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隐患排查治理机构与部门.docx
金沙县新化乡龙宫煤矿一号井文件 龙宫一井发〔2017〕26号 关于成立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机构通知 矿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搞好我矿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全面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经矿安委会讨论决定,成立龙宫煤矿一号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机构,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矿成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曹时商(矿长) 副组长王德发(总工程师)、王健(安全矿长)、杨清伦(生产矿长)、李漠杰(机电矿长)。 成 员彭慈晶 (地测副总)、金安富(通风副总)、胡型影(安全科长)、罗来兵(通风科长)、李绍全(生产科长)、宋昌辉(机电科长)、牟光明( 调度室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全面领导矿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落实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责任;对各专业部门及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矿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安全科,由安全科科长胡型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职责负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台帐,监督隐患治理。 三、矿属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起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及本单位工作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使此项工作落实到班组,具体到每位员工,全面提升矿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特此通知 2017年7月3日 主题词成立 事故隐患 领导机构 通知 抄报贵州省朗月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抄送矿领导、各基层单位 金沙县新化乡龙宫煤矿 2017年7月3日印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