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 T 835—1999 乳化液液压绞车.pdf
目 次 前言 Ⅱ 1 范围1 2 引用标准1 3 定义1 4 型号与基本参数1 5 技木要求2 6 试验方法3 7 检验规则3 8 标志、 包装、 运输、 贮存4 Ⅰ MT/T8 3 51 9 9 9 前 言 本标准是参考G B 4 5 9 41 9 8 4J I P型矿用提升绞车 、J B 1 4 0 91 9 8 3 回柱绞车基本参数 、J B 3 6 8 51 9 8 4 回柱绞车技术条件 、Z B D 9 8 0 0 21 9 9 0 矿用防爆液压提升绞车和提升机 、MT 1 8 81 9 8 8 煤矿用乳化液泵站 编写的。 本标准由国家煤炭工业局行业管理司提出。 本标准由煤炭工业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标委会井巷设备分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南京研究所、 峰峰矿务局机械总厂。 本标准起草人 徐良、 朱德俊、 李栖凤、 薛远堂。 本标准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南京研究所负责解释。 Ⅱ MT/T8 3 51 9 9 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煤 炭 行 业 标 准 乳化液液压绞车 H y d r a u l l e w i n c h e s u e d e m u l i o n MT/T 8 3 51 9 9 9 国家煤炭工业局1 9 9 9 - 1 1 - 1 1批准 2 0 0 0 - 0 3 - 1 5实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乳化液液压绞车 以下简称绞车 的定义, 基本参数、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志、 包装、 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乳化液为工作介质的液压绞车。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 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 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 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 B 2 8 2 91 9 8 7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G B 1 0 1 1 11 9 8 8 利用随机数骰子进行随机抽样的方法 G B/T 1 3 3 8 41 9 9 1 标牌 G B/T 1 3 8 41 9 9 2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 B/Z 2 6 51 9 8 6 球墨铸铁的超声声速测定方法 J B/T 5 9 4 31 9 9 1 工程机械 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MT 7 61 9 8 3 液压支架用乳化油 MT 1 8 81 9 8 8 煤矿用乳化液泵站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乳化液液压绞车h y d r u l i s w i n c h e s u s e d e m u l s i o n 以乳化液为工作介质, 用于煤矿井下设备及物料 非提升牵引的绞车。 4 型号与基本参数 4 . 1 型号的表示方法 4 . 2 型号示例 内层钢丝绳最大静拉力为2 0 k N的乳化液液圧绞车。型号表示为 J K R 2 0。 1 4 . 3 基本参数 绞车的基本参数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型 号 J K R 2 0J K R 5 0J K R 8 0J K R 1 4 0 最大静拉力, k W2 05 08 01 4 0 绳 速,m/m i n 4-1 34-1 04-8 . 54-7 . 5 制动型式液 压手动 液压手动 液压 卷筒 直 径,mm 1 5 02 2 02 6 03 5 0 容绳量,m 1 53 58 01 2 0 钢丝绳 直 径,mm 1 11 41 82 2 公称抗拉强度,N/m i n 2 1 8 7 0 系统流量,L/m i n 2 06 57 51 0 0 马达额定扭矩,Nm 4 7 09 5 01 4 4 01 7 7 0 马达额定压力,MP a 1 6 . 0 5 技木要求 5 . 1 基本要求 5 . 1 . 1 绞车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并应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相同零部件应保证 互换性。 5 . 1 . 2 绞车使用的原材料、 标准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5 . 1 . 3 自制件, 外协件必须经厂质检部门检验合格方可使用。所有外构件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液压马 达应符合表1要求, 并应由配套厂提供合格试验报告。 5 . 1 . 4 所有外露涂漆表面, 应在整机装配后先涂防锈涂料, 然后涂漆。涂漆应均匀, 无脱落、 流痕、 裂纹 等缺陷。 5 . 1 . 5 焊接件中的焊接材料应符合J B/T 5 9 4 3的规定。焊缝表面应平整, 不允许有未焊透、 夹渣、 裂纹 等缺陷。 5 . 2 主要零部件要求 5 . 2 . 1 卷筒应保证制造质量, 不得有影响卷筒强度的缺陷, 采用铸造卷筒时。不得有夹砂、 气孔、 裂纹、 冷隔等缺陷; 采用焊接卷筒时, 其质量应符合J B/T 5 9 4 3的要求。 5 . 2 . 2 制功器阐瓦与制功轮接触应均勾, 制动力矩应不小于绞车拉力为1 . 2 5倍最大静拉力时的马达 静力距, 松阐时的间隙不得小于2mm。 5 . 2 . 3 纹车运行时, 制助器液压缸内的工作液不得泄漏, 液圧缸应运动灵活, 制动器应制动准确、 可靠。 5 . 3 整机性能要求 5 . 3 . 1 整机装配前, 零、 部件应清洗、 吹干。严禁杂物留在腔内。各部件应安装正确。各紧固件, 卷筒 挡板、 接头等处应牢固可靠。严防松脱。 5 . 3 . 2 装配时按要求在零件的转助部位涂润滑脂, 装配后所有接头孔均应以木塞或塑料塞堵住。 5 . 3 . 3 纹车操纵系统应动作灵活, 准确可靠。 5 . 3 . 4 绞车运转应平稳, 空载启动压力应小于1MP a, 并无异常响声。 5 . 3 . 5 绞车空运转噪声A声功率级不应大于8 0d B。 5 . 3 . 6 绞车在1 . 2 5倍最大静拉力负载下, 运转应平稳。所有零、 部件应无损坏现象。在额定压力下, 工作液的外漏损量每4h不超过2k g。 2 MT/T8 3 51 9 9 9 5 . 3 . 7 绞车主要性能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6 . 1 试验条件 6 . 1 . 1 乳化液泵站的压力为1 6 . 02 0 . 5MP a, 其性能应符合MT 1 8 8的规定。 6 . 1 . 2 乳化液应符合MT 7 6的规定, 工作液的温度应为1 0-4 0℃。 6 . 1 . 3 压力计的精度不低于1 . 5级, 其量程应为试验压力的1 4 0-2 0 0。 6 . 1 . 4 试验场地应具备能承受与被测绞车1 . 2 5倍最大静拉力相适应的基础。 6 . 2 外观检验 6 . 2 . 1 用目测法检查外观质量。 6 . 2 . 2 按J B/T 5 9 4 31 9 9 1中4 . 2,4 . 3,4 . 4的规定, 检查所有焊接件的焊缝质量。 6 . 3 主要零部件试验 6 . 3 . 1 按J B/Z 2 6 5中规定的脉冲反射法或穿透法检测卷筒铸造质量。 6 . 3 . 2 操纵换向阀向制动器的液压缸供给工作液, 检查制动闸瓦的开启和制动性能。并观察绳速, 拉 力不小于1 . 2 5倍最大静拉力条件下, 试验制动性能。 6 . 4 整机性能试验 6 . 4 . 1 把换向阀分别置正、 中、 反三个操作位置, 检查绞车正转、 停止、 反转是否正常。并检查转动时制 动闸开启, 停止时制动闸抱合是否正常。 6 . 4 . 2 当卷筒上不装钢丝绳或将卷筒上钢丝绳盘好锁住时, 在最大绳速下使绞车正、 反向连续运转各 1 5m i n, 观察各部件动作、 响声、 振动、 泄露情况, 检查马达有无困液现象。并通过管路上的压力表, 观察 空载启动压力。 6 . 4 . 3 用普通声级计采用工程法测量绞车空载运行时噪声的声功率级。 6 . 4 . 4 在最大绳速、 最大静拉力条件下, 使绞车正、 反向连续运转各1 0m i n, 检查运行是否正常。 6 . 4 . 5 在最大绳速,1 . 2 5倍最大静拉力负载条件下。正、 反向连续运转各5m i n, 各零、 部件不得损 坏。 6 . 4 . 6 绞车在额定压力下保压5m i n, 检测连接管路的泄漏情况。 6 . 4 . 7 用光电测速法测试绞车钢丝绳的平均绳速。 6 . 4 . 8 将拉力计连接在钢丝绳和拖运重物之间, 测量绞车的最大静拉力。 7 检验规则 7 . 1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由制造厂质检部门进行, 型式检验由产品质量检验机 构或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 7 . 2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项目见表2。 表2 序号试验项目 质量特征 类 别 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检验类别 出厂型式 1 2 基本 要求 外观 B5 . 1 . 46 . 2 . 1△△ 焊接件 B5 . 1 . 56 . 2 . 2△△ 3 4 零部件 要求 卷筒 B5 . 2 . 1 5 . 2 . 2 5 . 3 . 1 △ 制动器 A5 . 2 . 26 . 3 . 2△△ 3 MT/T8 3 51 9 9 9 表2 续 序号试验项目 质量特征 类 别 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检验类别 出厂型式 5 6 7 8 9 1 0 1 1 1 2 整机技术 要求 操作性能 B5 . 3 . 36 . 4 . 1△△ 空载运转性能 B5 . 3 . 46 . 4 . 2△△ 噪声 B5 . 3 . 56 . 4 . 3 △ 负载运转性能 A5 . 3 . 46 . 4 . 4△△ 超载运转性能 A 系统泄漏 B 5 . 3 . 6 6 . 4 . 5△△ 6 . 4 . 6△△ 绳速 B 最大静拉力 B 5 . 3 . 7 6 . 4 . 7 △ 6 . 4 . 8 △ 注 “△” 表示该项为检验项目; “ ” 为不检项目。 7 . 3 每台绞车都必须进行出厂检验, 经检验合格并附产品合格证方可出厂。 7 . 4 产品有下列情況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产品; b产品停产2年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 c正式生产。如结构、 材料或工艺有重大改变, 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d当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正常批量生产的产品, 每隔3年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7 . 5 型式检验的样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按G B 1 0 1 1 1随机抽取, 抽样方案应采用G B 2 8 2 9, 除非其他标准另有规定, 应选用一次抽样方案, 判别水平为1, 对A类性能, 不合格质量水平R O L值应 不大于4 0,B类性能不合格质量水平R Q L值应不大于8 0。 対照检验项目要求检验, 并累计不合格数及不合格品数, 按抽样方案判定产品为合格或不合格。若 不合格, 应按G B 2 8 2 91 9 8 7中4 . 1 2 . 3规定处理。 8 标志、 包装、 运输、 贮存 8 . 1 标志 8 . 1 . 1 产品应有清晰的表示旋转方向、 工作液入口、 出口的标记。 8 . 1 . 2 产品铭牌应符合G B/T 1 3 3 0 6的要求, 安装位置要明显、 牢固, 并标明下列内容 a制造厂名、 厂址; b产品型号、 名称、 主要技木参数; c产品标准编号; d制造日期及编号。 8 . 2 包装 8 . 2 . 1 产品包装应符合G B/T 1 3 3 8 4的规定。 8 . 2 . 2 包装前, 液压马达工作液接口应当用塑料或铝制密封塞堵封严, 不许用棉纱、 塑料布、 纸等材料 堵封。 8 . 2 . 3 纹车应用木箱装运, 包装要牢固可靠, 并采取防潮措施。 8 . 2 . 4 包装箱内应有下列随机文件 4 MT/T8 3 51 9 9 9 a产品出厂合格证; b产品使用说明书; e装箱单 写明备品、 备件的名称及数量 。 8 . 2 . 5 随机文件必须装在防潮塑料袋内, 再装到箱内的适当位置。 8 . 2 . 6 包装箱应标明下列内容 a产品名称和型号; b制造厂名; c发货日期; d收货站和发货站; e注明“ 小心轻放” 、 “ 注意防潮” 等字样或标志。 8 . 3 运输 绞车在运输时, 不得受水浸蚀。 8 . 4 贮存 纹车应贮存在干燥、 通风、 无日光直接照射, 无腐蚀气体和防火设备的仓库内。 5 MT/T8 3 51 9 9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