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长安全生产承诺书2019.docx
矿长安全生产承诺书 矿长作为煤矿生产的直接第一责任人,我愿意向全体职工作出如下承诺 1、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煤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全规定,严格履行矿长安全工作职责。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严格按照规定落实矿领导24小时值班和入井带班制度,强化现场安全管理、隐患排查,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6、加强矿井“一通三防”安全管理,保证不发生通风、瓦斯等事故。 7、严格控制下井作业人数,井下作业人员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8、经常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保证安全投入到位,持续保持煤矿安全生产条件,保护矿工生命安全。 9、承诺期间,诚实守信,说到做到,尽职尽责,严格履行,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且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自愿接受上级部门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承诺期限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矿 长李开恒 承诺时间 20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