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1976-2015 建筑外窗采光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doc
ICS 91.060.50 P 3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119762015 代 替GB/T 119762002 建筑外窗采光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raduation and test of daylighting properties for external windows 最新标准官方首发群141160466 最新标准定期更新 | 资源共享有求必应 2015-12-01实施 2 0 1 5 - 0 5 - 1 5 发 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GB/T 119762015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119762002建筑外窗采光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与 GB/T 119762002 相 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建筑外窗颜色透射指数分级; 增加了颜色透射指数测试设备要求及计算方法; 修改了附录A, 增加了附录B。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建筑幕墙门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48归口。 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 司、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站有限公司、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科博华建材有限公司、河北奥润 顺达窗业有限公司、泰诺风保泰苏州隔热材料有限公司、天津津贝尔建筑工程试验检测技术有限公 司、天津建科建筑节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浙江新世纪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市富诚幕墙装饰工程有 限公司、宁波工程学院、江苏省英泰柯建筑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建平、罗涛、刘会涛、杨仕超、王书晓、郝志华、徐勤、李卫民、孙诗兵、康健、 魏贺东、曾俊华、王欣丽、姜婵、顾剑英、蔡贤慈、王海波、张建军、尚庆欢。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本标准于1989年12月25日首次发布,2002年4月28日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I 最新标准官方首发群 141160466 1 最新标准定期更新 | 资源共享有求必应 GB/T 119762015 建筑外窗采光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外窗采光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的术语和定义、性能分级和检测。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外窗及采光板、采光罩和导光管采光系统的透光折减系数和颜色透射指数的分 级及检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702 光源显色性评价方法 GB/T 5823 建筑门窗术语 JJG 245 光照度计 ISO 9050 建筑玻璃 可见光透射比、太阳光直接透射比、太阳能总透射比、紫外线透射比和玻璃 有 关 参 数 的 测 定 Glass in building Determination of light transmittance,solar direct transmittance,total solar energy transmittance,ultraviolet transmittance and related glazing factors 3 术语和定义 GB/T 5823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采光性能 daylighting properties 建筑外窗及其他采光系统在漫射光照射下透过光的能力。 3.2 入射漫射光照度 incident diffused illuminance E, 无试件时,在接收室内表面上测得的透过试件洞口的光照度。 3.3 3.4 透射漫射光照度 transmitted diffused illuminance E 有试件时,在接收室内表面上测得的透过试件的光照度。 透光折减系数 transmitting rebate factor T. 透射漫射光照度与入射漫射光照度之比。 3.5 颜色透射指数 colour rendering index R. GB/T 119762015 光透过试件后的一般显色指数。 注一般显色指数是指光源对国际照明委员会CIE规定的第1~8种标准颜色样品显色指数的平均值。 4 性能分级 4.1 分级指标 建筑外窗采光性能以透光折减系数和颜色透射指数为分级指标。 4.2 透光折减系数 4.2.1 建筑外窗透光折减系数T 应按表1进行分级。 表 1 建筑外窗透光折减系数分级 分级 1 2 3 4 5 T. 0.20≤T₂0.30 0.30≤T,0.40 0.40≤T.0.50 0.50≤T.0.60 T₂ ≥0.60 注T,值应给出具体数值。 4.2.2 建筑外窗的透光折减系数的选用可参考附录 A。 4.3 颜色透射指数 建筑外窗的颜色透射指数R. 应按表2进行分级。 表 2 颜色透射指数分级 分级 1 2 3 4 A B A B R. R. ≥90 80≤R.90 70≤R.80 60≤R.70 40≤R.60 20≤R.40 5 检测 5.1 检测项目 检测项目包括透光折减系数 T, 和颜色透射指数R。 5.2 检测装置 5.2.1 组成 检测装置应按附录 B 进行设计,由光源室、接收室和安装框组成,见图1。光源室和接收室的箱体 应不透光,接收室可移动,并可与光源室合拢密闭。 2 GB/T 119762015 a 检测装置剖面图 b 安装框示意图 说明; 1光源室漫反射层; 2光源; 3灯槽; 4光接收器; 5光谱仪探头; 6 - 试件洞口; 7接收室漫反射层; 8地面; 9试件。 图 1 检测装置示意图 5,2.2 光源室 5.2.2.1 光源室内表面涂层应厚度均匀,表面清洁;应采用漫反射、稳定性好、光谱选择性小且反射比不 低于0.8的涂料,配方可参考附录C 的规定。 5.2.2.2 试件洞口平面上的平均照度不应低于10001x, 照度差不应大于1,照度测试应符合附录 D 的规定并定期核查 。 5.2.2.3 光源室宜为球体或正方体,也可为满足5.2.2.1和5.2.2.2要求的其他形状,其最大开口面积应 小于接收室内表面积的10。 5.2.2.4 光源室的光源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光源应采用白炽灯、卤钨灯及陶瓷金卤灯等具有连续光谱的电光源,显色指数不低于85,便于 控 光 ; b 光源应对称布置,且安装位置应保证无直射光落到试件表面; c 光源应由稳压装置供电,其电压波动不应大于0.5; d 光源应进行老炼稳定后方可使用。 5.2.3 接收室 5.2.3.1 接收室内表面的涂层和涂料要求应与光源室相同。 5.2.3.2 接收室应为球体或正方体,其开口面积及位置应与光源室一致。 5.2.3.3 接收室应采用光接收器和光谱仪作为接收器。 5.2.3.4 用于检测窗的透光折减系数的光接收器应具有余弦修正器,并应符合 JJG 245 规定的一级照 度计的要求。光接收器应均匀设置在接收室开口周边内侧,数量不应少于4个,且应定期核查。 5.2.3.5 用 于 检 测 窗 的 颜 色 透 射 指 数 的 光 谱 仪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a 波长范围380 nm~780 nm; 3 GB/T 119762015 b 测光重复性1; c 波长准确度0.5 nm; d 波长间隔≤5 nm; e 色度坐标准确度A 光源0.0015x,0.0015y。 5.2.4 安装框 5.2.4.1 安装框厚度不应小于试件厚度,且不宜小于100 mm。 5.2.4.2 安装框与光源室和接收室开口相连接部分不应漏光,空隙部分应采用白色、反射性能与光源室 和接收室内表面涂层相近的材料进行填充。 5.3 试件要求 5.3.1 试件数量宜为1件。 5.3.2 试件应与产品设计、加工和实际使用要求完全一致,不应有多余附件或采用特殊加工方法。试 件应完好、无缺损、无污染。 5.3.3 试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试件的中心应与试件洞口中心重合,安装后的试件与试件洞口面平行,无扭曲或弯曲现象; b 试件与安装框应便于衔接,连接处不应漏光。 5.4 检测 5.4.1 检测步骤 5.4.1.1 按5.3.3的规定安装试件。 5.4.1.2 合拢接收室,开启接收器,待光源点燃稳定后,连续采集3次,3次测量数据之间的偏差超过 5时应重新测量。 5.4.1.3 移动接收室,打开检测装置,卸下试件,保留堵塞缝隙材料,合拢接收室,连续采集3次,3次测 量数据之间的偏差超过5时应重新测量。 5.4.2 透光折减系数的计算 透光折减系数 T, 可按式1计算 4 式中 Ewi; 安装窗试件后,第j Eo 窗试件卸下后,第j n 测量的次数; m 探头的个数。 个光接收器第i 次测量的漫射光照度; 个光接收器第i 次测量的漫射光照度; 1 试件的T, 值应取两位有效数字,并按表1进行评级。 5.4.3 颜色透射指数的计算 5.4.3.1 按 ISO 9050 规定的波长间隔测量可见光范围内的光谱透过率。 5.4.3.2 颜色透射指数R₂ 应按GB/T 5702的规定进行计算。 5.4.3.3 将各光谱仪测量的R。值取平均,作为该试件的 R。值,结果保留1位小数,并按表2进行评级。 GB/T 119762015 5.5 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委托生产单位及委托人,如为见证取样,还应有见证单位和见证人; b 检验单位名称、检验项目、检验依据、检验类别、设备名称和编号; c 试件名称、类型、尺寸和构造简图; d 试件用采光材料特性,包括种类、型号、厚度和颜色; e 试件框梃的类型及颜色; f 检验条件光源类型、漫射光照射条件; g 检验结果透光折减系数T₁ 及其级别,颜色透射指数R₈ 及其级别; h 主检人、审核人和批准人签名,检验日期及报告日期。 5 GB/T 119762015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不同采光等级下建筑外窗的采光性能要求 不同采光等级下建筑外窗的透光折减系数要求见表A.1。 表 A.1 不同采光等级下建筑外窗的透光折减系数要求 采光等级 透光折减系数T, 侧面采光 顶部采光 I ≥0.60 ≥0.60 Ⅱ ≥0.55 ≥0.50 Ⅲ ≥0.50 ≥0.40 IV ≥0.40 ≥0.30 V ≥0.30 ≥0.25 注采光等级引自GB 50033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是 二 准 宣 古 士 n 建筑外窗典型材料的透光折减系数与透射比的折算系数可按表A.2 取 值 。 表 A.2 透光折减系数与透射比的折算系数 最新标准 定期更新 资源共享 有求必 玻璃类型 折算系数 白玻或夹胶白玻 0.91 双层中空白玻或单层镀膜玻璃 0.87 双层中空镀膜玻璃 0.84 注1透光折减系数的测量条件为漫射入射/漫射接收,透射比的测量条件为垂直人射/漫射接收。 注2折算系数为透光折减系数与透射比之比。 6 GB/T 119762015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检测装置的光学设计方法 7 接收室室内表面的平均照度可用式B.1 表示 B.1 式中 E 接收室室内表面的平均照度,即光接收器的示值,单位为勒克斯1x; F 光源室中光源的总光通量,单位为流明lm; p 涂层的反射比; T, 试件的透光折减系数,当未安装试件时取值为1; So 光源室洞口面积; S₁ 光源室的室内总表面积; S₁ 接收室的室内总表面积; Peff 光源室的有效反射系数,可用式B.2 表示; Pef 接收室的有效反射系数,可用式B.3 表示。 光源室的有效反射系数可用式B.2 表示 接收室的有效反射系数可用式B.3 表示 未安装试件时,接收室室内表面的平均照度不宜低于2001x。 B.2 B.3 根据式B.1 计算所需的光源总光通量F, 并可按式B.4 确定光源的数量 B.4 式中 n 光源的数量,取整数; η光源的光效,单位为流明每瓦特1m/W; P 单个光源的功率,单位为瓦特W。 GB/T 119762015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光源室及接收室的涂料推荐配方 光源室及接收室的涂料推荐配方见表C.1。 表 C.1 涂料推荐配方 药品名称 重量比 底层 中层 表层 硫酸钡 100 100 100 聚乙烯醇 4 2 1 蒸馏水 200 200 200 注该表引自JJG 247总光通量标准白炽灯。 8 GB/T 119762015 附 录 D 规范性附录 试件洞口平面上的照度测试方法 试件洞口应采用试验装置最大的洞口。 照度测点间隔应根据试件洞口尺寸确定,宜为0.30 m0.60 m,测点距试件洞口边缘的距离为照 度测点间隔的1/2,照度布点应采用中心布点法,见图D.1。 o O O O O o O O O o O O O O o o O O O O O O O O O 图 D.1 中心布点示意图 平均照度可按式D.1 计算,照度差可按式D.2 计算 9 式中 Eav平均照度,单位为勒克斯lx; E, 在第i 个测点上的照度,单位为勒克斯lx; M 纵向测点数; N 横向测点数。 D.1 D.2 式中 D 照度差; Ea 平均照度,单位为勒克斯lx; E; 在第 i 个测点上的照度,单位为勒克斯lx。 试件洞口平面上的照度差不应超过1,超过1时则应调整照明灯具使其满足要求。 下列情况应进行试件洞口表面的照度测试 a 新设备投入使用时; b 一次更换较多的光源或灯具时; c 光源室或接收室内表面喷涂维修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