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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丽江市 华坪县石龙坝基佐煤矿 安全质量标准化 自评报告 华坪县石龙坝基佐煤矿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2 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石龙坝镇 华坪县煤矿 安全质量标准化 自评报告 法定代表人 总工程师 华坪县煤矿 2013年10月XX日 目 录 第一章 概 述1 第一节 考评对象、依据1 第二节 煤矿基本情况1 第二章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各部分考评情况5 第一节 通风5 第二节 地测防治水8 第三节 采煤10 第四节 掘进12 第五节 机电13 第六节 运输15 第七节 安全管理16 第八节 职业卫生18 第九节 应急救援20 第十节 调度22 第十一节 地面设施23 第三章 考评结论25 第四章 存在问题及建议26 附表1 煤矿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28 附表2-1 煤矿地测防治水(含防冲)技术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35 附表2-2 煤矿地质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35 附表2-3 煤矿测量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36 附表2-4 煤矿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38 附表2-5 煤矿防治冲击地压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40 附表3 煤矿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42 附表4 煤矿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47 附表5 煤矿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51 附表6 煤矿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58 附表7 煤矿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62 附表8 煤矿职业卫生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67 附表9 煤矿应急救援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71 附表10 煤矿调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75 附表11 煤矿地面设施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80 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 煤矿生产许可证 营业执照 矿长“两证” 第一章 概 述 第一节 考评对象、依据 一、考评对象 华坪县石龙坝基佐煤矿。 二、考评依据 本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工作的依据为云南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管理办法(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36号公告)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13〕1号)。 第二节 煤矿基本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华坪县石龙坝基佐煤矿位于华坪县城东南110方向,平距10km,地处华坪县石龙坝乡境内,地理坐标54北京坐标系,极值东经10121′45″~ 10122′20″;北纬2637′10″~2637′36″。 石龙坝基佐煤矿位于原华坪煤田腊石沟矿区东部,距石龙坝乡乡镇府有简易公路相连,公路里程6km,距华坪县城29km,至攀枝花68km,至昆明市公路里程400km。交通尚属方便(见交通位置图1-1)。 本煤矿属于个人独资企业,法人代表夏子华;矿长蔡秀晨。矿井2007年生产能力核定为40kt/a。全矿从业人员95人,均为达到用工年龄的从业人员。 图1 矿井交通位置图 二、自然条件 矿区山脉走向近似于南北。地势总体呈北东高南西低,最高点位于矿区北部山脊(矿界拐点1附近),海拔标高1563.8m;最低点位于矿区西部(矿界拐点3附近)冲沟,海拔标高1351.5m,最低点与最高点相对高差为212.2m,一般标高为1350.0~1550.0m,属构造侵蚀、剥蚀低中山地形地貌。 区内无水库、河流等大的地表水体,但沟谷发育,呈树枝状展布,属季节性山沟溪流,流距为0.7~1.0km,偶测流量为0.2~2.0L/s。属金沙江水系。 华坪县境内属高原亚热带季风气候,一般6~10月为雨季,11月至次年5月为旱季;年平均气温16℃,最冷为1月,极端最高气温33.8℃,极端最低气温-3.8℃;年均降雨量1038mm,一般降雨量为629~1401mm,雨量分布不均,6~10月降雨量870mm,占全年降雨量的84;年蒸发量为2881.5mm;年平均相对湿度60,冬春干旱,夏秋易涝;年平均风速为1.8m/s。 三、企业生产经营合法性 该矿生产经营合法性证照见表1-1所示。 表1-1 矿井生产经营有关“证照”一览表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有效日期 发证机关 备注 采矿许可证 C5300002008111120001808 2017年3月29日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煤炭生产许可证 205332234091 2017年7月 云南省煤炭工业局 安全生产许可证 (滇)MK安许证字〔2005〕1365号 2015年3月29日 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533223100001694 长期 丽江华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煤矿矿长资格证书 云煤矿资2010年第1894号 2015年3月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煤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 第13153010001084号 2016年8月15日 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四、井田境界及储量 根据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开采范围,石龙坝基佐煤矿的矿界由以下4个拐点坐标圈定 矿1(2796819.50,34377013.37);矿2(2796319.49,34377013.37);矿3(2796319.49,34376513.37);矿4(2796819.49,34376513.37)。 石龙坝基佐煤矿保有资源储量111b333类47万吨,其中111b类24万吨,331类11万吨,333类12万吨。此外,石龙坝基佐煤矿采矿证平面范围内限定开采标高1300m以下尚保有333类资源量20万吨。开采标高为1250米-1480米。 第二章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各部分考评情况 第一节 通风 一、通风基本情况 1.通风系统 矿井的风井个数和名称,各风井主要通风机台数、型号及其参数,是否有有效的风机安全检测报告和性能检测报告,是否按规定进行通风能力核定工作。 2.局部通风 矿井局部通风地点的个数和名称,各局部通风地点局部通风机台数、型号及其参数。 3.通风设施 井下通风系统中,各通风设施(风门、风桥、密闭等)安设的具体位置,风门是否为正反两道风门。 4.瓦斯防治 1 煤矿防治瓦斯领导机构和瓦斯防治专业队伍的设置情况; 2 是否按规定进行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工作; 3 是否按规定测定煤层的瓦斯赋存参数,是否绘制瓦斯地质图; 4 煤矿持证瓦斯检查工的数量。 5.突出防治 1 是否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是否有规范的专项设计; 2 防突工作领导小组与专业防突队伍和装备的设置情况; 3 采掘工作面是否落实区域及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4 防突装备、仪器、仪表的管理、检定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6.瓦斯抽采 1 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和井下临时抽采系统的建设情况; 2 抽采瓦斯安全设施和参数监测的建设情况; 3 瓦斯抽采队伍的建设情况; 4 瓦斯抽采工作是否符合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 7.安全监控 1 安全监控管理机构和各类专业人员的配备情况; 2 安全监控系统是否满足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规范和煤矿安全规程等的要求; 3 各类安全监控设备、仪器仪表是否按规定进行调校、检定或试验。 8.防灭火 1 防灭火管理机构及专业人员、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 2 防灭火系统和井上、下消防材料库的建设情况; 3 监测系统的建设情况,火灾预测预报工作开展情况,防治自燃发火专门措施的制定情况。 9.防治粉尘 1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和防尘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情况; 2 综合防尘措施制定情况,防尘供水系统和综合防尘设施建立情况; 3 是否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的规定测定粉尘浓度、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及分散度等; 4 测尘仪器、仪表是否齐全,是否定期进行校正、检定。 10.井下爆破 1 爆炸材料的贮存、运输情况和爆炸材料库建设情况; 2 电雷管编号制度、爆炸材料防止丢失及销毁制度、爆炸材料领退制度、“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3 矿井爆破专业人员的配备情况; 4 爆破说明书编制情况; 5 特殊情况下的爆破作业执行情况。 11.管理制度 1 通风管理机构建立情况,专职人员配备情况,是否建立相应的工作责任制; 2 每月通风隐患排查和通风工作例会情况; 3 各类人员是否按规定参加培训、持证上岗; 4 通风措施是否按相关要求进行审批,并严格落实。 二、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结果 煤矿通风部分11大项考核情况见下表2-1。其中华坪县石龙坝基佐煤矿为低瓦斯矿井,不对突出防治和瓦斯抽采两项进行考核。 表2-1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情况汇总表 序号 名称 标准分值 考核得分 备注 1 通风系统 100 2 局部通风 100 3 通风设施 100 4 瓦斯防治 100 5 突出防治 100 该项不考核 6 瓦斯抽采 100 该项不考核 7 安全监控 100 8 防灭火 100 9 防治粉尘 100 10 井下爆破 100 11 管理制度 100 按煤矿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要求,取上述11项中的最低分作为通风得分,华坪县石龙坝基佐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为**分。 第二节 地测防治水 一、地测防治水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 1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极复杂的矿井防治水机构设置情况; 2冲击地压矿井的专门防治冲击地压(以下简称“防冲”)机构设立情况; 3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极复杂、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等矿井地测部门、地测副总工程师配备情况,是否有分管负责人; 4地测防治水部门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瓦斯地质(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矿井储量管理、矿井测量、井下钻探、物探、制图绘图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是否满足工作需要。 2.煤矿地质 1在不同生产阶段,报告修编、提交、审批及采后总结等基础工作的完成情况; 2成果资料、原始记录、地质图纸等基础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规范; 3地质预报内容是否完整,档案管理是否规范。 3.煤矿测量 1测量控制系统建立情况,测量工作是否执行通知单制度,贯通精度、中腰线标定是否符合要求,原始记录是否齐全规范; 2基本矿图种类、内容、填绘、存档是否符合煤矿测量规程规定; 3沉陷治理手段是否合理,台账资料是否齐全; 4储量计算图纸、台账、统计管理是否符合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试行)规定。 4.煤矿防治水 (1)井上、下和不同观测内容的专用原始记录及防治水基础台账、数据管理是否规范,水文地质图纸、水害预报内容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 (2)防排水系统建立情况,防治水工程设计方案、施工措施、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 (3)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极复杂的矿井水文动态观测系统和水害监测预警系统建立情况,是否对构成威胁的水害进行检测、诊断和预控,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防治冲击地压 (1)是否进行冲击倾向性鉴定,冲击危险采区、工作面防冲专项设计情况,防冲措施是否科学有效; (2)监测系统建立情况。 二、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结果 煤矿地测防治水部分按附表2-1至附表2-5进行考核,各项得分情况见下表2-2。 表2-2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情况汇总表 序号 名称 标准分值 考核得分 备注 1 地测防治水(含防冲)技术管理(J) 100 2 煤矿地质安全(D) 100 3 测量安全(C) 100 4 防治水安全(F1) 100 5 防治冲击地压安全(F2) 100 无冲击地压 煤矿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采用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P---煤矿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 J---煤矿地测防治水(含防冲)技术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 D---煤矿地质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 C---煤矿测量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 F1--煤矿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 F2--煤矿防治冲击地压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无冲击地压矿井F2分值为100)。 根据上式计算要求,**煤矿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为**分。 第三节 采煤 一、采煤基本情况 1.基础管理 支护质量、顶板动态监测制度及地质和水文地质分析、预报制度的建立情况,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作业规程和措施制定情况,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贯彻、考核和签字记录是否齐全,作业规程复审情况,是否有复审意见; 是否有支护材料管理台账。 2.岗位规范 岗位人员培训情况,其能力是否符合相应岗位要求; 操作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对专业技术掌握情况,作业人员对本岗位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熟知情况; 作业前是否进行隐患排查,并实行闭合管理。 3.质量与安全 工作面的支护形式、支护参数; 工作面出口是否畅通,回风巷和运输巷断面是否满足通风、运输、行人、设备安装、检修的需要; 设备是否完好,保护齐全,使用规范; 乳化液泵站压力和乳化液浓度是否符合要求,并有现场检测手段; 工作面通信、监测监控设备运行情况; 是否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措施。 4.机电设备 采煤机、输送机、转载机、破碎机、支架(支柱)等设备选型的依据; 设备能力是否匹配,系统是否有制约因素; 是否有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 5.文明生产 作业场所是否卫生整洁,照明是否符合规定; 工具、材料等放置是否整齐,管线吊挂是否规范,图牌板内容是否准确、清晰; 作业范围内支护是否完好,有无失修巷道。 二、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结果 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分为100分,经现场考评华坪县**煤矿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为**分。 第四节 掘进 一、掘进基本情况 (1)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的具体数值,是否满足规定要求; (2)使用的设备、工艺情况,是否为明令禁止使用的或者淘汰的。 1.生产组织 采掘关系的实际情况,是否合理; 掘进工作面的生产运输系统设置情况。 2.设备配置 有无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 运输系统设备配置情况,有无制约因素,材料是否采用机械运输; 具备条件的是否使用综合机械化掘进。 3.技术保障 技术管理体系建立情况,有无矿压观测、分析、预报制度; 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仪器仪表配备情况; 作业规程和措施制定情况,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贯彻、考核和签字记录是否齐全,作业规程复审情况,是否有复审意见; 作业场所有无规范的施工图牌板; 4.岗位规范 岗位人员培训情况,其能力是否符合相应岗位要求; 操作是否规范,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对专业技术掌握情况,作业人员对本岗位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熟知情况; 作业前是否进行隐患排查,并实行闭合管理。 5.工程质量 临时支护措施和安全设施建立情况; 有无不合格工程; 规格质量、内在质量、附属工程质量、工程观感质量是否按GB 50213中对应的支护方式或施工形式验收,未明确规定的支护方式或施工形式是否参照执行。 6.文明生产 作业范围内支护是否完好,有无失修巷道。 二、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结果 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分为100分,经现场考评,华坪县石龙坝基佐煤矿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为**分。 第五节 机电 一、机电基本情况 (1)年产6万吨及以上的煤矿有无双回路供电系统; (2)年产6万吨以下煤矿采用单回路供电时,有无备用电源; (3)主要通风机高低压电源是否引自同一母线,主要通风机装置有无可靠的双电源供电; (4)是否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 1.设备与指标 产品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等证标是否齐全、合格; 设备综合完好率、防爆率、电缆吊挂合格率、小型电器合格率、矿灯完好率、设备待修率和事故率等是否达到规定要求。 2.煤矿机械 机械设备是否完好,各类保护、保险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3.煤矿电气 矿井有无可靠的双回路电源线路; 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是否符合要求,电气有无失爆; 矿井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绞车、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设备房,以及井下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的供电线路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电气设备是否完好,继电保护设置是否齐全可靠; 电气工作票、操作票填写、使用是否规范。 4.机电基础管理 管理机构和制度建立情况; 机电设备选型论证、购置、安装、使用、维护、检修、更新改造、报废等综合管理程序是否规范,设备台账、技术图纸等资料是否齐全; 是否按规定进行设备技术性能测试,在用设备性能是否可靠; 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岗位工人培训情况、是否持证上岗。 5.文明生产 现场设备摆放是否规范、标识是否齐全,机房、硐室卫生是否清洁; 作业是否规范,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二、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结果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分为100分,经现场考评,华坪县石龙坝基佐煤矿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为**分。 第六节 运输 一、运输基本情况 1.运输巷道与硐室 运输巷道断面、弯道半径、连接方式、运输方式,斜巷信号硐室、躲避硐、充电硐室、运输车辆检修硐室、加油硐室、车场、车房、候车室、调度站、人车库、矿车装卸载站等的建立情况,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 2.运输线路 线路轨型、回流线、轨道绝缘、分区开关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道岔轨型是否低于线路轨型,有无非标准道岔; 轨道、单轨吊、齿轨等线路质量是否达到合格及以上要求,主要运输线路及人车的轨道线路质量是否达到优良; 道路路面是否合格,无轨胶轮车等运输设备的道路路面是否采用混凝土等方式硬化。 3.运输设备 运输设备是否符合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检验规范要求,安装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有无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 在用运输设备完好率是否达标,防爆电气设备和防爆小型电器是否失爆; 井下是否采用机械运送人员。 4.运输安全设施 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运输系统及装备的控制系统、专用通信信号是否齐全可靠; 运输场所、设施的警示信号和安全标志使用是否规范; 斜巷保险链及矿车的连接环、链和插销等连接装置是否合格。 5.运输管理 运输管理机构建立情况、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及运输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完整,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是否定期对电机车、斜井人车、轨道机车、架空乘人装置、单轨吊车、无轨机车、齿轨机车、连接装置等进行检测、检验和试验,有无完整的测试记录和试验报告。 6.文明生产 井下运输巷道及车场、运输调度室、井下运输机电硐室、机车维修点、车间等是否干净整洁; 水沟是否畅通,盖板是否齐全、稳固; 电缆、管路、照明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牌板是否齐全规范。 二、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结果 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分为100分,经现场考评,华坪县石龙坝基佐煤矿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为**分。 第七节 安全管理 一、安全管理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负责煤炭生产过程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专门人员配备情况,人员数量是否满足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 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是否符合准入要求。 2.安全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情况;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以正式文件发布,是否结合实际适时修订。 3.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 国家有关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规定执行情况,安全投入保障及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落实情况; 安全费用年度使用计划制定情况,是否按标准及时、足额提取,是否按照规定使用范围支出,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安全费用项目管理台账建立情况,是否做到账目、项目相符,项目完成是否进行验收,是否有验收记录。 4.隐患排查与治理 煤矿主要负责人每月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 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立情况,是否按照等级和类别进行登记建档,是否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5.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是否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安全技术管理体系,是否配备相应的副总工程师和专业技术人员; 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煤矿生产有无批准的设计,各类工程施工有无批准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建立作业规程信息化管理系统; 技术资料档案管理是否规范,能否准确、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图纸资料。 6.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教育培训机构和制度建立情况,是否具备满足教育培训要求的师资、场所、装备等;不具备培训条件的,是否与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签订委托教育培训协议; 煤矿从业人员是否按照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参加培(复)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7.区队班组建设 区队、班组管理制度建立情况,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是否合理、齐全。 8.安全信息管理 能否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全信息管理机构和制度建立情况,能否做好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工作; 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分析、归档等制度与台账建立情况; 安全质量标准化信息管理体系建立情况,能否及时掌握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动态信息,提高考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9.安全文化建设 安全理念与目标、安全责任制内容是否齐全、清晰明确,是否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文化宣传教育活动。 二、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结果 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分为100分,经现场考评,华坪县石龙坝基佐煤矿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为**分。 第八节 职业卫生 一、职业卫生基本情况 1.前期管理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制度建立情况和人员配置情况; 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制定和落实情况; 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建立情况; 是否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 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职业卫生培训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是否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 是否依法足额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 2.现场管理 是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加强职业危害源头控制; 是否采取综合治理措施,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浓度或强度符合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是否配备专业人员和仪器设备,做好日常监测工作; 是否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并做好检测结果公布和上报工作; 是否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并做好维护、检修工作,保留记录; 是否按照规定配备和发放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并督促检查劳动者正确使用; 是否设置公告栏、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是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是否保证应急救援设施正常运转,不应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3.健康监护 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是否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是否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具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是否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发现健康损害时是否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有无未经离岗职业健康检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是否安排孕期、哺乳期妇女从事具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是否使用童工。 4.诊断鉴定 是否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 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有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是否由煤矿承担; 能否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是否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是否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伤残等级鉴定所需资料。 5.工会监督 煤矿工会组织是否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合法权益。 二、职业卫生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结果 职业卫生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分为100分,经现场考评,华坪县石龙坝基佐煤矿职业卫生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为**分。 第九节 应急救援 一、应急救援基本情况 1.应急机构、职责和制度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情况和专职人员配备情况; 应急机构及其岗位职责是否明确; 应急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2.应急救援队伍 是否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等规定建立矿山救护队,是否配备必需的物资、装备、器材,实行军事化管理和训练。不具备建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煤矿,是否组建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与就近的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3.应急预案管理 是否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规定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按规定组织实施。 4.应急培训和演练 是否制定年度应急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年度应急培训计划,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基本知识; 是否按规定编制应急演练规划、计划和方案,组织演练,并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 5.应急救援保障 应急救援必需的物资、装备、人员、经费等配置情况,是否建立相应的保障措施。 6.资料和档案管理 文件和资料是否及时发放至有关部门,档案管理是否安全规范。 二、应急救援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结果 应急救援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分为100分,经现场考评,华坪县石龙坝基佐煤矿应急救援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为**分。 第十节 调度 一、调度基本情况 1.组织机构 调度指挥机构建设情况,岗位职责是否明确; 调度人员配备是否满足双岗24小时值班要求,调度人员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是否满足工作需要。 2.调度管理 调度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建设情况; 能否掌握日常安全生产动态及重点工程、主要系统和装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发挥指挥协调作用; 能否履行安全生产信息、指示、文件等的上传下达职责; 出现险情和发生事故时,能否及时下达调度指令,进行应急处置。 3.调度汇报 能否按规定要求履行汇报职责,及时反映煤矿生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能否按照规定要求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 4.调度信息化 调度信息化基础设施、装备配置情况,能否满足安全生产调度指挥、应急救援等工作需要; 供电、备用电源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5.办公场所及环境 办公场所能否满足调度工作和会议的要求,且清洁整齐、物放有序; 设备、设施的安装是否符合有关规范。 二、调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结果 调度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分为100分,经现场考评,华坪县石龙坝基佐煤矿调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为**分。 第十一节 地面设施 一、地面设施基本情况 1.基础管理 地面设施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相关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设备设施是否齐全; 作业场所有无规范的牌板; 建设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供用电设备、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有管理制度; 消防设计、设施、器材是否符合要求,有消防责任制。 2.办公场所 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场所是否满足工作需要,办公设施及用品是否齐全,通道是否畅通,环境是否整洁。 3.两堂一舍 (1)职工食堂设计是否合理、设施是否完备、证照是否齐全,工作人员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 (2)职工澡堂设计是否合理,基础设施是否齐全完好,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3)职工宿舍基础设施是否齐全完好,人均面积是否满足要求。 4.工业广场 工业广场及道路是否符合设计规范,满足矿井的实际需要; 工业广场及道路是否清洁,各种牌板及标志是否齐全清晰。 5.设备材料库 (1)设备材料库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实用性强,设备及材料能否满足矿井日常生产的需要; (2)设备、材料的验收、保管、发放等制度是否健全,管理是否科学。 6.煤炭存储设施 (1)存储设施设计是否符合要求,满足生产需要; (2)存储场地降尘、消防、排水等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3)能否动态掌握煤场情况,有无落煤台账,相关记录是否详细完整。 7.节能环保设施 节能环保设施、计量器具和仪表齐全是否有效,排放是否达标,台账记录是否完备。 二、地面设施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结果 地面设施质量标准化总分为100分,经现场考评,华坪县石龙坝基佐煤矿地面设施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为**分。 第三章 考评结论 华坪县石龙坝基佐煤矿认真落实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各项要求,每月开展自检自查,对存在的问题有措施、有落实,形成了一套符合自身情况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体系,经过煤矿自身现场检查,华坪县石龙坝基佐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得分70分,具体各部分得分情况见表3-1。 表3-1 华坪县**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 序号 名称 标准分值 权重(ai) 考核得分(Mi) 加权得分 1 通风 100 0.18 2 地测防治水 100 0.12 3 采煤 100 0.10 4 掘进 100 0.10 5 机电 100 0.10 6 运输 100 0.09 7 安全管理 100 0.08 8 职业卫生 100 0.08 9 应急救援 100 0.06 10 调度 100 0.05 11 地面设施 100 0.04 井工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M) 矿井上年度及本年度至考评前未发生工亡事故,煤矿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7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60分;按云南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管理办法达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评级要求。 第四章 存在问题及建议 l、煤矿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国发(2004)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文件的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组织生产。 2、煤矿要落实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明确矿长、职能部门和生产区队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把制度落实到人并执行到位。 3、矿井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不强,煤矿应进一步加强矿井安全基础管理、现场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加大安全资金的投入,配齐安全设备、设施并及时更换安全性能降低或损坏的设备;技术管理部门应根据工作地点发生变化的情况编制补充作业规程和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确保作业规程、安全措施有针对性,施工质量有人检查,工程不合格有人监督整改。 4、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出台的煤矿主要领导下井带班的规定,煤矿矿长、副矿长每班不少于1人下井带班(与从业人员同时出入井),深入重点防范区域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提高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和矿井的安全程度。 5、严格按照规定的定编、定员、定额组织生产,严禁超定员、超核定能力组织生产。 6、加强隐患排查和治理,保证瓦斯治理资金的落实和使用。 7、煤矿作业人员配备不足,有2名空气压缩机司机、2名通风安全监测工、2名测风测尘工、2名主扇操作工、2名安监系统操作工、4名信号把钩工未持证上岗。煤矿应加强安全培训。新工人、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8、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招用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用工合同备案手续,完成就业前培训和健康检查,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要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积极参加意外害保险。 9、煤矿应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加强职业卫生和环境危险、有害因素检测与管理,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井下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对粉尘、噪声、中毒等职业危害要按国家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检测,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 10、贯彻落实国家局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及关于学习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 进一步加强煤矿班组建设的通知的要求,加强班组建设,强化矿井安全基础管理。 附表1 煤矿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 项目 项目内容 基本要求 标准分值 评分方法 得分 一、 通 风 系 统(100分) 完善系统 1.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包括一翼或一个水平等)应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按规定审批;巷道贯通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井下爆炸材料库、充电硐室、采区变电所应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20 查资料和现场。改变通风系统(巷道贯通)无审批措施的扣10分,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 2.实行分区通风,通风系统中没有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和采煤工作面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 20 查资料和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扣10分 3.高瓦斯矿井和突出矿井的每个采区和开采有自燃煤层的采区应设置至少1条专用回风巷;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应设置1条专用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应贯穿整个采区,不应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应有独立的回风系统 10 查资料和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4.矿技术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1次通风系统审查、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反风设施检查;防爆门应符合规定,每半年至少检查1次;每年进行1次反风演习,反风演习计划应按规定审批,反风效果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10 查资料和现场。未进行反风演习的扣5分,其他1处不符合规定扣2分 风量配置 1.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要进行1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5年至少进行1次性能测定;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 5 查资料和现场。通风机性能或通风阻力未测定的不得分,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2.矿井应按规定进行通风能力核定,不应超通风能力生产;采掘工作面、硐室和其他巷道的供风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10 查资料和现场。未进行通风能力核定的不得分,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 3.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 5 查资料和现场。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 4.回风巷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主要进回风巷道、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实际断面不小于设计断面的2/3;矿井通风系统的阻力应满足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的要求;矿井内各地点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10 查资料和现场。巷道失修率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