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CS157-2004 合成树脂幕墙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ocx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合成树脂幕墙装饰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程 建标 北 京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合成树脂幕墙装饰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程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lction and acceptance of vinylite decorating imitated screen wall CECS 157 2004 主编单位 深圳嘉达化工有限 公司 批准单位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施行日期 2 0 0 4 年 2 月 1 5 日 2004 北 京 前 言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2002建标协字第 33 号文关 于印发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2002 年第二批标准制修订项目 计划的通知的要求, 在广泛调查研究, 认真总结实践经验, 参考国 内外有关标准, 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制订本规程 合成树脂幕墙装饰系统是由各种树脂浆料相互渗透并与基层 相结合、具有 15 年以上使用寿命、形似金属、石材幕墙的建筑装饰 层。这是一种新的建筑装饰技术 本规程主要对氟树脂、聚酯树脂、 硅树脂等制作的幕墙装饰工程的性能要求及其施工和验收程序和 要点做出了规定。 某些涉及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具体技术 问题, 如材料配合比 施涂工艺等, 使用者可直接与本规程主编单 位协商处理。 根据国家计委计标C1986]1649 号文关于请中国工程建设标 准化委员会负责组织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现批 准协会标准合成树脂幕墙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编号为 CECS157 2004 ,推荐给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和使用单位采用。 本规程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与市政工程产品应用 分会 TC37 归口管理 并解释 北京车 公庄大街 19 号, 邮编 100044 。 在使用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 请将意见和资料 径寄解释单位。 主 编 单 位 深圳嘉达化工有限公司 参 编 单 位 深圳市嘉达新材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熊永强 熊世强 张向军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2004 年 l 月 l5 日 目 次 1 总 则 1 2 术 语 2 3 基本规定 3 4 材 料 5 5 工程施工 9 5 . 1 施工准备 9 5 . 2 基面处理 9 5 . 3 系统施工 1 0 5. 4 分格缝施工 1 2 6 工程验收 1 5 6 . 1 一般规定 1 5 6 . 2 竣工验收 1 6 6 . 3 合格判定 1 8 本规程用词说明 2 l 总 则 l 0 . 1 为了促进合成树脂幕墙装饰系统的合理应用, 达到技术先 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工程质量的目的, 制定本规程 1 . 0 . 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或改建的、对装饰有较高要求的居住建 筑、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的外墙, 在混凝土表面或抹灰表面采用合 成树脂幕墙装饰系统的施工及验收。 当采取专门措施时, 在瓷砖表面、金属表面、木材表面、拼合板 材表面和外保温层表面的施工及验收, 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在混凝土表面或抹灰表面采用高性能树脂涂料幕墙装饰系统 的施工及验收, 亦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1 . 0 . 3 合成树脂幕墙装饰系统应分层施工, 分层验收 1 . 0 . 4 合成树脂幕墙装饰系统的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 尚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 和国家现行有关标 准的规定。 2 术 语 2 . 0 . 1 合成树脂幕墙装饰系统 vinylite decorating system imitated screen wall 由各类化学合成高分子聚合物分别制成具有各种功能的半成 品, 分层施涂在建筑物墙体上, 最后形成具有幕墙外观的建筑装饰 层。合成树脂幕墙装饰系统包括氟树脂、聚酯树脂、硅树脂幕墙装 饰系统三类, 依次由找平腻子层、耐碱玻璃纤维网、防水腻子层、抛 光腻子层、抗碱封固底层 实色着色中层和效果面层等组成 2 . 0 . 2 氟树脂幕墙装饰系统 fluoride resin decorating system imitated screen wall 由硅酸盐化合物、氟树脂、填充料和颜料组合形成的幕墙装饰 系统。 2 . 0 . 3 聚酯树脂幕墙装饰系统 polyester resin decorating Sys - tem imitated screen wall 由饱和聚酯树脂、 填充料和颜料组合形成的幕墙装饰系统。 2 . 0 . 4 硅树脂幕墙装饰系统 silicon resin decorating system imitated screen wall 由硅树脂或硅改性树脂、 填充料和颜料组合形成的幕墙装饰 系统。 2 3 基 本 规 定 3 . 0 . 1 合成树脂幕墙装饰工程的工程等级, 以及工程中所采用 产品的品种和性能 , 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定。 3 . 0 . 2 合成树脂幕墙装饰工程的颜色 光泽和图案应符合设计要 求。 3 . 0 . 3 合成树脂幕墙装饰工程的施工, 宜按本规程规定的工序和 方法进行。 3 . 0 . 4 树脂浆料必须控制工作黏度或稠度, 使其在施涂时不流 坠、不显刷纹 树脂浆料应根据使用要求, 按照规定的比例分批稀 释和调配, 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用完。树脂浆料在施涂前和施涂过程 中均应充分搅拌均匀。 3. 0. 5 使用稀释剂时, 其配合比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根据 室外的环境温度、风速和楼层高度确定。通用稀释剂与慢干稀 释剂可根据需要调配使用。 在施涂过程中树脂浆料不得任意稀 释。 3. 0. 6 对溶剂型树脂浆料, 后一遍施涂必须在前一遍浆料干燥后 进行; 对水性含乳液树脂浆料, 后一遍施涂必须在前一遍浆料表 干后进行。每一遍树脂浆料均应施涂均匀, 各层间应结合牢固。 3 . 0 . 7 在树脂浆料干燥前, 应防止受雨淋和尘土污染。 3 . 0 . 8 合成树脂幕墙装饰系统的实测平均粘结强度不应小于 1 . 2Mpa ,实测最小粘结强度不应小于 1 . OMpa o 3. 0 . 9 合成树脂幕墙工程施工的环境温度应为 5 35℃ 。 各 种树脂浆料施涂的环境条件尚应分别符合产品说明书的具体规 定。 3 3 . 0 . 1o 当采用机械喷涂树脂浆料时, 宜将不需喷涂的部位和已 完工的部件遮盖严密, 避免污染。 3 o ll 树脂浆料的施涂工具使用完毕后, 应及时清洗干净或浸 泡在相应的溶剂中。 4 4 材 料 4 . 0 . 1 合成树脂幕墙装饰系统所采用的材料, 均应具有生产厂提 交的包含品名 种类、颜色、制作时间、贮存有效期等内容的产品使 用说明书和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4 . 0 . 2 合成树脂幕墙装饰系统所采用的各种腻子, 其技术性能均 应符合表 4 . 0 . 2 的要求 表 4 . 0 . 2 各种腻子的技术要求 序号 项 目 技术要求耐水型 测试方法 操作性 刮涂无障碍 参照 JG/T3049 制 作试样和测试 2 表干时间 ≤5h 3 打磨性 20 80 4 耐碱性 5NaoH 溶液浸泡 48h 无异常 5 耐水性 浸水 48h 无异常 粘结强度 标准状态 ≥0 . 6Mpa 浸水后 ≥0. 4Mpa 低温贮存稳定性 5℃冷冻 4h 无变化, 刮涂无困难 4. 0. 3 各腻子层干固后应坚实牢固,不得有粉化、起皮和裂纹现象 4. 0. 4 合成树脂幕墙装饰系统的底、中、面组合层, 其技术性能应 分别符合表 4. 0. 4- 1 、表 4. 0. 4- 2 和表 4. 0. 4- 3 的要求。 表 4. 0. 4- l 氟树脂底、中、面组合层的技术要求 序号 项 目 技术要求耐水型 测试方法 铅笔硬度 ≥H 按 GB/T 6739 2 附着力 ≤1 级画圈法 按 GB/T 1720 3 耐冲击性 ≥0 . 5KN cm 按 GB/T 1732 5 续表 4 . 0 . 4 l 序号 项 目 技术要求耐水型 测试方法 4 耐洗刷性 ≥1000U 次 按 GB/T 9266 5 耐酸性 5H2SO 4 溶液浸泡 48h , 无明显 变化 耐碱性 5NaoH 溶液浸泡 48h , 不起泡、 不掉粉, 允许微失光泽和变色 按 GB/T 9265 7 耐水性 浸水 168h , 不起泡、不掉粉, 允许 微失光泽和变色 按 GB/T 1733 8 耐冻融性 冻融循环 20 次, 无粉化 不起鼓、 不开裂, 不剥落 按 GB/T 9268 耐人工老化性 粉化 变色 3000h , 不起泡、不剥落、无裂纹, 光 泽保持率≥96 ≤1 级 ≤2 级 按 GB/T 1865 耐沾污性 白色和浅色 5 次循环反射系数下降率 ≤10 按 GB/T 9780 耐盐雾性 不次于 2 级 按 GB/T 1771 表 4. 0. 4-2 聚酯树脂底、中、面组合层的技术要求 序号 项 目 技术要求耐水型 测试方法 铅笔硬度 ≥HB 按 GB/T 6739 2 附着力 ≤1 级画圈法 按 GB/T 1720 3 耐冲击性 ≥0 . 5KN cm 按 GB/T 1732 4 耐洗刷性 ≥8000 次 按 GB/T 9266 5 耐酸性 5H2SO 4 溶液浸泡 48h , 不起泡、 不掉粉, 允许微失光泽和变色 耐碱性 5NaoH 溶液浸泡 48h , 不起泡、 不掉粉, 允许微失光泽和变色 按 GB/T 9265 7 耐水性 浸水 168h , 不起泡、不掉粉, 允许 微失光泽和变色 按 GB/T 1733 8 耐冻融性 冻融循环 15 次, 无粉化、不起鼓、 不开裂, 不剥落 按 GB/T 9268 续表 4 . 0 . 4- 2 序号 项 目 技术要求耐水型 测试方法 耐人工老化性 粉化 变色 2000h , 不起泡、不剥落、无裂纹, 光 泽保持率≥90 ≤1 级 ≤2 级 按 GB/T 1865 耐沾污性 白色和浅色 5 次循环反射系数下降率 ≤12 按 GB/T 9780 耐盐雾性 不次于 2 级 按 GB/T 1771 表 4. 0. 4-3 硅树脂底、中、面组合层的技术要求 序号 项 目 技 术 要 求耐水型 测试方法 铅笔硬度 ≥B 按 GB/T 6739 2 耐冲击性 ≥0 . 5KN cm 按 GB/T 1732 3 耐洗刷性 ≥6000 次 按 GB/T 9266 4 耐酸性 5H2SO 4 溶液浸泡 48h , 不起泡、 不掉粉, 允许微失光泽和变色 5 耐碱性 5NaoH 溶液浸泡 48h , 不起泡、 不掉粉, 允许微失光泽和变色 按 GB/T 9265 耐水性 浸水 168h , 不起泡、不掉粉, 允许 微失光泽和变色 按 GB/T 1733 7 耐冻融性 冻融循环 10 次, 无粉化 不起鼓、 不开裂, 不剥落 按 GB/T 9268 8 耐人工老化性 粉化 变色 1500h ,不起泡、不剥落、无裂纹, 光 泽保持率≥80 ≤1 级 ≤2 级 按 GB/T 1865 耐沾污性 白色和浅色 5 次循环反射系数下降率 ≤15 按 GB/T 9780 耐盐雾性 不次于 2 级 按 GB/T 1771 7 4. 0. 5 合成树脂幕墙装饰系统包括各腻子层和底、中、面组合 层 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 4. 0. 5 的要求 表 4 . 0 . 5 幕墙装饰系统的力学性能要求 序号 项 目 幕 墙 装 饰 系 统 氟树脂 聚酯树脂 硅树脂 拉伸强度Mpa ≥3. 5 ≥3. 0 ≥2. 5 2 扯断伸长率 ≥4 ≥3 . 5 ≥3. 0 8 5 工 程 施 工 5 l 施 工 准 备 5. 1 . 1 合成树脂幕墙装饰工程施工前, 对该工程所采用的每一类 幕墙装饰系统, 应先采用系统材料在基层墙体上做 20 30m2 的 现场样板。在现场样板达到设计要求并确定材料配合比后, 方可大 面积施工。现场样板应经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 同确认。 5. 1 . 2 当采用脚手架施工时, 应调节好脚手架与墙面的间距, 并 将脚手架上的积灰清理干净。当采用吊篮施工时, 应安装和调试好 吊篮的位置。 5 . 2 基 面 处 理 5. 2 . 1 基层墙体的混凝土和砂浆抹灰层表面不得出现爆灰和严 重裂缝。可采取满挂镀锌钢丝网和聚合物改性水泥砂浆, 或在砂浆 中加入合成纤维等改善墙体表面抗裂性的措施。 5. 2. 2 砂浆抹灰层与基层混凝土、砖石或其他之间以及各抹灰 层之间应粘结牢固, 不得出现脱层、空鼓等现象, 否则应敲开脱层、 空鼓处重新抹灰。 5 . 2 . 3 在基层墙体的缺棱掉角处应采用 1 3 水泥砂浆或聚合物 水泥砂浆修补完整; 表面的麻面和缝隙应采用专用腻子修补平整。 5 . 2 . 4 基层墙体上砂浆抹灰层的平整度应符合不大于 3mm/2m 的高级抹灰要求。 5. 2. 5 基层表面的灰尘 污垢、溅沫和砂浆流痕等应清除干净。当 原有的瓷片、马赛克面涂刷过防水胶时, 应采用专用清洗剂清洗干 净; 有空鼓处应打掉面层并补平。 9 5 . 2 . 6 在基层墙体的混凝土或砂浆抹灰层表面上施涂溶剂型树 脂浆料时, 基面含水率不得大于 8 ;施涂水性含乳液树脂浆料 时, 基面含水率不得大于 10 ;施涂合成树脂腻子时, 基面含水率 不得大于 12 。 5. 2. 7 当工期较紧时, 在砂浆抹灰层采用的水泥砂浆中, 可添加 水泥砂浆快干剂。 5 . 3 系 统 施 工 5. 3 . 1 仿金属合成树脂幕墙装饰系统的施工应符合表 5 . 3. 1 和 图 5. 3. 1 的要求 表 5. 3 l 仿金属或实色合成树脂幕墙装饰系统的施工 序号 项 目 功能和质量 施工时间 基面处理 达到高级抹灰要求 2 找平腻子层 二遍 抗裂、防渗透, 平整度≤lmm/2m 指触 1h 批刮第二遍 4h 固化 24h 3 耐碱玻纤网 增加强度、 抗裂 放在第一遍与第二遍找平腻子之 间 4 防水腻子层 填充、固化、抗裂、防水 指触 1h 固化 24h 5 抛光腻子层 防渗透、增强粘结力、防水 平整度≤0. 5mm/2m 最长放置 3h 抗碱封固底层 抗碱、隔离、封固 先喷一遍, 间隔 35min 再喷一遍 放置 24h 7 实色着色填充 中层二遍 填充、 着色 放置 16h 8 仿金属 或实色面层 闪光、 防渗透 放置 16h 1.基层墙体 . 找平腻子层 (厚度不小于2mm) 5.找平腻子层 . } 6.防水腻子层 7.抛光腻子层 8.抗碱封固底层 9.实色着色填充中层 10.仿金属或实色面层 图 5 . 3. 1 仿金属或实色合成树脂幕墙装饰系统的剖面 5. 3 . 2 实色合成树脂幕墙装饰系统的施工应符合表 5 . 3. 1 和图 5. 3 . 1 的要求 5 . 3 . 3 仿石材合成树脂幕墙装饰系统的施工应符合表 5. 3 . 3 和 图 5. 3 . 3 的要求 表 5 . 3 . 3 仿石材合成树脂幕墙装饰系统的施工 序号 项 目 功能和质量 施工时间 基面处理 达到高级抹灰要求 2 找平腻子层 二遍 抗裂、防渗透, 平整度≤1mm/2m 指触 1h 批刮第二遍 4h 固化 24h 3 耐碱玻纤网 增加强度、 抗裂 放在第一遍与第二遍找平腻子之 间 4 防水腻子层 填充、固化、抗裂、防水 指触 1h 固化 24h 5 抛光腻子层 防渗透、增强粘结力、防水, 平整度≤0. 5mm/2m 最长放置 3h 抗碱封固底层 抗碱、隔离、封固 先喷一遍, 间隔 35min 再喷一遍 放置 24h 7 实色着色填充 中层二遍 填充、 着色 放置 16h 8 花纹造型层 造型、 防渗透 放置 16h 透明保护面层 色泽、 亮光 放置 16h 1 基.层墙体 }(厚度不小于2mm) 6 .防水腻子层 7 抛.光腻子层 8 抗.碱封固底层 9 实.色着色填充中层 1 0花.纹造形层 1 1透.明保护面层 图 5. 3. 3 仿石材合成树脂幕墙 装饰系统的剖面 5 . 4 分格缝施工 5 . 4 . 1 合成树脂幕墙装饰工程的竖向和水平向分格缝, 其间距均 不应大于 3m , 宽度宜取 1 . 52 ocm ,深度宜取 1cm 5 . 4 . 2 在幕墙装饰系统施涂前, 宜在基面上用墨线弹出每条分格 缝的位置, 然后进行切割 切割深度宜进入抹灰层内 1cm o 切割后 应将缝芯抹灰挖出, 并将缝底和缝侧修平。当在瓷片 马赛克基面 上施工时, 切割深度宜穿透复合找平腻子层; 当在聚苯保温层基面 上施工时, 切割深度宜进入复合防护层。 5 . 4 . 3 应在完成各腻子层并清理干净分格缝后, 填实弹性填充体 柔性巴氏胶 ,并按设计要求做出造型 5. 4. 4 分割缝完成造型并干固后, 应贴上胶带加以保护, 并在着 色前去掉。 5 . 4 . 5 在幕墙装饰系统施工完成后, 应按设计要求选用适当的涂 料, 在分格缝的弹性填充体上着色。 5 . 4 . 6 在砂浆抹灰层表面上, 合成树脂幕墙装饰工程分格缝的施 工应符合图 5. 4. 6 的要求 12 基层墙体 砂浆抹灰层 合成树脂幕墙装饰系统 分格缝着色层 分格缝弹性填充体 图 砂浆抹灰层表面上合成树脂幕墙 装饰工程分格缝示意 在瓷片 马赛克表面上 合成树脂幕墙装饰工程分格缝的 施工应符合图 的要求 基层墙体 马赛克或瓷片 合成树脂幕墙装饰系统 分格缝着色层 分格缝弹性填充体 图 瓷片 马赛克表面上合成树脂幕墙 装饰工程分格缝示意 在外保温层上 合成树脂幕墙装饰工程分格缝的施工应符 合图 的要求 基层 墙体 砂浆 抹灰 层 聚苯 保 温 层 分格 缝 着 色层 分格 缝弹 性 填 充体 合成 树脂 幕 墙 装饰 系统 水 泥 砂浆 、耐碱 玻纤 网 复 合防 护层 图 5. 4 . 8 外保温层上合成树脂幕墙装饰工程分格缝示意 14 6 工 程 验 收 6 l 一 般 规 定 6. 1 . 合成树脂幕墙装饰工程应按照下列 3 个层次, 分别在养护 期满后进行质量验收, 前一层次未经验收合格, 不得进行下一层次 施工 1基面处理验收 基面裂缝和缺陷处理, 基面含水率, 基面平 整度; 2腻子层中间验收 腻子技术性能, 腻子层坚实性, 腻子层平 整度; 3幕墙装饰工程竣工验收 底、中、面组合层技术性能, 装饰 系统力学性能, 装饰系统粘结强度, 装饰系统平整度及其他感观质 量。 6 . 1 . 2 合成树脂幕墙装饰工程应属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规定的 建筑装饰装修 分部工程的子 分部工程, 可分为合成树脂腻子涂饰、溶剂型树脂浆料涂饰、水性 含乳液树脂浆料涂饰 3 个分项工程。 6. 1 . 3 合成树脂幕墙装饰工程应按一栋房屋采用同一类装饰系 统的墙面上每 500 1000m2 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不足 500m2 也应 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6. 1 . 4 合成树脂幕墙装饰工程应按墙面上每 100m2 至少检查一 处感观质量, 每处不得小于 10m2 6 . 1 . 5 合成树脂幕墙装饰工程的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 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 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子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 15 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 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6 . 1 . 6 合成树脂幕墙装饰工程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及子分部工程 的质量验收, 应分别按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 准GB 50300 规定的格式记录。 6 . 2 竣 工 验 收 6 . 2 . 1 合成树脂幕墙装饰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下列文件 1合成树脂幕墙装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书和其他设计 文件; 2各种材料的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 录; 3现场样板确认书; 4基面含水率测试记录和基面处理验收记录; 5各种腻子的技术性能检测报告和腻子层中间验收记录; 6底、中 面组合层的技术性能检测报告; 7幕墙装饰系统的力学性能检测报告、粘结强度检测记录和 感观质量验收记录; 8检验批、分项工程和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 6 . 2 . 2 合成树脂幕墙装饰工程验收的主控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面的牢固性和平整度应符合本规程第 5 . 2. 1 5. 2 . 4 条 的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小锤轻击、手摸, 2m 靠尺检查 2各种腻子的技术性能应符合本规程第 4 . 0 . 2 条的要求。 检验方法 由本规程第 6. 1 . 5 条规定的验收人员随机抽取各 种腻子样本, 送交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参照现 行行业标准建筑室内用腻子JG/T 3049 规定的方法制作试样和 测试, 并提出检测报告。 3底、中、面组合层的技术性能应符合本规程第 4. 0. 4 条表 4. 0. 4- 1 、表 4. 0. 4-2 和表 4. 0. 4- 3 的要求。 检验方法 由本规程第 6. 1 . 5 条规定的验收人员随机抽取底、 中、面层各种浆料样本, 送交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 构, 按照本规程第 5. 3. 1 5. 3. 3 条规定的施工程序并参照现行行 业标准建筑涂料 涂层试板的制备JG/T 23 的规定制作试板, 按照本规程表 4. 0. 4- 1 、表 4. 0. 4- 2 和表 4. 0. 4- 3 中指定标准规定 的方法测试, 并提出检测报告。其中, 耐人工老化性以第三方检测 机构对产品生产厂定期抽样检测的最近结果为依据。 4幕墙装饰系统的力学性能应符合本规程第 4 . 0 . 5 条表 4 . 0 . 5 的要求 检验方法 由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将所抽 取的各种腻子样本和底、中、面层各种浆料样本, 按照本规程第 5. 3. 1 5. 3 . 3 条规定的施工程序制作试样, 参照现行国家标准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拉伸应力应变性能的测定GB/T 528 规 定的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测试, 并提出检测报告。 5幕墙装饰系统的粘结强度应符合本规程第 3. 0 . 8 条的要 求。 检验方法 在按本规程第 5. 1 . 1 条规定制作的现场样板养护 期满后, 参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 JGJ 110 规定的方法 由验收人员在现场样板中随机切取面积 40mmX40mm 的 3 个试样, 进行现场粘结强度测试 当测试结果 不满足要求时, 允许重新切取 5 个试样再行测试; 如再次不满足要 求, 则粘结强度应定为不合格。 6幕墙装饰系统的颜色和造型应与现场样板相同, 并均匀一 致; 表面平整度不应大于 0 . 5mm/2m o 检验方法 对比观察, 2m 靠尺检查 6. 2. 3 合成树脂幕墙装饰工程验收的一般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种材料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 记录。 17 2基面含水率应符合本规程第 5. 2 . 6 条的要求。 检验方法 用水分测定器测试。 3各腻子层的坚实性应符合本规程第 4 . 0 . 3 条的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 手抠 4找平腻子层的平整度应符合本规程第 5. 3. 1 条、第 5. 3. 3 条表 5. 3. 1 、表 5. 3. 3 的要求。 检验方法 2m 靠尺检查 5抛光腻子层的平整度应符合本规程第 5. 3. 1 条、第 5. 3. 3 条表 5. 3. 1 、表 5. 3. 3 的要求。 检验方法 2m 靠尺检查。 6合成树脂幕墙装饰工程的感观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6 . 2 . 3 的要求。 表 6 . 2 . 3 合成树脂幕墙装饰工程的感观质量要求 项次 项 目 普通幕墙 装饰工程 高级幕墙 装饰工程 检验方法 光泽、 光滑度 光泽基本均匀 较光滑 光泽均匀一致 光滑 观察, 手摸 2 流坠、 皱皮 明显处不允许 不允许 观察 3 黑影、 发花 明显处不允许 不允许 观察 4 批刮印痕、 砂痕 明显处不允许 不允许 观察, 手摸 5 分格缝、 分色线 直线度 ≤2mm/5m ≤lmm/5m 5m 线和钢尺量测 6 . 3 合 格 判 定 6 . 3 l 合成树脂幕墙装饰工程中检验批的质量符合下列规定时, 应判定合格 1抽查样本均符合本规程第 6 . 2. 2 条规定的主控项目的要 求。 2抽查样本的 80以上符合本规程第 6. 2. 3 条规定的一般 18 项目的要求。其余样本不得有明显影响装饰效果的缺陷, 其中允许 偏差项目的最大偏差值不得超过规定允许偏差值的 1 . 5 倍。 6 . 3 . 2 对分项工程, 当各检验批的质量均验收合格后应判定合 格。对子分部工程, 当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后应判定合 格。 6 . 3 . 3 当合成树脂幕墙装饰工程经竣工验收判定为不合格时, 宜 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当仅有某些部位不合格时, 宜对不合格部位进行局部修补 或返工。 2当在检验批或分项工程中存在较多不合格部位时, 经与业 主协商同意后, 该工程可降级验收。 3当因非装饰原因而造成幕墙装饰工程不合格甚至损坏时, 应查出原因, 针对具体情况处理。 本规程用词说明 一、为便于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 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 的用词说明如下 表示很严格, 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uc 必须“ ; 反面词采用uc 严禁“ 。 2 表示严格, 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uc 应 ; 反面词采用u 不应“ 。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 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uc 宜或uc 可 ; 反面词采用uc 不宜“ 。 二 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 写法为 “ 应符合 的规定或 应按 执行“ 。非必须按所指定标准执行时, 写 法为uc 可参照 执行“ 。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