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检人员管理制度.pdf
安检人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安检队伍建设,提高安检人员的素质,确保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特制定安检人员管理制度如下 一、安检人员上岗条件 一、安检人员上岗条件 1、从事煤矿井下一线工作满 5 年以上(大中专毕业生不少于 2 年) ,初中以 上文化程度,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2、身体健康、作风过硬、责任心强,热爱矿山安全监察工作。 3、掌握采、掘、机、运、通等专业基础知识,懂业务、会检查。 4、严于律己,铁面无私,秉公执法,不循私情。 5、遵章守纪,相互团结,令必行,禁必止。 二、安检人员的权利 二、安检人员的权利 1、有权对井上、下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现场存在的各类隐患有权督 促作业人员及时处理, 对存在严重隐患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现场有权责令立 即停止作业。 2、对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作业人员有权制止、汇报 和提出处罚建议。 3、对不按规程措施施工、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头面,有权制止继续作业,令 其返工。 4、对不重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隐瞒不报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进行举报和建 议处分。 5、在正常行使监督检查职能过程中,对阻挠和不配合检查的有关人员有权 提出批评和建议追究责任。 6、对因履行职责而遭打击报复,有上告和越级上告权。 7、行使集团公司、矿规定的各项权力。 三、安检人员的职责 三、安检人员的职责 一小班安检人员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严格按三大规程对所 盯头面进行动态巡回检查,对所盯头面的安全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 2、熟悉掌握所盯头面的作业规程及措施,负责监督检查规程措施的执行情 况。 3、严格执行开工挂牌制度,开工前认真按照“人、机、物、管、环”五大 因素,对作业场所进行检查,经检查确认作业场所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挂牌准 许开工生产。 4、严格按作业程序、施工工艺对所盯头面的生产过程进行动态监督检查, 对事故多发地点、关键工序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所盯头面的安全。 5、对所盯头面及沿线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三违,要立即制止,督促其现场整 改,对暂不影响现场安全生产、当时不能处理的隐患,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并限期 整改。 6、对三违人员不听劝阻,现场隐患未整改冒险作业的要按规定强行停止作 业并及时汇报。 7、负责所盯头面当班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监督检查工作。 8、严格执行安全汇报制度,凡现场发生人身、非人身事故及其它异常情况, 必须及时向生产调度和安全调度汇报,并保护好现场,配合事故调查人员及矿、 队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勘察,按时参加事故分析会,积极为事故分析提供依据。 二大班安检人员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严格按三大规程对井 下头面进行检查,对井下现场的安全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 2、负责监督检查各级管理人员的业务保安责任制、岗位作业标准及各类规 程措施的执行情况。 3、负责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监督检查。 4、按时参加矿各类安全大检查和小分队活动,并对检查问题跟踪落实。 5、负责全矿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运行、监督、协调和考核工作。 6、负责对全矿各单位安全绩效进行考核,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7、负责收集、传递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信息,对现场安全隐患进行分析 汇总,为全矿隐患排查提供依据。 8、对各类事故(除机电事故) 、严重隐患,严格按“四不放过”进行追查分 析。 四、管理与考核 四、管理与考核 1、安检人员要严格遵守集团公司、矿和安全管理部各项管理制度,完成本 职工作。 2、认真执行岗位作业标准,按规定进行岗位交接班,现场巡回检查、开工 挂牌、认真填写安全班评估表和检查记录本,按规定向安全调度汇报,未按规定 执行,一次扣款 10~50 元。 3、盯岗头面出现重大隐患,没有发现或未汇报者一次罚款 30~50 元,上级 单位检查发现的加倍处罚。 4、盯岗头面发生各类事故时,按集团公司、矿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盯岗头面发生工程质量问题,视情节给予罚款 30~200 元。 6、盯岗头面发生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者,一次罚款 50~200 元。 7、盯岗安检员发生脱岗、岗位睡觉行为者,一次扣款 50~200 元,免发当 月安全 奖;盯岗头面出现严重违章或集体违章不制止、不举报者,每次扣款 50~ 100 元。 8、杜绝“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发现“吃、拿、卡、要”者,免 发当月各类奖金,并调离安检队伍。 9、按规定参加日常的业务培训和集团公司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增强工作责任心,对不符合条件的实行淘汰待岗。 10、认真学习所盯(包)头面的施工作业规程和措施,掌握所盯(包)头面 的安全生产状况,所盯(包)头面发生事故时,按矿和安全管理部有关制度进行 考核。 11、服从领导安排,完成布置的各项工作和任务,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反馈现 场安全信息,一次没完成扣责任者 10~50 元。 12、对所分管的业务工作,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出现失误扣责任者 10~ 100 元。 13、对所分管的考核工作,必须公平、公正、公开,出现问题的每处扣责任 者 10~30 元,有弄虚作假现象的视情节轻重,每次扣责任者 30~100 元,情节 特别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14、查处“三违”有弄虚作假,给 “三违”者讲情等行为,视情节轻重每 次扣当事人 50~200 元。 五、安检人员的待遇 五、安检人员的待遇 1、小班安检工的待遇,享受一线工人工资奖金的 90,安全监察队按工作 绩效进行记分二次分配。 2、大班管理人员实行计时加奖,安全管理部按工作绩效进行打分二次分配。 六、评优选模 六、评优选模 1、矿每半年进行一次十佳安检工和十佳安全管理标兵评选活动。 2、职工个人的绩效考核作为评优选模的依据。 3、根据“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凡有违章违纪者,当年一律取消评优选模 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