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_T 1059-2008 煤矿井下用数字压力表.pdf
目 次 前 言 Ⅱ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产品分类1 4 技术要求2 5 试验方法3 6 检验规则5 7 标志、 包装和贮存5 Ⅰ MT/T1 0 5 92 0 0 8 前 言 本标准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技发展部提出。 本标准由煤炭行业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建井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李少强、 刘亮平、 岳峰、 杨春满、 王路。 Ⅱ MT/T1 0 5 92 0 0 8 煤矿井下用数字压力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用数字压力表 以下简称压力表 的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志、 包 装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用数字压力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 B/T2 4 2 3.12 0 0 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 试验方法 试验A 低温i d t I E C6 0 0 6 8 - 2 - 11 9 9 0 G B/T2 4 2 3.22 0 0 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 试验方法 试验B 高温i d t I E C6 0 0 6 8 - 2 - 3 01 9 7 4 G B/T2 4 2 3.41 9 9 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Db 交变湿热试验方法e q vI E C6 8 - 2 - 3 01 9 9 9 G B3 8 3 6.12 0 0 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 通用要求e q vI E C6 0 0 7 9 - 01 9 9 8 G B3 8 3 6.42 0 0 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4部分 本质安全型“i” e q vI E C6 0 0 7 9 - 1 1 1 9 9 9 G B/T4 9 4 2.21 9 9 3 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e q vI E C9 4 7 - 11 9 8 8 G B1 2 1 7 3 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 G B/T1 5 4 6 41 9 9 5 仪器仪表包装技术通用条件 MT/T6 6 11 9 9 7 煤矿井下用电器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3 产品分类 3.1 分类 压力表按结构分为整体型 压力传感器与数字显示仪制成一整体 与分离型压力传感器与数字显 示仪分开, 并用专用电缆相连接 。 3.2 型号 压力表的型号表示如下 KY 矿用压力表 S 数显 / 压力测量范围, 单位为兆帕MP a - 精度等级 压力表结构型式 Z 整体型;F 分离型 示例 1 MT/T1 0 5 92 0 0 8 一台3 0MP a精度为1的一体式煤矿井下用数字压力表, 其型号标记为KY S 3 0/1 - Z。 3.3 压力表精确度等级 压力表的精确度等级分为0. 5级、1.0级、2.0级、5.0级。 3.4 压力表的分辨率 压力表的分辨率不低于0. 1MP a。 3.5 压力表测量范围 0MP a 5MP a; 0MP a 1 0MP a; 0MP a 2 0MP a; 0MP a 3 0MP a; 0MP a 4 0MP a;0MP a 6 0MP a;0MP a 8 0MP a;0MP a 1 0 0MP a。 4 技术要求 4.1 一般要求 压力表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并依据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4.2 环境条件 压力表在下列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a 温度0℃4 0℃; b 平均相对湿度≤9 52 5℃ ; c 不含破坏绝缘的气体; d 使用在有甲烷和煤尘爆炸危险的场所按MT/T6 6 11 9 9 7的规定; e 无强烈振动和冲击的环境; f 无引起压力表示值读数误差的振动及强电磁干扰。 4.3 工作条件 压力表的工作条件 a 被测物体不带电; b 振动频率1 0H z 5 5H z; c 位移幅值0.0 7 5mm; d 加速度幅值1 0m/s 2。 4.4 压力表外壳 4.4.1 材质 压力表外壳需采用非燃性或阻燃性材料制造。 4.4.2 强度 压力表外壳应承受G B3 8 3 6. 12 0 0 0表4规定的低冲击能量的冲击试验。 4.4.3 防护等级 压力表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 P 5 4。 4.4.4 外壳的紧固及紧固件 外壳的紧固及紧固件应符合G B1 2 1 7 3的规定。 4.5 压力表电源 压力表电源采用电池或电池组, 电池或电池组应符合G B3 8 3 6. 42 0 0 0的规定。 4.6 压力表显示器 4.6.1 压力表通电后, 数字显示器上应清晰地显示出初始工作状态的压力值。 4.6.2 压力表接通压力源, 加压、 减压时, 数字显示器上的数字应有序变化。 4.7 连接电缆 压力表连接电缆应符合G B3 8 3 6. 42 0 0 0的规定。 4.8 功能 压力表应具有下列功能 2 MT/T1 0 5 92 0 0 8 a 自动清零; b 峰值压力显示; c 电池欠电压显示; d 数据存储; e 线性校正; f 延时自动断电功能。 4.9 基本误差 压力表的基本误差以示值误差表示, 见表1。 表1 基本误差 精确度等级示值误差 以量程的百分数计 0.50.5 1.01.0 2.02.0 5.05.0 4.1 0 零点漂移 压力表的零点漂移1h内, 应不大于基本误差绝对值的1/2。 4.1 1 过载能力 压力表最大承受能力为额定量程的1 1 0, 保持3 0m i n后, 进行基本误差测定, 结果应符合4. 9的 规定。 4.1 2 温度影响 4.1 2.1 将压力表放入0℃2℃的恒温箱中保持2h, 进行基本误差测定, 其结果应符合4.9的规定。 4.1 2.2 将压力表放入4 0℃2℃的恒温箱中保持2h, 进行基本误差测定, 其结果应符合4.9的规定。 4.1 3 湿热试验 压力表耐潮性能应符合G B3 8 3 6. 12 0 0 0的规定。 4.1 4 跌落试验 压力表应通过从1m高度自由跌落4次的跌落试验, 试验后不得有影响防爆性能的变形和损伤, 其 结果应符合4. 9的规定。 4.1 5 表面温度 压力表在正常及故障状态下工作温度范围内, 测定压力表内任何元件及导线, 最高表面温度应不高 于1 5 0℃。 4.1 6 绝缘性能 压力表本安电路与外壳之间 a 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5MΩ; b 绝缘电阻应承受5 0H z的正弦波电压5 0 0V, 历时1m i n的耐压试验, 不得击穿或闪络。 4.1 7 外观 压力表外观应符合 a 压力表的可见部分应无明显的瑕疵、 划痕, 接头螺纹应无明显的毛刺和损坏; b 压力表上的开关、 旋 按 钮等功能键及连接 插 件不得有松动和损坏现象; c 压力表的数字显示面板上不得有影响读数的缺陷。 5 试验方法 5.1 试验仪器 试验用标准仪器基本误差限的绝对值不大于被检压力表基本误差限的绝对值的1/3。 3 MT/T1 0 5 92 0 0 8 5.2 试验条件 环境条件应符合4. 2的要求。 5.3 压力表精度检测 采用被检压力表与标准仪器比较的方法进行压力表的精度检测。 5.4 外壳防护性能试验 压力表外壳防护性能试验按G B/T4 9 4 2. 21 9 9 3的规定进行。 5.5 基本误差试验 5.5.1 压力表接通电源, 由零缓慢而平稳地增加负荷到测量范围上限, 并保持3m i n, 然后再均匀缓慢而 平稳地减负荷到零, 在5m i n后开始试验。 5.5.2 压力表检验点应不少于5个, 并较均匀地分布在量程内。 5.5.3 检验时由零均匀缓慢地增加负荷, 检验各规定的检验点至测量上限, 在检验点保持3m i n, 读取标 准器上的示值和压力表的示值, 并做好记录, 然后缓慢地减少负荷到初始状态。 5.5.4 重复5.5.3三次, 按式1 和式2 计算出示值误差。 Xi1 3∑ 3 j1 X i j -X0j 1 式中 i 检验点序,i1,2, ,n; X0j 第j次测量时零负荷下的零点示值; X i j 第i检验点第j次测量时压力表的示值; Xi 第i检验点压力表的示值。 δiF SX i-Fi FN 1 0 0 2 式中 Fi 第i检验点标准力值; FN 压力表的上限值; δi 第i检验点的示值误差。 所有检验点中最大的δ即为压力表的示值误差。 5.6 零点漂移试验 在未加负荷的状态下, 先记录压力表的显示值, 以后每隔1 5m i n记录一次显示值, 直到1h, 计算出 各显示值与初始化最大差值的绝对值。 5.7 过载能力试验 在5. 2规定条件下, 压力表按4.1 1规定进行过载能力试验, 去掉负荷后3 0m i n内按5.5规定试验。 5.8 温度影响试验 5.8.1 压力表的低温试验按G B2 4 2 3.12 0 0 1的规定进行。 5.8.2 压力表的高温试验按G B2 4 2 3.22 0 0 1的规定进行。 5.9 湿热试验 湿热试验按G B/T2 4 2 3. 41 9 9 3的规定进行。 5.1 0 跌落试验 跌落试验按G B3 8 3 6. 12 0 0 0中2 3.4的规定进行。 5.1 1 表面温度试验 表面温度试验按G B3 8 3 6. 12 0 0 0中2 4.1的规定进行。 5.1 2 绝缘性能试验 5.1 2.1 用5 0 0V兆欧表测量电源地端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 4 MT/T1 0 5 92 0 0 8 5.1 2.2 用5 0 0V5 0H z交流电源加于压力表电路地端与外壳间, 历时1m i n。 5.1 3 外观检查 用目测法检查外观。 6 检验规则 6.1 出厂检验 6.1.1 出厂检验项目见表2。 表2 检验项目 序号试验项目质量特征类别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出厂检验型式检验 1 外壳防护等级 A4.4.35.4 √ 2 基本误差 A4.95.5√√ 3 零点漂移 A4.1 05.6√√ 4 过载能力 B4.1 15.7 √ 5 低温工作 B4.1 2.15.8.1 √ 6 高温工作 B4.1 2.25.8.2 √ 7 湿热试验 A4.1 35.9 √ 8 跌落试验 A4.1 45.1 0 √ 9 表面温度试验 A4.1 55.1 1√√ 1 0 绝缘性能 A4.1 65.1 2√√ 1 1 外观检查 B4.1 75.1 3√√ 注“√” 表示必须检验的项目; “ ” 表示不需要检验的项目。 6.1.2 压力表按出厂检验项目逐台进行检验。一台压力表中若有一项不合格, 即判定该台压力表为不 合格品; 只有出厂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后, 才能判定为合格品。合格品应附有产品合格证方可出厂。 6.2 型式检验 6.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压力表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试制定型; b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c 当设计、 工艺和材料等方面有重大变更可能影响性能时; d 正常生产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e 停止生产的压力表再次恢复生产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6.2.2 型式检验项目按表2规定。 6.2.3 型式检验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3台作为被检样品。 6.2.4 在型式检验样品中, 对A类项目, 若有一台样品中有一个检验项目不符合要求时, 型式检验不通 过。对B类项目, 若有一台样品中有一个检验项目不符合要求时, 则应加倍抽取样品进行复检, 复检样 品只检验被检验样品的不合格项目; 经检验全部合格后, 则型式检验通过, 否则为不通过。 7 标志、 包装和贮存 7.1 标志 7.1.1 压力表铭牌上应标明下列内容 a 右上方有明显E x红色标志; 5 MT/T1 0 5 92 0 0 8 b 型号名称; c 测量范围; d 防爆标志E x i b I; e 电池型号; f 防爆合格证号; g 产品编号; h 制造商名或商标。 7.1.2 铭牌应用青铜、 黄铜或不锈钢制成。 7.2 包装 压力表包装应符合G B/T1 5 4 6 4的规定。 7.3 贮存 压力表应贮存于干燥通风的室内, 室内空气应洁净并对压力表无腐蚀作用。 6 MT/T1 0 5 92 0 0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