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doc
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与颁证 煤 矿 建 设 项 目 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程序 (新建、改扩建矿井类)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3、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07〕44号 4、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 5、 国家煤监局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标准、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标准等。 申办材料直接上报至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申请人应提交材料 1、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四份,书写或电脑打印]; 2、煤矿建设项目核准文件(复印件); 3、煤矿安全监察部门最后审批的安全设施设计(安全专篇)批文; 4、有效期内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5、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6、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文本[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合伙执行人、主要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等、各部门、各要害工种等,复印件必须加盖煤矿印章]; 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按照国家煤监局煤安监办字[2004]42号文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编制,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提供具体内容文本,对操作规程可提交目录清单,并加盖煤矿印章); 8、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煤矿印章); 9、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登记法人或合伙人、主要矿长必须提交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核发的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机电矿长、总工程师各1人)须提交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核发的煤矿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省外的须提供原件核对,并提交相应聘任的双方签字的聘任书复印件,且在复印件上加盖煤矿印章]; 10、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证明材料[同一工种至少持有4个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复印件,并提交期明细登记表,加盖煤矿印章]; 11、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的证明材料[省煤监局监制煤矿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或从业人员培训明细登记表上加盖县级煤炭管理部门和四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考试合格的印章]; 12、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由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会保险局出具有效期内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收费单据证明原件,是复印件的必须加盖煤矿印章]; 13、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甲(省外甲级须在项目地省煤监局备案)、乙级煤矿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原件;其中评价报告中所附图纸须加盖该评价机构印章]; 14、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文件[上年度或本年度瓦斯等级鉴定报告及省煤炭管理部门审批文件(包括煤层自燃发火倾向性、煤层爆炸危险性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煤矿印章]; 15、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本年度最新的计划,并有主要矿长和相关管理人员的签字原件]; 16、设立矿山救护队的文件或与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的救护协议[设计能力30万吨以上必须提交本矿救护队资质证书;对30万吨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除签订本年度救护协议外,并提交辅助救护队成立批文,且在复印件上加盖煤矿印章]。 三、办理程序 1、贵州煤监局窗口受理;2、处室审查;3、现场复核;4、局领导审定或签发;5、颁证。 申请编号 受理编号 申请时间 受理时间 煤矿企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申 请 书 企业名称 矿井名称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填写日期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样 填写说明 1.本申请书应当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计算机打印,字迹应清晰、工整。 2.申请编号、申请时间、受理编号、受理时间由发证机关填写。 3.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矿务局、分公司),填写企业名称、企业情况和自我评估表,不填写矿井名称、矿井情况。 4.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填写矿井名称、矿井情况和自我评估表,其中矿井名称应与采矿许可证一致。有主管企业的,填写主管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矿务局)的企业名称和企业情况。 5.经济类型、隶属关系应与采矿许可证一致。 6.联系电话一栏填写固定电话号码。 7.矿井开拓方式一栏填写立井、斜井、平峒或露天。 8.矿井核定能力一栏中新建矿井填写设计能力,生产矿井填写核定能力或改扩建后的核定能力。 9.企业和矿井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对照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中第二章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逐条进行自我评估,在申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自我评估表中填写评估结果,在自我评估意见栏目中填写自我评估意见。其中,企业填写序号第1-8项;井工煤矿填写序号第1-7项和9-26项;露天煤矿填写序号第1-7项和27-35项。表格填写不下可另附文件说明。 10.企业、矿井主要负责人应用钢笔、签字笔在相应栏目的“主要负责人签字”处签字。 企业情况 名称 主要负责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经济类型 隶属关系 从业人员人数 矿井情况 名称 主要负责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经济类型 隶属关系 从业人员人数 采矿 许可证 发证机关 证号 投产验收单位 验收批准文号 投产日期 年 月 可采储量 煤种 矿井开拓方式 开采煤层 矿井通风能力 万吨/年 矿井核定生产能力 万吨/年 瓦斯等级 矿(井) 意见 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煤矿或 分公司 意见 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集团公司 矿务局 (公司) 意见 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申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自我评估表 序号 条款编号 项目内容 评估结果 1 第五条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 2 第六条 安全生产投入符合要求,按有关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3 第七条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 第八条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 5 第九条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6 第十条 制定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7 第十一条 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救护队或签订救护协议。 8 第十二条 制定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培训计划、职业危害防治计划。 9 第十三条(一) 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合格,有资格证书。 10 (二) 从业人员依法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 11 (三) 职业危害防治、综合防尘、粉尘检测、劳动防护符合要求。 12 (四) 依法进行安全评价,有安全评价报告。 13 (五) 制定符合实际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14 (六)1 矿井、水平、采区和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符合要求。 15 2 在用巷道净断面满足需要,各类巷道高度符合规定。 16 3 有瓦斯等级鉴定、各煤层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性鉴定资料。 17 4 矿井通风系统、供风能力、设备、设施符合要求。 18 5 瓦斯抽放、安全监控、综合防突、瓦斯检查等符合要求。 19 6 防尘供水、排水、防灭火系统和措施及消防等符合要求。 20 7 矿井供电、电气设备选型、综合保护、三专两闭锁符合要求。 21 8 矿井提升设备、设施、安全保护等符合要求。 22 9 有通达矿内外、井上下和重要场所、主要作业地点通信系统。 23 10 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炸药和雷管,有专职爆破工。 24 11 使用安全标志管理目录内的矿用产品有安全标志。 25 12 矿井配备足够数量的自救器。 26 13 有反映实际情况的各种图纸,采掘面有符合实际的作业规程。 27 (七)1 露天采场上下平盘之间设置人行通路或梯子,按规定设护栏。 28 2 按规定设置栅栏、安全挡墙、警示标志。 29 3 实行分台阶开采,台阶高度符合规定;边坡符合设计要求。 30 4 电气设备有过流、过压、漏电、接地等保护装置。 31 5 爆炸材料的管理、使用符合规定。 32 6 有勘查、测绘和边坡稳定性评价资料并制定边坡稳定措施。 33 7 有防排水设施和措施。 34 8 防火措施符合规定,开采有自燃倾向的煤层有防灭火系统。 35 9 有反映实际情况的各种图纸。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