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交底记录(沟槽开挖).doc
施 工 技 术 交 底 记 录 制表机关天津市市政工程局 表 号 009 B0409.0103 编号200105002 批准文号(98)质检字第65号 工程名称 管道工程 分部工程 污水沟槽 分项工程名称 厂外管道工程 交底内容 交底部位工程起点W2 1、 不得扰动槽底土壤,如发现超挖,严禁用土回填。 2、 槽底不得受水浸泡。 3、 槽底高程允许偏差为(0-20mm)。 4、 排水沟平直,泄水坡度均匀,排水流畅,允许偏差为50mm。 5、 槽底两侧宽度不得小于设计规定。 6、 挖槽过程中,使用反铲挖掘机,配运行车运土,挖槽时有专人负责,槽底标高的测量如达到设计标高时,下面还有淤泥时,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复核,确认后,挖至好土层。 7、 挖槽时在达到设计标高以上200mm时,停止机械挖土,在槽底转干爽后,采用人工清理槽底,保证槽底标高正确,平整,槽底土壤不受扰动。 8、 设专人负责看泵、抽水,保证抽水不间断,槽底无积水。 9、 开槽的位置、桩线等需经有关人员复核。 交底人 参加人 保管部门技术质量部 保存期长期 200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