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化镇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doc
昌化镇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保证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临安市矿山事故应急预案与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矿山事故的范围 我镇行政区域内矿山生产经营企业发生的事故,主要包括地下开采矿山的采区、井巷和尾矿库所发生的透水、冒顶、片帮等事故;露天采石、采土所发生的爆炸、坍塌、山体滑坡等事故。 二、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二)应急救援,以人为本。要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完善和强化抢险手段,科学、迅速组织应急救援,把人员伤亡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三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坚持做到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各成员单位在市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主动配合,协同地方政府做好相关工作。 四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要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实况,在专家指导下采取切实可行的抢险救援安全措施,组织专兼职救护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灾害程度,做好抢救伤亡人员、运送救灾物资和设备、疏散人员等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三、预案启动条件和程序 一启动条件 凡在矿山企业内,发生1人以上(含1人)被埋、被困而可能造成死亡事故的,即可启动本预案。 二启动程序 1.发生矿山事故或可能发展成为事故时,矿山企业应及时向以下部门报警 (1)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63818333、63727180); (2)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63724524); (3)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 (4)昌化镇政府(联系电话63668008)。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事故类别、事故原因、危害程度、救援要求和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2.镇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立即召开成员单位会议,根据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程度,发布启动命令,落实救援任务。 3.镇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启动命令后,立即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四、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镇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经发办安全生产监督办公室。 1.镇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 总指挥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 成员综治办、经济发展办、人武部、村镇建设办、社会事业办、党政办、派出所、交警中队、消防中队、供电所、电信局、昌化人民医院。 2.镇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主 任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 3.现场临时指挥部 现场临时指挥部由镇领导、安全办和派出所负责人组成,负责事故初期各项应急救援措施的组织、实施。临时总指挥由镇镇长担任,总指挥部领导到现场后,由总指挥部领导担任总指挥。 (二)职责分工 1、经济发展办(工贸)负责全镇矿山事故抢险救援综合协调、组织管理;与上级主管部门和专家紧急联系,迅速组织专家赶赴事故现场;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针对事故类别和灾害程度制定相应的抢险方案及防止事故扩大的处理措施,报指挥部审定后实施;对事故有关情况进行汇总,经指挥部审查同意后,由新闻单位发布信息;组织、检查各矿山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查和备案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2、派出所负责抽调警力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封闭现场,维护秩序,疏散人员,确保道路畅通和抢险救护车辆有序进出;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保护事故现场和证据,控制旁观者进入现场和事故危险区域,防止并处理事故现场出现的突发事件;根据事故类别和性质,及时调动相关警种警力参与抢险救援;配合有关部门核对死亡人数、死亡人员姓名及身份,协助事故单位通知死者和伤员家属,并协助做好安抚工作。 3、国土资源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协调地质灾害防治。 4、昌化人民医院负责联系、安排急救中心,组织急救车辆、医疗器械和医护人员,提供急救所需药品;事故现场伤员抢救;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 5、纪检负责监督检查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款物使用去向,查处违纪人员。 6、电信局事故发生地通讯状况较差时,及时架设临时通讯线路,配备对讲机等通讯设备。 7、供电所事故发生在夜间和无照明时,及时架设临时供电线路,配备应急电源。 8、经发办(农业)根据事故情况,组织救援用的抽水设备和潜水技术人员。 9、交警队负责了解、掌握事故现场沿途交通道路状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援车辆通行保障工作;组织抢险物资、器材的运输。 10、社会事业办根据事故情况,派出殡葬车辆;为抢险人员提供后勤保障。 11、党政办保障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有效开展,为抢险人员提供后勤保障。 五、应急救援行动 一应急响应 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指挥部的指示,按照“就近、救急、高效”的原则,立即通知有关单位、救援队伍和专家赶赴事故现场参加应急救援。被征调的单位、救援队伍和专家应当服从指挥调遣,并积极组织参加抢险救援,不得拖延、推诿。 二救援要求 1.现场指挥部总指挥负责组织召开各成员单位和救援队伍负责人及专家联席会议,通报事故初步情况,在专家协助下制定应急救援实施方案,组织、指挥救援行动。 2.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救援需要,调集救援设备和器材,指派救援队伍深入事故区域,探明情况,抢救伤员,运送遇难者遗体到指定位置存放。在专家指导下,对涉及的矿场、井巷、尾矿库工程设施进行维护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3.昌化人民医院在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设立现场急救站,开展现场医疗急救,对伤员简单处置后,送指定医院治疗。搞好事故现场救援人员的个体防护、监护,并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情况和采取的救治措施。 4.应急救援结束后,各有关单位、救援队伍和专家在撤离事故现场前,要认真做好现场清理,切实消除不安全隐患,经现场指挥部同意后,方可撤离事故现场。 六、事故后期处置 一由镇各职能部门,会同事故发生单位共同成立事故善后处理小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做好事故遇难者和伤员的补偿、治疗及家属安抚工作,协助有关保险公司做好保险理赔,确保社会稳定。 二由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和相关部门负责,依据特别事故调查程序规定,配合国家、省或市开展事故调查。按规定时限提交调查报告,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具体措施。 三指挥部认真总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查找不足和教训,进一步修订、完善事故预案。 七、事故预防和监督管理机制 一矿山企业对事故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矿山企业对已确定易发生事故的危险源,要指定专门人员和机构负责管理,并认真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1.掌握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了解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搞好现场安全管理。 2.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严格按规作业。 3.对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和巡回检查,随时掌握动态变化情况,一旦出现危及安全生产的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配备充足、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工具,每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预案演习。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昌化镇人民政府 二00七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