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制度.doc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神农煤业有限公司生产技术科 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为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全员质量意识,推动我矿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使我矿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神农煤业基建项目井巷工程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3、搞好工程质量是全矿每个职工包括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施工作业人员的职责,要求全矿每个职工、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施工作业人员有责任共同关心、支持质量管理工作,使全矿形成“干标准活,干放心活”的新气象。矿属各单位及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要从严把关,各负其责,从原材料入库、现场施工到交付使用、维修等全过程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全面质量管理。 第二章 质量保证体系 1、全矿自上而下建立严密的质量责任制,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方位的全面质量管理。各级管理人员对所管质量负管理责任,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对施工的各个工序工程质量负责。 2、全矿井工程质量管理由工程质量管理委员会管理,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矿长担任。具体业务部门为生产技术科,专门负责日常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质量的旬月验收,工程质量事故追查等业务。单位工程监理对分管工程质量负责。 3、各施工单位建立以项目经理、总工为核心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质量责任制,健全管理制度和验收制度,把质量同班组、个人利益密切挂钩,变抓质量、保质量为全体施工作业人员的自觉行动。 4、对于招标的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要严格审查其资质等级,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必须是“三证齐全”(许可证、资质和营业执照),质保体系健全并发挥作用。否则不准承担本矿工程。已进入矿的队伍,发现其实际技术水平与资质证书不符或转包工程应予辞退。 第三章、质量检查和验收 1、矿每月10号、20号、30号对井巷工程进行定期质量检查,以此作为矿对施工单位的质量考核依据。公司生产技术科、质监等部门组织的月验收时间为每月的确25日,如遇星期天,时间顺延。 2、自营及招标的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的上报进度及上报工程质量管理等级以每月24日矿组织的月末验收为准。各单位工程的竣工,由矿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组织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以此作为该单位工程结算的依据。每个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完工后,矿组织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主要分部分项工程评定应请上级有关部门和质检站参加。矿月旬质量检查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技术负责人需作好检查前的准备工作。 3、按中腰线施工的井巷必须悬挂中腰线标记,采用激光指向的井巷在倒激光指向仪前,施工单位必须每隔30M延伸中线位置,无中(腰)线的井巷不予验收。 4、检测工具不齐备的施工单位必须在检查前三天向质检部门提出书面报告,否则不予验收。 5、喷浆厚度必须按标准要求埋设检查标记,无检查标记的必须在矿月末检查前(25日)按每天20M一组(3孔)打好检查孔,否则不予验收。 6、拉底工程必须在巷道两帮用颜色漆画出腰线,即每隔十米标定巷道所处位置。 7、施工单位必须在矿检查前填写好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并准备好各类质量检验保证资料,监理单位必须同时做好有关的监理材料。 8、矿检查组的成员由矿领导、生产技术科、生产调度室、安全科工作人员、经营办公室有关人员、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负责共同完成,现场检查完毕其原始数据经各部门签字认可。 9、施工单位井巷工程质量检查实行“三检制”,即做到自检、互检和专检相结合。施工单位各作业面每生产班必须配备专职验收员一名。项目部技术员负责对验收员进行技术质量交底,并对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不配备专职验收员的单位视为质保体系不健全,工程进度验收中扣除延米工程含量。 10、施工单位质检员必须由经过新标准培训的人员担任,工作中必须实事求是,秉公办事,对不负责,谎报数据、涂改原始记录者根据情节轻重每次处以50100元的罚款,并追究技术员、队长责任,不合格部分由施工单位限期返工处理。 11、全矿性的质量大检查或日常抽检过程中检查人员发现有危及安全质量问题时必须现场安排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处理,施工单位不处理,检查人员有权责令其停工,对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追究施工单位领导责任。检查人员下井未发现或发现了未提出危及安全的质量问题而造成事故的,检查人员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12、对于月末检查结果,合格率低于是100的工程,本月度该工程不予报进尺,必须在规定限期内无条件处理,处理后申请复检,复检合格后,按矿有关政策及合同规定报尺计价,复检仍不合格工程,将停工整改,并追究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的责任。 第四章 支护材料 1、井下各种支护材料质量由矿经营办公室、生产技术科、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共同把关,绝不允许以劣充优,以次充好,以小充大。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下井。 2、井巷工程所需的钢带、锚杆、锚固剂、水泥、、速凝剂等。各施工单位所需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要符合设计要求,进货渠道要正规,杜绝假冒伪劣支护材料入井。砖、石、砂子等必须通过矿区质监站检验认可方可使用。 3、各种支护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检验报告)和质监站出据的复试报告,在保质期内方可入井使用,严禁使用过期、变质的支护材料,违者罚款500300元/次,并无条件对不合格的工程返工处理。 4、施工单位提供的存档资料有 (1)所有分批钢材、管材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2)水泥(包括快硬水泥、速凝剂)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药卷(树脂或水泥药卷)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钢带、锚杆出厂合格证,钢网出厂合格证及其复试报告或代用材料试验报告。 5、由施工单位向质监站及时送检的材料有砂浆试块和砼试块。 6、施工单位向质监站要求的资料砼试块和砂浆度块强度试验报告、砼砂浆配合比报告。 7、以上资料必须向生产技术科、各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提供原件一份,以归入工程档案。 8、施工单位擅自未经许可的支护材料,一经查出,罚款10003000元,并返工处理,且追究施工单位领导责任,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按有关政策进行追查处理,对于施工单位在工程中偷工减料、弄虚作假、屡教不改的须停工整顿,罚20005000元,并不予结算,直至中止合同。 第五章 砌块、砼试块管理 1、各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必须认真负责,按规定制作砌块、砼、砂浆块并及时送质检部门试验。 2、各种试块制作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井巷支护施工中预留混凝土试块的数量。 ①立井、风井、溜井每浇注2030M或20M以下独立工程不少于是组(3块)。 ②斜井、平硐、巷道每浇注3050M或30M以下独立工程不少于1组。 ③硐室每浇注1000m3以上不少于5组,5001000m3不少于3组,500m3以下不少于2组。 ④设备基础、地坪、道床、水沟、台阶每浇筑100m3或100m3以下独立工程不少于1组。 (2)喷射砼(砂浆)试块的数量。 ①立井、风井、溜井喷厚在100MM以上时,每2030M不少于1组(3块)喷厚在100MM以下时,每50M不少于1组。 ②斜井、平硐、巷道喷厚在100MM以上时,每3050不少于1组。 ③硐室1000m3以上不少于5组,5001000m3不少于3组,500m3以下不少于2组。 ④其它独立工程50100m3不少于1组。 (2)骨料或级配变更时应另行取样。 3、制作的试块上必须标明工程名称、部位、施工单位和制作日期,并由技术负责人在现场养护28天,试块制作须是现场取样,不许弄虚作假。生产技术科公室有权对此进行抽查、监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罚施工单位1001000元/组。 4、试块制作规格砼试块为150150150。砂浆块为70.770.770.7,制作好的砼、砂浆试块24小时后脱掉,并在现场养护28天,养护好的试块从现场取回,妥善保管,月底24小时前施工单位将汇总的试块送往质监站试验试压,没有试块试验报告的不予进行等级评定。 5、砖、砼、砂浆块数量必须与施工工程相一致,若数量不够,每少一组罚施工单位100200元,造成质量事故的按事故追查处理。 第六章 隐蔽工程管理 1、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和检查部门必须严肃充分考虑好隐蔽工程管理工作。 2、矿各隐蔽工程管理由单位工程监理负责,业务部门为生产技术科,专门负责施工现场的监督和签证工作,矿自营工程的隐蔽工程现场管理由矿技术负责人负责,招标施工单位的隐蔽工程现场管理由其施工单位技术主管和技术员负责。 3、隐蔽工程的项目和内容。 4、砌碹巷道基础深度、砌厚、灰浆饱满程度、超欠近似量。冒顶片帮、毛巷尺寸、壁后充填及材质等。 5、锚喷巷道巷道尺寸、钢带、锚杆规格、数量、锚固力、扭矩、间排距、安装角度、外露长度、钢梁分布及规格、数量、网片铺设(包括规格、数量)喷射厚度、材质等。 6、其它被视为隐蔽工程的工程。 7、施工单位被视为隐蔽工程的内容必须由施工单位填写隐蔽工程记录表,砌碹巷道每10m填写一张,锚喷巷道每50m填写一张,其它工程根据施工条件、施工进度及施工需要自行决定。 8、一般性隐蔽工程验收,由施工单位提前一天发生隐蔽通知单,通知矿生产技术科及监理单位,并同时提交隐蔽工程记录表,经共同验收,重要隐蔽工程由矿提前三天通知基建主管、设计单位、质监站,共同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对于隐蔽工程须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措施中明确说明。施工单位发出隐蔽通知单后监理部门24小时内不予检查,且无特别说明,施工单位可自行隐蔽,出现质量事故由监理负责。 9、生产技术科及监理单位接到施工单位发生的隐蔽通知后,应按时指派检查人员到现场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检查人员应积格配合搞好隐蔽检查工作。检查人员应对照隐蔽项目逐项核实,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让其处理,待符合规定后方可让其隐蔽。隐蔽过程中矿检查人员要现场监督,并按要求隐蔽,砌碹巷道和砼底板工程一般不离现场,若需检查几个隐蔽头时,生产技术科及监理单位的检查人员应巡回监督,保证重点,当班隐蔽不完的工程要充分考虑履行交接手续,保证监督检查工作连续性,待隐蔽工程按规定施工完成后方可予以鉴证。 10、施工单位发隐蔽通知前,必须充分考虑进行自检,合格后方可发通知。隐蔽工程记录表的隐蔽项目和内容必须与工程施工工段对应,标明施工位置和方向,并附图说明,以便检查。 11、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质检员必须充分考虑负责,严格把关,不准弄虚作假,玩忽职守。 12、矿日常检查或抽查中对于掘进成巷每发现一米超宽而不合格,罚款200300元,超高视使用情况给予每米200300元罚款(不含巷道底形成大坑),顶台阶每米200300元,帮台阶每个200300元,底台阶每米200-500元。巷道欠宽欠高必须进行处理,否则不予进尺,并罚款每米100200元。掘进中底板形成大坑视情形每米罚款300500元,交岔点跨度掘进每超长1米按砌塌处理费用处罚。 13、钢带锚杆支护中,每发现一条顶钢带锚杆支护下不合格罚200300元,并重新处理至合格为止。凡支护出现有割料、嘣烂的钢带视损坏程度罚款300500元/根,并责令其处理至合格为止。凡支护中用小规格锚杆代替标准要求锚杆或出现过期作废锚杆等弄虚作假的情况 ,每根罚款500元并重新处理至合格为止。每发现空顶一处,罚款500元,缺失锚杆,罚款100元/根,并要求处理至合格。检查中,钢带锚杆间排距不合格除要求重新加打锚杆至合格要求,每米罚款200元。外委工程视为合格的钢带锚杆增加的支护材料由施工单位负担。自营工程施工中,失效锚杆采用重新补打合格时,其补打率应在2以内,超过部颁标准其材料消耗由施工单位承担。 14、喷浆作业中出现下列问题时,按以下办法处罚 (1)喷浆前不检查锚杆的紧固程度或明知锚杆未紧而喷浆者,罚喷浆施工工50元/m,如喷浆前100m发生喷浆通知则不受此处罚。 (2)喷浆中不冲洗岩(煤)帮每次罚款200元。 (3)喷浆出现蜂窝、麻面或漏喷,每平方米巷道罚款300元,穿裙赤脚每米罚款100元。达不到设计质量要求的不予上报进尺。 (4)喷浆回弹清理不净,除限期处理外,巷道每米罚款100元。 (5)喷浆前不对顶帮,以及要求处理的突出物,不处理干净就喷浆的罚300元。 (6)喷浆打锚杆用的空压机用于冷却后的热水不按要求处理的(循环利用或用泵排出),视情形轻重每班罚100元。 (7)喷浆厚度每发现一个检查点不合格罚款500元,并责成被喷至达标要求,不符合合格要求,该月不予报进尺。 15、砼底板作业中出现下列问题时按以下办法处罚 (1)打砼底前,底板淤泥、积水未清净打砼底板罚款100元/m,强度、宽度检查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不予上报进尺,必须限期返工处理至合格要求。 (2)支模板中模板高度小于设计要求高度,罚款30元/m,支模出现跑模每米罚款20元。 (3)模板采用石头支撑,打砼时未取下,每发现一处罚2050元。 (4)不采用电振动棒震动,除责令停工整顿外,每米罚款150元。 (5)伸缩缝未达到要求的宽度、深度每处罚200元。 (6)表面出现麻面、蜂窝、脚印及凹凸不平每米罚400元。 (7)不按中腰线施工,每米罚1000元。 (8)砼厚度达不到要求每平方米罚款1000元。 (9)砼底板工程在达不到规定养护期就出现车辆通过之情形,要进行严格追查,引起质量事故的按其严重程度给予赔偿处理。 16、各分项工程中,如保证项目达不到相应质量要求,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责任,将给予罚款、不验尺、返工处理,有“三违”现象作业将按照矿安全科制定的处罚罚条例执行,并追究质量责任。 17、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不积极配合矿检查人员工作,不按检查人员意见整改,消极对抗或发泄不满情绪、谩骂、殴打检查人员,视情节轻重按安全科的处罚条例处理。 18、凡属于隐蔽工程的工程施工单位无隐蔽检查记录和质检员签字认可的一律不予定级上报进度。 第七章 激光、中腰线 1、各单位的地测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尽职尽责,确保中腰线、导线、水准测量、内部控制网点的标定,准确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2、井巷工程施工中测量人员必须严格按测量规范给点放线,腰线点两帮对称设置,中心线点(含偏中心)设于巷道顶板,中腰线点必须打孔设木桩固定,木桩上穿钉子系绳,中腰线点间距符合规范要求,对重要工程或施工难度大的工程,测点视施工需要应当加密,保证施工质量的可靠性。毛巷施测的中腰线点,成巷时必须保留。 3、中腰线与施工断面尺寸关系在施测完后测量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生产技术科、工程监理和施工单位下发测量通知书,让其明白施工要素,以便检查和施工,未下发通知罚测量人员100元/次,造成不合格工程按质量事故追查处理。 4、各招标施工单位自行给定中腰线,同时必须充分考虑保护好中心腰线、导线、水准控制测点。如有意破坏测点,造成巷道无法验收或无中腰线者罚责任者50100元。且要求对不合格工程进行处理,处罚按有关规定执行。如属测量失误造成不合格,工程将按质量事故追查处理,实属特殊原因如冒顶、片帮等测点丢失,测量人员应及时补齐。 5、各招标施工单位自行对所属施工的主要机掘巷道安设激光指向仪,并保证每100M内延伸一次(距离据光斑清晰度而定),安设激光的巷道按下列规定执行 (1)激光必须按设计方位和坡度安设,一旦激光设定,施工单位必须按测量人员提供的定位尺寸施工,不得变更。 (2)施工单位各班组进入工作现场后,首先要检查激光的准确性,激光光束是否穿过既定的中心线和坡度点,若没有可由代班队长(技术员)或工长调整光束穿过标定的中线和坡度点,如属没顶掘进,顶板变化较大,当班无法调整至规定要求,应立即通知测量人员调整,无中(腰)线指示的井巷不准施工。造成质量事故的有关规定处罚。 (3)施工单位各班组在施工中要随时检查激光光束的准确性,因碰撞、震动顶板下沉等其它原因导致光斑移位立即通知地测站及时处理,确保工程质量。 (4)使用激光的巷道,中腰线的延伸按3.2.1条执行,中心桩子必须外露在巷道轮廓的支护厚度以外。 (5)出现激光光斑变大、光束分叉、光束不亮等问题时,施工单位必须及进与驻矿地测站联系,并及时修理或更换。 6、沿煤顶掘进的巷道,巷道只标定中线,但巷道高度必须在设计的允许范围内。 7、自营工程腰线标定由驻矿地测站负责,每10M在巷道两帮对称设置,桩孔由施工单位打眼,招标施工单位自行给定腰线,地测站负责监督管理与复核工作。 8、每次移动前,施工单位必须以书面开工提前12小时通知驻矿地测科,地测科要给生产技术科、矿建工程监理处和施工单位下发激发定位尺寸通知书。 第八章 文明施工 1、文明施工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是矿井质量达标的内容之一,也是提高工程质量的有力措施之一,各施工单位及监理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根据井巷工程质量标准化内容进行作业。质量的内容既包含井巷工程质量也包含文明生产生产质量,文明生产的好坏必须同经济效益密切挂钩。 2、文明施工内容参照各项目部各自的施工组织设计等规定的要求。 3、各施工单位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符合上级有关规定,图文清晰,审批、贯彻手续完备。要求所有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都必须有对文明生产管理的要求。 4、作业场所必须实行综合防尘。各作业地点必须定期清扫,各转载点必须装设喷雾降尘用的喷头,回风巷道必须设置防尘水幕。 5、局部通风合理、风筒出口出风量必须保证该工作面的最低风速要求,风筒吊挂整齐,逢环必挂不漏风,迎头风筒不落地,风筒口距迎头距离不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距离。 6、临时轨道铺设,轨距误差不大于10mm,不少于5mm,轨道接头间隙不大于10mm,内错不大于5mm。轨枕间距不大于1mm,构件齐全,紧固有效,刮板输送机铺设要平、稳、直、构件齐全,机头、机尾固定可靠,胶带输送机铺设平、稳、直、不跑偏、托辊齐全有效。 7、巷道内无杂物、无淤泥、无积水。综掘和炮掘施工淤泥积水长度不超5m,深度不超过0.1m,浮矸(煤)不超过轨枕上平面,连续采煤机掘进工作面淤泥、积水长度不超过10m,深度不超过0.2mm,底台阶高度不超过200mm,顶台阶高度不超过100mm。 8、作业场所设备有施工牌板(施工平断面图、截割工艺图、炮眼布置图、爆破说明书、避灾路线图),施工断面图中心须标明临时风筒、管线吊挂位置。 9、上下山(斜巷)掘进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安全间隙和躲避硐设置等符合规程规定。 10、掘进工作面机电设备按维修制度定期检查维修,达到完好。保护齐全,电器设备消灭失爆。管线吊挂整齐,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11、永久支护距迎头的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帮锚杆滞后工作面迎头的距离也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说明。严禁空顶作业。采用架棚支护的巷道必须使用拉杆式撑木,炮掘工作面在距迎头510m内还必须有其它防倒装置,无论何种掘进方式都需在作业规程中对临时支护加以说明,并严格执行。 12、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引药制作、火药雷管存放、施炮距离和警戒等符合规程要求。 13、各施工单位要负责本施工区域及矿指定的文明区域的定期打扫清理。 14、文明施工中,施工单位文明施工达不到规定要求,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的罚对口负责人200元,并限期整改。出现“三老”问题一次性罚项目部5001000元。属于“三违”作业的可重复执行安全科的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第九章 质量保证资料 1、矿有关科室、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必须按规定收集整理各项质量保证资料,包括 (1)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2)施工单位营业执照; (3)施工单位施工许可证; (4)施工单位质保体系; (5)监理单位的监理报告 (6)质量自检原始记录; (7)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8)级配报告、原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复试报告; (9)试块试压报告; (10)工程图纸、设计变更图、安全质量、技术交底; (11)质量事故记录; (12)中间、月末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表、单位工程质量认证等级证书,以上资料施工单位和生产技术科各保留一份。 上述保证资料施工单位分类整理装订成册,月底验收工程质量时必须同时检查上述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表、单位工程质量认证等级证书外的所有资料是否齐全真实,并以此作为质量定级的主要依据之一,若无资料或虽有资料但不完整、不真实,除不予定级外,罚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100200元。监理单位的有关资料自行保管,需提交矿方的必须按时提交。 基建工程施工结束后,在竣工验收前,上述保证资料完整无缺送交矿办公室存档。资料不完整或没有则不予竣工验收和认证,也不得进行结算。监理单位的资料按前面的规定执行。 第十章 质量事故的追介和奖罚; 1、工程质量事故划分为重大质量事故和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安全主管部门和业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共同追查处理。 2、一般质量事故 (1)矿建工程返工、补救处理损失金额一次达5000元以上(含5000元)。 (2)影响设备及其应用系统的使用功能,造成永久性缺陷,或虽未造成永久性缺陷但返工处理在48小时以上者。 (3)一贯违反施工验收验收规范和操作规程造成分项工程返工两次以上或返工累计损失达5000元以上者。 (4)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由事故单位报调度室和生产技术科、矿办公室,同时上报质检站,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对质量事故进行追查处理。 3、调度室接到质量事故通知后,立即通知生产技术科,生产技术科派专人赶赴现场进行勘查,掌握第一手材料。在2天内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充分考虑追查,拿出处理意见和措施,事故单位在3天内将事故报告报矿生产技术科和安全科。 4、一般质量事故追查处理中如属非人为因素引起可免于追究责任,如属工人技术操作水平引起,根据情节轻重处事故单位10002000元罚款。处责任者200300元,如属“三违”引起,罚事故单位20003000元罚款。罚责任者100200元并给予通报批评,如属有意破坏则加重处罚。 5、对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而被检查出来,按2.(3)条款加重处罚。 6、对于日常检查或大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生产技术科建立登记台帐,若同一问题连续三次落实不下去也按质量事故进行追查,对责任者处以5001000元罚款。 第十一章 工程结算 1、施工单位工程结算时必须有质量定级表(包括复查定级表),工程质量合格方能结算工程价款,奖罚按合同要求执行。 2、自营工程每月由生产技术科开具内部经营承包月度计划完成情况基础表,对于质量的奖罚要求按矿有关规定执行。 3、矿设立质量标准化专用基金帐户,罚款统一建账,用于奖励质量标准化工作有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个人奖励部分不超过每次罚款额的20),年底结余部分可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附1掘进工作面质量管理制度 1、质量管理要严格实行项目负责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负责制,工作质量验收严格执行神农煤业质量标准化标准。 2、要求生产单位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办法,确定管理网络。 3、质量联合检查制度质量联合检查包括旬检与月检,月检时要求施工单位提交巷道必须是成品,监理人员上尺、上线量取并据实评定等级,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巷道不予验收,补检的巷道降一级评定。 4、对于锚杆或锚喷支护的巷道,锚杆打注时,在布置上要求挂布点,或用激光指面控制;喷浆必须挂线控制,确保表面平整度;现浇砼为保证接茬平整、面层光滑,在支模浇注前必须验模,内层铺塑料纸。 5、质量等级评定严格执行矿井质量标准化有关规定。质量每月评定一次,评定等级由生产技术科考证定级。 6、对于需作隐蔽验收的工程,必须严格履行隐蔽程序,否则除承担质量事故造成的后果外,同时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7、所需要的原材料必须有合格证、化验单,材料检验合格证并由矿技术人员、项目监理人员认可方可使用,砼配料要求有配合比例。 8、每月验收前,施工单位要提供相应的自检资料,作为质量验收的每一手资料。 9、质量事故报告及调查制度发生事故,施工单位要马上向矿调度室、生产技术科报告,并做好事故现场抢险及保护工作。矿调度室要根据事故等级逐级上报。同时生产技术科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负责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工作。对事故上报不及时或隐瞒不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0、质量文件记录制度质量记录是责任追溯的依据,应力求真实和详尽,各类现场操作记录及材料试验记录、质量检查记录要妥善保管,特别是各类工程程序接口的处理,应详细记录当时的情况,理清各方责任。 11、质量否决制度对不合格的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必须进行返工。不合格分项工程流入下道工序,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2、奖惩日常监理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出现事故的大小,有权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1000元以上的罚款需经分管矿领导批准后执行。 13、对招标施工单位,在执行合同规定的同时,原则上执行上述规定。 以上条款和有关规程规定不相符的,按相关规程规定执行。 - 13 - 井巷工程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