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113-1995煤矿井下用聚合物制品阻燃抗经典型通用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 MT 1 1 3 一 1 9 9 5 煤矿井下用聚合物制品阻燃抗静电性 通用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 代替 MT 1 1 3 -8 5 1 主百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聚合物制品阻招性、 表面电 阻试验方法、 判定规则和送、 抽检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用能引起延燃和静电火花的聚合物制品。 2 引用标准 MT 1 8 2 酒精喷灯嫩烧器的结构与技术要求 3 术语 3 . 1 阻燃性 f i r e - r e s i s t a n t p r o p e r t i e s 指聚合物制品具有通过下述试验的能力 a . 经酒精喷灯嫩烧试验, 试件应完全不可姗的或是能自 行熄灭的; b . 经酒精灯燃烧试验, 试件应完全不可燃的或是能自 行熄灭的。 3 - 2 火焰扩展长度 t h e l e n g t h f l a m e s p r e a d 试件的有焰燃烧和无焰燎烧熄灭后, 试件被炭化部分的长度。 4 阻燃性试验方法 4 . , 酒精喷灯然烧试验方法 41 . 1 试件 从样品上截取6 块试件, 每块试件长3 6 0 m m, 宽5 0 m m, 厚度5 1 0 m m , 4 . 1 . 2 仪器、 设备 a . 喷灯 喷灯应符合MT 1 8 2 的要求, 燃料从带有刻度管的容器供给。所用燃料为9 5 乙醇 G B 3 9 4 和5 甲醉 G B 3 3 8 的混合物 V / V e b . 嫩烧试验箱 应有加工好的密封配合孔, 作为喷灯遥控装置和燃料导管的入口, 箱体内表面应 涂成黑色 见图1 , 箱子应设有可调节装置, 确保试件处在适当位置, 在箱子上部装有带抽风机的烟罩, 但必须以不引起火焰燃烧变化为前提, 否则试验时应关掉风机。 秒表 秒表的最小分度值为。 . 0 1 s ,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1 9 9 6 一 0 2 一 0 6 批准1 9 9 6 一 0 3 一 0 1 实施 MT 1 1 3 一 1 9 9 5 图1 燃烧试验箱示意图 4 . 1 . 3 试验步骤 4 . 1 . 3 . 1 酒精喷灯的操作和维修按MT 1 8 2 的规定进行。 4 . 1 . 3 . 2 在试件宽面上距点火端2 8 0 m m处, 划一条标记线。 4 . 1 . 3 . 3 将试件擂入夹持器, 试验时酒精喷灯与试件的相对位置应符合图2 的规定, 即试件应垂直吊 挂, 其低端离酒精喷灯喷火口中心的距离为5 0 m m, 酒精喷灯倾斜4 5 0 , 图 2 试件嫩烧位置示意图 4 . 1 . 3 . 4 试验在弱光下的燃烧箱内进行, 点燃酒精喷灯, 调整其火焰高度为 1 5 。 一1 8 0 m m, 燃料消耗 为2 . 5 5 士。1 5 m l . / m i n . MT 1 1 3 一 1 9 9 5 4 . 1 . 3 . 5 试验时试件周围的空气流动应尽量小, 以不影响燃着试件的火焰为准。 4 . 1 . 3 . 6 试验时容器内的佛料液面高度应保持在距离酒精喷灯口6 0 0 士2 0 m m的范围内, 见图2 , 4 . 1 . 3 . 7 试件位于火焰中央, 其前缘与火焰外缘一致。 4 . 1 . 3 . 8 试件垂直于燃烧箱的门, 以便观察到试件的两面。 4 . 1 . 3 . 9 试验时把试件放在火焰中燃烧, 燃烧试件的时间与试件的厚薄、 软硬程度有关, 以燃着试件为 准, 最短不少于5 s , 最长不超过6 0 s , 试件燃着后, 移走未熄灭的酒精喷灯, 并从此时起用秒表测量试件 及滴落物的有焰嫩烧时间和无焰燃烧时间。 4 - ,4 结果表述 应记录和计算下列试验结果 4 . 1 . 4 . 1 各试件及滴落物的有焰燃烧时间和无焰燃烧时间单值; 4 - , . 4 . 2 各试件的火焰扩展长度; 4 . 1 . 4 . 3 6 块试件及滴落物的有焰燃烧时间的算术平均值; 4 . 1 . 4 . 4 6 块试件及滴落物的无焰燃烧时间的算术平均值。 4 . 2 酒精灯嫌烧试验方法 4 . 2 . , 试件 从样品上截取6 块试件, 每块试件长3 6 0 m m, 宽5 0 m m, 厚度5 -1 0 m m . 4 . 2 . 2 仪器、 设备 a . 酒精灯 容量为2 5 0 m L , 试验时灯内酒精容量应为规定容量的一半。所用徽料为9 5 乙醉 G B 3 9 4 和 5 甲醇 G B 3 3 8 的混合物 V / V , 燃烧试验箱 见4 . 1 . 2 . b 的规定. 试验装置 见图3 . b.C 弹祷央子 图 3 酒精灯试验装置示意图 d. 4 . 2 . 3 秒表 最小分度值为0 . 0 1 s . 试验步骤 MT 1 1 3 一 1 9 9 5 4 . 2 . 3 . 1 在试件宽面上距点火端 2 8 0 m m处, 划一条标记线。 4 . 2 . 3 . 2 将试件擂入夹持器, 试验时酒精灯与试件的相对位置应符合图3 的规定。当试件产生滴落物 影响到试验结果时, 酒精灯应倾斜2 0 0 , 试件低端到酒精灯头中心的垂直距离为”m m, 4 . 2 - 3 . 3 试验在弱光下的燃烧箱内进行, 点燎酒精灯, 调整其火焰高度为3 2 m m, 4 . 2 - 3 . 4 试验时试件周围的空气流动应尽量小, 以不影响燃着试件的火焰为准。 4 . 2 - 3 . 5 试件位于火焰中央, 其前缘与火焰外缘一致, 见图3 , 4 . 2 - 3 . 6 试件垂直于姗烧箱的门, 以便观察到试件的两面. 4 . 2 . 3 . 7 试验时把试件放在火焰中点嫩, 点燃试件的时间与试件的厚薄、 软硬程度有关, 点嫌时间为5 -9 0 S 以燃着试件为准 。 移走未熄灭的酒精灯, 并从该时起用秒表测量试件及滴落物的有焰燃烧时间 和无焰燃烧时间。 4 . 2 . 4 结果表述 应记录和计算下列试验结果 a各试件及滴落物的有焰燃烧时间和无焰燃烧时间单值; b . 各试件的火焰扩展长度; c . 6 块试件及滴落物的有焰燃烧时间的算术平均值; d . 6 块试件及滴落物的无焰燃烧时间的算术平均值。 5 . 1 表面电阻试验方法 试件 一; 从样品上截取3 块试件, 尺寸不小于3 0 0 m m X 3 0 0 m m, 厚度为5 1 0 m m, 试件应平滑, 无裂纹、 气泡和机械杂质等缺陷。 用蘸有蒸馏水的干净棉布清洗试件以后, 用洁净的干布将试件擦干, 放置在干燥处2 4 h 以上。 在干净的试件表面上, 用导电胶 液 涂出如图4 所示的区域, 大小相当于电极基面的尺寸。 5.5. 图 4 涂胶示意图 试验前, 将试件 放置在温度为2 3 士 2 1C , 相对湿度为 6 5 士5 的 环境中至 少2 h , 导电液 ,曰月叼暇﹂ 月.月..月..八乙 . ‘︺二Jl卜J一‘J 导电液的成分为 m/ m 分子量为 6 0 0的无水聚乙二醇 软皂 水 5 . 3 仪器 5 . 3 . 1 表面电阻测试仪 表面电阻测试仪的测量范围为 4 份 1 / 2 0 0 份 1 份 1 0 1 -1 0 1 1 0, 准确度为 1 . 5 级, 直流电源电压 5 0 - 5 0 0 V, 电压的选 MT 1 1 3 一 1 9 9 5 择以在试件中的电能消耗不大于1 W为前提。 5 . 3 . 2 电极 用黄铜圆柱及同心圆环各一个作电极, 尺寸如图5 所示, 其中内电极的签面为圆形, 最小质量为 1 1 5 g , 外电 极的基面为环形, 最小质量为9 0 0 g , 两电极的基面应磨平抛光, 用2 根外包绝缘导线分别连 接到每个电极上。 阅 头螺钉 图 5 电极尺寸示意图 测定步孩 1 测定条件 试验电压 5 0 0 士2 0 V , 1 0 0 士1 0 V, 5 0 士1 0 V3 试验环境 温度为2 3 士2 G, 相对湿度为 “士5 , 5 . 4 . 2 将试件放在一块稍大于试件的绝缘平板上, 带导电胶 液 的 一面朝上, 攘净电 极基面, 将其放在 试件的涂胶面上, 外电 极连接到侧试仪的接地端或低压端上, 内电极接到高压端上, 充电1 m i n 后, 测量 表面电 阻, 然后在试件的另一面上再重复上述试验。 注 注意不要因呼吸作用使试件表面受潮. 5 . 5 结果表述 应记录和计算下列侧定结果 每块试件上、 下两个表面的表面电阻单值; 上表面3 个表面电阻的算术平均值; 下表面3 个表面电阻的 算术平均值。 氏阮么 6 判定规则 6 - 1 阻燎性 6 ‘ , . , 酒精喷灯燃烧试验 按本标准所述方法进行试验时, 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在移去喷灯后, 6 块试件的有焰燃烧时间的算术平均值不得超过 间单 值不得超过1 0 s , b . 在移去喷灯后, 6 块试件的无焰燃烧时间的算术平均值不得超过 间单值不得超过3 0 s . 3s , 每块试件的有焰燃烧时 1 0 , , 每块试件的无焰燃烧时 MT 1 1 3 一 1 9 9 5 c . 经然烧后的试件, 火焰扩展长度不得大于2 8 0 m m. 如果6 块试件中有1 块不符合上述规定, 则另取双倍量的试件复试, 如仍不符合上述规定, 则判定 此项试验不合格。 6, . 2 酒精灯燃烧试验 按本标准所述方法进行试验时, 应符合下列规定 a . 在移去酒精灯后, 6 块试件的有焰嫌烧时间的算术平均值不得超过6 s , 每块试件的有焰燃烧 时间单值不得超过1 2 s , b . 在移去酒精灯后, 6 块试件的无焰燃烧时间的算术平均值不得超过2 0 s , 每块试件的无焰燃烧 时间单值不得超过6 0 s . c . 经燃烧后的试件, 火焰扩展长度不得大于2 5 0 m m , 如果6 块试件中有1 块不符合上述规定, 则另取双倍量的试件复试, 如仍不符合上述规定, 则判定 此项试验不合格。 6 . 2 表面电阻值 试件上、 下两个表面的表面电 阻算术平均值均不得大于3 X 1 0 几 了 送、 抽检要求 7 . 1 煤矿井下用聚合物制品的阻燃坑静电性必须由煤炭部指定的质童监督检验中心 以下简称“ 中 心n 进行检验。 7 . 2 送检时, 对不能直接制备试样的产品, 应提供与产品同样材质的样品, 样品尺寸为3 6 0 m m X 3 0 0 m m, 厚度为5 - 1 0 m m 。样品数量为6 块。 7 . 3 送检时, 应附有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7 - 4 定型产品阻燃抗静电 性经抽检合格后, 发给“ 产品检验合格证” ; 新产品经检验合格后. 发给“ 井下 工业性试验许可证气取得“ 井下工业性试验许可证” 的产品可下井试验, 经工业性试验鉴定合格后, 批量 试生产后 批量单位应达1 0 0 0 以上 , 经“ 中心” 抽检, 检验合格并发给“ 产品检验合格证” 后, 方可正式 投产, “ 产品检验合格证” 有效期为2 年。 l . 5 “ 产品检验合格证” 有效期满后, 由“ 中心” 进行抽愉, 检验合格后换发新证。 7 . 6 针对产品质量存在的间题, 受上级主管部门授权, “ 中心. 有权对已发“ 产品检验合格证” 的产品进 行抽样复检, 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 题时, 应提出整改建议, 吊 销原发的“ 产品检验合格证” 。 MT 1 1 3 一 1 9 9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静电及阻燃材料分会归口。 本标准由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和中山大学共同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兴华、 陶洁、 黄凤来、 郑琪、 顾亚民。 本标准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