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幕墙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南解析(补充).doc
建筑幕墙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编制指南解析(补充) (2010年8月) 有关“高处作业吊篮”的最新规范的若干规定的说明 (2010年9月1日起实施) 建筑工程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2022010,将于2010年9月1日实施。现行高处作业吊篮GB 191552003标准是产品标准,着重于产品的生产标准 ,而建筑工程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是适用于建筑施工中使用的高处作业吊篮的设计、制作、安装、拆除、使用及安全管理的安全技术规范。该规范有一些新的规定,应引起幕墙施工单位和吊篮安装、拆卸单位的重视。现将主要新内容简介如下 一、规范明确了吊篮在现场施工中的荷载计算和钢丝绳强度核算等方法。 1 吊篮永久荷载标准值(GK)应根据生产厂家使用说明书提供的数据选取。这就要求吊篮租赁单位必须提供产品说明书,便于幕墙公司和监理公司审核。 2 施工荷载标准值(q′k)宜按均布荷载考虑,应为1kN/㎡。因为市场上吊篮产品的额定荷载没有说明荷载的作用形式(如集中荷载、均布荷载、作用位置等),故规范限制为按均布荷载1kN/㎡考虑。如产品额定荷载与此值不符,应按产品的额定荷载确定施工活荷载的标准值,但不能大于1kN/㎡。 3 明确了吊篮动力钢丝绳强度应按容许应力法进行核算。吊篮是定型产品,设计时是按单系数的容许应力方法进行计算的,在进行动力钢丝绳核算时,荷载采用标准值,取单一安全系数,即不应再乘各分项系数。 4 明确了风荷载的取值及计算方法。风荷载的取值(5.1.5条)与高处作业吊篮GB 191552003标准(5.2.1条)相同,但后者未规定计算方法。规范明确规定了在核算动力钢丝绳所受拉力应按吊篮的竖向荷载与横向(风)荷载的合力进行核算。核算钢丝绳的承载力,水平荷载只考虑风荷载。 二、规范对吊篮施工增加了限制性的安全规定 1 悬挂吊篮的支架支撑点处结构的承载能力,应大于所选择吊篮各工况的荷载最大值。(强制性条文) 2 吊篮内作业人员不应超过2个。(强制性条文) 3 悬挂机构前支架严禁支撑在女儿墙上、女儿墙外或建筑物挑檐边缘。(强制性条文) 4 吊篮悬挂高度在60m及其以下的,宜选用长边不大于7.5m的吊篮平台;悬挂高度在100m及其以下的,宜选用长边不大于5.5m的吊篮平台;悬挂高度在100m以上的,宜选用不大于2.5m的吊篮平台。 5 悬挂机构前支架应与支撑面保持垂直,脚轮不得受力 (强制性条文)。脚轮是为方便吊篮平行位移而设置的,其本身承载能力有限。如吊篮荷载传递到脚轮,就会产生集中荷载,易对建筑物产生局部破坏。 6 高处作业吊篮在使用前必须经过施工、安装、监理等单位的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吊篮不得使用。(强制性条文) 以上是建筑幕墙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南解析的补充内容。凡指南解析中与“补充内容”有不一致和抵触之处,自2010年9月1日起,均以“补充内容”为准。“补充内容”仅选列了比较重要的内容,未列入的请详见规范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