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T511-2002 压花玻璃.doc
CS 81.040 Q3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材 行 业 标 准 JC/T 511-2002 压 花 玻 璃 Patterned glass 2002 - 06 - 19发布 2 0 0 2 - 1 2 - 0 1 实 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 布 JCT 511-2002 前 言 本标准是对 JC/T 5111993压花玻璃的修订。修订时修改采用日本工业标准 JISR 32031999 压花玻璃。与 JISR 3203的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___ 分类中,JISR 3203只按厚度分为2 mm 、4mm 和 6mm三种。本标准未设2mm 厚度,增加 了 3mm、5mm 和 8mm 三种厚度。本标准还按外观质量将产品分为一等品和合格品。 本标准增加了对尺寸偏差的要求。 本标准缺陷类型中没有点状缺陷密集度项,增加了皱纹 压痕、划伤三项。增加了对弯曲度 的 要 求 。 本标准与 JC/T 5111993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在产品分类中,取消优等品;增加6mm 、8mm 两种厚度。 取消最大最小尺寸规定。 取消热圈、图案缺陷和压口等项目名称。 缺陷类型中增加了图案不清项,增加了对气泡密集度和破坏性杂物不允许的要求。 在外观质量检验方法中对检验设备作了具体要求,以便于检验。 检验规则切合实际情况。 主要技术指标相应提高。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JC/T 5111993。 本标准由中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建筑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秦皇岛国家玻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山东玻璃集团青岛金晶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压花玻璃有限公司,河北晶牛 集团公司、株洲光明玻璃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牛 晓 吴 楠 刘焕章 戴志武 王 刚 梁玉金 李冬贵 吕 金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材 行 业 标 准 1 压 花 玻 璃 Patterned glass JC/T 511-2002 代替 JC/T 5111993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压花玻璃产品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 标志、运输和贮存 等。 本标准适用于连续辊压工艺生产的单面花纹压花玻璃。双面花纹压花玻璃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压花玻璃用于各种建筑物和构筑物的采光门窗、装饰以及家居用品等方面。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 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2171986 公法线千分尺 GB/T 282819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T 6382.1 平板玻璃集装器具 架式集装器及其试验方法 GB/T 6382.2 平板玻璃集装器具 箱式集装器及其试验方法 GB/T 81701987 数值修约规则 GB/T 90561988 钢直尺neq ISO 54661980 JC/T 513 平板玻璃木箱包装 JB/T 79791995 塞尺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图案不清 pattern unclearness 局部花纹图案模糊或变形。 3.2 线条 line 压花玻璃表面呈现的线状条纹缺陷。 3.3 气泡 bubble 压花玻璃中的夹杂气体物。 3.4 划伤 scratch 在生产和储运装卸过程中,玻璃表面被划出的痕迹。 3.5 压痕 impression 压辊表面造成的玻璃板面缺陷。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2002-06-19 批准 2002-12-01 实施 JCT 511-2002 3.6 皱纹 wrinkles 压花玻璃表面呈现的波纹状缺陷。 3.7 裂纹 check 玻璃表面的开裂缺陷。 3.8 杂物 inclusion 嵌入玻璃表面或裹在玻璃板中的未熔化的混合料颗粒及其它杂质。 3.9 厚度 thickness 从表面压花图案的最高部位至另一面的距离。 4 分类 4.1 压花玻璃按外观质量分为一等品、合格品。 4.2 压花玻璃按厚度分为3mm 、4mm 、5mm 、6mm 和 8 mm。 5 要求 5.1 压花玻璃应为长方形或正方形、其长度和宽度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规定。 表 1 长度和宽度尺寸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厚 度 尺寸允许偏差 3 2 4 2 5 2 2 6 8 3 5.2 压花玻璃的厚度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 2 厚度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厚 度 厚度允许偏差 3 0.3 4 0.4 5 0.4 6 0.5 8 0.6 5.3 压花玻璃对角线差应小于两对角线平均长度的0.2。 5.4 压花玻璃的弯曲度不应超过0.3。 5.5 压花玻璃外观质量应符合表3规定。 2 JC/T 511-2002 表-3-外观质量 缺陷类型 说明 一等品 合格品 图案不清 目测可见 不允许 气泡 长度范围 mm 2≤L5 5≤L10 L≥10 2≤L5 5≤L15 L≥15 允许个数 6.0S 3.0S 0 9.0S 4.0S 0 杂物 长度范围 mm 2≤L3 L≥3 2≤L3 L≥3 允许个数 1.0S C 2.0S 0 线条 长宽范围 mm 不允许 长度100≤L200、宽度W0.5 允许条数 3.0S 皱纹 目测可见 不允许 边部50 mm以内轻微的允许存在 压痕 长度范围 mm 不允许 2≤L5 L≥5 允许个数 2.0S 0 划伤 长宽范围 mm 不允许 长度L≤60,宽度W0 . 5 允许条数 3.0S 裂纹 目测可见 不允许 断面缺陷 爆边、凹凸、 缺角等 不应超过玻璃板的厚度 注 1上表中,L表示相应缺陷的长度,W表示其宽度,S是以平方米为单位的玻璃板的面积,气泡、杂物、压痕 和划伤的数量允许上限值是以S乘以相应系数所得的数值,此数值应按GB/T 8170修约至整数。 2.对于2mm以下的气泡、在直径为100 mm的圆内不允许超过8个。 3.破坏性的杂物不允许存在。 5.6 对有特殊要求的压花玻璃由供需双方商定。 6 试验方法 6.1 长度和宽度尺寸偏差的测定 用符合 GB/T 9056 钢直尺或钢卷尺,分别从长宽边的中间部位,测量两平行边的距离。测得的结 果与公称尺寸的差值即为尺寸偏差。 6.2 对角线差的测定 用钢卷尺测量玻璃板的两条对角线,取其差的绝对值。 6.3 厚度偏差的测定 用符合 GB/T 1217 规定的精度为0.01 mm 且圆盘直径不低于20 mm 的公法线千分尺在玻璃板四 边中点测量。取其最大偏差值。 6.4 外观质量的测定 64.1 图案不清、气泡、杂物、划伤 线条 裂纹 压痕、皱纹等缺陷的测定 3 JCT 511-2002 将玻璃板垂直放置在支架上,在其后面相距0.6 m 是一无反光灰色屏幕。玻璃板与屏幕间用若于 盏40W日光灯照亮,日光灯发出的光线不能与玻璃板垂直,见图1。观察者在距玻璃板0.6 m 左右处 垂直观察。缺陷尺寸的大小以能看清楚的最大边缘为限,采用符合GB/T 9056 精度为1 mm 的钢直尺 和放大10倍或10倍以上、精度不低于0.1 mm 的读数显微镜测量。 图1 外观检验装置示意图 6.4.2 断面缺陷的测定 用符合 GB/T 9056 的钢直尺测量。凹凸时测量边部凹进或凸出最大部位与板边之间的距离爆边 时测量边部凹进最大部位与板边之间的距离;缺角时测量原角等分线的长度。如图2所示。 a 凹凸 b 爆边 c 缺角 图2 断面缺陷的测定示意图 6.4.3 弯曲度测定 将玻璃垂直放置,不施加外力,沿玻璃非压花面放置1000 mm长的直尺,用符合 JB/T 7979的塞 尺测量钢直尺边与玻璃板之间的最大间隙。玻璃弓形弯曲时,测量对应弦长的弦高、波形时,测量对 应两波峰间的波谷深度,按式1 计算弯曲度 式中c弯曲度,; h 弦高或波谷深度,mm; 1 L弦长或波峰到波峰的距离,mm。 4 建筑321--标准查询下载网 W CT 511-2002 7 检验规则 7.1 产品出厂应检验第5章的所有项目。 72 产品应由生产企业质量检验部门通过制定合理的抽样方法抽取样品,依据第6章进行检验,符合 第5章要求,出具产品质量合格证方可出厂。 73 当对产品质量有争议时、以及监督抽查、仲裁时,可按本标准表4规定的玻璃批量和抽样数抽样。 抽样表依据GB/T-2828, 取 AQL6.5。 表 4 抽样表 批量范围 样本大小 合格判定数 不合格判定数 18 2 0 1 915 3 0 1 1650 8 1 2 5190 13 2 3 91150 20 3 4 151280 32 5 6 281500 50 7 8 5011200 80 10 11 7.4 判定规则 7.4.1 一片玻璃其检验结果的各项指标均达到该等级的要求则该片玻璃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7.4.2 一批玻璃中,若不合格片数小于或等于表4中合格判定数,则该批玻璃合格;若不合格片数大 于或等于表4中不合格判定数,则该批玻璃不合格。 8 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 8.1 玻璃用木箱或集装架箱包装,木箱包装应符合 JC/T 513; 集装架箱应符合GB/T 6382.1 和 GB/T 6382.2的要求。在同一木箱或集装架箱内,玻璃有花纹的一面应朝向同一侧。 8.2 木箱或集装架箱应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标明产品等级、花型、尺寸、厚度、数量、生产日 期、本标准号、生产厂名、注册商标和花纹朝向。 8.3 运输时应防止木箱或集装架箱倾倒碰撞。 8.4 玻璃应贮存在干燥并有防雨设施的地方。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