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敷设安全技术交底.doc
电缆敷设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节能大厦 施工单位 中天宝业集团 建设单位 设备名称 作业内容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 供电电缆应沿道路路边或建筑物边缘埋设,并宜沿直线敷设;转弯处和直线段每隔20m处 应设电缆走向标志。 2.电缆直埋时,其表面距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0.2~0.7m;电线上下应铺以软土或砂土,其 厚度不得小于100㎜,并应盖砖保护。 3.电缆与铁路、厂区道路交叉处,应敷设在坚固的保护管内;管的两端宜伸出路基2m。 4.低压电缆(不包括油浸电缆)需架空敷设时,应沿建筑物、构筑物架设,其架设高度不应 低于2m;接头处应绝缘良好,并应采取防水措施。 5.电缆直埋时,电缆之间,电缆与其他管道、道路、建筑物等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距离 应符合表1的规定。严禁将电缆平行敷设于管道的上方或下方。特殊情况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电力电缆间、控制电缆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在交叉点前后1m范围内,当电缆穿入管中或 用隔板隔开时,其交叉距离可减为0.25m。 2)电缆与热力管道(管沟)及热力设备平行、交叉时,应采取隔热措施,使电缆周围土壤的 温度不超过10℃。 3)电缆与热力管道(管沟)、油管道(管沟)、可燃气体及易燃液体管道(管沟)、热力设备 或其他管道(管沟)之间,虽距离能满足要求,但检修管路可能伤及电缆时,在交叉点前后1m范 围内,尚应采取保护措施;当交叉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将电缆穿入管中,其距离可减为0.25m。 表1电缆之间、电缆与管道、道路、建筑物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距离 项 目 最小距离(m) 平行 交叉 电力电缆之间及其与控制电缆之间 0.10 0.50 控制电缆间 - 0.50 热管道(管沟)及热力设备 2.00 0.50 油管道(管沟) 1.00 0.50 可燃气体及易燃液体管道(管沟) 1.00 0.50 其他管道(沟道) 0.50 0.50 铁路路轨 3.00 1.00 公 路 1.50 1.00 城市街道路面 1.00 0.70 电杆基础(边线) 1.00 - 建筑物基础(边线) 0.60 - 排水沟 1.00 0.50 6.进入变电所、配电所的电缆沟或电缆管,在电缆敷设完成后应将管口堵实。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注参考文献[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