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建设规程规范(2010).ppt
电力工程建设规范规程及规定,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杨棨,教学内容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选修课教材电力工程第一章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P1P10第二章电力工程建设规范规程及规定P11P152,第一章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我国标准的两种类别、三个层次、四个级别1.我国标准的两种类别1)我国标准的两种类别是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带“/T”的为推荐性标准,反之为强制性标准。例(1)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为推荐性标准。(2)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为强制性标准;2)批准发布时已明确为强制性标准的。例DL5009.1200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为强制性标准。,2.我国标准的三个层次基础标准如术语标准、分类标准、标志标准;通用标准如建筑材料通用标准、检测技术通用标准、施工安全通用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通用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建筑工程施工管理通用标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专用标准对应于通用标准,就有一系列专用标准。,3.我国标准的四个等级1)国家标准GB/--2)行业标准DL/T--例火电专业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DL/T5210,该系列标准分如下九个部分①DL/T5210.1-2005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1部分土建工程;②锅炉;③汽轮机;④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⑤管道;⑥水处理及制氢装置;⑦焊接;⑧加工配制;⑨DL/T5161.15161.17200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3)地方标准例DB14/T942002山西省地方标准,建材产品中废渣掺加量的测定。4)企业标准Q/GDW--GDW-国家电网例110kV1000kV变电换流站土建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Q/GDW183-2008,思考题什么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什么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规定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的标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这些标准中有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的条文,被称为强制性条文。,在现行3500余项工程建设标准中,有2700余项是强制性标准,其中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强制性标准有230多项,由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组织制定的强制性标准有近1700项,由各地方政府组织制定的强制性标准有700余项。对如此庞杂的强制性标准内容,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了条款强制的设想,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组织1700多位专家编制和先后发布了包括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房屋建筑、工业建筑、水利工程、电力工程、信息工程、铁道工程、石油与化工建设工程、矿山工程、人防工程、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民航机场工程在内的13个部分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汇编。,思考题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几类,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又分为全文强制和条文强制两类(1)DL5009.1200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既规程中的每一条条文都是强制性条文。(2)DL/T621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中的黑体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思考题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法律意义是什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指工程建设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的条文,同时考虑了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要求。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参与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政府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的依据。列入强制性条文的所有条文都必须严格执行。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就是执法,反之就是违法。,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法律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一是明确了列入强制性条文的所有条文都属于技术法规,是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重要依据,参建各方必须严格执行。二是明确了强制性条文是参与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政府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的依据。如果不执行强制性条文,政府主管部门就应当按照“质管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要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建设部第81号令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二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第十七条勘察、设计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责令改正,并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消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八条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得等级或者吊消资质证书。第十九条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规定,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消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基本规定1.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应加强单位内部质量管理,制定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的管理制度,有关工程管理及技术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强制性条文。2.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阶段,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文件中对强制性条文的实施计划和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并把其作为勘察设计评标定标的依据之一。在工程施工招标阶段,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文件中对强制性条文的实施计划和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并把其作为施工评标定标的依据之一。3.工程建设过程中,参建各单位应按计划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如有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应及时改正,并应保存整改记录。,4.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勘察设计有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应及时向勘察、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5.工程项目投运前,参建各单位应分别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提供检查报告。6.作为实施强制性条文的原始资料,应填写规范、数据真实,记录齐全,签证有效,并按工程项目单独组卷,由建设单位归档。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改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有关部门制定有关行政规章时,其内容不得与强制性标准内容相抵触。,8.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行为,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举、控告、投诉。9.工程建设拟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不符合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由拟采用单位提请建设单位组织专题技术论证,形成会议纪要,报批准标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审定,办理许可,未按规定办理许可的,不得在建设工程中采用。10.工程建设中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国外先进标准,现行强制性标准未作规定的,建设单位应当向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1.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建设的工程,严禁通过验收,不得启动并网。,思考题工程各阶段执行强制性条文本的责任主体是谁,1.在工程勘察设计阶段,强制性条文执行的主体责任单位为勘察设计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强制性条文进行勘察设计,对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进行分解细化,编写“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报建设单位备案。如委托设计监理单位,设计监理单位应对勘察设计成果执行强制性条文的情况进行审核。审核报告在施工图会审前,提交建设单位。,2.工程施工阶段,强制性条文执行的主体责任单位为施工单位。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写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报建设单。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应及时将强制条文实施计划的落实情况,根据工程进展按分项工程据实记录、并由监理工程师审核。,3.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的主体责任单位为监理单位。1监理单位应按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对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2施工过程中,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与工程同步对施工单位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签证。3在分部工程验收时,应由总监组织对施工单位执行强制性条文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检查结果应作好记录,并应由施工单位签证。,4.在单位工程验收阶段,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核查的主体责任单位为建设单位。1.单位工程验收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和工程质量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记录。2.在单位工程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对工程质量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和工程质量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记录进行复查汇总,对照经审批的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做好工程质量强制性条文执行汇总记录。,例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09版)工程综合管理部分对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有以下要求1.执行强制性条文实施检查记录完整、准确、有效2.工程建设无违反强制性条文的事实,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宜留空,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宜留空,窗台低于0.9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相接,左孔或下孔与零线相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相接,左孔与零线相接。相线应经开关控制。,未使用穿墙套管,,思考题监理单位执行强制性条文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监理单位执行强制性条文的责任和义务1.监理单位在开展监理活动过程中,应将执行和落实强制性条文的有关监理策划及措施写进监理规划中;2.参加对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等单位落实强制性条文情况进行检查;3.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各阶段出现的违反强制性条文的情况及时提出监理整改意见;4.对严重违反强制性条文的情况,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第二章电力工程建设监理规范,为规范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行为,提高电力建设工程监理水平,编制本标准。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制。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必须依法签订书面委托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义务、权利、责任、监理酬金、监理服务期限、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在监理工作范围内,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与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电力建设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监理工程师必须遵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职业准则,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不损害其他有关单位的合法权益。电力建设工程监理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电力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一般原则。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火力发电工程、输变电工程、核电常规岛工程、水利电力工程及新能源电力工程施工阶段监理、调试阶段监理、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监理、勘察设计阶段监理、设备采购监理和设备监造工作。,案例1某项大型电力工程,建设单位与某施工单位签定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并委托某监理单位承担该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事件1为了加强项目监理机构的力量,该公司决定由公司副总经理出任总监理工程师,并责成公司技术部负责组织经营和技术人员编制“监理规划”。参编人员则根据相似项目的监理规划范本,在监理大纲基础上适当作些修改形成监理规划,经监理单位总经理审核签字后,报送建设单位。监理规划包括以下部分内容1)工程项目概况;2)监理工作依据;3)监理工作内容;4)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5)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计划;6)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7)监理工作制度;8)监理设施。问题1你认为该监理公司编制“监理规划”的做法是否妥当正确做法是什么2你认为“监理规划”与“监理大纲”在内容和作用上有什么不同3你认为监理规划的内容是否完全,请写出缺项名称。,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报送建设单位。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监理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工程项目概况;2监理工作范围;3监理工作内容;4监理工作目标;5监理工作依据;6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7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8项目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岗位职责;9监理工作程序;10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11监理工作制度;12监理设施。,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3审查分包项目及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6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划;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和竣工结算;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核工程延期;11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文件。,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和副总监理工程师1主持编写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2签署工程开工报审表、工程复工申请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工程竣工报验单;3审核签认竣工结算;4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核工程延期;5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6审查分包项目及分包单位的资质。,事件2建设单位对“监理规划”提出修改意见,要求监理单位进行修改。总监理工程师安排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持“监理规划”的修改工作,并要求修改后直接报送建设单位。问题总监理工程师的安排是否妥当,请说明,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修改,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送建设单位。,,总监,,案例2基坑坍塌事故海珠城广场B区施工工地发生一起基坑坍塌的重大安全事故2005年7月21日,海珠区江南大道中海珠城广场B区施工工地发生一起基坑坍塌造成3人死亡、8人受伤的重大安全事故,事故调查组一致认为,造成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建设责任主体无视国家法令,故意逃避行政监管,长期无证违法建设,基坑支护受损失效,这是一起责任事故。事故责任及处理结果海外监理作为监理单位对无证施工行为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在施工单位仍不停止违法施工的情况下,并没有依法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对现场周围工作环境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未能采取果断的监理措施予以消除,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督不力的责任责令限期改正和罚款9万元,思考题该起事故中监理单位在哪些方面忽视了自身的风险,建筑许可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依法对建筑工程所应具备的施工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者准许其开始施工并颁发施工许可证的一种管理办法。1)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不需要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因故中止施工的,自中止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情况;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2)施工许可证的申领条件1)已经办理该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拆迁协议已经基本签订,拆迁进度满足施工要求;4施工单位已经招标确定;5施工图等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并满足施工需要;6施工组织设计已经审查批准,并按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7工程监理单位已经招标确定并签定了委托监理合同;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9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已符合。,施工许可证的时效①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②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中止施工时间、原因,在施部位维修管理措施等,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③建设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案例3【背景】建设单位邀请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参与施工招标的评标工作,火电厂土建施工允许联合投标,要求是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一级施工资质;安装部分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进行招投标,建设单位编制招标文件完全符合有关规定,评标中遇到以下问题,试问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评标中应如何处理(1)某两个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其中一个单位是二级资质施工企业。(2)某安装单位未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中个别项目资料不完整,分项单价与工程量乘积之和的金额大于总价金额。3某安装单位未完全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进行计算,而是明显减少了部分工程量,因此报价金额也比其他投标单位低很多。,从业资格各参建单位的资质要求1)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2)有与其从事建筑活动相适应的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3)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包单位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同样,也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等,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大型建筑工程或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允许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共同承包,如果两个以上承包单位资质等级不同,应当按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承揽工程。,,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主要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组成。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为不可调整的闭口清单,投标人必须按清单逐一计价,不允许有任何更改变动。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的处理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的偏差分为细微偏差和重大偏差。细微偏差指个别项目提供了不完整的资料或分项单价与工程量乘积之和金额大于总价金额的情况。对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书,不予淘汰,在评标结束前由投标人予以澄清,补正即可。,案例4【背景】某火电工程中设备由业主负责订货,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锅炉设备推迟交货2个月,从而使锅炉安装推迟2个月锅炉安装为关键路线,输煤设备也因设备制造质量使输煤系统安装推迟1个月输煤系统安装为非关键路线,安装单位只得暂时停止施工并安排部分人员进行一些辅助作业。当设备到货后,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仍然按合同期完工。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了要求延期3个月完工的报告,并提出若不同意延期要求,按期投产需支付3个月的赶工费。但是在停工期间施工单位未对此事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任何索赔意向和要求。问(1)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延期应持什么意见(2)监理工程师对费用索赔应持什么意见,施工索赔索赔事件的性质分为工期延误索赔、工期变更索赔、意外风险索赔。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的程序1.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声明将对此事件提出索赔。2.索赔意向通知提交后的28天内,或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承包人应递交正式索赔报告。索赔报告应包括权益收影响的证据资料、索赔依据、详细的补偿金额计算资料。3.如果索赔事件影响持续存在,承包人应每隔28天定期陆续报出每一个时间段内的索赔资料和索赔要求。4.承包人在该项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应报出最终详细报告。,监理工程师对索赔的处理监理工程师判定索赔成立的原则是与合同对照,事件是否已造成承包人施工成本增加或总工期延误;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监理工程师对索赔报告中实际损失的分析主要是工期的延长和费用的增加。对持续影响时间超过28天以上的工期延误事件,当工期延误条件成立时,监理工程师经业主同意批准延误的总顺延天数不应少于各阶段已经同意展延天数之和。,监理工程师在索赔事件发生后,有权不马上处理该项索赔。如果事件发生时,现场施工非常紧张,监理工程师不希望因立即处理索赔而分散各方抓施工管理的进度,可通知承包人将索赔留待施工不紧张时再作处理。但承包人的索赔意向通知必须在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提出,若超出这个期限,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有权柜绝承包人的索赔要求。,第三章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目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目的是保证建设工程的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依据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方式通过政府认可的第三方强制监督;内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手段施工许可制度、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竣工验收制度。,思考题什么是工程质量监督体系、监督机构和监督机构的任务,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保证体系1基本层次由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通过他们的质量保证体系来保证工程质量;2社会层次一方面是通过工程监理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另一方面是通过工程风险管理,采用工程质量保险、担保、保修等对工程质量进行管理;3政府监督一方面是通过立法,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另一方面是直接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其手段是施工图审查和施工过程的监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性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考核认定的社会化、专业化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专业部门的委托,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监督,并对委托部门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任务1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委托,受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2制定质量监督方案,并将方案通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3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4检查建设工程实体质量;5监督工程竣工验收;6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7对预制建筑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进行监督;8受委托部门委托,按规定收取工程质量监督费;9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其他工作。,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政府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电力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生产运行)的质量行为和直接涉及工程质量、主体结构、设备和系统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卫生健康等方面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委托部门负责,向委托部门报告。,电力质量监督机构的结构总站负责全国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归口管理,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中心站负责组织本地区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接受总站领导,并定期向地区的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工作。中心站挂靠所在地的省电力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站受中心站委托,负责对中心站指定的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作,配合中心站对该工程项目进行质量监督工作。项目站在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自然撤消。,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五个程序1开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注册申报;2施工过程中,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3工程入网与并网许可;4竣工验收的监督,实行质量备案制度5质量监督报告和整改通知。,思考题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监督检查的内容有哪些,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内容1)本单位资质与在本工程承担的监理项目相符;2)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运行有效,工程管理制度健全,实施有效;3)总监理工程师已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监理部机构健全,专业人员配备满足工程需要。各级监理人员资格证书齐全、有效,并与其承担的任务相符,责权明确,落实;4)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和工作程序审批手续完备,实施有效;5)对施工组织设计、开工报告、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的审批及时,手续规范;6)组织或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和施工及调试技术交底;7)按规定参加对到货设备、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开箱检验,且记录齐全、清晰;,8)经对各施工承包单位(含各分包队伍)和调整试验单位含各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查,无违规、违法承包行为;9)对各类试验室和试验人员、特殊工种审核,其资质资格符合规定,均持证上岗;10)见证取样制度健全,责任到位,记录齐全;11)按施工质量验评项目划分表完成质量检验和评定。对隐蔽工程验收及时,签证规范,验评结果统计齐全、准确、规范;12)质量问题台帐完整,清晰,各类质量问题通知单内容明确,整理有序,并管理闭环。对现场发现的不合格材料、构配件、设备,配合相关单位及时处理;13)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采用的“四新”已经组织论证,审核;14)对处理完的在预监检中提出的待整改问题,已经验收完毕。,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适用范围200MW及以上火电工程和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低于上述电压等级的火电、送变电工程可参照执行。凡接入公用电网的电力建设项目,包括各类投资方式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均应按上述相关典型大纲的规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1)火电工程首次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2)火电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3)火电工程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含循环流化床锅炉)修订4)火电工程汽轮机扣盖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5)火电工程厂用电系统受电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6)火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含循环流化床锅炉)修订7)火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8)火电工程验收移交生产后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新增9火电工程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10火电工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11火电工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12)变电站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13)变电站工程投运前电气安装调试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14)送电线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新增15换流站工程电气安装调试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补充16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17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18风电场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19风电场升压站受电前及首批风机并网前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20风电场整套启动试运前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第三章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电力建设工程的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障国家和投资者的财产免遭损失,规范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国家电网公司于2003年5月制定并发布了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依据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借鉴国际上工业发达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的通常做法,结合电力建设具体制定,用于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管理关系。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分公司、集团公司、中国安能建设总公司、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电力公司)和国家电网公司系统从事水电、火电、送变电建设的施工企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全资、控股的工程建设项目和项目法人、工程设计、工程监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参加工程建设的所有单位。,规定要求参加电力工程建设的所有单位,必须执行国家、行业及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把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作为企业的经营理念,不断完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规范职工安全行为,在确保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的前提下组织开展电力建设工作。,规定中对监理单位规定中称为监理承包商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提出以下要求1.建立以安全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监理制度及运行机制。2.在编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时,应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并建立相关的程序文件,经项目法人批准后再编制“监理细则”。3.审查施工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技术方案及现场总平面布置所涉及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4.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5.审查施工承包商大、中型起重机安全准用证、安装(拆除)资质证、操作许可证,监督检查施工机械安装、拆除、使用、维修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6.审查设计承包商设计体系履行安全职责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7.审查施工承包商编制的安全和健康工作程序;审批单位工程开工报告。8.审查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实施。9.协调解决各施工承包商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存在的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对重大问题,应跟踪控制。10.严格控制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以及整套自动、移交生产所具备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凡未经安全监理签证的工序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11.协助项目法人组织安全大检查,并督促关整改措施。12.参加人身重伤以上事故和重大机械、火灾事故以及重大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理人员的权力1有权制止与处罚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2有权仲裁承包商之间有关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引起的纠纷;3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施工承包商,有权暂停拨付工程款或建议中止工程承包合同;4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问题,有权指令先行停工,后作研究处理;5有权制止造成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的施工。,环境管理是指电力建设项目作为一个污染源,在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要求。对项目占、用地以外的环境大气、水体、土地、野生动植物、矿藏、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乡村等自然因素的总体造成的影响,为满足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电力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应采取组织和技术措施加强对环境的保护。,建设部于2007年9月10日颁发了绿色施工导则,从六个方面对“绿色施工”提出了要求。绿色施工是指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绿色施工是建筑全寿命周期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实施绿色施工,应进行总体方案优化。在规划、设计阶段,应充分考虑绿色施工的总体要求,为绿色施工提供基础条件。实施绿色施工,应对施工策划、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各阶段进行控制,加强对整个施工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思考题绿色施工包括哪些内容,一.绿色施工规划管理1、编制绿色施工方案。该方案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独立成章,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2、绿色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环境保护措施,制定环境管理计划及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环境负荷,保护地下设施和文物等资源。(2)节材措施,在保证工程安全与质量的前提下,制定节材措施。如进行施工方案的节材优化,建筑垃圾减量化,尽量利用可循环材料等。(3)节水措施,根据工程所在地的水资源状况,制定节水措施。(4)节能措施,进行施工节能策划,确定目标,制定节能措施。(5)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措施,制定临时用地指标、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划及临时用地节地措施等。,二.绿色施工保护技术要点1环境保护技术要点扬尘控制,噪音与振动控制,光污染控制,水污染控制,土壤保护,建筑垃圾控制,地下设施、文物和资源保护2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技术要点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的技术要点4节能措施5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的技术要点三.发展绿色施工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与新工艺1施工方案应建立推广、限制、淘汰公布制度和管理办法。发展适合绿色施工的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技术,对落后的施工方案进行限制或淘汰,鼓励绿色施工技术的发展,推动绿色施工技术的创新。2大力发展现场监测技术、低噪音的施工技术、现场环境参数检测技术、自密实混凝土施工技术、清水混凝土施工技术、建筑固体废弃物再生产品在墙体材料中的应用技术、新型模板及脚手架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思考题电力工程建设中对贯彻绿色施工导则有哪些具体要求,电力建设工程实施绿色施工,重点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做好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电力基建现场土方开挖量大,而且比较集中,要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对现场易飞扬的物质采取地面硬化、密网覆盖、封闭等措施防止扬尘产生,达到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1.5米,不扩散到场区外,施工现场非作业区目测无扬尘的要求。2.做好噪声与振动控制。现场噪声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规定。在施工场界对噪声进实时监测与控制,对火电工程锅炉吹管须加装消音器减少噪声影响。3.做好光污染控制。尽量避免或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光污染,夜间室外照明灯应加设灯罩,使透光方向集中在施工范围。电焊作业应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4.做好污水控制。加强工程建设中的水污染控制,施工现场应采取具体措施,使污水排放达到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施工现场应针对不同的污水,设置相应的出理设施,如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5.做好土壤保护。施工现场要保护好地表环境,防止土壤侵蚀和流失,对因施工造成的裸土要及时覆盖砂石或种植速生草种,以减少土壤侵蚀。6.不断提高现场“工厂化”施工水平。对于建筑专业的钢筋配制、结构铁件制作、混凝土搅拌、混凝土构件预制等应在场外配置后运进场内进行吊装组合。,7.合理使用钢模板及胶木模板。混凝土浇筑需要大量的模板,对基础部分和不做清水混凝土要求的结构部分,宜采用钢模板或竹胶模板,可以增加模板的周转次数,节省木材。模板应以节约自然资源为原则,推广使用定型钢模、钢框竹模和竹胶模板。8.做好建筑垃圾控制。加强建筑垃圾的回收再利用,力争再利用和回收率达到30,建筑拆除产生的废弃物的再利用和回收率大于40。对砂石类、土石方类建筑垃圾,可采用地基填埋、铺路等方式提高再利用率,力争再利用率大于50。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应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现场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应进行分类收集到现场封闭式垃圾站,再集中运出。,9.做好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