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325-2010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doc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 50325-2010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Code for indoor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control of civil building engineering 2010-08-18 发布 2011-06-01 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合发布 目 次 1 总 则 1 2 术 语 和 符 号 2 2.1 术语 2 2.2 符号 3 3 材 料 5 3.1 无机非金属建筑主体材料和装修材料 5 3.2 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 6 3.3 涂料 7 3.4 胶粘剂 8 3.5 水性处理剂 9 3.6 其他材料 9 4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11 4.1 一 般规定 11 4.2 工程地点土壤中氡浓度调查及防氡 11 4.3 材料选择 12 5 工 程 施 工 15 5.1 一般规定 15 5.2 材料进场检验 15 5.3 施工要求 16 6 验 收 18 附 录 A 材 料 表 面 氡 析 出 率 测 定 22 附 录B 环 境 测 试 舱 法 测 定 材 料 中 游 离 甲 醛 释 放 量 24 附 录 C 溶 剂 型 涂 料 、 溶 剂 型 胶 粘 剂 中 挥 发 性 有 机 化 合 物 VOC 、苯系物含量测定 26 1 附录D 新建住宅建筑设计与施工中氡控制要求 30 附录 E 土壤中氡浓度及土壤表面氡析出率测定 32 附录 F 室内空气中苯的测定 36 附录 G 室内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TVOC 的测定 39 本规范用词说明 43 引用标准名录 44 附 条文说明 45 2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Terms and symbols 2 2.1 Terms 2 2.2 Symbols 3 3 Building materials 5 3.1 Inorganic building materials 5 3.2 Wood-based panels 6 3.3 Coatings 7 3.4 Adhesives 8 3.5 Water -based treatment agents 9 3.6 Others 9 4 Survey and desing for building engineering 11 4.1 General requirement 11 4.2 Radon concentration measurement and resistance on construction sites 11 4.3 Choice of construction materials 12 5 Construction 15 5.1 General requirement 15 5.2 On-site examination on building materials 15 5.3 Requirement for construction 16 6 Inspection and acceptances 18 Appendix A Measurement of radon exhalation rate 22 Appendix B Measurement of content of released aldehyde in buildings materials 3 using environmental test chamber 24 Appendix C Measurements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 VOC, benzene,[ toluene xylene ] in solvent-thinned coatings and adhesives 26 Appendix D Radon resistance for new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 30 Appendix E Measurements of radon concentration in soil and radon exhalation rate 32 Appendix F Measurement of indoor benzene 36 Appendix G Measurement of Indoor total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TVOC 39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43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44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45 4 1 总 则 1.0.1 为了预防和控制民用建筑工程中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产 生的室内环境污染,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利益,做到技术先进、 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 污染控制,不适用于工业生产建筑工程、仓储性建筑工程、构筑物 和有特殊净化卫生要求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也不适用于民用建 筑工程交付使用后,非建筑装修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1.0.3 本规范控制的室内环境污染物有氡简称Rn-222 、甲醛、 氨、苯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简称 TVOC。 1.0.4 民用建筑工程根据控制室内环境污染的不同要求,划分为 以下两类 1 I 类民用建筑工程住宅、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 室等民用建筑工程; 2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 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理发店等民用 建筑工程。 1.0.5 民用建筑工程所选用的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必须符合本 规范的有关规定。 1.0.6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1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 语 2.1.1 民用建筑工程 civil building engineering 指民用建筑工程是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结构工程和 装修工程的统称。 2.1.2 环境测试舱 environmental test chamber 模拟室内环境测试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污染物释放量的设 备。 2.1.3 表面氡析出率 radon exhalation rate from the surface 单位面积、单位时间土壤或材料表面析出的氡的放射性活度。 2.1.4 内照射指数IRa internal exposure index 建筑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的放射性比活度,除以比 活度限量值200而得的商。 2.1.5 外照射指数Iy external exposure index 建筑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和钾-40的放射 性比活度,分别除以比活度限量值370、260、4200而得的商之和。 2.1.6 氡浓度 radon concentration 单位体积空气中氡的放射性活度。 2.1.7 人造木板 wood-based panels 以植物纤维为原料,经机械加工分离成各种形状的单元材料, 再经组合并加入胶粘剂压制而成的板材,包括胶合板、纤维板、刨 花板等。 2.1.8 饰面人造木板 decorated wood-based panels 以人造木板为基材,经涂饰或复合装饰材料面层后的板材。 2.1.9 水性涂料 water-based coatings 2 以水为稀释剂的涂料。 2.1.10 水性胶粘剂 water-based adhesives 以水为稀释剂的胶粘剂。 2.1.11 水性处理剂 water-based treatment agents 以水作为稀释剂,能浸入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内部,提高其阻 燃、防水、防腐等性能的液体。 2.1.12 溶剂型涂料 solvent-thinned coatings 以有机溶剂作为稀释剂的涂料。 2.1.13 溶剂型胶粘剂 solvent-thinned adhesives 以有机溶剂作为稀释剂的胶粘剂。 2.1.14 游离甲醛释放量 content of released aldehyde 在环境测试舱法或干燥器法的测试条件下,材料释放游离甲 醛的量。 2.1.15 游离甲醛含量 content of free aldehyde 在穿孔法的测试条件下,材料单位质量中含有游离甲醛的量。 2.1.16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total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在本规范规定的检测条件下,所测得空气中挥发性有机化合 物的总量。简称 TVOC。 2.1.17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 在本规范规定的检测条件下,所测得材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 物的总量。简称 VOC。 2.2 符 号 IRa内照射指数; I-外照射指数; CRa建筑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的放射性比活度; Crh 建筑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钍-232的放射性比活度; Ck 建筑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钾-40的放射性比活度, 3. 贝可/千克Bq/kg; fi 第 i 种材料在材料总用量中所占的质量百分比; IRai第 i 种材料的内照射指数; Iγi第 i种材料的外照射指数。 4 3 材 料 3.1 无机非金属建筑主体材料和装修材料 3.1.1 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砂、石、砖、砌块、水泥、混凝土、混 凝土预制构件等无机非金属建筑主体材料的放射性限量,应符合 表3. 1. 1的规定。 表3.1.1 无机非金属建筑主体材料的放射性限量 测定项目 限 量 内照射指数IRa ≤1.0 外照射指数Iy ≤1.0 3.1.2 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包括石材、 建筑卫生陶瓷、石膏板、吊顶材料、无机瓷质砖粘结材料等,进行分 类时,其放射性限量应符合表3.1.2的规定。 表3.1.2 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放射性限量 测定项目 限 量 A B 内照射指数IRn ≤1.0 ≤1.3 外照射指数Iy ≤1.3 ≤1.9 3.1.3 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加气混凝土和空心率孔洞率大 于25的空心砖、空心砌块等建筑主体材料,其放射性限量应符 合表3. 1.3的规定。 表3.1.3 加气混凝土和空心率孔洞率大于25 的建筑主体材料放射性限量 测 定 项 目 限 量 表面氡析出率[Bq/m s] ≤0.015 内照射指数IRa ≤1.0 外照射指数Iy ≤1.3 5 3.1.4 建筑主体材料和装修材料放射性核素的检测方法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 的有关规定, 表面氡析出率的检测方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A 的规定。 3.2 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 3.2.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必须测定 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 3.2.2 当采用环境测试舱法测定游离甲醛释放量,并依此对人造 木板进行分级时,其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0的规定,见表3.2.2。 表3.2.2 环境测试舱法测定游离甲醛释放量限量 级 别 限量mg/m E₁ ≤0.12 3.2.3 当采用穿孔法测定游离甲醛含量,并依此对人造木板进行 分级时,其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 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0 的规定。 3.2.4 当采用干燥器法测定游离甲醛释放量,并依此对人造木板 进行分级时,其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 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0 的规定。 3.2.5 饰面人造木板可采用环境测试舱法或干燥器法测定游离 甲醛释放量,当发生争议时应以环境测试舱法的测定结果为准;胶 合板、细木工板宜采用干燥器法测定游离甲醛释放量;刨花板、纤 维板等宜采用穿孔法测定游离甲醛含量。 3.2.6 环境测试舱法测定游离甲醛释放量,宜按本规范附录 B 进行。 3.2.7 采用穿孔法及干燥器法进行检测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0 的规定。 6 3.3 涂 料 3.3.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水性涂料和水性腻子,应测定游离甲 醛的含量,其限量应符合表3.3.1的规定。 表3.3.1 室内用水性涂料和水性腻子中游离甲醛限量 测定项目 限 量 水性涂料 水性腻子 游离甲醛mg/kg ≤100 3.3.2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溶剂型涂料和木器用溶剂型腻子,应 按其规定的最大稀释比例混合后,测定VOC 和苯、甲苯二甲苯十 乙苯的含量,其限量应符合表3.3.2的规定。 表3.3.2 室内用溶剂型涂料和木器用溶剂型腻子中 VOC、苯、甲苯二甲苯乙苯限量 涂料类别 VOCg/L 苯 甲苯二甲苯乙苯 醇酸类涂料 ≤500 ≤0.3 ≤5 硝基类涂料 ≤720 ≤0.3 ≤30 聚氨酯类涂料 ≤670 ≤0.3 ≤30 酚醛防锈漆 ≤270 ≤0.3 一 其他溶剂型涂料 ≤600 ≤0.3 ≤30 木器用溶剂型腻子 ≤550 ≤0.3 ≤30 3.3.3 聚氨酯漆测定固化剂中游离二异氰酸酯TDI 、HDI 的含 量后,应按其规定的最小稀释比例计算出聚氨酯漆中游离二异氰 酸酯TDI 、HDI 含量,且不应大于4g/kg 。 测定方法宜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色漆和清漆用漆基异氰酸酯树脂中二异氰酸酯TDI 单体的测定GB/T 18446的有关规定。 3.3.4 水性涂料和水性腻子中游离甲醛含量的测定方法,宜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2有关的规定。 7 3.3.5 溶剂型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 、苯、甲苯二甲 苯乙苯含量测定方法,宜符合本规范附录 C 的规定。 3.4 胶 粘 剂 3.4.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水性胶粘剂,应测定挥发性有机化合 物VOC 和游离甲醛的含量,其限量应符合表3.4.1的规定。 表3.4.1 室内用水性胶粘剂中 VOC 和游离甲醛限量 测 定 项 目 限 量 聚乙酸乙烯 酯胶粘剂 橡胶类 胶粘剂 聚氨酯类 胶粘剂 其他 胶粘剂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g/L ≤110 ≤250 ≤100 ≤350 游离甲醛g/kg ≤1.0 ≤1.0 一 ≤1.0 3.4.2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溶剂型胶粘剂,应测定挥发性有机化 合物VOC、 苯、甲苯十二甲苯的含量,其限量应符合表3.4.2 的 规定。 表3.4.2 室内用溶剂型胶粘剂中 VOC、 苯、甲苯十二甲苯限量 项 目 限 量 氯丁橡胶 胶粘剂 SBS 胶粘剂 聚氨酯类 胶粘剂 其他 胶粘剂 苯g/kg ≤5.0 甲苯十二甲苯g/kg ≤200 ≤150 ≤150 ≤150 挥发性有机物g/L ≤700 ≤650 ≤700 ≤700 3.4.3 聚氨酯胶粘剂应测定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的含量, 按产品推荐的最小稀释量计算出聚氨酯漆中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 TDI 含量,且不应大于4g/kg。 测定方法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32008附 录 D 的规定。 3.4.4 水性缩甲醛胶粘剂中游离甲醛、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 8 含量的测定方法,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 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2008 附录 A 和附录 F 的规定。 3.4.5 溶剂型胶粘剂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 苯、甲苯十二 甲苯含量测定方法,宜符合本规范附录 C 的规定。 3.5 水性处理剂 3.5.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水性阻燃剂包括防火涂料、防水 剂、防腐剂等水性处理剂,应测定游离甲醛的含量,其限量应符合 表3.5. 1的规定。 表3.5.1 室内用水性处理剂中游离甲醛限量 测定项目 限 量 游离甲醛mg/kg ≤100 3.5.2 水性处理剂中游离甲醛含量的测定方法,宜按现行国家标 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2的方 法进行。 3.6 其 他 材 料 3.6.1 民用建筑工程中所使用的能释放氨的阻燃剂、混凝土外加 剂,氨的释放量不应大于0.10,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GB 18588的有关规定。 3.6.2 能释放甲醛的混凝土外加剂,其游离甲醛含量不应大于 500mg/kg, 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 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 的有关规定。 3.6.3 民用建筑工程中使用的粘合木结构材料,游离甲醛释放 量不应大于0. 12mg/m, 其测定方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B 的有关 规定。 3.6.4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时,所使用的壁布、帷幕等游离甲 醛释放量不应大于0.12mg/m, 其测定方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B 的有关规定。 9 3.6.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壁纸中甲醛含量不应大于120mg/kg, 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 质限量GB 18585的有关规定。 3.6.6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挥发物含量测 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 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6的规定,其限量应符合表3.6.6的 有关规定。 表3.6.6 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挥发物限量 名 称 限量g/m 发泡类卷材地板 玻璃纤维基材 ≤75 其他基材 ≤35 非发泡类卷材地板 玻璃纤维基材 ≤40 其他基材 ≤10 3.6.7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地毯、地毯衬垫中总挥发性有机化合 物和游离甲醛的释放量测定方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B 的规定,其 限量应符合表3.6.7的有关规定。 表3.6.7 地毯、地毯衬垫中有害物质释放限量 名 称 有害物质项目 限量mg/m h A级 B级 地毯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0.500 ≤0.600 游离甲醛 ≤0.050 ≤0.050 地毯衬垫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1.000 ≤1.200 游离甲醛 ≤0.050 ≤0.050 10 4 工程勘察设计 4.1 一 般 规 定 4.1.1 新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前,应进行建筑工程所在 城市区域土壤中氡浓度或土壤表面氡析出率调查,并提交相应的 调查报告。未进行过区域土壤中氡浓度或土壤表面氡析出率测定 的,应进行建筑场地土壤中氡浓度或土壤氡析出率测定,并提供相 应的检测报告。 4.1.2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和用途控制装修 材料的使用量。 4.1.3 民用建筑工程的室内通风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 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 的有关规定,对于采用中央空调的民 用建筑工程,新风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 准GB50189 的有关规定。 4.1.4 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自然间的通风开口有效面 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1/20。夏热冬冷地区、寒冷地区、 严寒地区等 I 类民用建筑工程需要长时间关闭门窗使用时,房间 应采取通风换气措施。 4.2 工程地点土壤中氡浓度调查及防氡 4.2.1 新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的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应包括 工程所在城市区域土壤氡浓度或土壤表面氡析出率测定历史资料 及土壤氡浓度或土壤表面氡析出率平均值数据。 4.2.2 已进行过土壤中氡浓度或土壤表面氡析出率区域性测定的 民用建筑工程,当土壤氡浓度测定结果平均值不大于10000Bq/m 或土壤表面氡析出率测定结果平均值不大于0.02Bq/ms, 且 11 工程场地所在地点不存在地质断裂构造时,可不再进行土壤氡浓 度测定;其他情况均应进行工程场地土壤氡浓度或土壤表面氡析 出率测定。 4.2.3 当民用建筑工程场地土壤氡浓度不大于20000Bq/m 或 土壤表面氡析出率不大于0.05Bq/ms 时,可不采取防氡工程 措施。 4.2.4 当民用建筑工程场地土壤氡浓度测定结果大于20000Bq/m, 且小于30000Bq/m, 或土壤表面氡析出率大于0.05Bq/m s 且小于0 . 1Bq/ms 时,应采取建筑物底层地面抗开裂措 施。 4.2.5 当民用建筑工程场地土壤氡浓度测定结果大于或等于 30000Bq/m, 且小于50000Bq/m, 或土壤表面氡析出率大于或等 于0 . 1Bq/ms 且小于0 .3Bq/ms 时,除采取建筑物底层 地面抗开裂措施外,还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 范GB 50108 中的一级防水要求,对基础进行处理。 4.2.6 当民用建筑工程场地土壤氡浓度大于或等于50000Bq/m 或 土壤表面氡析出率平均值大于或等于0.3Bq/ms 时,应采取 建筑物综合防氡措施。 4.2.7 当 I 类民用建筑工程场地土壤中氡浓度大于或等于 50000Bq/m, 或土壤表面氡析出率大于或等于0 .3Bq/ms 时,应进行工程场地土壤中的镭-266、钍-232、钾-40比活度测定。 当内照射指数IRa 大于1.0或外照射指数Iy 大于1.3时,工程 场地土壤不得作为工程回填土使用。 4.2.8 民用建筑工程场地土壤中氡浓度测定方法及土壤表面氡 析出率测定方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 的规定。 4.3 材 料 选 择 4.3.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限制使用的建 筑材料。 12 4.3.2 I 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采用的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 必须为A 类 。 4.3.3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宜采用A 类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当 A 类 和 B 类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混合使用时,每种材料的使用量 应按下式计算 13 ∑fiIRa;≤1.0 ∑fiI;≤1.3 4.3.3-1 4.3.3-2 式中fi 第 i 种材料在材料总用量中所占的质量百分比; IRa-- 第 i 种材料的内照射指数; Ii 第i 种材料的外照射指数。 4.3.4 I 类民用建筑工程的室内装修,采用的人造木板及饰面人 造木板必须达到E₁ 级要求。 4.3.5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的室内装修,采用的人造木板及饰面人 造木板宜达到 E₁ 级要求;当采用 E₂ 级人造木板时,直接暴露于 空气的部位应进行表面涂覆密封处理。 4.3.6 民用建筑工程的室内装修,所采用的涂料、胶粘剂、水性处 理剂,其苯、甲苯和二甲苯、游离甲醛、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 TDI 、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 的含量,应符合本规范的规 定 。 4.3.7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时,不应采用聚乙烯醇水玻璃内墙 涂料、聚乙烯醇缩甲醛内墙涂料和树脂以硝化纤维素为主、溶剂以 二 甲苯为主的水包油型O/W 多彩内墙涂料。 4.3.8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时,不应采用聚乙烯醇缩甲醛类胶 粘剂。 4.3.9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所使用的木地板及其他木质材 料,严禁采用沥青、煤焦油类防腐、防潮处理剂。 4.3.10 I 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粘贴塑料地板时,不应采用 溶剂型胶粘剂。 4.3.11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中地下室及不与室外直接自然通风的 房间粘贴塑料地板时,不宜采用溶剂型胶粘剂。 4.3.12 民用建筑工程中,不应在室内采用脲醛树脂泡沫塑料作 为保温、隔热和吸声材料。 14 5 工 程 施 工 5.1 一 般 规 定 5.1.1 建设、施工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及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对所 用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进行进场抽查复验。 5.1.2 当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进场检验,发现不符合设计要求及 本规范的有关规定时,严禁使用。 5.1.3 施工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及本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不 得擅自更改设计文件要求。当需要更改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设 计变更。 5.1.4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当多次重复使用同一设计时,宜 先做样板间,并对其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进行检测。 5.1.5 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的检测方法,应符合本规范第 6章的有关规定。当检测结果不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时,应查找原 因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5.2 材料进场检验 5.2.1 民用建筑工程中所采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和装修材 料必须有放射性指标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有 关规定。 5.2.2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饰面采用的天然花岗岩石材或瓷质砖 使用面积大于200m时,应对不同产品、不同批次材料分别进行放 射性指标的抽查复验。 5.2.3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所采用的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 木板,必须有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检测报告,并应符合 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15 5.2.4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采用的人造木板或饰面人造木 板面积大于500m 时,应对不同产品、不同批次材料的游离甲醛 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分别进行抽查复验。 5.2.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所采用的水性涂料、水性胶粘 剂、水性处理剂必须有同批次产品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 和 游离甲醛含量检测报告;溶剂型涂料、溶剂型胶粘剂必须有同批次 产品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苯二甲苯、游离甲苯二 异氰酸酯TDI 含量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有 关规定。 5.2.6 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检测项目不全或对检测结果有疑 问时,必须将材料送有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 使用。 5.3 施 工 要 求 5.3.1 采取防氡设计措施的民用建筑工程,其地下工程的变形 缝、施工缝、穿墙管盒、埋设件、预留孔洞等特殊部位的施工工 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的有 关规定。 5.3.2 I 类民用建筑工程当采用异地土作为回填土时,该回填土 应进行镭-226、钍-232、钾-40的比活度测定。当内照射指数IRa 不大于1.0和外照射指数I₁ 不大于1.3时,方可使用。 5.3.3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时,严禁使用苯、工业苯、石油苯、 重质苯及混苯作为稀释剂和溶剂。 5.3.4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施工时,不应使用苯、甲苯、二甲苯 和汽油进行除油和清除旧油漆作业。 5.3.5 涂料、胶粘剂、水性处理剂、稀释剂和溶剂等使用后,应及 时封闭存放,废料应及时清出。 5.3.6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严禁使用有机溶剂清洗施工用具。 5.3.7 采暖地区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施工不宜在采暖期内 16 进 行 。 5.3.8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进行饰面人造木板拼接施工 时,对达不到E₁ 级的芯板,应对其断面及无饰面部位进行密封处 理 。 5.3.9 壁纸布、地毯、装饰板、吊顶等施工时,应注意防潮,避免 覆盖局部潮湿区域。空调冷凝水导排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 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的有关规定。 17 6 验 收 6.0.1 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 工程完工至少7d 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 6.0.2 民用建筑工程及其室内装修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资料 1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工程地点土壤中氡浓度或氡析出率检 测报告、工程地点土壤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含量 检测报告; 2 涉及室内新风量的设计、施工文件,以及新风量的检测报告; 3 涉及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设计变 更文件; 4 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污染物检测报告、材料进场检验记 录、复验报告; 5 与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有关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记 录 ; 6 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报告不做样板间的除 外。 6.0.3 民用建筑工程所用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类别、数量和施 工工艺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6.0.4 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 测,其限量应符合表6.0.4的规定。 表6.0.4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 污 染 物 I类民用建筑工程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 氡Bq/m ≤200 ≤400 甲醛mg/m ≤0.08 ≤0.1 18 续表6 .0 .4 污 染 物 I类民用建筑工程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 苯mg/m ≤0.09 ≤0.09 氨mg/m ≤0.2 ≤0.2 TVOCmg/m ≤0.5 ≤0.6 注1 表中污染物浓度测量值,除氡外均指室内测量值扣除同步测定的室外上风 向空气测量值本底值后的测量值。 2 表中污染物浓度测量值的极限值判定,采用全数值比较法。 6.0.5 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采用集中中央空调的工程,应进行 室内新风量的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公 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 的有关规定。 6.0.6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空气中氡的检测,所选用方法的测量结 果不确定度不应大于25,方法的探测下限不应大于10Bq/m。 6.0.7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空气中甲醛的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公共场所空气中甲醛测定方法GB/T 18204.26中酚试 剂分光光度法的规定。 6.0.8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空气中甲醛检测,也可采用简便取样仪 器检测方法,甲醛简便取样仪器应定期进行校准,测量结果在 0.01mg/m0.60mg/m 测定范围内的不确定度应小于20。 当发生争议时,应以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场所空气中甲醛测定方 法GB/T 18204.26 中酚试剂分光光度法的测定结果为准。 6.0.9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空气中苯的检测方法,应符合本规范附 录F 的规定。 6.0.10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空气中氨的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公共场所空气中氨测定方法GB/T 18204.25 中靛酚蓝 分光光度法的规定。 6.0.1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 的检测方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G 的规定。 6.0.12 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抽检每个建筑单体有代表性的 19 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氡、甲醛、氨、苯、TVOC 的抽检量不得 少于房间总数的5,每个建筑单体不得少于3间,当房间总数少 于3间时,应全数检测。 6.0.13 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凡进行了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 浓度检测且检测结果合格的,抽检量减半,并不得少于3间。 6.0.14 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点数应 按表6.0. 14设置。 表6.0.14 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点数设置 房间使用面积m 检测点数个 50 1 ≥50,100 2 ≥100,500 不少于3 ≥500,1000 不少于5 ≥1000,3000 不少于6 ≥3000 每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