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847-2012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ocx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 50847-2012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 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communication engineering for fiber to the home in residential districts and residential buildings 2012-12-25 发布 2013-04-01 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 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communication engineering for fiber to the home in residential districts and residential buildings GB 50847-201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1 3 年 4 月 1 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12 北 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565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住宅区和 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 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8472012, 自2013年4 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 。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发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 0 1 2 年 1 2 月 2 5 日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 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补充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2〕123号的要 求,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 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为了能更有效地贯彻国家关于推进光 纤宽带网络建设、资源共享等方针政策,编制组进行了深入的调查 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参考国内外有关的标准,广泛征求国 内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最后经审查 定稿。 本规范共分7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施工前检查、管道 敷设、线缆敷设与连接、设备安装、性能测试、工程验收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 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 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移动通信 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甲16号,邮政编 码10008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参 编 单 位江苏省邮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省电信工程有限公司 长春电信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1 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安测信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张晓微 张 宜 封 铎 李 昶 李 晨 熊少云 沈敬忠 李 彬 郑君浩 任长宁 魏兴波 主要审查人侯明生 赵伟灵 郭贵凤 陕海燕 胡蓉华 曹 旭 贺永涛 沈 梁 刘 健 陈 琪 成 彦 朱立彤 詹叶青 冯 岭 2 目 次 1 总 则 1 2 施工前检查 2 2.1 一般规定 2 2.2 设备安装环境检查 2 2.3 器材检查 2 3 管道敷设 4 3.1 一般规定 4 3.2 地下通信管道 4 3.3 人手孔 6 3.4 建筑物内配线管网 7 4 线缆敷设与连接 9 4.1 一般规定 9 4.2 室外通信光缆 9 4.3 建筑物内通信线缆 10 4.4 通信线缆接续与成端 11 5 设备安装 13 6 性能测试 15 7 工程验收 16 本规范用词说明 19 引用标准名录 20 附 条文说明 21 1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Examination before operation 2 2.1 General requirement 2 2.2 Examination of field 2 2.3 Examination of equipment 2 3 Laying down the duct 4 3.1 General requirement 4 3.2 Underground communication duct 4 3.3 Manhole and handhole 6 3.4 Wiring pipes in building 7 4 Laying and connection of the cable 9 4.1 General requirement 9 4.2 Outdoor optical cable 9 4.3 Communication cable in residential building 10 4.4 Connection of communication cable 11 5 Examination of equipment installation 13 6 Capability testing 15 7 Engineering acceptance 16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19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20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21 2 1 总 则 1.0.1 为了保证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质 量,统一工程的施工及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技 术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 施工程,以及既有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改建和 扩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 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的地下通信管道、配线管网、电 信间、设备间等通信设施应与住宅区及住宅建筑同步施工、同时 验收。 1.0.4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的施工及验 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 2 施工前检查 2.1 一 般 规 定 2.1.1 工程施工前应进行器材检验,并应记录器材检验的结果。 2.1.2 工程所用器材的程式、规格、数量、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无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证明材料、质量文件或与设计要求不符的 器材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2.1.3 器材外包装应完整,并应无破损、凹陷、受潮等现象。 2.2 设备安装环境检查 2.2.1 设备间和电信间的位置、面积、高度、承重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2.2 设备间和电信间的设备安装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地面应平整、光洁,门的高度和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 通风、防火及环境温度、湿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采取 防尘措施。 3 设备间和电信间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防水措施。 4 不得存放杂物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2.2.3 设备间和电信间引入管道的空置管孔、穿墙及楼板孔洞 处,应采取封堵措施,线缆入口处应采取防渗水、防雨水倒灌的 措施。 2.2.4 设备间和电信间的电源应符合设计要求。 2.2.5 设备间和电信间应提供可靠的接地装置,其设置位置和接 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2.3 器 材 检 查 2.3.1 地下通信管道和人手孔所使用器材的检查,应符合现行 2 国家标准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74 的有关规定。 2.3.2 通信线缆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通信线缆包装应完整,外护套应无损伤,端头封装应完好, 各种随盘资料应齐全。 2 光缆 A、B端标识应正确明显。 3 光缆的光纤传输特性、长度及电缆的电气特性、长度,应符 合设计要求。 4 尾纤应有明显的光纤类型标记,光纤连接器插头端面应装 配合适的防尘帽。 2.3.3 光纤连接器应外观平滑、洁净,并应无油污、毛刺、伤痕及 裂纹等缺陷,各零部件组合应严密、平整。 2.3.4 配线设备、光缆交接箱等设施的检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 5121的有关规定。 2.3.5 工程中所使用的其他型材、管材与金属件的检查,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 50312 的有关 规 定 。 3 3 管 道 敷 设 3.1 一 般 规 定 3.1.1 地下通信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管道容量和敷设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管道出入口部位应采取封堵措施。 3 地下通信管道的埋深与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4 管道通过住宅区绿化带、景观、车行道等特殊地段时,应按 设计要求进行处理。 3.1.2 地下通信管道的管孔数量、规格、材质、程式、管群断面组 合,人手孔的位置、类型、规格,以及住宅建筑室内配线管网的竖 井、导管、槽盒、梯架、托盘的位置、规格、材质、安装方式等,均应符 合设计要求。 3.1.3 隐蔽工程应进行随工检验并具有签证记录,并应在隐蔽工 程检验合格后再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2 地下通信管道 3.2.1 施工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对地下通信管道的路由、位置、坐 标和标高进行核查,并应设置标记。 3.2.2 地下通信管道场地的施工条件、安全设施等,应符合当地 市政、消防等部门的规定。 3.2.3 管道沟开挖和回填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沟底应平整,坚硬杂物应清除干净,并应按设计要求 进行处理。 2 施工现场堆置土不应压埋消火栓、其他管线检查井、雨水 口等设施。 4 3 室外最低气温低于-5℃时,应对所挖沟坑底部采取防 冻措施。 4 回填土前应先清除沟内积水、淤泥和杂物,管道两侧应同 时进行回填土,每回填土150mm 厚应夯实;在管道两侧和顶部 300mm 范围内,应采用细砂或过筛细土回填。 5 管道沟回填后应将路面、绿化带及相应景观恢复。 3.2.4 地下通信管道的埋设深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采用混凝 土包封或钢管保护。 3.2.5 地下通信管道的地基处理、基础规格、包封规格、段落、混 凝土标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3.2.6 地下通信管道敷设应有坡度,坡度宜为3.0‰~4.0,且 不得小于2.5‰。 3.2.7 塑料管道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所选择的塑料管的管材与管型,采取相应的固定组 群措施。 2 多孔管组群时,多孔管间宜留10mm~20mm 空隙,进入 人手孔处多孔管之间应留50mm 空隙,空隙应分层填实。 3 单孔管组群时,单孔管间宜留20mm 空隙,空隙应分层填实。 4 两个相邻人手孔之间的管位应一致,且管群断面应符合 设计要求。 5 管道基础进入建筑物或人手孔时,靠近建筑物或人手 孔处的基础和混凝土包封应符合设计要求。 6 管道进入人手孔时,管口不应凸出人手孔内壁,应终 止在距墙体内侧100mm 处,并应严密封堵,管口应做成喇叭口。 管道基础进入人手孔时,在墙体上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140mm。 7 弯管道的曲率半径不应小于10m, 同一段管道不应有反向 弯曲或弯曲部分中心夹角小于90的弯管道。 8 各塑料管的接口宜纵向错开排列,相邻两管的接头之间错 5 开距离不宜小于300mm。 9 塑料管应由人工传递放入沟内,不得翻滚入沟。 10 塑料管敷设和接续时,施工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 3.2.8 塑料管的连接宜采用承插式粘接、承插弹性密封圈连接和 机械压紧管体连接。 3.2.9 钢管管道的敷设、断面组合等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管接续 宜采用套管焊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两根钢管应分别旋入套管长度的1/3以上。 2 使用有缝管时应将管缝置于上方。 3 钢管在接续前应将管口磨圆或锉成坡边,并应保证光滑无 棱、无飞刺。 3.2.10 住宅建筑预埋的引入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引入管不应穿越建筑物的沉降缝和伸缩缝。 2 引入管出口端应伸出外墙至少2m, 并应向人手孔方向 下沉,坡度不应小于4.0‰。 3.2.11 光缆交接箱安装基座的引上管的数量、位置及管径,应符 合设计要求。 3.2.12 地下通信管道子管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管道管孔内敷设子管时,多根子管的等效外径不应大于 管道孔内径的90。 2 子管宜采用不同颜色或在子管两端用永久性标记进行 区 分 。 3 多根聚乙烯子管同时敷设时,宜每隔5m 用尼龙带捆扎。 4 子管不应跨人手孔敷设,子管在管道内不应有接头。 5 子管在人手孔内伸出长度宜为100mm~200mm。 3.3 人手孔 3.3.1 人手孔的地基处理、外形、尺寸、净高等,应符合设计要 求,人手孔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6 1 人手孔应建在良好的地基上,土质松软、淤泥等地区地 基应打桩加固。 2 人手孔壁四周的回填土,不应有直径大于100mm 的砾 石、碎砖等坚硬物;每回填土300mm 厚应夯实。 3 人手孔的回填,不得高出人手孔口圈的高度。 4 砖、混凝土砌块在砌筑前应充分浸湿,砌体面应平整、美 观,不应出现竖向通缝。 5 砖砌体砂浆饱满程度不应低于80,砖缝宽度应为 8mm12mm, 同一砖缝的宽度应一致。 6 砌块砌体横缝应为15mm~20mm, 竖 缝 应 为 1 0mm 15mm, 横缝砂浆饱满程度不应低于80,竖缝灌浆应饱满、严实, 不得出现跑漏现象。 7 砌体应垂直,砌体顶部四角应水平一致;砌体的形状、尺寸 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3.3.2 管道进入人手孔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进入人孔处的管道基础顶部距人孔基础顶部不宜小于 400mm, 管道顶部距人孔上覆底部的净距不应小于300mm, 进入 手孔处的管道基础顶部距手孔基础顶部不宜小于200mm。 2 引上管进入人孔处宜在上覆顶下面200mm~400mm 范 围内,并应与管道进入的位置错开。 3 人手孔内相对管孔高差不宜大于500mm。 3.3.3 人手孔的施工质量检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信管 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74的有关规定。 3.4 建筑物内配线管网 3.4.1 住宅建筑内配线管网和通信线缆的敷设应符合设计要求。 3.4.2 梯架、托盘、槽盒和导管穿越建筑物变形缝时,应做伸缩 处理。 7 3.4.3 建筑物内预埋敷设的导管应便于线缆的布放,并应符合下 列规定 1 预埋导管宜采用钢管或阻燃硬质PVC 管。 2 导管直线敷设路由较长时应加装过路箱盒,过路箱盒 间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m, 并应安装在住宅建筑物的公共部位。 3 导管弯曲敷设时,其路由长度应小于15m, 且该段内不得 有S 弯。连续弯曲超过两次时,应加装过路箱盒。 4 导管的弯曲部位应安排在管路的端部,管路夹角不得小 于90。 5 引入线导管弯曲半径不得小于该管外径的6倍,其他导管 弯曲半径不应小于该管外径的10倍。 6 导管管口应光滑,并应有管口保护,管口伸出部位不宜短 于25mm。 7 至电信间、设备间导管的管口应排列有序。 8 导管内应安置带线。 9 在墙壁内应按水平和垂直方向敷设导管,不得斜穿敷设。 10 导管与其他设施管线最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3.4.4 导管明敷时,在距接线盒300mm 处、弯头处两端和直线 段每隔3m 处,应采用管卡固定。 3.4.5 各段金属梯架、托盘、槽盒和导管应进行电气连接。 3.4.6 金属梯架、托盘、槽盒和导管应良好接地。 3.4.7 楼内槽盒、梯架、托盘、预埋导管等设施的安装和保护,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 的有 关规定。 8 4 线缆敷设与连接 4.1 一 般 规 定 4.1.1 地下通信管道管孔的使用分配应符合设计要求。 4.1.2 线缆的规格、程式、数量、敷设路由、敷设方式及布放间距 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4.1.3 敷设线缆时牵引力应限定在线缆允许的范围内。 4.1.4 通信线缆曲率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光缆敷设安装的最小曲率半径应符合表4.1.4的规定。 表4.1.4 光缆敷设安装的最小曲率半径 光 缆 类 型 静 态 弯 曲 动 态 弯 曲 室内外光缆 15D 30D 室内光缆 10D/10H且不小于30mm 20D/20H且不小于60mm 注D 为缆芯处圆形护套外径,H 为缆芯处扁形护套短轴的高度。 2 非屏蔽4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 4 倍 。 4.1.5 在梯架、托盘及槽盒内线缆布放应平直,不得产生扭绞、交 叉、打圈等现象,不应有接头。 4.1.6 线缆两端应贴有标签,并应标明编号,标签书写应清晰、端 正和正确。标签应选用不易损坏的材料。 4.1.7 线缆敷设完毕后,在其管孔、导管、子管或槽盒两端出线处 应使用防火材料进行封堵。空闲的管孔及子管管孔应及时封堵。 4.2 室外通信光缆 4.2.1 地下通信管道的光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光缆在管道管孔内的占孔应符合设计要求。 9 2 人工敷设光缆的一次敷设长度不得超过1000m。 3 光缆出管孔150mm 以内不得做弯曲处理。 4 敷设后的光缆应平直、无扭转、无明显刮痕和损伤,并应保 持自然状态,不得拉紧受力。 5 光缆在人手孔内应紧靠孔壁、排列整齐,并应采取保护 措施。 6 人手孔内的光缆应设置醒目的识别标志。 7 在管道出口处应采取避免损伤光缆外护层的保护措施。 4.2.2 引人建筑物的光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光缆引入建筑物时应设置标识并加装引入保护管。 2 沿建筑物外墙敷设的光缆宜采用钢管保护,钢管出土部分 不应小于2.5m。 3 引入保护管管径利用率应符合设计要求。 4 光缆敷设完成后,在引入管两端应采取封堵措施。 4.2.3 室外通信光缆及引上光缆的验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 5121的有关规定。 4.3 建筑物内通信线缆 4.3.1 用户接入点至家居配线箱的用户光缆应一次布放。 4.3.2 在梯架、托盘及槽盒中敷设光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槽盒内布放光缆应顺直、不交叉,在光缆进出槽盒部位、 转弯处应绑扎固定。 2 光缆垂直敷设时,应在光缆上端和每隔1.5m 处进行固 定;水平敷设时应在光缆的首、尾、转弯以及每隔5m~10m 处进 行固定。 3 在梯架、托盘中敷设光缆时,应对光缆进行分束绑扎,间距 应均匀,不宜绑扎过紧或使光缆受到挤压。 4 光缆在建筑物内易触及部分、易受外力损伤处、梯架及托 盘中绑扎固定段,应加装保护措施。 10 4.3.3 在槽盒和导管中敷设通信线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槽盒和导管的两端对敷设的线缆应进行标识。 2 在导管中穿放光缆时应涂抹无机润滑剂或专用润滑油。 3 使用导管内的带线敷设光缆时,应将带线和光缆的加强构 件相连。 4.3.4 通信线缆维护余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4.3.5 住宅建筑内通信线缆敷设的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 50312 的有关规定。 4.4 通信线缆接续与成端 4.4.1 光缆之间的接续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续前应核对光缆的端别、纤序,接续后不得出现纤序错接。 2 切割光缆、剥除光缆外护套应使用专用工具,并应避免损 伤光纤。 3 线缆端别及纤序应作永久性标识。 4.4.2 光缆纤接头的封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光缆加强芯在接头盒内应固定牢固,金属构件在接头处应 呈电气断开状态。 2 光纤预留在接头盒内时,应保证其曲率半径不小于30mm, 且盘绕方向应一致,并应无挤压、松动。 3 接头盒密封后应保持良好的水密性和气密性。 4 管道光缆接头盒在人手孔内应采取保护和固定措施,接 续后的光缆余长应在人手孔内按设计要求盘放并固定整齐。 4.4.3 光缆的成端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光缆的光纤连接方式和纤序分配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室外光缆与室内光缆的金属构件不得电气连通,光缆内金 属构件的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光纤成端后应有标识,并应与用户标识相对应。 4 尾纤在机架内的盘绕应大于规定的曲率半径要求。 11 5 未使用的光纤连接器插头应盖上防尘帽。 4.4.4 对绞电缆的终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对对绞线应保持扭绞状态,电缆扭绞松开长度不应大于 13mm。 2 对绞线与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相连图4.4.4时,应按色 标和线对顺序进行卡接。 A 类 和 B 类连接方式均可采用,但在同 一布线工程中A 类和B 类连接方式不应混合使用。 aA 类 bB 类 图4.4.4 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连接 GGreen 一 绿 ;BLBlue 一 蓝 ;BRBrown 一 棕; WWhite-- 白 ;OOrange- 橙 3 线缆终接处应牢固、接触良好。 4 标识内容应正确清晰。 12 5 设 备 安 装 5.0.1 光缆交接箱、配线设备和家居配线箱的规格、容量应符合 设计要求。 5.0.2 在搬运及开箱时应避免损坏设备和机箱,并应按装箱单与 实物进行逐一核对检查,开箱后应及时清离施工现场。 5.0.3 光缆交接箱与配线设备安装完毕后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平整端正,紧固件应齐全,安装应牢固。 2 机柜箱门锁的启闭应灵活可靠。 3 配线模块等部件应横平竖直。 4 应按抗震设计进行加固。 5.0.4 各类配线部件应完整并安装就位,标志应齐全、清晰、耐久 可靠,安装螺丝应拧紧,面板应保持在一个平面上。 5.0.5 配线模块的类型与容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5.0.6 机柜、光缆交接箱、配线设备应就近良好接地,并应保持良 好的电气连通性。 5.0.7 配线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安装在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的公共部位,安装位置应符 合设计要求。 2 在公共场所安装配线箱时,壁嵌式箱体底边距地不宜小于 1.5m, 墙挂式箱体底面距地不宜小于1.8m。 5.0.8 机柜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架空活动地板时,架空地板不应承受机柜重量,应按设 备机柜的底平面尺寸制作底座,底座应直接与地面固定,机柜应固 定在底座上,底座水平误差每米不应大于2mm。 2 机柜垂直偏差不应大于3mm。 13 3 机柜的主要维护操作侧的净空不应小于800mm。 4 电源线与信号线在机柜箱内应分侧布放,不得布放在同 一线束内。 5 安装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标识。 5.0.9 光缆交接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光缆交接箱应安装在水泥底座上,箱体与底座应用地脚螺 丝连接牢固,缝隙应用水泥抹八字。 2 水泥底座的尺寸、高度、荷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3 水泥底座与人手孔之间应采用管道连接。 4 光缆交接箱应有接地装置,接地体及接地引入线的安装位 置、材料、规格、长度、间距、埋深和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要求。 5 光缆交接箱应严格防潮,设备和光缆安装完毕后,应封堵 管孔缝隙和空管孔。 5.0.10 家居配线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壁嵌式箱体应预装于墙体内,应在住宅房屋建造时同步完 成;明装箱体安装时,应按设计要求的位置进行安装。 2 箱体应采用膨胀螺栓对墙固定,箱体安装应牢靠、不晃动, 并应无明显歪斜。 3 箱体内的通信设备与配线模块应安装牢固。 4 引入线缆应在家居配线箱终接,连接端子应标识清晰、 准 确 。 5 箱内应预留0.5m~1.0m 的线缆盘留空间,线缆应排列 整齐、绑扎松紧适度。 6 箱体散热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7 家居配线箱的电源供给应符合设计要求。 14 6 性 能 测 试 6.0.1 用户接入点至家居配线箱之间的光纤链路应全部检测,衰 减指标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6.0.2 光纤链路衰减指标宜采用插入损耗法进行测试。 6.0.3 户内对绞电缆布线系统宜对接线图、衰减、近端串音进行 测试,测试方法和性能指标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 工程验收规范GB 50312的有关规定。 6.0.4 性能测试的各项测试结果应有详细记录,测试记录可采用 自制表格、电子表格或仪表自动生成的报告文件等方式,测试记录 应作为竣工文档资料的一部分。 15 7 工 程 验 收 7.0.1 竣工技术资料应内容齐全、数据准确,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安装工程量。 2 工程说明。 3 设备、器材明细表。 4 竣工图纸。 5 测试记录。 6 工程变更、检查记录及施工过程中的洽商记录。 7 随工验收记录。 8 隐蔽工程签证。 9 工程决算。 7.0.2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宜按表7.0.2 所列方式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作为工程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 表7.0.2 工程检验项目及内容 序号 阶段 检验项目 检 验 内 容 检验方式 1 施工前 检查 设备安装环境 设备间和电信间环境条件 施工前 检查 器材检验 1.规格、数量、外观等检查; 2.通信管道和人手孔器材检查 3.线缆及连接器件检验; 4.配线设备检查 2 管道敷设 地下通信 管道 1.室外预埋管道路由及施工条件; 2.管道沟开挖和回填土; 3.管道埋深; 4.管道敷设和连接; 5.进入建筑物及防护措施; 6.子管敷设 随工检验 隐蔽工程 签证记录 16 续表7.0.2 序号 阶段 检验项目 检 验 内 容 检验方式 2 管道敷设 人手孔 1.地基、外形、尺寸等 2.施工质量; 3.管道进人位置 随工检验 隐蔽工程 签证记录 建筑物内 配线管网 1 . 导管敷设; 2.梯架、托盘、槽盒敷设; 3.其他 3 线缆敷设 与连接 室外光缆 1.管孔孔位及占用数量; 2.敷设及保护措施 随工检验 建筑物内 线缆 1.线缆敷设路由; 2.线缆保护措施 线缆接续 与成端 1.光缆接续与成端; 2.对绞电缆成端与终接 4 设备安装 光缆交接箱、 配线设备、 家居配线箱等 设备 1.规格、容量; 2.安装位置及安装工艺; 3.抗震加固措施; 4.接地措施 随工检验 5 系统测试 光纤链路测试 光纤链路衰减指标 随工或 竣工检验 对绞电缆布线 系统测试 1 . 接线图; 2 . 衰减; 3.近端串音 6 工程 总验收 竣工技术资料 清点、交接技术资料 竣工检验 工程验收评价 考核工程质量,确认验收结果 7.0.3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的质量评判,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下通信管道的管孔试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信管道 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74的有关规定,竣工验收需抽验时, 17 抽样比例应由验收小组确定。 2 工程安装质量应按10的比例抽查,符合设计要求时,被 检项检查结果应为合格;被检项的合格率为100时,工程安装质 量应判为合格。 3 竣工验收需对光纤链路抽验时,抽样比例不应低于10。 全部检测或抽样检测的结果为合格时,光纤链路质量应判为合格。 4 对绞电缆布线系统工程质量的评判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 50312 的有关规定。 5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检验项目全 部合格时,工程质量应判定为合格。 18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9 引用标准名录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 50312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74 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 5121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 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847-2012 条 文 说 明 制 定 说 明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 范GB508472012, 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2月以第 1565号公告批准发布。 为了适应城市建设与信息网络的发展,加快建设宽带、融合、 安全、泛在的下一代国家信息基础设施,落实“宽带普及提速工程” 并加快光纤宽带网络建设,本规范主要针对“光纤到户”宽带接入 方式对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程提出施工和验收技术 要 求 。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 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编写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住宅区和 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条文说明, 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 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 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 23 目 次 1 总 则 27 2 施 工 前 检 查 28 2.1 一 般规定 28 2.2 设备安装环境检查 28 3 管 道 敷 设 29 3.1 一 般规定 29 3.2 地下通信管道 29 4 线 缆 敷 设 与 连 接 30 4.1 一 般规定 30 4.2 室外通信光缆 30 4.3 建筑物内通信线缆 30 7 工 程 验 收 31 25 1 总 则 1.0.1 住宅区与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的工程质量将影响通信网 络的信息传送,本规范的制定为住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的施 工、系统检测和验收是否合格提供判断标准,提出切实可行的验收 要求,从而起到确保工程质量的作用。 工程质量检查为施工前检查,包括器材、场地及环境检查;随 工检验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安装工程质量检查、系统指标检测等;竣 工验收包括竣工技术文件检查和验收测试等。 1.0.2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 施工程设计规范GB 50846 关于分工界面的规定,本规范适用于 用户接入点至家居配线箱的地下通信管道和楼内管槽、线缆、配线 机柜、配线箱、家居配线箱、设备间和电信间等通信设施工程的施 工及验收。用户接人点处交换局侧以外的配线设备、线缆等由电 信业务经营者根据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1.0.3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通信设施作为住宅建 筑的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由电信业务经营者与住宅建设方共同承 建。为了保障通信设施工程质量,由住宅建设方承担的工程建设 部分在施工、验收阶段应与住宅工程建设同步实施,以避免多次施 工对建筑和住户造成的影响。 27 2 施工前检查 2.1 一 般 规 定 2.1.2 产品质量检查应包括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 品认证的产品目录或实施生产许可证和上网许可证管理的产品, 未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或未实施生产许可证和上网许可证管 理的产品,应按规定程序通过产品检测后方可使用。对不具备现 场检测条件的产品,可要求进行工厂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器材应具备的质量文件或证书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合格证 或出厂合格证、国家指定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认证标 志、认证证书、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