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抽放队队干管理制度.doc
煤矿抽放队队干管理制度 一、队干的职责 带领组织全队职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有关生产、经营、安全、质量等方面的政策规定。按照矿下达的月生产计划和科下达的“一通三防”月作业计划,认真组织、合理安排生产。深入现场,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矛盾问题。 二、处罚规定 1、对逢春煤矿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令、上级文件不宣传、贯彻、落实,罚队长、安全副队长50元。 2、值班队干排班时不讲安全、不讲工作要求、有措施不贯彻落实,罚值班队干50元。 3、值班队干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后,无故不安排整改的,一次罚款50元。 4、值班、交班记录不清楚,不详细,不具体,安排工作失误,一次罚款20元。 5、值班队干无故不参加矿调度作业会或对本队有关问题不作记录,不传达者,罚值班队干20-50元。造成影响的,加重处罚。 7、值班队干必须24小时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脱岗,凡脱岗者,罚款50元,不按时接班,超过10分钟者,罚款10元,由此而造成影响工作的加重处罚。 8、值班室、办公室严禁打牌娱乐,违者罚款50元。 9、凡出现临时性,突发性问题,需要矿调度室和相关科室协调配合时,值班队干不及时联系解决的罚责任人50元,影响工作,加重处罚。 10、全队管理人员(井下跟班除外)每天下午5点准时到队值班室参加碰头会,无故迟到者一次罚款10元。无故不到队上者,一次罚款50元。 11、队干无故不参加公司、矿安全、质量、文明生产检查和现场会者,一次罚款50元。 12、队干发现有违反队管理制度,不对责任人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的,一次处罚该队干50元。 13、参加检查或现场会以后,不到队上传达检查或现场会内容的,罚责任人10-20元。 14、对违反队材料管理制度的行为不加以制止的,罚责任人50元。 15、矿、科领导组织下井,队干不按通知时间到场,罚责任人50元。 16、接到会议通知后,无故不参加会议,罚款50元。 17、原则性不强,队上作出的有关保密内容,随意传播,罚责任人50元。 18、本办法交抽放队队委,民管会讨论通过,解释权属抽放队。 19、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