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煤矿施工组织设计规范.doc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201 露天煤矿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Code of Construction organization plan of Surface coal mine (征求意见稿) 2 20 01 1- -- -发发布布 2 20 01 1- -- -实实施施 联合发布联合发布 中中华华人人民民共共和和国国住住房房和和城城乡乡建建设设部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露天煤矿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Code of Construction organization plan of Surface coal mine GB201 主编部门 中 国 煤 炭 建 设 协 会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 2 0 1 年 月 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1201 北北 京京 3 前前 言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建标[2006]136 号)的要求,在中国煤炭建设协会的组织下,由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等单位 共同编制完成的。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露天煤矿建设的实践经验, 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 11 章,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工程项目管理、施工准备、施 工部署、主体工程施工、施工进度计划、资源需求计划、安全、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施工组织设计的审 批和修改。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各单位如发现有需要 修改补充之处,或需要解释的具体技术问题,请将意见或建议寄交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 12 号,邮政编码110015)。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 本规范参加单位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 4 目目 次次 1 总则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 基本规定 4 工程项目管理 4.1 一般规定 4.2 露天煤矿投产标准 4.3 项目管理组织 5 施工准备 5.1 一般规定 5.2 现场工作 5.3 工程招标及工程发包 5.4 大型临时工程 5.5 大型机械设备组装 6 施工部署 6.1 一般规定 6.2 重大工程的施工部署 6.3 施工总平面布置 7 主体工程施工 7.1 一般规定 7.2 穿爆工程 7.3 剥采工程 7.4 排土工程 7.5 生产系统 8 施工进度计划 8.1 一般规定 8.2 施工总进度 9 资源需求计划 9.1 一般规定 9.2 设备和物资供应计划 9.3 投资计划 9.4 劳动力计划 10 安全、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 10.1 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10.2 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 11 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和修改 附录 A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目录 A.1 施工组织设计说明书目录 A.2 附图 A.3 附表 5 附录 B 露天煤矿工程项目划分体系 B.1 工程项目划分体系说明 B.2 露天煤矿单位工程划分表 附录 C 施工阶段划分和建设工期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条文说明 Contents 1 General 2 Terms and symbols 2.1 Terms 2.2 Symbols 3 Basic requirements 4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4.1 General provisions 4.2 Standards of surface coal mine putting into operation 4.3 Project management organization 5 Preparation for construction 5.1 General provisions 5.2 Site work 5.3 Invitation for project bidding and contract 5.4 Large-scale temporary works 5.5 Assembly of large mechanical equipment 6 Construction arrangement 6.1 General provisions 6.2 Construction arrangement of major projects 6.3 Project general layout 7 Construction of main project 7.1 General provisions 7.2 Blast-hole drilling and blasting 7.3 Mining and stripping 7.4 Dumping 7.5 Production systems 8 Construction schedule 8.1 General provisions 8.2 General construction schedule 9 Resource requirements plans 9.1 General provisions 9.2 Equipment and material supply plans 9.3 Investment plan 9.4 Labor plan 10 Security,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6 10.1 Construction safety assurance measures 10.2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11 Approval and modification of construction organization plan Appendix A Table of contents of construction organization plan A.1 Table of contents of construction organization plan A.2 Attached drawing A.3 Attached list Appendix B Classification system of surface coal mine project B.1 Explanation of project classification system B.2 Table of classification of unit construction of surface coal mine Appendix C Division of construction stages and explanation of time limit for a project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1 总则总则 1.0.1 为加强露天煤矿建设的施工管理,确保工期,保证工程质量,实现安全施工和提高经济效益,使露天 煤矿施工组织设计科学化、规范化,特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大、中型露天煤矿(以下简称露天煤矿)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组 织总设计。 1.0.3 露天煤矿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批准的露天煤矿初步设计或修改的初步设计进行。 1.0.4 露天煤矿施工建设,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贯彻煤炭工业技术经济政策和有关安全施工、 环境保护、节约能源、节约用地等政策。 1.0.5 露天煤矿施工建设,应坚持专业化协作和社会化服务的原则。 1.0.6 露天煤矿施工组织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术语 2.1.1 施工组织设计 construction organization plan 以施工项目为对象进行编制,用以指导其建设全过程各项施工活动的技术、经济、组织、协调和控制 的综合性文件。 2.1.2 露天煤矿施工组织总设计 general construction organization plan 以露天煤矿若干单位工程组成的群体工程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露天煤矿工程建设项目 的实施过程起统筹规划、重点控制的作用。 2.1.3 施工方案 working scheme 以单项施工项目为对象进行编制,用以指导其施工全过程并重点考虑工期、质量和资金计划,施工方 法,机械设备利用,劳动力和材料安排的具体文件。 2.1.4 项目管理组织 project management organization 项目管理组织是指为了完成某个特定的项目任务而由不同部门、不同专业人员所组成的一个特别工作 7 组织,它不受既存的职能组织构造的束缚,但也不能代替各种职能组织的职能活动。 2.1.5 质量管理体系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 企业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包括为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质量方针所需的组织机构、策划活动、 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 2.1.6 环境管理体系 environment management system 企业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包括为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环境方针所需的组织机构、策划活动、 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 2.1.7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企业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包括为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所需的组织机构、 策划活动、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 2.1.8 施工部署 construction arrangement 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的统筹规划和全面安排,包括项目实施主要目标、项目实施顺序、施工顺序及 空间组织、施工组织安排等。 2.1.9 施工进度计划 construction schedule 为实现项目设定的工期目标,对各项目实施顺序和施工顺序、起止时间和相互衔接关系进行的统筹策 划安排。 2.1.10 横道图 program bar chart 用横线表示的工作(或工序)置于时间坐标之上,用以表示整个计划中各项工作(或工序)的起始时 间和持续时间的工序流程图。 2.1.11 网络图 program network diagram 一种由一系列箭杆和圆圈(节点)所组成的网状图形,用以表示整个计划中各项工作(或工序)的先 后次序所需要时间的逻辑关系的工序流程图。 2.1.12 网络计划优化 network planning optimization 网络计划的优化是在一定约束条件下,按既定目标对网络计划进行不断检查、评价、调整和完善。网 络优化的内容包括工期优化、费用优化和资源优化。 2.1.13 资源需求计划 resource distribution plan 施工项目资源需求计划包含劳动力需要量计划、建筑材料需要量计划、预制加工品需要量计划、施工 机械需要量计划、生产工艺设备需要量计划、施工设施需要量计划、资金需求计划和技术需求计划。 2.1.14 施工总平面布置 project general layout 在施工场地范围内,以紧凑合理、尽量减少施工用地为原则,合理布置各类施工机械、规划施工道路、 确定各施工区域位置和场地面积、确定办公及生活设施的位置和面积、确定施工用水电管网位置。 2.2 符号符号 b开段沟沟底最小宽度(m); C开段沟坡底线至道路边缘的安全距离(m); Ra道路最小半径(m); Ka卡车车体宽度(m); La卡车车体长度(m); 网络计划的总费用; T t C 网络计划总直接费; D ji C 工程间接费率; ID a 8 资源不均衡系数; K 最大资源需用量; max R 资源需用量平均值; m R 资源需用量极差值; R 第 日的资源需用量; t R t 资源需用量均方差值; 2 网络计划工期; T 完成工作项目所需时间(d); D 工作项目所需劳动量(工日或台班); P 每班安排的工人数或施工机械台数; R 每天工作班数; B 综合时间定额(工日/m3、工日/m2、工日/ t、); H 工作项目人工产量定额(m3 /工日、m2/工日、t /工日、)或机械台班产量定额 S (m3 /台班、m2/台班、t /台班、)。 3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 3.0.1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以露天煤矿整个工程建设项目为对象,施工组织设计应涵盖项目施工准备、设备招标、施工图设 计、施工和验收等全过程。 2 坚持科学化、规范化的原则,保证露天煤矿重点工程的施工,突出解决施工的难点,统筹安排其它 工程的施工,增强组织实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 结合露天煤矿建设的实际条件,采用先进可行的采、运、排施工工艺和生产系统,并宜统一机械和 设备的型号,提高露天煤矿建设水平。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科学计划,保证施工安全,降低成本, 提高施工质量。 4 应遵守露天煤矿建设程序,合理安排施工顺序。组织好工程间的衔接和搭接,缩短工期。可利用的 永久性工程宜提前建设。 5 应采用现代化项目管理方法、流水施工方法和网络计划技术,做到有节奏、连续和均衡施工。 6 应严格控制工程质量,确保施工进度,科学管理工程成本,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作好水土保 持和环境及历史文物保护,节约能源。 7 应充分提高露天煤矿设施的利用率,有效利用施工机械和设备,提高施工机械化、自动化水平,改 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建、扩建露天煤矿的施工还应充分利用已有的设施、机械和设备。 8 应根据区域气象和地质条件,科学安排不良季节、气候和不良地质的施工,合理节约投放施工资源, 保持露天煤矿建设的均衡性和连续性。 9 露天煤矿施工宜利用永久性设施,减少暂设工程和临时设施,减少物资运量,合理设置大型机械设 备组装场地,科学地规划施工总平面,减少施工占地。 10 应合理确定物资储运方式,优化施工物流配送,尽量减少库存量和物资材料的损耗,保证露天煤 矿建设的物流调配供应。 9 3.0.2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应具备下列基础资料 1 露天煤矿施工招标文件; 2 露天煤矿初步设计文件及安全、环境保护、消防专篇; 3 露天煤矿地质勘探报告; 4 现场实地调查搜集的资料; 5 其它必需具备的相关资料。 3.0.3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表述宜符合下列要求 1 意思应表达准确,词语标准化,概念清晰完整,逻辑性强; 2 采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应写出全称、代号和发布日期。引用的内容应注明其在所引用文件 的位置(章节或页码); 3 图表设计应完整、图表与文字叙述相对应,并应统一全文图表格式; 3.0.4 施工工艺方案、进度计划和现场平面布置应经多方案的论证比较,择优确定。 3.0.5 大型和重点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应在投标阶段初步论证的基础上,在工程实施前进行详细论证。 3.0.6 采用企业施工工艺标准的内容,应注明引用的企业施工工艺标准的相应章节题目。 3.0.7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应在相关章节中对管理体系 文件内容进行相应的说明。 3.0.8 应依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不得采用国家已废止的文件和标准。应依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不得采用国家已废止的文件和标准。 不得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使用国家和地方明令淘汰和禁止使用的材料、设备和施工工艺。不得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使用国家和地方明令淘汰和禁止使用的材料、设备和施工工艺。 3.0.9 按编制对象和范围,露天煤矿施工组织设计应分为露天煤矿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和施工方案。 3.0.10 露天煤矿施工组织设计应结合露天煤矿实际情况和施工企业素质,增设下列必要的附加内容 1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应用; 2 成本控制措施; 3 施工风险防范; 4 总承包管理与协调; 5 工程创优计划及保证措施。 3.0.11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核和审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工作应由项目负责人主持,各专业人员参加编写,由项目负责人和总承包单位技 术管理等相关部门审核,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2 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及施工和管理经验。 3 施工组织设计应盖企业法定图章。 4 根据需要可分阶段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 3.0.12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资料的版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纸张规格。文字部分宜采用 A4 纸,横道图、网络图和其它图形宜采用 A4、A3 或 A3 加长纸。 2 封面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编制单位企业及项目经理部名称,编制 日期。 3 扉页应有施工企业的计划、技术与质量、安全与环保、物资材料供应、财务等部门会签栏。 4 目录应包括前言、章节、附图、附表、附件和对应的页码。 5 插图与表格的位置宜靠近相关正文处,并应注明图表名和图表编号。插图的绘制应符合煤炭露天 采矿制图标准GB/T50657-2011 的规定。 6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目录应符合附录 A 的规定。 4 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项目管理 10 4.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4.1.1 根据工程性质和工程发包、验收及结算的要求,应对露天煤矿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分解,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分解后的工程项目,应保持工程和费用的完整性,使招标、发包、施工、检查、验收、结算等工 作责任清晰,并可分阶段或独立进行; 2 分解的第一层次为单项工程,第二层次为单位工程;除特殊复杂单位工程外,不宜再划分部和分 项工程; 3 所有单位工程必须有固定的、唯一的名称和编号。编号应能体现工程范围和工程性质,以及与主 体单项工程从属关系和与相关单位工程的关系。 露天煤矿工程项目划分体系应符合附录 B 的规定 。 4.1.2 露天煤矿各单位工程按照专业宜划分为矿建、土建(钢筋混凝土工程、土石方工程等)、机械设备安 装、电气(配电、照明、控制、通信)、给排水、暖通等单位工程。划分后的单位工程应包括下列专业单 位工程 1 剥采工程(矿建工程) 2 矿岩运输 3 排土工程 4 地面生产系统 5 地下水控制及防排水工程 6 机修车间 7 专业仓库(油库、爆破材料库、材料库)。 8 供配电工程 9 控制和通信(智能化管理系统) 10 室外给排水工程 11 供热工程 12 行政福利设施 13 总平面布置及场区设施 14 外部运输 4.1.3 露天煤矿建设项目,宜采用 PMP 项目管理软件进行动态和综合管理。 4.2 露天煤矿投产标准露天煤矿投产标准 4.2.1 露天煤矿的建设必须遵守经批准的初步设计规定的投产标准和国家现行的露天煤矿工程质量验收规 范(GB/T20-)。主要生产系统和辅助生产设施可按需要一次建成;行政管理和生活服务 设施,可一次建成或分期建设。 4.2.2 投产后到达到设计生产能力所需要的收尾工程施工,应做到施工与生产互不干扰。 4.3 项目管理组织项目管理组织 4.3.1 露天煤矿工程项目建设应设立项目管理组织,宜积极推行项目总承包制度。项目管理组织具体形式宜 由工程发包形式和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确定。 项目管理组织应具备下列职能 1 计划管理。负责施工进度管理,费用估算及成本控制,经营管理和材料管理。 11 2 施工管理。负责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现场服务,施工合同和风险管理,以及监理工 作的协调等。 3 设备、材料采购。负责设备和材料的采办、催交、检验和运输管理。 4 设计行政管理。负责价值工程、设计审查、施工变更和设计档案管理。 5 经营行政管理。包括人事、财务、总务、法律和公共关系指导。 6 生产准备管理。负责安排培训、编制试生产大纲、试运行。 4.3.2 分包人使用自有设备施工时,其施工管理组织及施工措施应在施工设计阶段安排。 5 施工准备施工准备 5.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5.1.1 施工准备初期阶段,应进行四通一平,即路、水、电、通信和场地平整,并应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意 见进行补充及修订下列项目的工程计划 1 出入沟煤层露头、空巷勘探、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补充勘探; 2 深基础或高填土等特殊基础设计的工程地质勘查; 3 特殊施工技术及装备的研究; 4 土地购置和居民迁移计划; 5 其他重要事项。 5.1.2 施工准备阶段,应取得外部工程与有关部门的协议。主要包括构筑长度超过 3km 的干线工程(铁路 专用线、道路、输电线路、通讯线路、热力管线、水源及给排水管路等)、地下水控制工程、车站和码头 等,爆破材料库、加油站和油库位置应取得当地公安机关备案。 5.1.3 在工程项目分解的基础上,根据施工准备和进度要求,应按单位工程项目确定自建和发包项目的工程 范围。 5.1.4 在施工准备阶段,对砖、瓦、砂、石、白灰、道渣等主要地方建筑材料的供应,应进行下列工作 1 对供应基地及供货渠道进行深入调查,并应对供销市场进行评估; 2 根据逐年需求情况,对施工地点及地方建材资源位置,应有优化后的调配规划; 3 当建材生产满足不了建设工程的需要时,可采取下列方式解决 1))发挥地方的积极性,由地方政府组织建设和生产; 2))投资参股或合作开发组织生产; 3))特殊情况下,可根据需要自行组织生产。 5.1.5 主要生产管理人员和主要设备的操作技术工人,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培训时间应根据工种技术标准和工人素质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续工艺和半连续工艺的操作技术工人为 8 个月; 2 间断工艺的操作技术工人为 6 个月。 5.1.6 采装、运输及排土等大型设备采购工作,应在总概算批准后,立即进行询价及招标等工作。 5.1.7 施工设计图纸和文件,应在该项目工程开工前 3 个月提供。 5.2 现场工作现场工作 5.2.1 施工准备工作开始,应对矿区控制网进行复核,建立露天煤矿永久性的基本控制网。控制网的精度和 点的密度,应能满足 15000~1500 比例尺地形测量的需要。 5.2.2 采掘场和排土场,应在矿区基本控制网基础上,结合工程范围,建立永久性纵横等距的工程控制点方 12 格网。 工作控制点方格网间距应按 100m100m 布置。地质构造复杂地段,根据监测工作的需要,应增加辅 助控制线。 5.2.3 征地、搬迁及现场清理和场地平整工作,应按计划在施工前 1 个月完成。 5.3 工程招标及工程发包工程招标及工程发包 5.3.1 凡列入露天煤矿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单位工程,除某些不宜招标的特殊工程外,应实行工程招标。 5.3.2 根据工程的总体部署安排,应制定分阶段招标工作计划。 5.3.3 招投标工作应包括施工、监理、设备采购和主要原材料供应等的招标。 5.3.4 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谈判,签订承包合同,并应对拟建工程进行发包。 5.4 大型临时工程大型临时工程 5.4.1 施工临时工程场地的布置,应遵守下列原则 1 不得影响永久工程施工; 2 施工临建工程,应少占土地,并布置在运输、供水、供电方便的地点; 3 应统一规划并考虑施工后可能利用的条件; 4 应建立临时的防洪、排涝系统。 5.4.2 对设计文件规定的永久性建(构)筑物布置场地,应按使用功能和施工特点,结合当地条件进行分区, 并按施工顺序编号。 5.4.3 大爆破工程,应有专项的设计和申报文件,并制定安全措施报请有关部门批准。 5.4.4 临时性油脂库、爆破材料库的容量不宜超过一个月的消耗量。设置地点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并申报有关部门批准。 5.4.5 应尽量利用永久性工程、设备和设施施工。下列永久性工程,宜安排首批开工 1 供水、供热、供电、通信线路以及矿区和场区道路; 2 行政办公室、库房及部分宿舍、食堂; 3 居住区住宅的部分工程。 5.4.6 对于超限、超重的大型设备或部件,必须根据报价规格(包括外包装)及数量资料制定运输方案。应 提出运输路径的路况调查报告和处理方案并取得有关部门的同意。 5.4.7 施工期间供电可按三级负荷设计。施工准备期的电源宜就地联网。必要时,可设自备发电机组或列车 电站。 5.4.8 应以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或施工管理总承包单位为核心,建立临时调度和通信的电话交换站,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 行政通信系统应包括建设单位、地方电信和各分包单位的对外中继线; 2 施工调度系统应由承建单位按工区设置内部的有线或无线的通信系统。 5.4.9 地震区的临时性建筑物、爆破材料库和油脂库的施工设计,应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2010 的规定。 5.4.10 施工期供热,宜按施工工区和作业要求,因地制宜确定。 5.5 大型机械设备组装大型机械设备组装 5.5.1 露天煤矿采装、运输、排土等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的组装,应根据投产计划要求均衡进行。大型设备的 组装应在专门的组装场进行,自行式小型设备可在维修点就地组装。 13 5.5.2 设备组装场地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地形平坦,交通及水电供应方便; 2 大型设备组装场尽量靠近采掘场、排土场等作业地点;有条件时,小型设备组装场可选在设备维修 厂(车间)场地内或附近地段; 3 地下或地面不得有任何妨碍物。 5.5.3 组装场地设施,应达到下列标准 1 组装场地设计必须有设备制造厂提供的设备条件等技术规格资料; 2 组装场区内,应设有专用仓库、焊接棚、材料库棚及堆放场地以及办公、生活设施; 3 具有可靠的供电、照明、通信及给排水设施; 4 场地地坪强度,必须达到要求的承载力; 5 寒冷期间的设备组装场地,应设有可保温采暖的厂房或工作帐篷; 6 组装场地内的管路、线路,宜埋入地下。 5.5.4 组装设备应尽量利用生产期永久设备,当数量不足或采用某些特殊专用设备时,可采取租赁方式。 5.5.5 组装场地的设备组装工作面积,应按同时组装的设备数量确定。轮斗挖掘机连续开采设备的组装场地 面积,应按设备制造厂提供的技术标准确定。单斗挖掘机和卡车等单台设备需要的组装工作面积可采用表 5.5.5 规定的指标。 表 5.5.5 露天煤矿设备组装工作面积指标 设备种类及规格场地面积(㎡/台) 单斗挖掘机 [标准斗容(m3)] ≤8 10~12 15~18 20~25 ≥30 自卸式卡车 [载重(t)] <68 68~108 108~220 300~350 350~400 430~480 520~570 580~630 140~180 240~280 260~300 注组装台位在两个以上时取低值。 5.5.6 设备组装场地必须具有下列安全设施 1 临时防火及消防设施; 2 地面防洪及排水设施; 3 围墙、大门及值班室。 6 施工部署施工部署 6.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6.1.1 依据工程项目的划分,在各单位工程目标的基础上,应制订工程项目总体目标。工程目标应包括下列 内容 1 工程质量目标; 2 工程工期目标; 14 3 工程成本目标(投资总额及分配); 4 安全和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目标。 6.1.2 根据各个工程的施工方案,应拟定工程项目总体施工方案 。 6.1.3 改建、扩建的露天煤矿施工,应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条件,并保证露天煤矿正常生产。 6.2 重大工程的施工部署重大工程的施工部署 6.2.1 重大工程应符合下列特征 1 工程量大、施工难度大、工期长的工程; 2 对整个建设项目的建成起关键性作用的采、运、排工程和建筑(构)物; 3 全场范围内工程量大、影响全局的特殊单位工程。 6.2.2 应制订露天矿主体工程以外的配套工程的投产方案。 6.2.3 施工基地建设,应对临建和永久性建筑方案进行比较,宜尽量利用永久性建筑。 6.3 施工总平面布置施工总平面布置 6.3.1 施工总平面布置应重点研究下列问题 1 施工临时设施项目组成及布置; 2 可供设施布置的场地,可利用的场地位置及面积; 3 场区主要交通干线、与外部交通衔接方式、站场位置; 4 施工临时设施与设计永久设施的结合; 5 分期施工的前、后期结合及场地重复利用; 6 建设期间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 6.3.2 主要临时工程和设施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根据地形条件和运输线路定线,合理确定露天矿煤、岩出入沟位置。结合采场推进和煤岩运输流 向,宜采用多出入沟布置形式; 2 居住及办公区应尽量利用场地内的永久建筑。临时建筑的位置应避开永久建筑的位置,或单独布置 在露天煤矿采区境界外; 3 混凝土搅拌站应设在混凝土用量大的施工区边缘,并在站内设有满足堆放砂、石和水泥贮存设施的 场地; 4 混凝土预制件场宜靠近混凝土搅拌站设置; 5 施工用临时油库、油脂库的位置应便于油品的储运和尽量减少至用户的运输距离,宜选在远离厂区施工用临时油库、油脂库的位置应便于油品的储运和尽量减少至用户的运输距离,宜选在远离厂区 和生活区的工业场地边缘,并满足消防要求;和生活区的工业场地边缘,并满足消防要求; 6 施工用临时爆破器材库距露天煤矿工业场地施工区、居住区、变电所及高压输电线路、铁路专用线、施工用临时爆破器材库距露天煤矿工业场地施工区、居住区、变电所及高压输电线路、铁路专用线、 公路、村庄及城镇、企业等地面建筑设施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公路、村庄及城镇、企业等地面建筑设施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 规范规范GB50089 的规定;的规定; 7 锅炉房宜靠近主要用气、供热用户和厂区建筑设施的下风向布置; 8 供电线路、供水设施和污水处理站宜利用永久性设施; 9 场内道路,宜利用永久道路和既有道路,并辅以必要的临时道路; 10 采场和工业广场防洪堤坝宜优先利用剥离排弃物修筑; 11 工程煤堆放场地宜利用永久性储煤场,必要时可设临时储煤场。储煤场宜布置在对工业场地污染较 小的地点,储煤场布置及设施应符合煤炭工业露天矿设计规范GB50197-2005 的规定。 6.3.3 施工临时用地应遵守优先规划永久用地、临时用地与永久用地相结合的原则,并按照用地性质绘制施 工用地范围规划图,做为工程建设征地调查的依据。 15 6.3.4 应充分利用开挖的剥离物,做好土石方挖填平衡。露天矿初期剥离物应优先用于场地土方回填,多余 的剥离物排弃到排土场。临时排土场要满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要求。 6.3.5 施工总平面布置宜按功能划分为下列区域 1 主体工程施工区; 2 矿区辅助、附属工程及其配套工程施工区; 3 构件和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场地; 4 施工管理及生活服务区; 5 工程建设管理区。 6.3.6 各分区之间交通运输道路的布置应做到运输方便可靠,满足施工工艺流程的要求,尽量避免和减少反 向运输或二次倒运。 6.3.7 工程所需施工设施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应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或参照同类工程经验类比确定。 6.3.8 施工管理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应按施工高峰年平均人数乘以人均建筑面积综合指标计算,人均建 筑面积综合指标可取 5m2/人~7 m2/人。 6.3.9 工程建设管理、生活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应根据工程规模、建设工期和建设管理模式等综合确定。 6.3.10 当施工场地及施工设施受洪水威胁时,应设置防洪工程。临时设施的防洪标准应根据工程规模、工当施工场地及施工设施受洪水威胁时,应设置防洪工程。临时设施的防洪标准应根据工程规模、工 期长短等,可在期长短等,可在 5~~20a 重现期内采用。主要生活服务区和重要的施工设施防洪标准应采用上限值。重现期内采用。主要生活服务区和重要的施工设施防洪标准应采用上限值。 6.3.11 对于不设永久环保工程而产生环境污染的施工区域,应建临时环保工程及设施。 6.3.12 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结合露天煤矿绿化设计,对工业场地、居住区及场外道路、排土场等进行绿化布 置。 7 主体工程施工主体工程施工 7.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7.1.1 永久工程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施工。 7.1.2 工业场地的施工,应按先地下管网,后地面建筑的原则安排施工顺序。 7.1.3 防洪、道路和场地平整等大型填方工程,宜利用采掘场剥离物回填。其标准可根据剥离物性质确定。 7.1.4 工业场地内土方调配方案应进行优化后确定。 7.1.5 基本建设时期临时储煤场的位置,宜根据预计出煤期的地貌状态,选择在运输方便和工业场地的最小 风频上风侧。 7.2 穿爆工程穿爆工程 7.2.1 穿爆工程专项设计除应包括常规穿爆参数外,还应根据需要对空巷、火区、冻土等特殊穿爆工程进行 设计,并制订穿爆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和爆破作业安全检测方案。 7.2.2 爆源与人员或其它保护对象之间的安全距离,应按各种有害爆破效应分别确定,并取最大值。爆源与人员或其它保护对象之间的安全距离,应按各种有害爆破效应分别确定,并取最大值。 7.2.3 爆炸冲击波和飞散物,在不同爆破条件下对不同机械设备的安全距离应满足煤矿安全规程(2011 年版)第五百六十七条的规定。 7.3 剥采工程剥采工程 7.3.1 掘沟方法应根据施工条件选择,但必需保证出入沟和开段沟技术规格。单斗-卡车开采工艺的单斗挖 掘机全断面掘沟沟底宽度应根据卡车在工作面的调车方式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6 1 卡车在开段沟内环形调车时,沟底宽度为 b2C2RaKa 7-3-1 式中 b-开段沟沟底最小宽度m; C-开段沟坡底线至道路边缘的安全距离,C1m; Ra-道路最小半径m; Ka-卡车车体宽度m。 2 卡车在开段沟内折返调车时,沟底宽度为 b2CRa0.5Ka+La 7-3-2 式中 La-卡车车体长度m。 7.3.2 在保证移交时符合设计开采参数的条件下,建设期间宜根据施工设备规格,通过专门设计确定临时台 阶段高度、平盘宽度和运输道路规格等参数。 7.3.3 剥采工作面应备有足够的煤、岩量,保证正常的剥采工程衔接和作业效率。 7.3.4 对有潜在滑坡危险的边坡应采取防渗、排水和疏干等措施;对到界边坡的台阶爆破必需采用控制爆破 技术。 7.3.5 矿建临时开拓方式的选择,应以生产工艺简单可靠、提高建设速度为原则,并经开拓运输系统技术经 济比较确定;临时开拓运输系统应有利于向露天矿设计生产开拓运输系统过渡。 7.3.6 单斗卡车开采工艺采区安全作业应满足煤矿安全规程(2011 年版)第五百七十九条的规定。 7.4 排土工程排土工程 7.4.1 排土场周围应修筑可靠的截泥、防洪和排水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