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阳煤矿防范瓦斯超限管理制度(1).doc
贵 州 兴 阳 矿 业 有 限 公 司 织金县城关镇兴阳煤矿文件 贵州兴阳矿业字〔2020〕102号 关于印发防范瓦斯超限管理责任制度的 通 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毕节市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防范瓦斯超限的通知(毕能源通【2020】18号)文件、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煤矿瓦斯防治攻坚年进一步提升瓦斯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20】6号)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我矿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我矿瓦斯灾害防治和瓦斯管理工作,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认真贯彻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相关要求,杜绝瓦斯超限事故发生,结合矿井实际,制定瓦斯超限管理责任制度的通知如下。 附织金县城关镇兴阳煤矿防范瓦斯超限管理责任制度 织金县城关镇兴阳煤矿 2020年10月20日 织金县城关镇 兴阳煤矿防范瓦斯超限管理责任制度 根据毕节市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防范瓦斯超限的通知(毕能源通【2020】18号)文件、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煤矿瓦斯防治攻坚年进一步提升瓦斯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20】6号)文件的要求,为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始终坚守安全发展底线,抓实抓细瓦斯防治工作,促进我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落实我矿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我矿瓦斯灾害防治和瓦斯管理工作,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认真贯彻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相关要求,杜绝瓦斯超限事故发生,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瓦斯超限管理责任制度 一、成立瓦斯超限管理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防治瓦斯超限管理工作,矿成立瓦斯防治瓦斯超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 成 员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通防副总、机电副总、采掘副总、地测副总、通防科长、安全科长、地测科长、通防技术员及通所有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防科,由通防副总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防治瓦斯超限管理工作的管理落实,防范瓦斯超限建立五个小组。各小组分工及职责如下 第一组机电管理组 组长机电矿长 副组长机电副总 成员机电科长、机电副科长 加强煤矿机电管理,严防机电管理不到位造成瓦斯超限。 1.加快“双回路”供电线路维护力度,确保外部供电稳定可靠。 2.地面配电房,备用电源每班最少安排 2 名电工应急值班,每班最少启动一次备用电源,备用电源能满足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压风机正常启动要求,防范因外网停电造成瓦斯超限。 3.做好各供电岗位的应急值守和应急备用电源的维护,确保备用电源能按规定启动。要切实加强对各类通风设备和抽采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确保各类通风设备和瓦斯抽采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第二组通风系统管理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通防副总 成员通防科长、通防技术员、通防队长 职责 强化通风设施管理,严防通风系统不可靠造成瓦斯超限。 1.加强通风系统管理,定期检查维护通风设施设备。进风巷、回风巷之间的风门必须实现联锁,安设风门开关传感器,防止风流短路,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可靠。监控员要随时对井下风门开关进行监测,发现风门报警立即安排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2.对掘进工作面,每班跟班电工必须检查维护局部通风设施设备,确保通风设施完好、运行正常。 3.风筒破损漏风由现场瓦检员负责缝补,若需要停风机更换风筒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矿长、总工程师审查同意后由通防科门组织更换。 4.通风设施的构筑必须有设计,设计时充分考虑到瓦斯抽放管路、风水管路等物料的运输问题,不得同时打开两道风门。做好风门、密闭、挡风墙等通风设施的检查维护工作,确保通风设施完好完善。 5.严格执行瓦斯排放措施,并安排通防专业人员现场督促执行,严防瓦斯排放“一风吹” 造成的瓦斯超限。 第三组顶板管理和临近层瓦斯治理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生产矿长 成员安全矿长、通防副总、采掘副总、地测副总、通防科长、安全科长等相关人员组成 职责 严防顶板来压、采空区大面积垮、巷道冒高处、施工钻孔时钻孔瓦斯异常涌出造成瓦斯超限。 1.加强顶板管理,掌握顶板的岩性,控制煤层与巷道的法线距离,施工地质钻孔探清上下临近煤层瓦斯赋存情况,采取针对性瓦斯防治措施,防止临近煤层瓦斯涌出造成工作面瓦斯超限。 2.加强巷道顶板冒高区、密闭处瓦斯检查工作,防止检查不到位造成瓦斯超限。 3.严格落实施工地质钻孔、瓦斯抽采钻孔、探放水钻孔防喷孔措施,防瓦斯异常涌出造成瓦斯超限。 第四组采掘工作面本煤层瓦斯抽采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通防副总 成员通防科长、通防技术员、通防队长 职责 严防瓦斯抽采不到位导致瓦斯超限。 1.严格落实瓦斯分析研判制度,掘进工作面风排瓦斯量大 于 1 立方/分钟,采掘工作面 T2甲烷传感器日平均值达 0.3。 2.对开采煤层抽采半径等瓦斯抽采参数进行测定,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抽采瓦斯,确保瓦斯抽采钻孔施工到位,瓦斯抽采时间充足。 第五组加强瓦斯监控系统管理,严防因瓦斯监控系统故障或瓦斯传感器调校等原因造成瓦斯超限报警。 组 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机电矿长 成 员安全矿长、通防副总、通防科长、调度室主任、监控维护工、监控员 职责 1.加强对监控设备的维护,确保监控系统设备完好、运行正常,防止瓦斯传感器故障导致瓦斯超限报警。 2.定期开展“瓦斯电”闭锁试验和传感器调校过程中必须提前报告县级监控中心,并在申请的时间内使用符合要求的标准气样进行调试。 二、管控要求 1.严格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 煤矿瓦斯防治攻坚年行动进一步提升瓦斯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20]6 号)文件的要求,1 个月内全矿瓦斯超限 3 次或任一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 2 次的,矿井必须立即停止采掘 作业,采取瓦斯治理措施,经评估措施有效后方可恢复生产。 2.安全矿长要切实履行煤矿瓦斯治理的监督管理职责,对瓦斯防治和瓦斯管理措施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认真组织分析瓦斯超限原因,深刻吸取瓦斯超限教训,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整改,严控瓦斯超限次数。 3.自查自改时,必须对掘进工作面 T2 甲烷传感器监控视频和瓦斯监控历史曲线等进行研判,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严格按照“五对口”的要求,每周组织各科室对瓦斯抽采工程进进行检查,确保瓦斯抽采钻孔施工到位、封孔到位、连抽到位、抽采达标。 三、瓦斯超限事故等级认定 瓦斯超限事故根据井下瓦斯超限浓度和安全监控系统监测数据分为以下等级 (一)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认定为瓦斯超限事故 1.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以上1.5以下的; 2.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以上1.5以下的; 3.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瓦斯浓度达到1以上1.5以下的; 4.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以上3.0以下的; (二)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认定为严重瓦斯超限事故 1.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以上3.0以下的; 2.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以上3.0以下的; 3.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瓦斯浓度达到1.5以上3.0以下的; 4.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3.0以上4.0以下的; (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认定为特别严重瓦斯超限事故 1.采区进风巷、采煤工作面进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5,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浓度超过0.75的; 2.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3.0的; 3.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3.0的; 4.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瓦斯浓度超过3.0的; 5.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超过4.0的; (四)因矿井有计划停电停风,上级电网停电造成全矿电网停电停风,反风演习、瓦斯电闭锁试验或排放瓦斯、采取区域或局部防突措施过程中钻孔喷孔等原因造成瓦斯超限,不进行追责。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瓦斯超限事故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 1.机电管理不到位,矿井内部供电系统故障造成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运转不正常造成瓦斯超限的; 2.通风系统不合理、不可靠、通风系统管理不到位等造成瓦斯超限的; 3.邻近层瓦斯治理不到位、采面顶板来压、采空区大面积垮落造成瓦斯超限的; 4.采掘工作面本煤层瓦斯抽采,抽采不到位导致瓦斯超限的; 5.采掘工作面瓦斯排放造成瓦斯超限的; 6.瓦斯监控系统管理,监控系统故障或瓦斯传感器调校等原因造成瓦斯超限的; 7.瓦斯任然组织生产,未停产、停电、撤人,组织措施不到位的; 8.瓦斯超限未认真组织分析超限原因,未深刻吸取教训的; 9.因风筒脱节或风筒出口处超距造成瓦斯超限的; 10.因工作面超采、超掘或掉顶、片帮造成瓦斯超限的; 11.因通风系统调整不及时,风量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造成瓦斯超限的; 12.因风门打开不关闭或损坏造成瓦斯超限的; 13.因施工原因造成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断面达不到规程要求造成瓦斯超限的; 14.因误揭煤、误透老巷或采空区造成瓦斯超限的; 15.因瓦斯抽采泵无计划停运造成瓦斯超限的; 16.作业规程规定的防止瓦斯超限措施未落实到位而造成瓦斯超限的; 17.供电系统不正常,导致主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停运而造成瓦斯超限的; 18.施工单位作业范围内出现局部地点环境瓦斯浓度异常,不主动或不及时处理,造成移动式瓦斯传感器超限报警的。 四、瓦斯超限汇报程序和现场处置 (一)瓦斯超限分级汇报程序 发生瓦斯超限事故(以安全监控系统数据为准)时,调度员、监控员立即下令撤出瓦斯超限地点及涉及危险点人员,并立即汇报值班矿领导、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瓦斯超限现场处置 1.赋予井下生产带班人员、班组长、瓦检员、安监员及调度员在瓦斯超限时下达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赋予井下员工发现瓦斯超限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的权利。 2.发现瓦斯超限时,作业地点人员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向调度室汇报,由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瓦检员、安监员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调度员接到汇报后做好详细记录,按照瓦斯超限分级汇报程序进行汇报。 3.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安监、调度、通防、技术、机电、救护队等部门及现场人员,按照兴阳煤矿瓦斯超限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和相关规定,制定各类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现场生产条件符合规定后方可恢复生产。 4.瓦斯超限浓度小于1.5时,由瓦斯超限地点的瓦检员、安监员、施工单位班组长组织排放,瓦检员做好现场排放瓦斯工作记录。 5.瓦斯超限浓度达到1.5以上时,由通防工区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签字批准后,由矿总工程师统一指挥,县救护队负责排放瓦斯。 五、瓦斯超限事故分析和责任追究 (一)瓦斯超限事故严格分级分析。瓦斯超限事故由总工程师组织分析并提出责任追究建议;严重瓦斯超限事故、特别严重瓦斯超限事故由矿长组织分析,总工程师、安全矿长参加,形成责任追究意见。凡因无计划停电及电气设备事故造成的瓦斯超限,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应参加分析。 (二)为提高瓦斯超限事故责任追究的时效性,瓦斯超限现场处理完毕恢复生产后,对瓦斯超限事故进行分析、处理以及责任追究应在48小时内完成。 (三)瓦斯超限事故分析内容。主要包括事故经过及基本情况、事故原因、对事故责任者处理建议、防范措施。事故分析由专人记录并形成事故分析报告。 (四)因地质条件变化等非人力能掌控的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主要分析超限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五)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究 1.机电管理不到位,矿井内部供电系统故障造成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运转不正常造成瓦斯超限的,对机电矿长罚款500元,机电副总罚款1000元,机电科处罚2000元; 2.通风系统不合理、不可靠、通风系统管理不到位等造成瓦斯超限的,对总工程师处罚500元,通防副总处罚1000元,通防科处罚2000元; 3.邻近层瓦斯治理不到位、采面顶板来压、采空区大面积垮落造成瓦斯超限的,对总工程师处罚500元,生产矿长处罚1000元; 4.采掘工作面本煤层瓦斯抽采,抽采不到位导致瓦斯超限的,对生产矿长处罚500元,施工单位处罚2000元; 5.采掘工作面瓦斯排放造成瓦斯超限的,对总工程师处罚500元,通防副总处罚1000元,通防科处罚2000元; 6.瓦斯监控系统管理,监控系统故障或瓦斯传感器调校等原因造成瓦斯超限的,对总工程师处罚500元,机电矿长处罚500元,监控维护工处罚1000元; 7.瓦斯任然组织生产,未停产、停电、撤人,组织措施不到位的,对五职矿长各处罚2000元,五职副总处罚1000元,各科室负责人处罚500元,施工单位处罚5000元; 8.瓦斯超限未认真组织分析超限原因,未深刻吸取教训的,五职矿长处罚500元,五职副总处罚300元,涉及其他人员处罚200~300元; 以下情况出现瓦斯超限对五职矿长处罚200~500元,各副总处罚300~500元,各科室处罚500~1000元,对现场安全瓦检员处罚200元/次,施工单位处罚2000元/次。 9.因风筒脱节或风筒出口处超距造成瓦斯超限的; 10.因工作面超采、超掘或掉顶、片帮造成瓦斯超限的; 11.因风门打开不关闭或损坏造成瓦斯超限的; 12.因施工原因造成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断面达不到规程要求造成瓦斯超限的; 13.因瓦斯抽采泵无计划停运造成瓦斯超限的; 14.作业规程规定的防止瓦斯超限措施未落实到位而造成瓦斯超限的; 15.施工单位作业范围内出现局部地点环境瓦斯浓度异常,不主动或不及时处理,造成移动式瓦斯传感器超限报警的; 19.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2020年10月20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