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书范本.doc
XX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XX煤矿XX工程 邀请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2010-X–X 招标单位 XX有限公司(盖章) 日 期 2010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卷 投标须知----------------------------------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投标须知------------------------------------------4 一、招标文件--------------------------------------6 二、投标报价--------------------------------------7 三、投标文件编制与提交----------------------------8 四、投标------------------------------------------10 五、开标------------------------------------------11 六、评标------------------------------------------12 七、定标------------------------------------------14 八、授予合同--------------------------------------15 九、合同生效及其它--------------------------------16 第二卷 投标文件编制------------------------------17 第一章 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17 第二章 投标报价表--------------------------------21 第三章 合同条款----------------------------------21 第四章 辅助资料表--------------------------------32 第五章 资格审查表--------------------------------34 第三卷 施工图及评标办法--------------------------37 第六章 施工图------------------------------------37 第七章 评标定标办法------------------------------37 第一卷 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XX煤矿XX工程 2 建设地点 3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4 质量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进行施工,施工质量达到合格以上 5 要求工期 施工绝对日历工期 天以内 6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7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银行贷款 8 发售招标文书 2010年 月 日 时以前(星期 )。每套招标文件人民币 元/套,中标与否均不退还;图纸押金 元/套。 9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 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 级(含 级)及以上资质 10 投标书递交截止日 2010年 月 日 时以前 11 投标担保 投标保证金 万元,递交投标书时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汇交账号 收款单位全称XX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账 号 12 踏勘现场 2010年 月 日 时踏勘现场 13 答疑时间 2010年 月 日 时在XX有限公司答疑 也可以邮件、传真方式询问、答疑,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14 投标文件组成及份数 经济标部分一式三份;技术标部分一式五份;商务标部分一式三份。涉及现场审查资质原件,不装入投标袋,但需随身携带送审。 15 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地点XX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传真 16 开标会 开标时间2010年 月 日 时 开标地点 1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有标底的综合评分法评标,评价内容及权重设置,详见本招标文件有关内容 18 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补齐,工程验收合格后60日内退还(无息) 投标须知 1、工程说明 1.1工程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所述。 1.2招标范围 1.2.1 XX工程。 1.2.2 XX工程。 1.2.3 工程内容包括按设计图纸施工,施工协调和工程验收等。 1.3工程质量标准各单位工程、分部与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达合格。 1.4上述工程通过招标择优选定施工队伍。 1.5招标单位 单位XX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1.5质量标准按前附表。 2、资金来源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支付。 3、投标人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3.1为了确保履行本施工合同,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以下称“投标单位”)至少须满足“前附表”第9项所要求的资质等级。 3.2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前附表规定的施工资质等级。 3.3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3.3.1有关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3.3.2投标单位在过去3年完成的同类工程的业绩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3.3.3按规定的格式提供拟派任项目经理的证书(原件)及简历,及拟派在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情况。 3.3.4按规定的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计划。 3.3.5开标前还须提供有关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技术负责人、质监员、安全员、资料员资格证,以便通过开标前的最终投标资格的认证审查。 4、投标费用 4.1投标单位自行承担与本投标有关的所发生的所有投标费用,包括其编制投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所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不分担任何相关类似费用。 4.2本次招标不收报名费。 4.3招标单位发售招标书由投标单位自行购买,每套招标文书收取工本费 元(中标与否概不退还)。 一、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6条发出的补充资料和第13条所述的投标预备会记录。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卷 投标须知 第二卷 投标文件编制 第三卷 施工图及评标办法 5.2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所有招标文件。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废标处理。 5.3凡获取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保密。 6、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招标单位澄清,应于约定的答疑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预备会的方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答复将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单位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7.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7.3为了使投标方有充分时间在投标书中反映所有招标书修改的内容,招标方可以决定延长递交投标书的截止日期。 二、投标报价 8、工程计价依据 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 8.1计价方式按设计内容定额计价。 8.1.1本工程定额执行标准 1、 工程按2004年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按其总价编制报价; 人工费调增27%,“三材”价格按325水泥 元/吨, 原木 元/立方,钢材 元/吨,片石 元/立方.石粉 元/立方,炸药 元/kg,雷管 元/发。大型机具进出场费按 元/台计算。有效标的范围为总价的5-15,超出有效标范围作为废标,不予计分。 2、 材料价格波动价差调整。中标单位合同执行中,材料价格波动幅度5以内(含5),结算时不做调整;如波动超过5以上的部分,结算时对超过部分的价差进行调整。 3、本工程总报价包括施工组织措施费、安全技术措施费、文明施工费、工程验收费等各种协调费和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其它费用。 8.2中标价高于业主审定定标标底价的,以业主审定定标标底价作为合同价;中标价低于业主审定定标标底价的,以中标价为合同价。若遇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或隐蔽工程,按签定合同价时的采用的定额标准和下浮比例下浮后办理结算。 8.3中标后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 8.3.1投标单位中标后,当投标报价高于标底时,以业主标底价作为施工合同暂估价;当投标报价低于标底时,以投标报价作为施工合同暂估价。其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量不得调整。设计变更及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量增、减,投标单价中有类似价格的按投标单价执行,无类似价格的执行2004年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总价下浮比率按合同约定比率执行。 8.3.2招标方对工程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8.3.3投标人可根据本企业的技术能力及管理水平选择上、下浮动的幅度。 8.3.4增加工程量结算调整价格以投标时的同等条件为依据。即变更价(经审核后变更工程量)(中标时的单价);投标价中无相似价格的,按第8.3.1款处理。 8.3.5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概况等只作为投标单位的参考,不作为结算的依据,投标单位应仔细考察实际情况。 8.3.6工程结算本工程采用原设计中标价包干。设计发生重大变更增加工程量,以发包人最终审定的增加工程量结算为准。 8.3.7投标文件报价单价和总价采用人民币表示。 三、投标文件编制与提交 9、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投标书 投标书附录 投标保证金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 投标报价表 辅助资料表 资格审查表 按本须知规定提交的其它资料 10.2投标单位必须使用招标文件第三卷提供的表格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按本须知有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11、投标有效期见前附表。 11.1投标文件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和“前附表”所列的日历周期内有效。 11.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单位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单位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单位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单位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单位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规定仍然适用。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单位应缴纳“前附表11”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12.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2.3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无息)在定标后的7个工作日内退还。 12.4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再签署合同协议,如不履行合同,不予退还。 12.5如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2.5.1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2.5.2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发包人签署合同协议。 13、现场踏勘及答疑会 13.1投标单位派代表于“前附表”第13项所述时间和地点出席答疑会。 13.2答疑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了解情况。 13.3勘察现场 13.3.1投标单位于“前附表”第12项所述时间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须投标单位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若不统一举行招标答疑会,投标需进行现场勘察,请事先与业主联系,无论是统一举行答疑会或者自行踏勘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13.3.2在现场勘察过程中,招标单位有义务介绍情况,提出安全注意事项;但投标单位如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财产和其它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单位均不负责任。 13.3.3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单位现有的能使投标单位利用的资料。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由此而作出口头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承担责任。 13.4投标单位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问题须在答疑会2天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单位。 13.5会议记录包括所有问题的答复和副本,将迅速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由投标答疑会而产生的对本招标文件第5.1款中所列的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招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第7条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 14、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4.1投标单位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 14.2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 14.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单位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单位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 四、投标 15、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识 15.1密封投标人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的经济标、技术标、商务标分别装袋密封提交,且封面必须证明经济、技术、商务标,统一装入一个大袋里。 15.2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每份副本分别密封在内层包封,再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并在内包封上分别正确标明 “XX煤矿XX工程文件正本”和“XX煤矿XX工程文件副本”。 15.3内层和外层包封都应写明招标单位名称、工程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在内层包封还应写明投标单位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5.4如果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单位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15.5投标文件递交至“前附表”第15项所述的单位和地址。 15.6技术标投标文件为白纸黑字,字体统一选用仿宋-GB2312,四号字,统一用A4纸打印。技术标书内容中不得出现能识别单位的任何信息,若有出现,作为废标,不予计分。 16、投标截止期 16.1投标单位应按“前附表”规定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单位。招标单位按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顺序编号,编号将作为评标时各投标单位的代号。 16.2招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采用。 17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1投标单位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17.2投标单位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招标文件第15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 17.3根据本招标文件第12条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7.4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满90天。 17.4.1投标保证金 17.4.1.1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文件有效期过后30天内继续有效。 17.4.1.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 17.4.1.3投标人须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额5万元。 17.4.1.4投标保证金币种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均为人民币。 17.4.1.5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或投标保证金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五、开标 18、开标 18.1在所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场的情况下,招标单位将于“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18.2开标会议由招标单位组织并主持。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制。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18.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18.3.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 18.3.2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或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未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 18.3.3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18.3.4投标截止有效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8.4招标单位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单位认为适当的其它内容。 六、评标 19、评标内容的保密 19.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中标单位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严禁向投标单位或与该工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19.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评标资格。 20、资格审查 在发标前进行资格预审,在开标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项目见3.3.5,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才能进行评价与比较。 21、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领导小组可以个别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双方签字备查,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但是按照第23条规定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不在此列。 2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22.1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领导小组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2.2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及运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招标单位的权力及投标单位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单位或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2.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单位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3、错误的修正 23.1评标领导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如果用数字表示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3.2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经投标单位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单位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4、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24.1评标领导小组按照本招标文件第22条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 24.2在评价与比较时将根据“前附表”第1项内容的规定,通过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优惠条件、社会信誉及以往业绩等综合评价。 24.3评标时不考虑投标价格在执行合同期间价格的变化。 七、定标 25、定标原则 招标人将严格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单位,如中标单位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的,招标人或其授权的评标领导小组可以确定排名其后的第一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以此类推。 26、不保证最低报价的投标中标。 27、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的财务、技术、管理能力及信誉进行审查,确定其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 28、如果经审查确定该中标单位不能够圆满履行合同,招标人将对排位其后的第一位中标候选人作出类似的审查。 29、中标通知书 29.1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单位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1.1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应将招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在招标结果通知发出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9.1.2中标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书面依据。 30、签订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30.1根据需要,招标人有权提出对招标项目作局部调整,但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更改,并应经招、投标双方共同认定。 八、授予合同 31、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招标文件第24条规定评选出的投标单位,确定的中标单位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32、中标通知书 32.1确定出中标单位后,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单位其投标被接受。在该通知书(以下合同条件中称“中标通知书”)中给出招标单位对中标单位按本合同实施、完成和维护工程的中标价(合同条件中称为“合同价格),以及工期、质量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 32.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2.3在中标单位按本招标文件第34条的规定提供了履约保证金后,招标单位会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单位。 33、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33.1中标单位须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建设单位代表签订合同。 33.2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必须将本单位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ISO9002认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本单位鲜章存留建设单位。 34、合同履约保证金 34.1中标的投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5天内,必须向招标单位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达到招标单位的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合同履约保证金一次返还;否则扣减或没收履约保证金。 34.2.中标单位不得将中标合同分包、转包给第三方,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5、如果中标单位不按本须知第33条或34条的规定执行,招标单位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九、合同生效及其它 36、合同生效及其效力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37、合同须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 38、竞标方承诺所提供资格预审条件(必要和选择条件)的真实性,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9、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0、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第二卷 投标文件编制 第一章 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 第二章 投标报价表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辅助资料表 第五章 资格审查表 第一章 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 投标书 招标文件确认书 投标书附录 法定代表人资格说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投 标 书 建设单位 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2010- - 的XX煤矿XX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我单位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招标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万元的综合总价包干报本标工程,并按合同条件、质量标准、工期等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投标报价中还包括协调费、施工组织措施费、安全技术措施费、文明施工费、工程验收费等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所有费用。 2、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我方接受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条件。 3、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XX煤矿XX工程在 天内竣工并移交工程。 4、若我方中标,我方将保证本工程质量按 等级完成施工合同内容。 5、若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缴纳5%合同履约保证金,承担违约责任。 6、若我方中标,承诺对派驻该项目现场的管理人员按以下工程管理要求执行 承诺项目经理每月到位率不得少于22天,其它班子成员每月不得少于26天。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更换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扣罚人民币5万元,承诺到位率不足时按人民币3000元/天处罚;更换安全负责人扣罚人民币5万元,承诺到位率不足时按人民币2000元/天处罚;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扣罚人民币5万元,承诺到位率不足时按人民币3000元/天处罚;更换施工员、专业质量员、材料员等专业负责人扣罚人民币3万元/人,承诺到位率不足时按人民币1000元/天处罚。上述扣款在支付工程款中逐期扣除。 7、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9、若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支票),并承担履约责任。 投标单位 (盖章) 开户银行名称 单位地址 银行帐号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开户行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确认书 我单位参加 工程的投标,对贵单位 年 月 日发出的该 工程招标文件及其相应的补遗资料、书面通知等全部内容予以确认,并按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投标书附录 序号 项目 条款 说 明 1 发出开工通知的时间 签定合同协议书后5天内 2 投标保证金 5万元 3 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时的赔偿费 返工,但不能推延工期 4 合同履约保证金 施工合同价的5% 5 本工程完成时间 120天内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 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我 姓名系 定代表人,现授权我单位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得 招标人名称的 工程名称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授权代理人无转让权,特此授权。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章 投标报价表 1、本报价完全同意本招标文件投标报价的规定。 2、本标工程报价表 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 工程量 工程报价 单位 数量 技术经济指标 报价合计(大写) 招标单位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一节 合同通用条款 本工程使用的合同通用条款,采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的通用条款部分。(略) 第二节 合同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词语定义同通用条款。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依据合同通用条款第二部分第2条执行。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使用语言中文。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同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我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 3.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等最新版本。 4、图纸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提供施工图纸2套。 4.2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本工程所有图纸和技术资料不得用于本工程以外。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负责XX煤矿XX工程的监督管理,督促检查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施工图设计施工,审核施工方案和施工措施,并参与组织工程质量中间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工作。 发包方派住的现场代表 发包方派驻的工程师根据现场需要按实际调整,并提前通知承包方。 6.承包人项目经理及相关管理人员 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 职称 姓名 职务 技术负责 职称 姓名 职务 安全负责 职称 姓名 职务 质量负责 职称 7、发包人工作 7.1 发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施工前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