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126-2008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doc
UDC P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50126-2008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of industrial equipment and pipeline insulation engineering 2008-03-10 发布 2008-08-01 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设 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合发布 目 次 1 总 则 1 2 术 语 2 3 材 料 4 3.1 质量要求 4 3.2 质量检秃 5 3.3 运输存放和保管 6 4 施 工 的 准 备 和 要 求 7 4.1 一般规定 7 4.2 施工前的准备和要求 7 4.3 附件安装 8 5 绝 热 层 的 施T 11 5.1 一般规定 11 5.2 嵌装层铺法施工 12 5.3 捆扎法施T 13 5.4 拼砌法施上 15 5.5 缠绕法施工 15 5.6 填充法施工 15 5.7 粘贴法施工 16 5.8 浇注法施工 17 5.9 喷涂法施工 19 5.10 涂抹法施T 20 5.11 可拆卸式绝热层的施工 20 5.12 金属反射绝热结构的施 T 22 5.13 伸缩缝及膨胀间隙的留设 23 1 6 防潮层的施T 25 6.1 一般规定 25 6.2 施工 25 7 保护层的施工 27 7.1 金属保护层 27 7.2 非金属保护层 31 8 安全技术 34 9 工程交接 36 附 录A 工程开工报告 37 附 录B 隐蔽工程记录 38 附 录C 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交工汇总表 39 附录 D 绝热工程交接报告 40 本规范用词说明 41 附 条文说明 43 2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4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 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7号的要求,由全国化工 施工标准化管理中心站会同化工、电力、石化、建材等行业的有关 单位,对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26 89进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修编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 国近十年来绝热工程设计、施工、工程应用和科研等方面的经验, 同时参考了国内外绝热工程的大量标准和资料,广泛征求了国内 化工、石化、电力、冶金、机械等行业的工程设计、施工、绝热材料生 产、质量检测等单位对规范修订稿的意见,经修编组反复讨论、修 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9章和4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材料、 施工的准备和要求、绝热层的施工、防潮层的施工、保护层的施工、 安全技术、工程交接等。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 增加了术语一章; 2. 增加了运输存放和保管一节; 3. 修改了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值、密度、抗压强度、纤维类绝 热材料的渣球粒径和渣球含量等技术参数; 4. 增加了嵌装层铺敷设法、涂抹法和金属反射绝热结构等施 工 . 方法; 5. 增加了具有绝热效果优良、防腐性能可靠、维护费用低等 优点的管中管结构的施工要求; 6. 删除了对大口径高温管道弯头中部留设伸缩缝的规定,增 1 加了允许在法兰下留设伸缩缝的内容; 7. 删除了沥青胶、防水冷胶料玻璃布防潮层的内容,增加了 防潮层采用卷材的施工规定; 8. 增加了对复合保护层材料的施工规定; 9. 交工文件中增加了开工报告、隐蔽工程记录、绝热工程交 工报告等。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全国化工 施工标准化管理中心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 巾,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 本规范有需要修改和补允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至全国化工施 工标准化管理中心站地址石家庄市槐中路253号,邮编 050021。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 编 单 位全国化工施工标准化管理中心站 参 编 单 位西北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 上海化坚隔热防腐工程有限公司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能源研究会绝热工程应用专业委员会 中国化学丁程第三建设公司 杭州岩珊镁钢保护层有限公司 河北国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江苏明江工程有限公司 无锡市明江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振申绝热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赵远洋 邵振德 赵庆辉 芦 天 蔡子明 李相仁 陈品山 高建国 包建平 戴惠君 张春华 陈懿洲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829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为国家标准,编 号为 GB 501262008,自2008年8月1日起实施。其巾,第1.0.4、 3.1.33、3.2.1、4.1.3、4.3.1、4.3.6、5.1.10、5.8.22、6、 5.8.36 、5.9.42 、5.11.10 、5.13.6 、5.13.112 、5.13.12、 7.1.14、7.1.16、8.0.1、8.0.3、8.0.71、4条款为强制性条 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GBJ 12689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 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O○ 八年三月十日 目 次 1 总 则 1 2 术 语 2 3 材 料 4 3.1 质量要求 4 3.2 质量检秃 5 3.3 运输存放和保管 6 4 施 工 的 准 备 和 要 求 7 4.1 一般规定 7 4.2 施工前的准备和要求 7 4.3 附件安装 8 5 绝 热 层 的 施T 11 5.1 一般规定 11 5.2 嵌装层铺法施工 12 5.3 捆扎法施T 13 5.4 拼砌法施上 15 5.5 缠绕法施工 15 5.6 填充法施工 15 5.7 粘贴法施工 16 5.8 浇注法施工 17 5.9 喷涂法施工 19 5.10 涂抹法施T 20 5.11 可拆卸式绝热层的施工 20 5.12 金属反射绝热结构的施 T 22 5.13 伸缩缝及膨胀间隙的留设 23 1 6 防潮层的施T 25 6.1 一般规定 25 6.2 施工 25 7 保护层的施工 27 7.1 金属保护层 27 7.2 非金属保护层 31 8 安全技术 34 9 工程交接 36 附 录A 工程开工报告 37 附 录B 隐蔽工程记录 38 附 录C 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交工汇总表 39 附录 D 绝热工程交接报告 40 本规范用词说明 41 附 条文说明 43 2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4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 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7号的要求,由全国化工 施工标准化管理中心站会同化工、电力、石化、建材等行业的有关 单位,对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26 89进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修编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 国近十年来绝热工程设计、施工、工程应用和科研等方面的经验, 同时参考了国内外绝热工程的大量标准和资料,广泛征求了国内 化工、石化、电力、冶金、机械等行业的工程设计、施工、绝热材料生 产、质量检测等单位对规范修订稿的意见,经修编组反复讨论、修 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9章和4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材料、 施工的准备和要求、绝热层的施工、防潮层的施工、保护层的施工、 安全技术、工程交接等。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 增加了术语一章; 2. 增加了运输存放和保管一节; 3. 修改了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值、密度、抗压强度、纤维类绝 热材料的渣球粒径和渣球含量等技术参数; 4. 增加了嵌装层铺敷设法、涂抹法和金属反射绝热结构等施 工 . 方法; 5. 增加了具有绝热效果优良、防腐性能可靠、维护费用低等 优点的管中管结构的施工要求; 6. 删除了对大口径高温管道弯头中部留设伸缩缝的规定,增 1 加了允许在法兰下留设伸缩缝的内容; 7. 删除了沥青胶、防水冷胶料玻璃布防潮层的内容,增加了 防潮层采用卷材的施工规定; 8. 增加了对复合保护层材料的施工规定; 9. 交工文件中增加了开工报告、隐蔽工程记录、绝热工程交 工报告等。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全国化工 施工标准化管理中心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 巾,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 本规范有需要修改和补允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至全国化工施 工标准化管理中心站地址石家庄市槐中路253号,邮编 050021。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 编 单 位全国化工施工标准化管理中心站 参 编 单 位西北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 上海化坚隔热防腐工程有限公司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能源研究会绝热工程应用专业委员会 中国化学丁程第三建设公司 杭州岩珊镁钢保护层有限公司 河北国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江苏明江工程有限公司 无锡市明江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振申绝热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赵远洋 邵振德 赵庆辉 芦 天 蔡子明 李相仁 陈品山 高建国 包建平 戴惠君 张春华 陈懿洲 2 1 总 则 1.0.1 为提高绝热工程的施工水平,加强绝热工程施工过程的质 量控制,保证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外表面温度为 196 850℃的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的施T。 本规范不适用于设备和管道的内隔热衬甲和有特殊要求核 能辐射装置、航空工业、航天工业等的设备和管道,以及埋地长输 管道和临时设施的绝热工程的施工。 1.0.3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的施工,应按设计文件及本规范 的规定执行。 1.0.4 当需要修改设计、材料代用或采用新材料时,必须经原设 计单位同意。 1.0.5 绝热工程的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 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 2 术 语 2.0.1 绝热 insulation 保温与保冷的统称。 2.0.2 绝热层 thermal insulation layer 对维护介质温度稳定起主要作用的绝热材料及其制品。 2.0.3 防潮层 vapor barrier 为防止水蒸气迁移的结构层。 2.0.4 保护层 cladding 为防止绝热层和防潮层受外界损坏所设置的外护结构。 2.0.5 固定件 fastener 固定绝热层及保护层用的构件,包括螺栓、螺母、销钉、钩钉、 自锁紧板、箍环箍带、活动环、固定环等。 2.0.6 支承件 supporting elements 支承绝热层及保护层用的构件,包括托架、支承环、支承板等。 2.0.7 环向接缝 circumferential join1 垂直于设备和管道轴线的接缝,也指方形设备的横缝、水平 缝。 2.0.8 纵向接缝 longitudinal joint 平行于设备和管道轴线的接缝。 2.0.9 硬质绝热制品 rigid insulation 制品使用时能基本保持其原状,在210⁻MPa 荷重下,其可 压缩性小于6,制品不能弯曲。 2.0.10 半硬质绝热制品 scmi-rigid insulation 制品在210MPa 荷重下,可压缩性为6~30,弯曲 90以下尚能恢复其原状。 2 2.0.11 软质绝热制品 soft insulation 制品在210MPa 荷重下,可压缩性为30以上,可弯曲 至90以上而不损坏。 2.0.12 伸缩缝 expansion joint 为使绝热结构中因温度变化而产生的应力给予有规律集中的 结构形式。 2.0.13 膨胀间隙 expansion clearance 随同管道、设备壁面移动的保温结构与相邻的固定物件之间, 或热位移方向与保温结构不一致的转动物件之间所设置的空间。 2.0.14 管中管 pipe in pipe 由内工作管和外护管组成,在两者形成的环形空间进行绝热 的一种绝热结构形式。 3 3 材 料 3.1 质 量 要 求 3.1.1 绝热层材料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绝热层材料应有随温度变化的导热系数方程式或图表。 当用于保温层的绝热材料及其制品,其平均温度小于或等于623K 350℃时,导热系数值不得大于0.10W/mK; 当用于保冷层 的绝热材料及其制品,其平均温度小于300K27℃ 时,导热系数 值不得大于0.064W/mK。 2 用于保温的绝热材料及其制品,硬质绝热制品密度不得大 于220kg/m, 半硬质绝热制品密度不得大于200kg/m, 软质绝热 制品密度不得大于150kg/m; 用于保冷的绝热材料及其制品,其 密度不得大于180kg/m。 3 用于保温的硬质无机成型绝热制品,其抗压强度不得小于 0.3MPa, 有机成型绝热制品的抗压强度不得小于0.2MPa; 用 于 保冷的硬质无机成型绝热制品,其抗压强度不得小于0.3MPa, 有 机成型绝热制品的抗压强度不得小于0.15MPa, 4 绝热材料及其制品的技术参数及性能,应符合设计文件的 规定。 5 绝热材料及其制品的化学性能应稳定,对金属不得有腐蚀 作用。当用于奥氏体不锈钢设备或管道上时,其氯化物、氟化物、 硅酸盐、钠离子的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覆盖奥氏体不锈钢用 绝热材料规范GB/T 17393的有关规定。 6 用于填充结构的散装绝热材料,不得混有杂物及尘土。不 宜采用直径小于0.3mm 的多孔性颗粒类绝热材料。纤维类绝热 材料的渣球含量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及设计文件的规定。 4 3.1.2 防潮层材料的质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具有良好的抗蒸汽渗透性、密封性、黏结性、防水性、防 潮性,并对人体应无害。 2 应耐大气腐蚀及生物侵袭,不得发生虫蛀、霉变等现象。 3 应具有良好的化学稳定性,不得对其他材料产生腐蚀和溶 解作用。 4 在高温情况下不应软化、流淌或起泡,在低温时不应脆裂 或脱落,在气温变化与振动情况下应保持完好的稳定性。 5 干燥时间应短,在常温下可施工,并应保证操作方使。 3.1.3 保护层材料的质址,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1.2条的有关规 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不燃性或难燃性材料。 2 应抗大气腐蚀、抗老化,使用年限应长;强度应高,在坏境 使用温度及振动变化情况下不应软化、脆裂或开裂。 3 贮存或输送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及管道,以及与此类管 道架设在同一支架上或相交叉处的其他管道,其保护层必须采用 不燃性材料。 4 外表应美观、无毒,并应便于施工。 5 金属保护层的表面涂料应具有防火性能。 3.2 质 量 检 查 3.2.1 绝热材料及其制品,必须具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出厂合 格证,其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及设计文件的 规定。 3.2.2 绝热材料及其制品到达现场后应对产品的外观、几何尺寸 进行抽样检查;当对产品的内在质量有疑义时,应抽样送具有国家 认证的检测机构检验。 3.2.3 受潮的绝热材料及其制品,当经过干燥处理后仍不能恢复 合格性能时,不得使用。用于保温的绝热材料及其制品 含水率应 5 小于7.5;用于保冷的绝热材料及其制品,含水率应小于1。 3.2.4 对防潮层、保护层材料及其制品的抽检,应符合设计文件 的规定。 3.2.5 对超过保管期限的绝热层、防潮层、外护层材料及其制品, 应重新进行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3.3 运输存放和保管 3.3.1 硬质绝热制品在装卸时不得抛掷,在运输过程中应减少振 动;矿纤类绝热制品在装卸时不得挤压、抛掷;长途运输应采取防 雨水的措施。 3.3.2 绝热材料应存放在仓库或棚库内。 3.3.3 绝热材料应按材质分类存放。在保管中应根据材料品种 的不同,分别设置防潮、防水、防冻、防成型制品挤压变形及防火等 设施。 3.3.4 软质及半硬质材料堆放高度不应超过2m。 3.3.5 对有毒、易燃易爆及沸点低的溶剂材料应存放在通风良好 的室内,并应采取防火、防毒措施。 6 4 施工的准备和要求 4.1 一 般 规 定 4.1.1 绝热工程施工前应对绝热材料及其制品的质检资料进行 核查。 4.1.2 工业设备及管道的绝热工程施工,宜在工业设备及管道压 力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及防腐工程完工合格后进行。 4.1.3 在有防腐、村里的工业设备及管道上焊接绝热层的固定件 时,焊接及焊后热处理必须在防腐、衬里和试压之前进行。 4.1.4 雨雪天不宜进行室外绝热工程的施工。当在雨雪天、寒冷 季节进行室外绝热工程施工时,应采取防雨雪和防冻措施。 4.2 施工前的准备和要求 4.2.1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文件齐全,施工图纸已经会审。 2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批准,技术及安全交底已经完 成 。 3 施工人员已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且经考核合格。 4 已办理绝热工程开工手续。 5 已制定相应的安全应急预案。 4.2.2 绝热工程施工人员应配备完善的劳动保护用品。 4.2.3 应配备绝热层、防潮层、保护层和预制品加工的施工机具。 4.2.4 施工场地应设置临时供水、供电、消防等设施,道路应通 畅,且应有相应的加工场地,施工机具应匹配合理。 4.2.5 绝热层、防潮层、保护层材料及其制品所使用的辅助材料 应准备齐全。 7 4.2,6 绝热层施T 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支承件及固定件就位齐备。 2 设备、管道的支吊架和结构附件、仪表接管部件等均已安 装完毕。 3 电伴热或热介质伴热管均已安装就绪,并经过通电或试压 合格。 4 绝热设备及管道表面的油污、铁锈已清除干净。 5 对设备、管道的安装及焊接、防腐等工序办妥中间工序交 接手续。 6 奥氏体不锈钢设备或管道绝热施工前宜根据设计或图纸 要求对其采用油漆或铝箔进行隔离防腐。 4.3 附 件 安 装 4.3.1 用于绝热结构的固定件和支承件的材质和品种必须与设 备及管道的材质相匹配。 4.3.2 钩钉或销钉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用于保温层的钩钉或销钉,可采用φ3~6mm 的镀锌铁 丝或低碳圆钢制作,可直接焊装在碳钢制设备或管道上。当不允 许直接焊接时,可焊在设备或管道所布置的包箍体上。当保温材 料及其制品无法固定时,应焊接“L”形、“Ω”形保温钩钉或设置活 动环。裙座式立式设备的底封头,应根据保温层的厚度,将钩钉或 固定环焊接在裙座内的适当位置上。 2 钩钉或销钉的安装问距不应大于350mm。 每平方米面积 上钩钉或销钉的数量,侧面不宜少于6个,底部不宜少于8个。 3 当焊接钩钉或销钉时,应先用粉线在设备或管道壁上错 行、对行、米字形或网形划出每个钩钉、销钉的位置。 4 当保冷结构采用钩钉或销钉固定时,不得穿透保冷层,其 长度应小于保冷层厚度10mm.I 最小不得小于20mm。 当采用 塑料销钉时应用黏结剂粘贴,黏结剂应与塑料销钉的材质相匹配。 8 粘贴时应先进行试粘。每块保冷材料制品上的销钉用量宜为4 个。 4.3.3 对立式设备、管道、平壁面和卧式设备的底面绝热层,应设 支承件。支承件的布置和安装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设备 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 50264 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 列规定 1 支承件的材质应根据设备、管道材质确定,宜采用普通碳 钢板或型钢制作。 2 支承件不得设在有附件的位置上,环面应水平设置,各托 架筋板之间安装偏差不应大于10mm。 3 当不允许直接焊于设备上时,应采用抱箍型支承件。 4 支承件的承面宽度应小于绝热层厚度10~20mm。 5 立式设备和公称直径大于100mm, 且水平夹角大于45的 管道支承件的安装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保温平壁应为1.5~2m。 2对保温圆筒 当为高温介质时,应为2~3m。 -----当为中低温介质时,应为3~5m。 3对保冷平壁和保冷圆筒,均不得大于5m。 4.3.4 磨上有加强筋板的方形设备、烟道、风道的绝热层,应利用 其加强筋板代替支承件,也可在筋板边沿上加焊弯钩。 4.3.5 当设备和管道采用软质绝热制品保温 使用金属保护层 时,宜设置支撑环。 4.3.6 直接焊于不锈钢设备、管道上的固定件,必须采用不锈钢 制作。当固定件采用碳钢制作时,应加焊不锈钢垫板。 4.3.7 抱箍式固定件与设备、管道之间,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设 置隔垫 1 介质温度大于或等于200℃。 2 保冷结构。 9 3 设备、管道系非铁素体碳钢。 4.3.8 设备振动部位的绝热层固定件,当壳体上已设有固定螺母 时,应在螺杆拧紧丝扣后点焊固定。 4.3.9 设备封头处固定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焊接时,可在封头与筒体相交的切点处焊设支承 环,并应在支承环上断续焊设固定环。 2 当设备不允许焊接时,支承环应改用包箍型。 3 多层绝热层应逐层设置活动环。 4 多层保冷里层应采用不锈钢制的活动坏、固定环、钢丝或 钢 带 。 ,10 5 绝热层的施工 5.1 一 般 规 定 5.1.1 当采用一种绝热制品,保温层厚度大于或等于100mm, 且 保冷层厚度大于或等于80mm 时,应分为两层或多层逐层施工, 各层的厚度宜接近。 5.1.2 当采用两种或多种绝热材料复合结构的绝热层时,每种材 料的厚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5.1.3 当采用软质或半硬质可压缩性的绝热制品时,安装厚度应 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5.1.4 硬质或半硬质绝热制品的拼缝宽度,当作为保温层时,不 应大于5mm; 当作为保冷层时,不应大于2mm。 5.1.5 绝热层施工时,同层应错缝,上下层应压缝,其搭接的长度 不宜小于100mm。 5.1.6 水平管道的纵向接缝位置,不得布置在管道垂直中心线45 范围内见图5.1.6。当采用大管径的多块硬质成型绝热制品时,绝 热层的纵向接缝位置可不受此限制,但应偏离管道垂直中心线位置。 图5.1.6 纵向接缝位置 11 5.1.7 方形设备、方形管道四角的绝热层采用绝热制品敷设时, 其四角角缝应采用封盖式搭缝,不得采用垂直通缝。 5.1.8 绝热层各层表面均应做严缝处理。十拼缝应采用性能相 近的矿物棉填塞严密,填缝前,应清除缝内杂物。湿砌灰浆胶泥应 采用相同于砌体材质的材料拼砌,灰缝应饱满。 5.1.9 保温设备及管道上的裙座、支座、吊耳、仪表管座、支吊架 等附件,应进行保温,当设计无规定时,可不必保温。 5.1.10 保冷设备及管道上的裙座、支座、吊耳、仪表管座、支吊架 等附件,必须进行保冷,其保冷层长度不得小于保冷层厚度的4倍 或敷设至垫块处,保冷层厚度应为邻近保冷层厚度的1/2,但不得 小于40mm。设备裙座里外均应进行保冷。 5.1.11 管道端部或有盲板的部位,应敷设绝热层,并应密封。 5.1.12 施工后的保温层不得覆盖设备铭牌。当保温层厚度高于 设备铭牌时,可将铭牌周围的保温层切割成喇叭形开口,开口处应 规整,并应设置密封的防雨水盖。施工后的保冷层应将设备铭牌 处覆盖,设备铭牌应粘贴在保冷系统的外表面,粘贴铭牌时不得刺 穿防潮层。 5.2 嵌装层铺法施工 5.2.1 当大平面或平壁设备绝热层采用液装层铺法施工时,绝热 材料宜采用软质或半硬质制品。 5.2.2 绝热层的敷设宜嵌装穿挂于保温销钉上,外层可敷设一层 铁丝网形成一个整体。销钉应用自锁紧板将绝热层和铁丝网紧 固,并应将绝热层压下4~5mm。 自锁紧板应紧锁于销钉上,销钉 露出部分应折弯成90理头。 5.2.3 当 绝热层外采用活络铁丝网时,活络铁丝网应张紧并紧贴 绝热层,接口处应连接牢固并压平,活络铁丝网下料尺寸应小于实 际安装尺寸15~20mm, 5.2.4 当双层或多层绝热层嵌装层铺敷设时,除应符合本规范第 12 5.1.1条和第5.1.5条的规定外,尚应对软质及半硬质绝热制品 的缝隙处进行挤缝,下料后材料的尺寸应大于施工部位尺寸10 20mm, 并应层层挤压敷设。 5.3 捆扎法施工 5.3.1 绝热层采用镀锌铁丝、不锈钢丝、金属带、黏胶带捆扎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绝热层的材料和绝热后设备、管径的大小选用 φ0.8φ2.5mm 的镀锌铁丝或不锈钢丝,保温应采用宽度不小于 40mm 的黏胶带进行捆扎,保冷应采用12~25mm 的不锈钢带和 宽度不小于25mm 的黏胶带或感压丝带进行捆扎。对泡沫玻 璃、聚氨酯、酚醛泡沫塑料等脆性材料不宜采用镀锌铁丝、不锈 钢丝捆扎,宜采用感压丝带捆扎,分层施工的内层可采用黏胶带 捆扎。 2 捆扎间距对硬质绝热制品不应大于400mm; 对半硬质绝 热制品不应大于300mm; 对软质绝热制品宜为200mm。 3 每块绝热制品上的捆扎件不得少于两道;对有振动的部位 应加强捆扎。 4 不得采用螺旋式缠绕捆扎。 5.3.2 软质绝热制品的保温层厚度和密度应均匀,外形应规整. 经压实捆扎后必须符合本规范第5.1.3条的规定。 5.3.3 双层或多层绝热层的绝热制品,应逐层捆扎,并应对各层 表面进行找平和严缝处理。 5.3.4 不允许穿孔的硬质绝热制品,钩钉位置应布置在制品的拼 缝处;钻孔穿挂的硬质绝热制品,其孔缝应采用矿物棉填塞。 5.3.5 立式设备或垂直管道的绝热层采用硬质、半硬质绝热制品 施工时,应从支承件开始,自下而上拼装。保温应采用镀锌铁丝或 包装钢带进行环向捆扎,保冷应采用不锈钢丝或不锈钢带进行环 向捆扎。 13 5.3.6 当卧式设备有托架时,绝热层应从托架开始拼装,保温 宜采用镀锌铁丝网状捆扎,保冷宜采用不锈钢带环向或纵向捆 扎 。 5.3.7 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100mm,Jl 未装设固定件的保温垂 直管道,应采用φ4.0mm 镀锌铁丝,并应在管壁上拧成扭辫箍环, 同时应利用扭辫索挂镀锌铁丝固定保温层。 5.3.8 敷设异径管的绝热层时,应将绝热制品加工成扇形块,并 应采用环向或网状捆扎,其捆扎铁丝应与大直径管段的捆扎铁丝 纵向拉连。 5.3.9 当弯头部位的绝热层无成型制品时,应将直管壳加工成多 节弯形敷设。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80mm 的中、低温管道上的短 半径弯头部位的绝热层,当加工成多节弯形施工有困难时,宜将管 壳加工成45对角形敷设,也可采用软质绝热制品捆扎敷设。 5.3.10 封头绝热层的施工,可将制品板按封头尺寸加工成扇形 块错缝敷设,也可将制品板按“十”字形相互交叉辐射敷设。捆扎 材料一端应系在活动环上,另一端应系在切点位置的固定环或托 架上,并应捆扎成辐射形拉条,相邻拉条应用扎紧条拉连,扎紧条 应与拉条呈“十”字扭结扎紧。当封头绝热层为双层结构时,应分 层捆扎。当进行底封头保温施工时,宜采用带铁丝网的保温材料。 5.3.11 当球形容器的保冷层采用捆扎法施工时,应先在球形容 器外用扁钢圈和不锈钢带组成保冷支架网格,然后把保冷制品衬 砌到支架内,再将其捆扎到支架的不锈钢带上。 5.3.12 伴热管管道保温层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蒸汽伴热管采用软质绝热制品保温时,应先采用镀锌铁 丝网或“V” 形金属伴热罩将伴热管包裹在主管上并扎紧,不得将 加热空问堵塞,然后再进行保温。 2 当电伴热管采用硬质绝热制品保温时,可根据伴热管的多 少现场适当放大制品规格进行保温。 5.3.13 当采用泡沫玻璃制品进行绝热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4 1 应先在制品靠金属面侧涂抹耐磨剂,或将耐磨剂直接涂在 金属面上,待耐磨剂固化后再进行安装。耐磨剂应符合使用温度 的要求,并应和保冷层材料相匹配,不得对金属壁产生腐蚀。 2 深冷保冷时,宜在其制品层间增加一层隔气层。 5.4 拼砌法施工 5.4.1 绝热灰浆在绝热制品的对接或敷设面上应涂抹均匀、饱 满,并应符合本规范第5.1.8条的规定。 5.4.2 当用绝热灰浆拼砌硬质保温制品时,拼缝不严及砌块的破 损处应用绝热灰浆填补。拼砌时,可采用橡胶带或铁丝临时捆扎。 5.4.3 绝热灰浆的耐热温度不应低于被绝热对象的介质温度,且 应具有良好的可塑性和黏结性能,对金属不应产生腐蚀。 5.5 缠绕法施工 5.5.1 当用绝热绳缠绕施工时,各层缠绳应拉紧,第二层应与第 一层反向缠绕并应压缝。绳的两端应用镀锌铁丝捆扎于管道上。 5.5.2 当采用绝热带缠绕时,绝热带应采用规格制品。当现场加 工时,其带宽应小于150mm, 可制带成卷,敷设时应螺旋缠绕,其 搭接尺寸应为带宽的1/2。 5.6 填充法施工 5.6.1 绝热层的填料,应按设计的规定进行预处理。对于不通行 地沟中的管道采用粒状绝热材料施工时,宜将粒状绝热材料用沥 青拌和或憎水剂浸渍并经烘干,趁微温时填充。 5.6.2 当局部施工部位困难,无成型的绝热制品时,可采用矿物 散棉填充。 5.6.3 填料的填充密度应密实、平整、均匀,不得出现空洞。同一 设备和管道填充物料的填充密度应均匀。 5.6.4 绝热层的填充结构,应设置固形层,固形层可直接采用金 15 属或部分非金属保护层。填充施工中应采取防止漏料和固形层变 形的措施。 5.6.5 在立式设备上进行填充法施工时,应分层填充,层问应均 匀、对称,每层高度宜为400~600mm。 5.7 粘贴法施工 5.7.1 黏结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黏结剂应符合使用温度的要求,并应和绝热层材料相匹 配,不得对金属壁产生腐蚀。 2 黏结剂应固化时间短、黏结力强。在使用前,应进行实地 试 粘 。 3 黏结剂贮存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施工中黏结 剂取用后,应及时密封。 5.7.2 粘贴操作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续粘贴的层高,应根据黏结剂固化时间确定。绝热制品 可随粘随用卡具或橡胶带临时固定,应待黏结剂干固后拆除。 2 黏结剂的涂抹厚度,宜为2.5~3mm, 并应涂满、挤紧和粘 牢。 5.7.3 粘贴在管道上的绝热制品的内径,应略大于管道外径。保 冷制品的缺棱掉角部分,应事先修补完整后粘贴。保温制品可在 粘贴时填补。 5.7.4 球形容器的保冷层宜采用预制成型的弧型板,粘贴前黏结 剂应点状涂抹在预制板上,并应与壁面贴紧。 5.7.5 当球形容器的保冷层采用预制弧型板材料时,应先粘贴一 圈赤道带作为定位,然后再向上、向下顺序粘贴。如容器直径较大 时,可在南、北温带加二圈定位带,也可在南半球加粘一个纵向定 位带。粘贴后,应在南、北极处的活动环及赤道上的拉紧环之间, 用不锈钢带拉紧,间距不应大于300mm。 5.7.6 当采用泡沫玻璃制品进行粘贴施工时,除应符合本规范第 16 5.3.13条的有关规定外,尚应在制品端、侧、结合面涂黏结剂相互 黏合。 5.7.7 大型异型设备和管道的绝热层,采用半硬质、软质绝热制 品粘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层铺法施工,各层绝热制品应逐层错缝、压缝粘贴。 每层厚度宜为10~30mm。 2 仰面施工的绝热层,保温时应采用固定螺栓、固定销钉和 自锁紧板、铁丝网等方法进行加固,保冷时应采用销钉进行加固; 当绝热层厚度大于80mm 时,可在绝热层厚度层间和外层加设铁 丝网固定。 3 异型和弯曲的表面,不得采用半硬质绝热制品。 5.8 浇注法施工 5.8.1 浇注法施工的模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加工模具木模或钢模浇注绝热层时,模具结构和 形状应根据绝热层用料情况、施工程序、设备和管道的形状等进行 设计。 2 模具在安装过程中,应设置临时固定设施。模板应平整、 拼缝严密、尺寸准确、支点稳定,并应在模具内涂刷脱模剂。浇注 发泡型材料时,可在模具内铺衬一层聚乙烯薄膜。 3 浇注直管道的绝热层,应采用钢制滑模,模具长应为 1.2~1.5m。 4 当以绝热层的外护壳代替浇注模具时,其外护壳应根据施 工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