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典型事故.pdf
非煤矿山典型事故案例非煤矿山典型事故案例 一、作业规程未落实的代价一、作业规程未落实的代价一、作业规程未落实的代价 一、作业规程未落实的代价 2000年4月3日2220,某掘进队施工的己–11060运输机巷发生一 起冒顶死亡2人的事故,其直接原因值得我们反思。 1 事故概况 该生产矿是集团公司最年轻的矿井,其现代化设施最好,井下机 械化装备精良, 采煤工作面全为综采, 掘进、 装载机械化程度相当高 。 该掘进队的巷道设计长度为1417m,已施工1050m。采用11工字钢 梯形支护,梁长3.2m,腿长2.8m。40T型刮板输送机后跟胶带构成出 碴系统。当时巷道遇到断层,掘进工作面大部分为岩石,作业方式为 “四、六”制,每小班进尺2架棚,棚距0.6m。 4月3日零点班,安全检查员巡查到该掘进工作面,发现存在4条 安全隐患①刮板输送机尾无压柱;②风筒末端距迎头10m(作业规 程规定不超过5m) ;③瓦斯探头距迎头20m(规定不超过5m) ;④大部 分防倒器不能用(丝杠弯,锈蚀严重,拧不动) ,空顶高1m、长2m。 该安检员立即向当班班长提出“隐患排除后方能进尺”的整改意 见。 班长答应立即整改, 并组织工人将空顶处刹上小板, 铺上金属网 , 网上充填了装满矸石的编织袋,编织袋上又摆了几块小板。这时小板 与岩石之间并未刹实,仍然有空隙。当班用这种方法进尺2架棚,下 一个进尺班也用这种方法进尺2架棚,到出事故的晚八点班,掘进工 作面已存在8架约5m长的这种空顶棚子。安检员检查完该巷道后又向 其负责的另一个施工地点进行检查,升井后填写了隐患信息。安检队 值班人员筛选出该信息并向施工单位下达了隐患整改意见书。 由于种 种原因,这份很有价值的意见书,从早800到晚800都未能到达施 工队值班人员手中。按该矿规定。每天晚800各生产单位都要参加 安全生产分析会。会上,矿值班人员通报了该队的隐患并印发成当天 的信息日报。这时,距井下发生事故尚有4h20min。矿信息会结束后 (约晚900) ,信息日报传到了队值班人员手中,值班人员向井下二 部胶带机头打电话。该巷道一、二部胶带机头串联两部电话,相隔约 400m。第一个电话是第一部胶带司机接到,值班员让其放下,再打第 二个电话,第二部胶带机头电话无人接。这样,地面与井下无法联系 沟通。晚930,工作面第一茬炮已放完,井下人员例行检查后,认 为棚子没倒,打眼工就站在碴堆上打了4个周边眼,之后出碴准备放 第二茬炮。晚1020,工作面一声脆响,空顶的8架棚梁被风化后离 层的两块巨石砸倒(上面的一块体积为1.5m1.5m0.8m,下面的一 块为1.3m1.3m1.0m) ,巨石压着工字钢,工字钢压着35岁的李某 和27岁的王某,两掘进工当即身亡。 2 事故追思 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刹顶不实、空顶作业而造成的。总结 经验,吸取教训,事故后的许多问题值得我们追思。 追思之一,作业规程中的规定能否落实 人们都知道,煤矿的生产存在着5大灾害水、火、瓦斯、煤尘、 顶板,其中受顶板灾害直接危害的是井下两大工种一是采煤工,二 是掘进工。因此,各采、掘队的主管技术员在开工前都应针对本单位 的作业场所实际情况编制作业规程, 规程中对顶板管理应有专列的条 款。 此规程经审批后要由队长、 技术员分别向全队职工进行传达贯彻 。 该队出事故前的8架棚子均有空顶现象,但队长及队值班干部在此情 况下仍指挥安排每小班正常进尺而竟无一人发觉。 追思之二,管理制度是实还是虚 (1)按照该队日常管理制度规定,队干部应轮流值班,并且要求 值班时不得脱岗。上午800,安检队值班人员把零点班查到的隐患 用整改意见书的形式向掘一队值班室打电话时, 一位临时听电话的人 讲,队干部不在,等队干部回来再让他给你联系。从此之后便没有下 文。直至800该矿开安全分析会时,该队值班干部以去设备库找备 件为由,没参加会议,同时也没有安排其它领导参加会议。从发现隐 患到发生事故,中间有22h,竟没有充分利用。 (2)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该队设置了专职质量验收员,并规 定不合格的工程质量不予验收,同时要求推倒重来。但在现场牵涉冒 顶的8架棚子,几个进尺班都有自己架设的棚子,同时都顺利通过了 质量验收员的验收。正是这些自己架设的、被认为合格的棚子,把自 己压倒。 (3)该队规定了现场交接班制度,但追查事故时,几个生产班都 承认没有做到这一点。 追思之三,管理人员是否有“安全为天”的思想意识 我们经过追查这起事故了解到,该队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在 3月30日下过一次井,但是并没有到出事故的巷道去。直到出事故的 当天,中间4d没有下过一次井;同时与第一责任者承担相应责任的另 一主要负责人,4月3日早800班就在此巷道现场跟班,当班进尺2 架棚,却没有发现上个班的棚子空顶,也没有发现本班进尺2架棚空 顶问题;在发生事故的晚800班,技术人员在该巷道跟班,也没有 发现迎头的8架棚子里存在空顶问题。 追思之四, 在企业效益不景气的现实中, 如何处理好安全与生产 、 安全与效益的关系 煤矿企业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而采用工资与材料费捆在一起的 承包办法。在通常情况下,可以通过提高施工技术,减少空顶片帮, 加强科学管理,实现单背板率80以上,就可以节约支护材料。但当 巷道遇到复杂地质构造而出现断层、 片帮、 空顶现象时就应加强措施 , 适当加大支护材料的投入,以保证安全生产,确保正常进尺。否则, 一旦出现事故,造成伤亡,不但增加了维护巷道的材料投入,延误了 生产,同时将使企业多年苦心经营的业绩化为乌有。 事故的发生虽然是偶然的, 但它却反映出现场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加以防范。首先,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煤 矿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充分调动其自身的积极性和内在的主动性、创 造性,以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其次安全监察必须到位,这是搞好安 全工作的重要手段。因为现代化生产中任何一个岗位出现纰漏,都可 能殃及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为此,应该将安全生产自保体系的建立 与运行纳入到煤矿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中去,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生 产必须安全。第三,依靠科技进步,运用安全系统工程,将工作量化 、 细化到生产中的全员、全方位、全过程中去。抓好超前防范,将事故 消灭在萌芽状态。与此同时,应冲破“亡羊补牢”的陈旧观念和改变 仅凭经验应付的低效手段。因为,保证质量靠的是科学技术,保障安 全靠的是科学管理。 二、垮坝事故二、垮坝事故二、垮坝事故 二、垮坝事故 2000年10月18日上午50分, 广西南丹县大厂镇鸿图选矿厂尾矿库 发生重大垮坝事故,共造成28人死亡,56人受伤,70间房屋不同程度 毁坏,直接经济损失340万元。 2000年10月18日上午9时50分,尾矿库后期坝中部底层首先垮塌, 随后整个后期堆积坝全面垮塌。共冲出水和尾砂14300立方米,其中 水2700立方米,尾砂11600立方米,库内留存尾矿13100立方米。尾砂 和库内积水直冲坝首正前方的山坡反弹回来后, 再沿坝侧20米宽的山 谷向下游冲去,一直冲到离坝首约700米处。其中绝大部分尾矿砂则 留在坝首下方的30米范围内。 尾矿坝下的34间外来民工工棚和36间基 建队的房屋被冲垮,共有28人死亡,56人受伤。 这是一起由于企业违规建设、违章操作,有关职能部门管理和监 督不到位而发生的重大责任事故。 1、事故的直接原因 由于基础坝不透水, 在基础坝与后期堆积坝之间形成一个抗剪能 力极低的滑动面。又由于尾矿库长期人为蓄水过多,干滩长度不够, 致使坝内尾砂含水饱和、坝面沼泽化,坝体始终处于浸泡状态而得不 到固结。 最终因承受不住巨大压力而沿基础坝与后期堆积坝之间的滑 动面垮塌。 2、事故的间接原因 (1)严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把关不严。尾矿库的选址没 有进行安全认证, 也没有进行正规设计, 而由环保部门进行筑坝指导 ; 基础坝建成后未经安全验收即投入使用。 (2)企业急功近利,降低安全投入,超量排放尾砂,人为使库 内蓄水增多。由于尾矿库库容小,服务年限短,与选矿处理量严重不 配套,造成坝体升高过快,尾砂固结时间缩短。为了达到环保排放要 求,库内冒险高位贮水,仅留干滩长度4米。 (3)业主、从业人员和政府部门监管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 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差,仅凭经验办事。 (4)政府行为混乱,对安全生产领导不力。对选厂没有实行严 格的安全生产审查,缺乏规划,盲目建设。 三、三、三、 三、 火灾事故火灾事故火灾事故 火灾事故 2000年7月9日4时40分,金川公司二矿区井下发生一起运矿卡车 失火事故,死亡17人,重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188万元。 二矿区是金川公司的主力矿山。矿山采用竖井、斜井、斜坡道联 合开拓方式,机械化下向分层胶结充填采矿法,多风机并串联微正压 通风系统。 目前矿区有两个主要回采中段1250中段和1150中段。1250 中段回采1218分段,1150中段回采1138分段。1250中段的1198分段和 1150中段的1118分段目前正在开拓之中。此次事故发生地点在1138- 1118分段的斜坡道岔口处。 12号运矿卡车卡车着火时,1118中段作业点共有施工人员59名 。 7月9日5时30分, 临夏二建六队值班长孔在1118中段5号溜井焊钢 模时,发现有烟从溜井上面下来,就跑到6号道。待6号道也进烟后, 即组织人员往2号道有通风井的地方跑。 当时有人提出硬冲1118-1138 斜坡道,他制止他们不要去,但仍有多人不听制止跑往1118-1138斜 坡道,造成17人死亡,2人重伤。其余40人相继撤离到FV1通风井处而 脱险。 经调查确认,由于12号运矿卡车油管接口存在渗漏现象,发动机 工作时间长,排气管温度过高,经长时间高温烘烤,渗漏的油在启动 机周围形成可燃气体,再启动时,因磁力开关触点或启动机搭线产生 火花点燃可燃气体,燃烧中油箱油管内压力增大,造成断裂,油料泄 漏,遇明火燃烧酿成火灾事故。 四、四、四、 四、 中毒事故中毒事故中毒事故 中毒事故 2002年4月6日上午8点30分,某集团公司下属某矿发生了中毒窒 息伤亡事故。在救助过程中,又有参与抢救的多名职工死亡。本次事 故死亡12人,直接经济损失190万元。 事故发生的二工区是该矿主要生产工区,采用平峒一斜井开拓, 中段高度40米。采用两翼进风,中央出风的侧翼通风系统,风机功率 30kW,风量40m3/分,负压90mm水柱。通风线路是从南翼进风,经三 中段平峒口进入斜井,从北翼进风经五中段平峒口进入斜井,南北两 翼风流在斜井汇合后,通过七、八中段平巷进入各中段采场,各采场 污风经采场回风井,进入回风平巷,再进入5号回风井去地表。 4月3日凌晨,二工区七中段采场进行爆破作业,装药量为8吨多, 整个爆破工作进展顺利。 6 日 7 点 30 分,二工区 7 人入井前往十中段进行正常作业。5 人 先下到十中段,2 人在八中段开泵后下去。约 8 点 30 分,走在前面 的 3 人中毒昏倒(后死亡) ,后面 2 人感觉不对,立即往回走,被开 泵的 2 人救到八中段,并向其它作业现场的职工报警。在随后的抢救 过程中, 由于盲目蛮干、 指挥不当又造成下井抢救人员 9 人中毒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