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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煤矿水文地质会诊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基层单位防治水工作重视程度严重不足 基层单位防治水工作重视程度严重不足直接导致机构不健全、专业技术人员不足、设备性能差、探放水工作造假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威胁矿井防治水工作安全。煤矿防治水工作在夹缝中生存,既影响生产,不能产生看得见的直接经济效益,又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只有基层单位“一把手”重视了,煤矿防治水工作才能正常开展,毕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二、机构健全、制度完善问题 建立机构、完善制度均是有据可循的,省、市、县均有相关文件,各集团公司、矿井遵照执行即可,关键是执行,需要加大监管力度。 三、专业技术人员短缺问题 全国范围内地质、防治水专业人员均短缺,一方面大中专毕业人数较少,在90年代存在断代;另一方面由于专业的特殊性,很多人毕业后不从事本专业,每年更有很多技术熟练的专业技术人员转行;第三方面,地质、防治水专业人员入门门槛较高,没有熟练的锻炼不能独当一面。目前的现状,为了应付检查,技术科长提成副总的现象很普遍,全矿没有一个懂地质、防治水的矿普遍存在,都是在应付,瞎干,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危险,“无知者无畏”。 解决此问题的关键还是得靠提高重视程度,现阶段还得以引进为主,以较高的待遇吸引水平较高的人员来带动整体防治水技术水平,长久发展的话靠培养,引进、培养结合。所有矿井,专业防治水人员3人不能满足实际需要,至少5人以上。 四、钻探设备性能问题 防治水工作和生产是矛盾的,但是必须得共存,怎么协调发展,靠技术和装备性能的提升,7.5KW的350小钻机,打煤层能打数十米,打岩层根本钻进不了,探煤探60m掘进30m,综掘可能两天就探一次水,对掘进影响非常大,掘进进尺慢、采煤少,不出效益,矿、公司各级管理层肯定不会支持防治水工作。相对应,换成大功率钻机,探100m掘进70m,不但每次探水时间缩短,可以缩短一半时间,而且单次循环进尺多,对掘进影响小,各级领导也就支持了,探放水和生产呈良性发展,到后期就会形成“约定俗成”,防治水工作好开展,也就能尽量避免钻探假探、漏探现象。 针对设备问题,建议淘汰功率小于11KW的立轴旋转钻机,优先选择全液压大功率钻机,但功率最好不能超过37KW,钻杆直径50-63mm,不能大于63mm,优先选择正规大厂家生产的,设备质量严重影响探放水进度。 五、防治水基础工作问题 全市煤矿的地质报告、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质量普遍较差,出现此问题一是编制单位工作量大,技术水平欠缺,二是矿方把关不严。 建议建立地勘服务单位进入市场准入备案制度,杜绝资质等级不够,技术水平差的单位承接报告编制项目,矿方对报告编制质量严格把关。 六、防治水基础图件、台账、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问题 防治水基础图件主要问题是各种水害要素遗漏多,甚至有的是重大隐患,图件绘制不规划,有的根本就不知道该怎么调查,该绘制什么内容,怎么绘制;台账主要问题是有遗漏、更新不及时,有的根本就不知道该怎么填写,填写什么内容,以上两问题与专业人员的水平及工作细致程度有关。 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问题主要是没结合采掘接续计划,因为很多矿就没有中长期的采掘接续计划,何谈防治水中长期规划。 七、物探设备及操作、数据解释问题 全市仍有少数矿未配备物探设备,或者只有直流电法仪,不能满足防治水工作需要,但配备有仪器的矿井,也没有几家能真正用起来的,分析主要存在问题1、瞬变电磁仪性能有优劣,国产仪器整体性能不行,但价格便宜,各矿采购时都以价格为参考依据,在用的仪器性能差的比比皆是;2、仪器采购方面存在弊端,采购部门当成普通设备采购,售后技术服务严重跟不上,经常坏,影响正常使用;3、各矿均未掌握物探解释技巧,解释过程都是流程、批量化;4、物探探测方案无针对性,有了仪器,怎么布置测线点、怎么探,矿方未分析、掌握不了,无针对性;5、井下数据采集现场电磁、铁器干扰严重,未创造良好环境,采集数据严重失真;6、对成果图的判别捏拿不稳,对异常区的理解普遍存在偏差,物探是定性,不定量的;7、物探探测造假。 建议建立物探仪器进入市场准入备案制度,杜绝性能差的仪器进入煤矿;组织专业化培训,培训最好不选择厂家培训,而选择物探仪器用得好的科研单位,从物探的原理、物探方案选择、测线点布置、现场采集、数据解释技巧、成果判别技巧及其他注意事项等方面入手全面培训,切实提高物探探测水平。 八、探放水设计问题 现阶段各矿的探放水设计对煤矿防治水规定及省厅239号文的理解均存在偏差,未对采掘工作面的周边、上下采掘水文地质情况进行分析,缺乏针对性,批量生产,设计中物探有异常时密密麻麻布置数十个钻孔,那是不切合实际的,现场没法操作,领导也不会同意布置那么多钻孔,所有那样的设计都是应付的,所以就出现物探成果明显看了有异常都睁眼说瞎话---“无异常”,还会导致钻探造假现象。 针对此问题,需要提高物探成果可靠性,然后根据物探成果针对性布置钻探验证孔,这样才符合“物探先行、钻探验证”的指导方针。 九、井田范围内重大水害隐患问题 很多矿对本井田范围的奥灰水、太灰水、采空区积水的威胁程度未进行全面分析,掌握程度不足。个别矿井未开展采空积水物探工作或覆盖范围不够,且承接物探工程的单位资质等级、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探测成果质量普遍较差,物探成果指导意义不大,矿方对物探单位监督不力,甚至没监督,有的矿,地面物探工程经公司插手稀里糊涂就出成果了,探测了不需要探测区域,花费了不必要的资金,没达到探测目的;个别矿对地面物探的应用理解有偏差,认为地面物探做了就不需要井下物探了,井下要是没探到水就认为成果不准,其实不然,地面物探的探测原理、方案限制了它只能查明大的采空积水异常区,真正的水害还得在井下“短兵相见”;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应该主要针对奥灰水开展,但大部分矿井未开展,也有不带压开采的矿井施工了水文地质补勘孔,表现出补勘工作的盲目性。 建议建立地面物探探测单位进入市场准入备案制度,杜绝资质等级不够,技术水平差的单位开展物探工作;受采空区积水威胁的开拓区域在开拓前必须请有资质的单位开展地面物探工作,地面物探工作最好是一家单位,有连续性地开展以保证探测质量;带压开展矿井开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作,并留设长观孔,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应统一规划,观测层位为奥陶系峰峰组,长观孔孔间距不大于2000m,并形成三角观测网,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应由有资质单位施工,杜绝分包、转包,以保证工程质量和钻孔止水质量,杜绝人为导水通道。 十、奥灰深水井的问题 各煤矿均有生活生产用的奥灰深水井,数量1-4口不等,成为严重的人为导水通道,严重情况下会可能造成淹井事故,是防治水工作重点之一。 建议1、对已有深井进行调查,测量其详细位置,填绘上图,收集、整理、分析其施工资料,包括井深、终孔层位、水井结构、止水质量等内容;2、如果留设煤柱则需要经过详细计算,留设足够富余系数,如果采掘揭露,最好将其布置在掘进巷道内;3、采掘揭露的深井必须经过可靠封闭,建议对水井套管采取割管封闭工艺,防止施工时止水不合格造成事故;4、新施工的水井需由正规单位施工,保证施工质量,特别是套管止水质量。封闭不良钻孔处理方法类似。 十一、关闭矿井废弃井筒的问题 关闭矿井废弃井筒是人为导水通道,可能导致严重水害事故,但关闭井筒封闭质量多数不合格,很多为黄土回填,不能保证能固结好,不出现湿陷。 建议加大调查力度,防止遗漏,对已关闭井筒进行全面排查,存在问题进行可靠封闭,先用固体如料石、废混凝土回填一段,现成垫层,然后浇筑不少于20m的钢筋混凝土,中间回填黄土,井口加盖钢筋混凝土井盖。 2013年12月1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