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B装饰工程.docx
总 说 明 一、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B 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 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河南省建筑 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 工组织和施工工期、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 、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中的装饰装修工 程。 三 、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拦标价、竣工结算的 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编制内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 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 、装饰装修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五 、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或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 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系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价相应项目价格的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 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措施项目费用由组织措施项目费和技术措施项目费组成。 其他项目费由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 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 税金由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 六 、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范的内容和顺序设置,其章节和项目编码均与计价规范 一致,并 在此基础上对计价规范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进行相应的扩展。凡是扩展的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前均加字 母“Y“, 以示区别。 七、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应依据计价规范和本综合单价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中 项目编码十至十二位数字,由清单编制人依据招标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 八 、为便于组合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本综合单价将计价规范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和计量单 位统一标注在各章节的标题下,并同时标注了综合单价子目的具体工作内容。当综合单价子目的工作内容 与计价规范清单项目的工程内容不一致时,应将相应的综合单价子目进行组合。 九 、本综合单价中的措施项目费和注明不得调整的规定仅适用于编制招标标底和拦标价。施工企业投 标报价可自主决定。 十、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组成。综合单价所确定的人、材、机消耗量 依据合理的施工方法综合取定,辅助材料和辅助机械以“元“表示,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调整。管理费是施 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利润是施工企业完成工程后应获得的盈利。 十一、本综合单价中的综合工日包括定额工日和机械台班工日,其中定额工日包括基本用工、其他用 工。人工单价为43元,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人工单价可调差价。市场人工费发生变化时,可依据河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在 合同中约定调整办法。调整部分另计入人工费差价,其他不变。 十二、本综合单价的材料单价按河南省工程造价信息2007年第一季度郑州地区材料价格取定。该 价格为材料送达工地仓库或现场堆放地点的完全价格,包含运输损耗、运杂费和采购保管费。如招标 文件或合同约定按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指导价格或另行协商的价格调整含甲供材,可直接 在综合单价子目中换算材料价格或统一将材料差价计入计价程序的差价栏内,其他不变。 材料运输损耗、材料采购及保管费的计算方法详见表1。 十三、本综合单价中的机械费依据2008年河南省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如实际使用 机械型号与定额不符时,除本综合单价有特殊注明外,不得换算。 十四、本综合单价各分部说明或附注中允许定额人工费、机械费乘以系数或增加工日、机械台班时, 仅调整人工费、机械费,其他费用均不得调整。 十五、本综合单价中的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屋面结构板面的垂直距离。建筑物檐高超过20m 或层数超过6层的工程,可按相应规定计算超高施工增加费。 十六、本综合单价技术措施项目编码用“Y0208顺序号“表示。技术措施项目中的周转材料摊销量,已 考虑了合理的周转次数、补损和回收价值。 十七、施工组织措施费包括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材料二次搬运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 工增加费。施工组织措施费的计算方法详见“YB.8措施项目费“分部有关说明。 十八、规费的计算方法详见表2,税金的计算方法详见表3。 十九、总承包服务费在以下工程中计取 1.实行总发包、承包的工程。 2.业主单独发包的专业施工与主体施工交叉进行或虽未交叉进行,但业主要求主体承包单位履行总包 责任现场协调、竣工验收资料整理等的工程。 3.总承包服务费由业主承担。其标准为单独发包专业工程造价的2~4,总包责任和具体费率应在 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示。 二十、施工配合费是指专业分包单位要求总承包单位为其提供的脚手架、垂直运输和水电设施等所 发生的费用。该费用数额经双方共同协商,由专业分包单位承担,并可计入专业分包工程造价。 二十一、检测费是指对构件所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 费,业主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的费用等,属于非承包方原因所发生的费用。该费用应由业 主支付。如需承包方代付者,应依实计入税前工程造价。 二十二、风险费是指施工合同期内因人工、材料、机械等市场价格的上涨因素,导致工程造价超出正 常承包造价的费用。本综合单价未考虑风险因素。为有效地控制造价,业主宜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有关风险 因素的以下内容 1.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中,人工和材料价格的计算依据;合同中调价条款内有关人工、材料价格 的调整方法。 2.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应考虑市场价格波动因素,计入相应的风险系数。风险系数视工程的合同 工期和市场价格波动程度,可确定在工程总造价的3~5之内。 3.风险系数所包括的范围及超出该范围的价格调整方法。 二十三、装饰装修工程造价费用组成和计算标准程序详见表4、表5。表中的各项内容均为工程造价 的组成部分,无论任何一方都不得从中肢解费用。如业主供应某项材料或代为缴纳某项规费,该材料费或 规费应从税后工程造价中扣减。 二十四、综合单价中带有““者,系不完整价格,在使用时应补充缺项价格。注明有“以内或 以下“者,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二十五、本综合单价的解释和修改,由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负责。 表1材料运输损耗率、采购及保管费费率表 序号 材料类别名称 运输损耗率 采购及保管费费率 承包方提运 现场交货 承包方提运 现场交货 1 砖、瓦、砌块 1.5 - 2.0 1.40 2 石灰、砂、石子 2.0 - 2.5 1.75 3 水泥、陶粒、耐火土 1.0 - 1.5 1.05 4 饰面材料、玻璃 2.0 - 2.0 1.40 5 卫生洁具 1.0 - 1.0 0.70 6 灯具、开关、插座 1.0 - 1.0 0.70 7 电缆、配电箱屏、柜 - - 0.7 0.50 8 金属材料、管材 - - 0.8 0.55 9 其他材料 1.0 - 1.5 1.05 注①业主供应材料简称甲供材时,甲供材应以全额价格计入相应的综合单价子目内。 ②材料单价材料原价材料运杂费1运输损耗率采购及保管费率 或材料单价材料供应到现场的价格1采购及保管费率。 ③业主指定材料供应商并由承包方采购时,双方应依据注②的方法计算,该价格与综合单价材料取定 价格的差异应计算材料差价。 ④甲供材到现场,承包方现场保管费可按下列公式计算该保管费可在税后返还甲供材料费内抵扣 现场保管费供应到现场的材料价格表中的“现场交货“费率。 表 2 规费费率表 序号 费用项目 费率元/工日 备注 1 工程排污费 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2 工程定额测定费 0.27 3 社会保障费 7.48 4 住房公积金 1.70 5 意外伤害保险 0.60 表 3 税率表 序号 纳税地点 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 计税基数 综合税率 1 市 郊 区 税前造价 3.413 2 县、镇 税前造价 3.348 3 市、县、镇以外 税前造价 3.220 表 4 工程造价费用组成表 序号 费用项目 计算公式 备注 1 定额直接费1定额人工费 综合单价分析 2 2定额材料费 综合单价分析 3 3定额机械费 综合单价分析 4 定额直接费小计 [1][2][3] 5 综合工日 综合单价分析 6 措施费 1技术措施费 综合单价分析 7 2安全文明措施费 [5]34元/工日费率 不可竞争费 8 3二次搬运费 [5]费率 9 4夜间施工措施费 [5]费率 10 5冬雨施工措施费 [5]费率 11 6其他 12 措施费小计 ∑ [6]~[11] 13 调整 1人工费差价 按合同约定 14 2材料费差价 15 3机械费差价 16 4其他 17 调整小计 ∑ [13]~[16] 18 直接费小计 [4][12][17] 续表4 序号 费用项目 计算公式 备注 19 间接费1企业管理费 综合单价分析 综合单价内 20 2规费①工程排污费 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21 ②工程定额测定费 [5]0.27 不可竞争费 22 ③社会保障费 [5]7.48 不可竞争费 23 ④住房公积金 [5]1.70 不可竞争费 24 ⑤意外伤害保险 [5]0.60 不可竞争费 25 间接费小计 ∑ [19]~[24] 26 工程成本 [18][25] 27 利润 综合单价分析 28 其他费用1总承包服务费 业主分包专业造价费率 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29 2忧质优价奖励费 按合同约定 30 3检测费 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31 4其他 32 其他费用小计 ∑ [28]~[31] 33 税前造价合计 [26][27][32] 34 税金 [33]税率 35 工程造价总计 [33][34] 表 5 工程量清单招投标造价计价标准程序表 序号 费用项目 计算公式 备注 1 清单项目费用 ∑ 清单工程量相应子目综合单价 1.1 其中综合工日 综合单价分析 1.2 1人工费 综合单价分析 1.3 2材料费 综合单价分析 1.4 3机械费 综合单价分析 1.5 4企业管理费 综合单价分析 1.6 5利润 综合单价分析 2 措施项目费用 ∑ [2.1]~[2.6] 2.1 其中1技术措施费 ∑ 措施项目量相应措施子目综合单价 投标报价自主确定 2.1.1 综合工日 综合单价分析 2.1.2 ①人工费 综合单价分析 2.1.3 ②材料费 综合单价分析 2.1.4 ③机械费 综合单价分析 2.1.5 ④企业管理费 综合单价分析 2.1.6 ⑤利润 综合单价分析 2.2 2安全文明措施费 [1.1][2.1.1]34元/工日费率 不可竞争费 2.3 3二次搬运费 [1.1][2.1.1]费率 2.4 4夜间施工措施费 [1.1][2.1.1]费率 续表5 序号 费用项目 计算公式 备注 2.5 5冬雨施工措施费 [1.1][2.1.1]费率 2.6 6其他 3 其他项目费用 ∑ [3.1]~[3.5] 3.1 其中1总承包服务费 业主分包专业造价费率 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3.2 2零星工作项目费 3.3 3忧质优价奖励费 按合同约定 3.4 4检测费 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3.5 5其他 4 规费 ∑ [4.1]~[4.5] 4.1 其中1工程排污费 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4.2 2工程定额测定费 [1.1][2.1.1]0.27 不可竞争费 4.3 3社会保障费 [1.1][2.1.1]7.48 不可竞争费 4.4 4住房公积金 [1.1][2.1.1]1.70 不可竞争费 4.5 5意外伤害保险 [1.1][2.1.1]0.60 不可竞争费 5 税前造价合计 [1][2][3][4] 6 税金 [5]费率 7 工程造价合计 [5][6]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0353-2005 1 总 则 1.0.1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1.0.3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1.0.4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 语 2.0.1 层高 story height 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2 自然层 floor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架空层 empty space 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2.0.4走廊 corridor gallery 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2.0.5挑廊 overhanging corridor 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0.6檐廊 eaves gallery 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2.0.7回廊 cloister 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2.0.8 门斗 foyer 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2.0.9 建筑物通道 passage 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2.0.10 架空走廊 bridge way 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2.0.11勒脚 plinth 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2.0.12 围护结构 envelop enclosure 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0.13 围护性幕墙 enclosing curtain wall 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2.0.14装饰性幕墙 decorative faced curtain wall 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2.0.15落地橱窗 french window 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2.0.16 阳台 balcony 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 2.0.17眺望间 view room 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 2.0.18 雨篷 canopy 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2.0.19 地下室 basement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 者为地下室。 2.0.20 半地下室 semi basement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 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 2.0.21 变形缝 deation joint 伸缩缝温度缝、沉降缝和抗震缝的总称。 2.0.22 永久性顶盖 permanent cap 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 2.0.23飘窗 bay window 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 2.0.24 骑楼 overhang 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 2.0.25 过街楼 arcade 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 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3.0.1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 者应计算12 面积;净高不足 1.20m 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2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 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 至2.10m 的部位应计算 12面积;净高不足1.20m 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3.0.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 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 者应计算12面积。 3.0.3 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 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 者应计算12面积。 3.0.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 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 1.20m 至2.10m 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 时不应计算面积。 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 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 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 者应计算12面积。 3.0.6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部位 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 的部位应计算17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 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 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3.0.7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 者应计算1/2面积。 3.0.8 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 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 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72计 算。 3.0.9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 层高在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 者应计算1/2面积。 3.0.10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 面积;层高不足2.20m 者应计算12面积。 3.0.11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 高在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 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 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3.0.12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3 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 不足2.20m 者应计算12面积。 3.0.14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 者应计算12面积。 3.0.15 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 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3.0.16 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 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 计 算。 3.0.17 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8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9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 172 计 算 。 3.0.20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 算在低跨面积内。 3.0.21 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2 建筑物外墙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3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3.0.24 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 1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2 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3 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 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 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 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 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7 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8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 道。 B.1 楼地面工程 说 明 一 、本分部中,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内容与定额子目工作内容不一致的清单项目组合单价,应由本定额不 同分部或本分部和编码下的相关子目组成。如楼地面整体面层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垫层、找平层、防 水层如设计要求、整体面层等。 楼地面块料和其他面层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垫层、找平层、防水层如设计要求、填充层、面层铺设、 刷防护材料等。 楼梯、台阶面层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垫层台阶、找平层、防水层如设计要求、面层、镶嵌防滑条、 块料刷防护材料等。 散水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素土夯实、垫层、面层、伸缩缝等。 二 、本分部未含找平层、防水层子目,找平层、防水层可另列项目,执行建筑工程A.7 分部相应子目。 三 、本分部子目中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及灰土、三合土、水泥砂浆、水泥石子浆等的配合比,如与设计规定 不同,可按定额附录换算;砂浆厚度、饰面材料规格可按设计要求调整。 四 、楼地面整体面层系按现行05YJ 标准图集编制。水泥砂浆地面、 一次抹光、混凝土地面子目未考虑找平 层;水磨石楼地面子目仅包括一道18mm 的找平层,不包括防水层,超出一道的找平层和防水层另列项目 计算。 五 、彩色镜面水磨石系指高级水磨石,操作工序一般应按“五浆五磨”研磨、七道“抛光”工序施工。 六 、水磨石嵌玻璃条整体面层如采用金属嵌条时,可另列项计算,相应子目减少人工4.25工日并取消玻璃 数量。 七、菱苦土、现浇水磨石整体面层已包括酸洗打蜡工料。 八 、楼地面块料面层系按现行05YJ 标准图集编制,仅含水泥砂浆结合层和面层。防水层和非结合层的找平 层另列项目计算。 九 、花岗岩楼地面子目中的花岗岩板材数量为成品图案消耗量,如铺设艺术造型图案或在现场拼制图案时, 应按签证的石材实际消耗量换算。 十 、楼地面块料面层如设计要求为弧形铺设时,执行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0,块料可按实际签证数 量调整。 十一、木地板方木楞子目未考虑木楞刨光;木楞刨光者,仍执行该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32。 十二、木地板子目中的木格栅和木地板面层是按05YJ图集编制的,其中木格栅规格为木龙骨5060400、 横撑龙骨40501000,松木毛地板厚22mm, 如设计不同时,相应子目中木材用量可以换算。 十三、席纹地板粘贴在毛地板上,执行硬木拼花地板粘在毛地板上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4。 十四、 木地板龙骨和面层子目均未包括涂刷防火涂料,如设计要求涂刷防火涂料,应另按 B.5分部列项计 算 。 十五、除楼梯整体面层外,楼地面中的整体面层和块料面层子目均未包括踢脚线费用,踢脚线应单独列项, 执行相应子目。踢脚线打蜡,执行楼地面打蜡子目,但人工乘以系数2。 十六、水泥砂浆楼梯面层不包括防滑条,如设计有防滑条时,另执行防滑条子目。 十七、水磨石楼梯面层已综合考虑了防滑条的工料,如设计为铜防滑条时,铜防滑条另执行相应子目,水 磨石楼梯子目应扣除人工28.3工日、金刚砂123kg。 十八、楼梯装饰子目己包括楼梯底面和侧面的抹灰,但不包括刷浆,刷浆应按 B.5分部另列项目计算。 十九、螺旋形楼梯的装饰,均按相应饰面的楼梯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块料用量乘以系数1.10, 整体面层的材料用量乘以系数1.05。 二十、现浇水磨石楼梯装饰子目已经包括了踢脚线,如设计为预制踢脚线时,该踢脚线可另列项目计算, 但相应楼梯子目应扣除人工41.91工日,13水泥砂浆0.22m3, 水泥白石子浆0.15 m3, 灰浆搅拌机0.05台 班 。 二十一、块料面层楼梯、台阶子目均不包括踢脚线,踢脚线可另列项目计算。 二十二、本分部中的“零星装饰”项目,适用于小便池、蹲位、池槽、台阶的牵边和侧面装饰、0.5m2 以 内少量分散的楼地面装修等。其他未列的项目,可按墙、柱面中相应子目计算。 二十三、台阶的垫层执行本分部的相应子目。 二十四、架空木地板地垄墙按建筑工程A.3 分部规定列项计算。 二十五、扶手、栏杆、栏板主要依据现行05YJ 标准图集编制,适用于楼梯、走廊、回廊及其他装饰性栏杆、 栏板。 二十六、铁栏杆子目中的铁栏杆用量与设计用量不同时,其用量可以调整,其他不变。不锈钢铝合金 栏杆子目中不锈钢铝合金管材、不锈钢装饰板、玻璃的规格和用量与设计要求不符时可以换算,其他 不变。 二十七、铸铁花饰栏杆木扶手子目中,铸铁花饰片的含量和价格均可按设计要求调整,其他不变。 二十八 、铁栏杆和铁艺栏杆仅包括一般除锈,如设计要求特殊除锈,可按安装定额规定另列项目计算。 二十九、本分部内含有混凝土消耗量的子目中,不包括现浇混凝土的现场搅拌费用。如在现场搅拌时,可 按建筑工程A.4 分部中的有关子目计算现场搅拌费。如采用商品混凝土,可直接进行换算或调差价,商品 混凝土运输费执行建筑工程A.4 分部中的有关子目。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 、楼地面整体和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 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和0.3m2 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 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二 、橡塑面层和其他材料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 相应的工程量内。 三 、踢脚线按设计图示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 四 、楼梯装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楼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及宽500mm 以内的楼梯井水平投影面积计 算。楼梯与楼地面相连时,算至梯口梁内侧边沿;无梯口梁者,算至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 五 、台阶装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阶包括上层踏步边沿加300mm 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六 、零星装饰项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七、防滑条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设计未明确时,可按楼梯踏步两端距离减300mm 后的长度计算。 八 、地面、散水和坡道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 地沟等所占体积,不扣除间壁墙和0.3m2 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体积。 九 、散水、防滑坡道按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包括翼墙、花池等。 十、扶手、栏杆、栏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扶手中心线长度包括弯头长度计算。 B.2 墙、柱面工程 说 明 一 、本分部中,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内容与定额子目工作内容不一致的清单项目组合单价,应由本定 额不同分部或本分部和编码下的相关子目组成。如墙面钢架上干挂石材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底层抹 灰、钢架制作安装刷漆、面层干挂嵌缝、刷防护材料等。 二 、本分部墙面的一般抹灰、装饰抹灰和块料镶贴系按现行05YJ 标准图集编制,相应子目均包括基层、 面层,但石材镶贴未含刷防护材料,如有设计要求,可另计算,执行刷防护材料子目。 三 、本分部子目中凡注明砂浆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型号规格的,如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设计 要求调整,但人工数量不变。 四 、本分部子目已考虑了搭拆3.6m 以内的简易脚手架用工和材料摊销费,不另计算措施项目费。 五、抹灰均按手工操作考虑,如采用不同施工方法时,亦不得换算。 六 、抹灰厚度如设计与本分部取定不同时,可区分基层和面层分别按比例换算。 七、圆形柱面抹灰,执行相应柱面抹灰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2,其他不变。柱帽、柱脚抹线脚者, 另套用装饰线条或零星抹灰子目圆弧形、锯齿形、不规则墙面抹灰、镶贴块料饰面,按相应子目人工乘系 数1.15。块料面层要求在现场磨光45、60斜角时,另按本册B.6分部相应子目计算。 八、化粪池、检查井、水池、贮仓壁抹灰,执行墙面抹灰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 九 、圆柱水磨石饰面执行方柱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09。圆柱斩假石石饰面执行方柱子目,人工乘以 系数1 .05。 十、斩假石墙、柱面子目未考虑分格费用,如设计要求时,仍执行相应子目,并按下表增加费用。 墙、柱面装饰抹灰分格增加工料表 名称 分格方法 增加工料 人工调增系数 板方综合规格木材m3 斩假石墙面 木条分格 1.09 0.023 斩假石柱面 木条分格 1.25 0.023 十 一 、外墙贴块料釉面砖子目分密贴和勾缝列项,其人工、材料已综合考虑。如灰缝超过20mm 以 上 者,其块料及灰缝材料用量允许调整,其他不变。 十 二 、干 挂 大 理 石 、 花 岗 岩 勾 缝 子 目 的 勾 缝 缝 宽 是 按 1 0mm 以内考虑的,如设计要求不同者,石材和 密封胶用量允许调整。 十 三 、块料镶贴和装饰抹灰的“零星项目“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台线、门窗套、压顶、栏板、扶 手、遮阳板、雨篷周边、0 . 5m2 以内少量分散的饰面等。 一 般抹灰的“零星项目“适用于各种壁柜、过人洞、 暖 气 壁 龛 、 池 槽 、 花 台 以 及 1m2 以内的抹灰。抹灰的“装饰线条“适用于门窗套、挑檐、腰线、压顶、遮阳 板、楼梯边梁、宣传栏边框等凸出墙面或灰面展开宽度小于300mm 以内的竖、横线条抹灰。超过300mm 的线条抹灰按“零星项目“执行。 十 四 、本分部的木材树种分类如下 一 类红松、水桐木、樟子松。 二类白松方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三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菠萝、椿木、楠木、柚 木 、 樟 木 。 四类栎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 十 五 、本分部除注明者外,均以 一 、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其人工及木工机械乘以系 数1 . 3。 十 六 、本分部木装饰子目木材均为板方综合规格材,其施工损耗按定额附表取定,木材干燥损耗率为 7,凡注明允许换算木材用量时,所调整的木材用量应包括其损耗在内,并计算相应的木材干燥费用。 十七、面层、隔墙间壁、隔断定额内,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条、收边、装饰线板,如设计要求时, 另 按 本 册 B.6 分 部 相 应 子 目 计 算 。 十 八 、木龙骨、木基层及面层均未包括刷防火涂料,如设计要求时,另按本册 B.5 分 部 相 应 子 目 计 算 。 十 九 、单面木龙骨隔断子目未考虑龙骨刨光费用,如设计要求刨光者,仍执行该子目,人工增加0 . 09 工日,增加单面压刨床0 . 12台班。 二 十 、幕墙、隔墙间壁、隔断所用的轻钢、铝合金龙骨和幕墙用胶,如子目内容与设计要求不同时 允许按设计调整,但人工不变。 二 十 一 、木龙骨基层是按双向计算的,设计为单向时,材料、人工用量乘以系数0 . 55。木龙骨与设计 图纸规格不同时,可按附表换算用量。附表中没有的,可以按设计木龙骨规格及中距计算含量。 二 十 二 、玻璃隔墙如设计有平开、推拉窗者,玻璃隔墙应扣除平开、推拉窗面积,平开、推拉窗另按 本 册 B.4 分部相应子目执行。玻璃幕墙设有开启窗时,可按本册 B.4 分部中铝合金窗五金配件表增加开启 窗的五金配件费 。 二 十 三 、木龙骨无论采用哪种方法固定,均执行相应子目,不得换算。 二 十 四 、现场采用木龙骨和装饰板制作的装饰柱、梁,可执行柱、梁木龙骨无夹板基层装饰板饰面的 相应子目,其中的木材用量可按设计要求调整。 二 十 五 、板条墙子目中的灰板条以百根或立方米计算,板条的规格为7 . 5mmW38mmW1000mm, 其 损 耗率包括清水的刨光损耗已包括在该子目内。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 、墙面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墙裙、门窗洞口及单个0 . 3m2 以 上 的 孔 洞 面 积 , 不 扣 除 踢 脚线、挂镜线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门窗洞口和孔洞的侧壁及顶面不增加面积。附墙柱、梁、垛、烟 囱侧壁并入相应的墙面面积内。具体计算方法为 1. 外墙抹灰面积按外墙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2. 外墙裙抹灰面积按其长度乘以高度计算。 3. 内墙抹灰面积按主墙间的净长乘以高度计算;无墙裙的,高度按室内楼地面至天棚底面计算;有墙裙 的,高度按墙裙顶至天棚底面计算。 4. 内墙裙抹灰面按内墙净长乘以高度计算。 二、柱面抹灰按设计图示柱断面周长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 三 、墙、柱面镶贴块料、零星镶贴块料和零星抹灰按饰面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四 、干挂石材钢骨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五 、墙饰面按设计图示墙净长乘以净高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0.3m2 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 六 、柱梁饰面按设计图示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柱帽、柱墩并入相应柱饰面工程量内。 七、隔断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单个0.3m2 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浴厕门的材质与隔断相同时, 门的面积并入隔断面积内。 八 、浴厕隔断,高度自下横枋底算至上横枋顶面。浴厕门扇和隔断面积合并计算,安装的工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