检查。 第 4 J. 2 条石料的纹理走向必须符合构件的受力需要,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第 4 .1 .3 条不得使用带有裂缝、炸纹、隐残的石料。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n 基 本 项 目 第 4 .1 .4 条重要建筑的主要部位,其石料外观应符合卞 列规定 合格外观无明显缺陷,如明显的红、白筋或红、白带,明 显的杂色、污点,大面积黑铁等。 优良外观无明显缺陷,色泽相近。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第 4 .1 .5 条石料表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石料表面整洁,无明显缺棱掉角。 优良石料表面洁净完整,无缺棱掉角。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第 4.1 .6 条表面剁斧的石料加工应符含以下规定 合格斧印直顺、均勻,刮边宽度一致。 优良斧印直顺、均匀,深浅一致,无錾点、錾影及上遍斧 刮边宽度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第 4 .1 .7 条表面磨光的石料加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表面平滑光亮,无明显的麻面,表面无大砂沟,无明 显斧印、錾点、鏨影。 优良表面平滑光亮,无麻面,表面无砂沟,不露斧印、錾 点、鍵影。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第 4 .1 .8 条表面打道的石料加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道的密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或古建常规作法, 道应直 顺,道的宽度无明显差别,深度相同,刮边宽度一致。 优良道的密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或古建常规作法, 道应直 顺、均匀,道的宽度一致,深度相同,无乱道、断道等不美观现 象,刮边宽度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尺量检查。 12 第 4.1.9条表面砸花锤的石料加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无明显的錾印及漏砸之处。 优良不露錾印,无漏砸之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査。 第 4.1.10条表面雕刻的石料加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内容及形式应具有传统风格, 比例恰当, 形象自然,造 型准确, 线条流畅, 空当处应清地扁光,无明显的扁子印或靈痕。 优良内容及形式应具有传统风格,比例恰当,形象美观, 造型准确,线条清晰流畅,根底清楚,空当处应清地扁光,不露 扁子印或錾痕。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m 允许偏差项目 第4.1.11条石料加工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4.1.11的规定。 石料加工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4.1.11 序 号项 目 允许偏差 检 验方法 1 表面平整 砸花锤、打糙道 二 遍 斧 三遍斧、打细道、 磨光 4 mm 3mm 2mm 用 l m 靠尺和楔形塞 尺检丧 2死坑数量 坑径4mm、 深 3mm 二 遍 斧 三遍斧、磨光、打 细逬 3 个/m l 2 个/m* 抽杏3 处,取平均攸 3 截头方正 2mm 用方尺套方( 异形角 度用活尺, 尺量端头 偏差 4 糙道( 10 道/l OOmm 2逍 尺量检査,抽查3处, 取平均值 打道密度 细道(25道/l OOmm宽) 正值不限 - 5 道 13 续表 序 号项 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5 剁斧密度(45道/l OOmm宽) 正值不限 -10道 尺量检査,抽査3 处, 取平均值 注表面作法为打链道或砸花键作法的,不检査死坑数量。 第 二 节 石 活 安 装工程 I 保 证 项 目 第 4 .2 .1 条 灰 浆 品 种 、材料配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古 建常规作法。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施工记录。 第 4 .2 .2 条灰浆必须饱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必要时抽样检查。 第 4.2.S条石料必须完整,不得断裂或严重损坏。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第 4 .2 .4 条背山必须严实、牢固平稳, 不 得 空 虚 。 背 山的位置、数量应适宜,所用材料的硬度不得低于石料的硬 度。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第 4 .2 .5 条连结铁件的设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第 4.2 .6 条 栏 板 、望拄、抱鼓等垂直安装的构件, 必须 安装牢固平稳。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并用手推晃。 n 基 本 项 目 第 4.2 .7 条石活灰缝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灰缝顺直,宽度均勻,勾缝整齐、严实。 14 优良灰缝平直,宽度均匀,勾缝整齐、严实、干净。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第 4 .2.8条 栏 板 、望柱、抱鼓等安装位置应符合以下规 定 合格位置正确,构件不偏歪,整体顺直。 优良位置正确,构件端正,整体顺直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第4 .2 .9条石料表面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石料无明显缺棱掉角,表面无残留灰浆、铁锈等不洁 现象。泛水应符合设计要求。 优良石料无缺棱掉角,表面洁净,无残留脏物。泛水应符 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i n 允许偏差项目 第 4.2.10条石活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2.10的规定。 石活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4.2.10 序号项 目 允许偏差 mm 检 验方法 1截头方正2 用方尺套方( 异 形角 度 用 活 尺 尺 量 端头偏差 2 柱顶石水平程度2用水平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3 柱顶石标髙 5 负值不允许 用水准仪复査或检查施工记录 台基标髙 8 4 轴线位移( 不包括 掰升尺寸造成的偏差) 3与面阔、进深相比,用尺量或经纬仪 检査 15 续表 序号项 目 允许偏差 mm 检 验方法 5台阶、阶条、地面 等大面平整度 5拉3m线,不足3m拉通线,用尺量检 查 6外棱直顺5 7 相邻石髙低差 2用短平尺贴于髙出的石料表面,用楔 8相邻石出进错缝2 形塞尺检查相邻处 9 石活与墙身进出错 缝 ( 只检査应在同一 平面者) 2 第三节修配旧石活 第 4 .3 .1 条添配的石料及用旧料改制的石料( 只打大底 的除外) ,其制作加工要求,应按新做标准执行。 I 保 证 项 目 第 4 .3 .2 条修配或归安的石活必须牢固。灰浆或其它粘 合剂必须饱满,连接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手推晃,检查施工记录。 n 基 本 项 目 第 4.S.3条 添 配 的 石 活 ,外观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石料规格、色泽应与原有石活相近。 优良石料品种、规格、质感、色泽应与原有石活相近。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第 4.3 .4 条 经 刷 洗 、挠洗或剁斧见新的石料,外观应符 合以下规定 76 合格表面整洁、无脏物。石活见新不应使用刷浆方法。带 雕刻的石活不应损伤花纹图案。 优良表面洁净美观。石活见新不应使用刷浆方法。带雕刻 的石活不应损伤花纹图案。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in允许偏差项目 第 4 .3 .5条局部石活维修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 表4 .3.5的规定。全部拆安、添配者,按新做标准执行。 局部石活维修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4*3*5 序号项 目 允许偏差 mm 检 验方法 1截头方正3用方尺套方( 异形角度用活尺) ,尺量 端头偏差 2并 缝宽 度( 与原有 灰缝比较) 3与相邻的原有灰缝比较,用尺量 3 柱顶石标高 5 -0 与原有石活比较,拉通线用尺量,必 要时用水准仪复查 台基标髙 10 4轴线位移5与原有石活比较,拉通线用尺量,必 要时用水准仪检查 5台阶、阶条、地面 等大面平整度 8拉3m线,不足3m拉通线,用尺量 6相邻石高低差4用短平尺贴于高出的石料表面,用楔 形塞尺检查相邻处 7相邻石出进错缝5 8石活与墙身出进错 缝 ( 只检查应在同一 平面者) 5 17 不允许外部裂缝 不得大于材 宽( 或厚) 的 1/3, 径裂 不得大于材 宽( 或厚) 的 1/3,轮裂 不允许 不限 不大于 25 梁类 构件 不允许在构件任 何一面任何 150 mm长 度内,所有 木节尺寸的 总和不得大 于所在面宽 的1/3 第五章大木构架制作与安装工程 第 桁、 〜50 第 第 一 节 一般 规 定 5 .1 .1 条大木构架制作与安装工程指柱、梁、 枋、 檩 板、 屋面木基层以及斗拱的制作与安装工程( 图5.1.1.1 5 .1 .2 条各类木构件材质要求应符合表5.1.2的规定。 各 类 木 构 件 材 质表 5.1.2 构件木材缺陷 腐朽木 节斜纹虫 蛀裂 缝髄心 含水率备 注 柱类 构件 不允许在构件任 何一面任何 150mm 长 度内,所有 木节尺寸的 总和不得大 于所在面宽 的2/5 斜率 不大于 12 不允许 允许表 层有轻微 虫眼) 外部裂缝 深度不超过 柱 直 径 的 1/3; 径裂不 大于直径的 1/3 轮裂不 允许 不限 不大于 25 柱类构 件中不包 含瓜柱 率于 斜大% 不 8 18 续表 斜纹 斜率不 大 于 8 缺陷 虫 炷 不允许 裂缝 禅卯处不允 许I其它处外 部裂缝,径裂 均不得大于材 宽 厚 的 1/3 轮裂不允许 髄心 不限 含水率 不大于 25 备注 不允许不超过板厚 的 1/4,轮裂 不允许 不大于 20 不允许掸卯处不允 许,其它处不 得大于楝径的 1/3 不限 不大于 20 不允许外部裂缝不 得大于直径的 1/4,轮裂不 允许 不限 不大于 20 腐朽 不允许 木 木 节 在构件任何一 面 任 何 150mm 内,所有活节的 总和不得大于所 在面宽的1/3,禅 卯 部 分 不 得 大 于25 , 死节面 面积不得大于截 面积的5,节点 桦卯处不允许有 节疤 不允许在任何一面任 何 150mm长度 内,木节的总和 不得大于截面面 积的1/3 不允许 不允许 在构件任何一 面 任 何 150mm 长度内,所有活 节的总和不得大 于圆周长的1/3 单个木节的直径 不得大于楝径的 1/6, 死节不允 许 死节不允许, 活节不得大于直 径的1/3 率于 斜大% 不 10 率于 斜大 不 8 斜率 不大于 构件 类别 枋类 构件 板类 构件 檢扪构 0 类件 19 续表 木 材缺陷 R別 腐朽木 节斜纹虫蛀裂 缝 髄心 含水串备 注 正身连桷允许正身不允正身连檐不大于 不 活节占构件截面连槍斜 许裂缝不超过 不 20 连 积 的 1/3 翼 角率不大截 面 的 1/4 檐 允 连檐活节不得超 过截面积的1/5 于8, 翼角连 翼角连檐不 允许 允 类 许 死节不允许檐斜率 不大于 5 许 活节面积之和斜率可有横望板不 不限 不大于 望不不 超 过 板 宽 的不大于 轻微虫 限顺望板 20 允2/5,允许有少 12眼但不 不超过板厚 板许量死节影响使的1/3 用 在构件任何一斜率 不允许不允许不允 不大于大斗为 大不 允 面 任 何 】 50mm不大于 许18斗拱最下 斗 长度内,所有木 节尺寸的总和不 12 层之受压 构件 斗许 得大于所在面宽 拱 的2/5,死节不 允许 翘 在构件任何一斜率 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 不大于斗拱中 类 面 任 何 150mm 不大于 18 向外挑出 昂 不 长度内,所有木8的受弯受 构 耍节尺寸的总和不压构件 头 允 得大于所在面宽 撑的1/4。 死节不 件 头 桁 碗 许 允许 20 续表 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 不大于 18 斗拱中 向两侧伸 出的承托 受弯构件 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 不大于 18 联系一 间内各愤 牛拱的衔 接受弯构 件 在构件任何一 面 任 何 150mm 长度内,所有木 节尺寸的总和不 得大于所在面宽 的 1/4 死 节 不 允许 在构件任何一 面 任 何 150mm 长度内,所有木 节尺寸的总和不 得大于所在面宽 的2/5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验测量记录。 第 5 .1 .3 条木构件的防腐蚀、防 白 蚁 、防虫蛀应符合设 计要求和有关规范的规定。 第5.1 .4条 柱 、梁、枋、檩 ( 桁 ) 等大木构件制作之前, 应排出总丈杆和各类构件分丈杆。丈杆排出后必须进行预检。 检验方法检查预检记录。 第 5 .1.5条大木构件安装之前,应对柱顶石摆放的质量进 行预检。 检验方法检查预检记录。 第 二节 柱 类构 件制作 第 5.2.1条柱类构件指各种檐柱、 金 柱 ( 老檐柱) 、中 构件类别 木材缺陷 腐朽木节虫炷裂 缝髓心含水率备 注 斜率 不大于 斜率 不大于 10 单材拱、足材拱 正 心 枋 内 外 拽 彷 斗 拱 类 构 件 21 图5 .K1 - 1硬山建筑木构架构件名称图 1 一台基2柱顶石3 阶条| 4 一垂带 5 踏踩| 6 檐柱7 金柱 8一擔彷9 橡塗板| 10擔擦11金彷12金绝板;13金檫 14 脊枋I 15脊垫板;16脊檩;17穿插枋;18抱头梁19随 梁 枋 * 20五架梁21三架梁22脊瓜柱丨23脊角背;24金瓜柱丨25搀 椽26脑掾, 27花架橡, 28飞椽,29小连檐 30大连檐,31 望板 图 5 . 1 . 1 - 2歇山建筑木构架构件名称图 1 一檐挂I 2角檐柱,3金柱;4一顺梁;5抱头梁,6交金墩, 7 踩步金8 三架梁;9 踏脚木; 1 0 穿, 1 1 一草架柱| 】 2五架梁, 13一角梁;〗 4一梅彷15播绝板 1 6 橡揉 1 7 下金彷 1 8 下金整板i 19一下金檫| 20上金枋;21上金垫板, 22上金檫;23脊枋| 24 脊 垫板I 25 脊檫丨26扶脊木 图 5 . 1 .1 - 3 庑殿建筑木构架构件名称图 1 一橡桂2角 檐 拄 ;3金柱4抱头梁5顺 梁 ;6交金瓜拄| 7五架梁| 8三架梁丨9一太平梁;10雷公柱;11 一脊瓜柱,12脊角 背I 13角梁| 14由啟| 15一脊由俄| 16一机梁17橡枋18橡塾| 板j 19一檐橡20金彷| 21金绝板 22金檫| 23上 金 彷 ;24_ 上 金垫板25上金搛| 26脊枋27 脊垫板 28脊檫f 29扶脊木 30脊桩 1 一前檐柱2 图 5.1.1-4垂花门构架示意图 一后擔柱3垂柱| 4一麻叶穿插枋, 5一麻叶抱头梁* 月梁,7博缝板8角背9天沟檁 f 4 4 平身科斗拱 t t 头科斗供 仰 规 图 5.1卜 5斗拱构造示意图 1 一平板枋, 2平身科坐斗, 3正心瓜拱;4一正心万拱;5单才瓜拱f t单才万拱,7厢拱, 8翘9昂10蚂蚱头;11 一 挑 檐 枋 ;12- 柱头科坐斗,13挑尖梁头, I 4一挑橹桁, IS正 心 桁, 16拽 枋, 17 井口枋 图 檐橡I 5-1.1.6翼角及屋面木基层、构件名称部位示意图 2飞椽;3翼角樣丨4小连檐;5 _ 翘飞橡| 6大连換 角梁8檐槺9金檫 10衬头木 柱、山柱、童柱、通柱等各类圆形或方形截面的柱。 1 保 证 项 目 第 5 .2 .2 条檐柱或建筑物最外圈柱子必须按设计要求做 出侧脚。侧脚大小应符合各朝代有关营造法则或设计规定。 检验方法吊线尺量。 第 5 .2 .3 条柱子榫卯规格尺寸及作法必须符合以下规 定 一、柱子上下端馒头桦、管脚桦的长度不应小于该端柱径的 1/4,不应大于该端柱径的3/10, 榫子直径 或截面积与长度相同; 二、柱上端枋子口深度不应小于柱直径的1/4, 不应大于柱直 径的3 /1 枋子口最宽处不应大于柱直径的3/10, 不应小于柱直 径的1/4; 三、柱身半眼深度不得大于柱径的1/2, 不得小于柱径的1/3。 柱身透眼均须采用大进小出做法。大进小出卯眼的半眼部分,深 度要求同半眼; 四、各种半眼、透眼的宽度,圆柱不得超过柱直径的1/4, 方柱不得超过柱截面宽的3/1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实测检查。 第 5.2 .4 条文物古建筑柱子的榫卯规格、尺寸及作法必 须符合法式要求或按原有作法不变。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实测检査。 n 基 本 项 目 第 5.2.5条 柱 子 直 径 、外形及中线位置应符合以下规 定 合格符合设计要求,两端对应中线平行,不绞线,无明显 疵病。 优良符合设计要求,两端对应中线平行,不绞线, 无疵病。 检 査 数 量 抽 査 10 ,但不少于3根。 28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m允许偏差项目 第5 .2 .6条柱子制作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2.6 的规定。 木柱制作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5.2.6 序 号 项 目允许偏差 ( mm检 验 方 法 1构件长度( 柱髙)柱自身髙的1/1000 实测 2构件直径或截面宽( 柱径)柱直径( 或截面宽) 的 1/50 实测 3中线、升线位置准柱直径( 或截面宽) 的1/100 尺量或搭尺目测 柱根、柱头平 柱径在300mm以内土 1 用平尺板搭尺, 4柱径在300 500mm 2 柱径在500mm以上 3 尺量 卯眼底面和内壁平 柱径在300mm以内 1 用平尺板搭尺实 5柱径在300〜500mm 士 2 柱径在500mm以上土 3 测 检 査 数 量 抽 查 10 ,但不少于3件。 第三节梁类构件制作 第 5 .3 .1 条梁类构件系指二、三、四、五、六、 七、八、 九架梁、单、双步梁,天花梁,斜梁, 递 角 梁 , 桃尖梁,接尾 梁,角梁,抹角梁,踩步金梁,承重梁等受弯承重构件。 I 保 证 项 目 第5.3.2条在通常情况下,桦卯规格、作法, 必须符合以. 下规定 一、梁头檩碗的深度不得大于1/2檫径,不得小于1/3檩径; 二、梁头垫板口子深度不得大于垫板自身厚度; 三、梁头两侧檩碗之间必须有鼻子榫,榫宽为梁头宽的1/2。 承接梢檩的梁头做小鼻子桦,桦子髙、宽不应小于檩径的1/6, 不 应大于檩径的l /5j 四、趴梁、抹角梁与桁檩相交,梁头外端必须压过檩中线, 过中线的长度不得小于15檩径。梁端头上皮必须沿椽上皮抹 角I大式建筑抹角梁端头如压在斗拱正心枋上,其搭置长度由正 心枋中至梁外端头不小于3斗口 ; 五、趴梁、抹角梁与檩( 桁 )扣搭,其端头必须做阶梯榫, 榫头与桁檩咬合部分面积不得大于檫子截面积的1/5; 短趴梁作 榫搭置于长趴梁肘,其搭置长度不小于1/2趴 梁 宽 ,桦卯咬合部 分面积不大于长趴梁自身截面积的1/5; 六、桃尖梁、抱头梁、天花梁、接尾梁等各种梁与柱相交, 其榫子截面宽不得小于梁自身截面宽的1 /5 ,不大于3/10, 半榫 长度不小于对应柱径的1 /3 ,不大于1/2。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实测检查。 第 5 .3 .3 条文物古建筑梁的榫卯规格及作法必须符合法 式要求或按原作法不变。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实测检査。 第 5 .3 .4 条整榀梁架的步架的举架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 求。 检验方法实测检查。 n 基 本 项 目 第 5.3.5 条梁身制作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中线、平水线、抬头线、滚棱线等线条准确清楚,滚 棱浑圆直顺,无明显疵病。 优良中线、平水线、抬头线、滚棱线等线条准确清晰,滚 棱浑圆直顺,无疵病。 检查数量每种梁不少于2 根。 3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in允许偏差项目 第 5 .3 .6 条梁类构件制作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5.3.6的规定。 梁类构件制作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5.3*6 序 号项 目允 许 偏 差检 验 方 法 1 梁长度( 梁两端中线间距离〉 0.05梁长用丈杆或钢尺校核 2构件截面尺寸 构件截面髙度 -1/30梁截面髙 增高不限) 尺 量 构件截面宽度 1/20梁截面宽 检 査 数 量 抽 查 10,但不少于3件。 第四节枋类构件制作 第 5.4.1条枋类构件指檐枋、金枋、脊枋、大额枋、小 额枋、随梁枋、穿插枋、跨空枋、天花枋、承橡枋、棋枋、关门 枋等拉结构件。 I 保 证 项 目 第 5 .4 .2 条在通常情况下,枋各部节点、榫卯规格做法 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一 、额枋、檐枋、金枋、脊枋等端头作燕尾榫的枋子,其燕 尾桦长度不应小于对应柱径的1/4、不应大子对应柱径的3/10, 桦 子截面最大宽度要求同长度。燕尾榫的“ 乍” 和 “ 溜” ,都应按 截面宽的1/10收分 每面收“ 乍” 或 收 “ 溜” 各按桦宽的1/10; 二、穿插枋、跨空枋等拉接枋,端头做透榫时,必须做大进 小出桦,榫厚为檐柱径的1/5〜1 /4 ,其半桦部分长不得大于1/2 31 柱径,不得小于1/3柱径; 三、起拉结作用的枋( 或梁) ,如端头只能作半榫时,其下 所施辅助拉结构件雀替或替木必须是具有拉结作用的通雀替或通 替木; 四、用于庑殿、歇山建筑转角处的枋或多角形建筑的枋在角 柱处相交时,必须做箍头桦,不得做假箍头榫,其榫厚不应小于 柱径的1 /4 ,不应大于柱径的3/10; 五、承橡枋、棋枋的榫子截面宽度不应小于枋自身截面宽的 1/4或柱径的1 /5 ,榫长不得小于1/3柱径。承椽枋侧面橡碗深度 不应小于1/2椽径; 六、圆形、扇形建筑的檐枋、金枋等弧形构件,其弧度必须 符合样板。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实测检査。 第5.4 .3条文物古建筑的枋子榫卯规格、构造及作法必 须符合法式要求或按原作法不变。 检验方法观察检査或实测检查。 n 基 本 项 目 第5.4 .4条枋的制作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中线、滚棱线准确、清楚,滚棱浑圆直顺,无明显疵 病,露明处不得缺棱少角。 优良中线、滚棱线准确、清晰,滚棱浑圆直顺,无疵病。 检 査 数 量 抽 查 10,但不少于3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H 允许偏差项目 第5.4 .5条枋类构件制作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5.4.5的规定。 检 查 数 量 抽 查 10,但不少于3件。 32 枋类构件制作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5*4.5 项 目允许偏差检 验 方 法 截面尺寸 高度 1/60截面髙 尺 量 宽度 1/30截面宽 第 五 节 楝 ( 桁 ) 类构件制作 第 5 .5 .1 条 檩 ( 桁 ) 类构件指檐檩、金檩、 脊檩、正心 桁,挑檐桁、金桁、脊桁、扶脊木等构件。 I 保 证 项 目 第 5 .5 .2 条 檩 ( 桁 ) 节点、榫卯规格、作法, 在通常情 况下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一、檩 ( 桁 ) 延续连接,接头处燕尾榫的长、宽均不小于檩 桁 ) 径的1/4,不大于3/l Oj 二、两檩( 桁 ) 以90 或其它角度扣搭相交时, 凡能做搭交 榫者均须做搭交榫,榫截面积不小于檩( 桁 ) 径截面积的1/3; 三、檩 ( 桁 ) 与其它构件( 如枋、 垫板、 扶脊木等) 相迭 时,必须在迭置面( 底面或上面) 做出金盘, 金盘宽不大于檩 桁 ) 径的3 /1 0 ,不小于檩( 桁 ) 径的I / 4; 四、圆形、扇形建筑的弧形檩( 桁 ) 必须符合样板。 五、扶脊木两侧椽碗深度不小于橡径的〗 /3,不大于1/2。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实测检查。 第 5.5 .3 条 文 物 古 建 筑 檩桁 ) 的桦卯规格及作法必须 符合法式要求或按原作法不变。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实测检查。 n 基 本 项 目 第 5 .5.4条 檩 子 制 作 ,其外形应符合以下规定 33 合格四面中线、椽花线清楚、准确,表面浑圆直顺,无明 显庇病。 优良四面中线、橡花线清晰、准确,表面浑圆直顺,无疵 病。 检 查 数 量 抽 査 10,但不少于3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査。 m允许偏差项目 第 5 .5 .5 条 檩 ( 桁 ) 类构件制作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 符合表5.5.5的规定。 檩 ( 桁 ) 类构件制作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5.5, 5 序 号项 目 允 许 偏 差 mm 检 验 方 法 1 直 径 1/50楝直径尺量 2 扶脊木椽碗中距 1/20橡径尺量 检 查 数 量 抽 查 10,但不少于3 根 第 5 .6 .1 条 博缝板、山花板、 构件。 第 5.S.2条 规定 一、博缝板、 穿带或嵌银锭榫, 第 六 节 板类构件制作 板类构件指各种檐垫板、 金垫板、 脊垫板、 滴珠板、由额垫板、挂落板、木楼板、塌板等 I 保 证 项 目 在通常情况下, 板类构件制作必须符合以下 挂落板、榻板等板类构件拼攒粘接必须在背面 穿带 ( 或银锭桦)间距不大于板自身厚的10倍 或板自身宽的1.2倍,穿带深度为板厚的l /3i 34 二、立闸滴珠板、挂落板拼接,立缝做企口桦,水平穿带不 得少于二道; 三、立闸山花板拼接,立缝必须做企口榫或龙凤榫,木楼板 必须做企口缝或龙凤榫J 四、博缝板延续对接,接头必须做龙凤榫,下口做托舌,托 舌高不得小于一椽径; 五、圆形、弧形建筑的垫板、由额垫板必须符合样板。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辅以尺量实测。 第 5 .6 .3 条文物古建筑的板类制作必须符合法式要求或 按原作法不变。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n 基 本 项 目 第 5 .6 .4 条各种板类构件制作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上下口平、顺,表面光平、穿带牢固,无明显疵病。 优良上下口平、顺,表面光平、穿带牢固,无疵病。 检 查 数 量 抽 查 10,但不少于3 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第七节屋面木基层制作 第 5.7 .1 条屋面木基层部件包括檐橡、 飞椽、 花架橡、 脑椽、罗锅椽、 翼角椽、 翘飞橡、 连瓣橡等各类橡, 以及大连 檐、小连檐、橡碗、橡中板、望板等。 I 保 证 项 目 第 5.7 .2 条在通常情况下, 屋面木基层部件制作必须符 合以下规定 一、翼角椽、 翘飞椽制作必须符合( 第一根) 翘飞橡头撇 1/2椽径, ( 第一根) 翼角橡头撇】 /3椽径的要求( 地方作法可不 循此则) ; 35 二、翼角大连檐锯解破缝必须用手锯或薄片锯,不得用电锯 或厚片锯,要保证大连檐立面厚度; 三、罗锅橡下脚与脊檩或脊枋条的接触面不得小于橡自身截 面的1/2; 四、椽碗制作必须与椽径吻合,不得有大缝隙、不得作单橡 碗。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并辅以尺量。 第 5 .7 .3 条文物占建筑的椽、飞橡、 连檐、 瓦口构造、 作法必须符合法式要求或按原作法不变。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I I 基 本 项 目 第 5 .7 .4 条 檐 橡 、飞椽制作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圆橡浑圆直顺,方橡方正、直顺,无明显疵病。 优良圆橡浑圆直顺、光洁,方橡方正、直顺、光洁,无疵 病。 检 查 数 量 抽 查 10,但不少于10根。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m 允许偏差项目 第 5 .7 .5 条椽类制作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7.5 的规定。 椽类制作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 5.7.5 项 目 允许偏差 mm 检验方法 露明檐圆橡截面直径 1/30橡径 尺 量 椽、飞椽 方椽 或飞椽) 截面高 1/30截面髙( 或宽) 检 查 数 量 抽 查1 0 ,但不少于10根。 36 第 八 节 斗 拱 制 作 I 保 证 项 目 第 5 .8 .1 条各类斗拱制作之前必须按设计尺寸放实样, 套样板,每件样板尺寸外形准确,各层构件迭放在一起,总尺寸 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斗拱构造昂翘头尾装饰及拱头卷杀,必须符 合设计要求或不同时期的法式要求和造型特点。 检验方法与设计图纸或原实物对照, 用钢尺校核样板尺 寸。 第 5 .8 .2 条在通常情况下, 斗拱榫卯节点做法必须符合 以下规定 一、斗拱纵横构件刻半相交,要求昂、翘、耍头等构件必须 在腹面刻口,横拱在背面刻口;角科斗拱等三层构件相交时,斜 出构件必须在腹面刻口; 二、斗拱纵横构件刻半相交,节点处必须作包掩,包掩深为 0.1 斗口, 三、斗拱昂、翘、耍头等水平构件相迭,每层用于固定作用 的暗销不少于2 个,坐斗、三才升、十八斗等暗销每件1个; 四、斗拱单件制作完成后,在正式安装之前必须以攒为单位 进行草验、试装,并分组码放,不得混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n 基 本 项 目 第 5 .8 .3 条斗拱单件制作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下料准确,表面光平、直顺,刻口、包掩、凿眼、起 峰、卷杀符合图纸样板或法式要求,头饰、尾饰外形符合样板, 桦卯松紧适度,无明显疵病。 优良下料准确,表面光洁、直顺,刻口、包掩、凿眼、起 峰、卷杀符合样板或法式要求,头饰、尾饰外形准确,榫卯严实 无松动,各项检查符合要求、无疵病。 37 检查数量各类斗拱分別抽查10,但不少于1 攒。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样板套,拆装构件检査桦卯 第 九 节 大 木 雕 刻 第 5 .9 .1 条大木雕刻指雀替、博缝头、云墩、荷叶角背、 隔架雀替、驼峰、枋子箍头榫、角梁头、山花板表面花饰以及斗 拱头饰、尾饰等大木构件的雕刻。 I 保 证 项 目 第 5 .9 .2 条文物古建筑的大木雕刻, 其花纹纹样必须遵 循 “ 不改变原状” 的原则,符合不同历史时代的不同特点或法式 要求,仿古建筑的大木雕刻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第 5 .9 .3 条大木雕刻必须放实样、套样板或放纸样、拓 样,按花纹实样进行雕刻。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n 基 本 项 目 第 5 .9 .4 条大木构件雕刻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花纹美观,线条流畅,表面光洁,花纹均匀,落地平 整,深浅一致,表面略有疵病但不影响观感。 优良花纹美观,线条流畅,表面光洁,花纹均匀,落地平 整干净,深浅一致,无疵病。 检 查 数 量 抽 查 10,但不少于1 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第 十 节 下 架 ( 柱头以下) 木构架安装工程 第 5.10.1条下架木构架指柱头以下木构架, 包括各种 柱、枋、随梁等构件组成的框架。 38 I 保 证 项 目 第 5.10.2条下架木构架安装前,柱,枋等木构件必须符 合质量要求,运输搬动过程中无损坏变形。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验收记录。 第 5.10.3条外围柱子侧脚必须符合设计或法式要求,严 禁有倒升。 检验方法吊线实测,尺量检査。 第 5.10.4条下架构件安装以后,柱头间各轴线尺寸必须 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用丈杆实测,尺量检查。 第 5.10.5条下架构件吊直拨正、验核尺寸以后,必须支 戗牢固,保证施工过程中不歪闪走动。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查验戗杆牢固程度。 n 允许偏差项目 第 5.10.6条下架木构件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 合表5.10.6的规定。 下架构件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5*10.6 序号项 目 允 许 偏 差检验方法 1 面宽方向柱中线偏移面宽的1.5/1000 用钢尺或丈 杆量 2 进深方向柱中线偏移进深的1.5/1000 用钢尺或丈 杆量 3 枋、柱 结合严密 程度 柱径在300mm以内4 mm 尺量枋子肩 膀与柱外缘的 缝隙 柱径在300〜500mm6 mm 柱径在5G0mm以上 8 mm 39 续表 序号项 目允 许 偏 差检验方法 4 枋子上 皮平直度 柱径在300mm以内4 mm 通面宽拉线 尺置 柱径在300 500mm7 mm 柱径在500mm以上10 mm 5 各枋子 侧面进出 错位不大 于 柱径在300mm以内- 5 mm 沿通面宽拉 线尺罱 柱径在300〜500mm7 mm 拄径在500mm以上10mm 检 査 数 量 第 ] 、 2 项各检查10,但至少检查1座建筑; 其余各项检查10, 但不少于3处。 第十一节斗拱安装工程 1 保 证 项 目 第 5.11.1条 斗拱安装之前, 分件必须符合质量要求, 并经 草验试装。运输、储存、搬动过程中无损坏变形。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验收记录。 第 5.11.2条斗拱安装必须按草验时的构件组合顺序进 行。不得任意打乱次序。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第 5.11.3条斗拱安装要求构件齐全,不得有残件、 缺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I I 基 本 项 目 第 5.11.4条 斗 拱 节 点 、 栽销、 升斗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节点松紧适度,无明显亏空;栽销齐全、牢固,斜斗 板、盖斗板、垫拱板遮盖牢固、严实,无明显缝隙或松动。 优良节点松紧适度,严实无缝隙;栽销齐全、牢固,斜斗 40 板、盖斗板、垫拱板遮盖严实,安装牢固,无疵病。 桧 查 数 量 抽 查 10,但不少于5 处。 检 验 方 法 观 察 、推动。 第 5.11.5条 5.11.5的规定。 I D 允许偏差项目 斗拱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斗拱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表 5.11.5 序号项 目 允许偏差 mm 检 验 方 法 1 昂、翘、耍 头平直度 斗口 70mm以下4 以间为单位,在昂、 翘、耍头上皮部位拉 通线,尺量 70mm以上7 2 昂、翘、耍 头进出错位不 大于 斗口 70mm以下5 以间为单位,在昂、 翘、 耍头端部拉通线, 尺量70mm以上 8 3 横拱与枋子 竖直对齐 斗口 70mm以下3 在横拱与拽枋( 或 井口枋、挑檐枋)侧 面贴尺,尺量 7U mm以上5 4拱件竖直对 齐 斗口 70mm以下3 在某攒斗拱中线处 吊线或在翘、昂、耍 头等伸出构件测面贴 尺板,尺量 70mm以上5 5升、斗与上 下构件迭合缝 隙不大于 斗口 70mm以下1 用楔形塞尺检査 70mm以上2 检 查 数 量 抽 查 〗 0,但不少于2 间或5 处。 第 十 二 节 上 架 ( 柱头以上) 木构架安装工程 第 5.12.1条上架木构架指柱头以上木构件如梁、板、檩 桁 ) 、枋等构件组成的构架部分。 I 保 证 项 目 第 5.12.2条 安 装 之 前 ,梁、檩、枋、垫板等上架构件必 41 须符合质量要求,储存、运输、搬动过程中无损坏变形。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验收记录。 第 5.12.3条必须在下架构件安装完毕,轴线( 面宽、进 深 ) 尺寸校验合格,吊直拨正,戗杆支戗齐全、牢固后,方可进 行上架大木构架的安装。 n允许偏差项目 第 5.12.4条上架木构架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 表5 .1 2 .4的规定。 上架木构架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 5*12*4 序 号项 目 允许偏差 mm 检验方法 1梁、柱中线对准程度3尺量梁底中线与柱子内侧中 线位置偏差 2瓜柱中线与梁背中线对 准程度 3 尺量两中线位置偏差 3梁架侧面中线对准4吊线、目测整榀梁架上各构 件侧面中线相对是否错位,用 尺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