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doc
预案编号预案编号 版版 本本 号第一号第一 版版 花溪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花溪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暂行)(暂行) 编制单位应急办公室编制单位应急办公室 二二 0 0 一二年一月一二年一月 1 颁颁 布布 通通 告告 眉山花溪矿业有限公司花溪煤矿生产安全眉山花溪矿业有限公司花溪煤矿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预案事故应急预案 (暂行(暂行 第一版)第一版) ,经眉山花溪矿,经眉山花溪矿 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颁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颁 布,自布,自 20122012 年年 1 1 月月 1 1 日起生效,矿所属各单位日起生效,矿所属各单位 (部门)应按本预案要求,认真做好生产安全(部门)应按本预案要求,认真做好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准备工作。事故应急准备工作。 签签 名名田云文田云文 20122012 年年 1 1 月月 1 1 日日 2 目目 录录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 ......................................................................................................................................3 3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危险性分析 .....................................................................4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12 第四章 预防与预警.....................................................................17 第五章 应急响应.......................................................................18 第六章 信息发布.......................................................................20 第七章 后期处置.......................................................................20 第八章 保障措施.......................................................................21 第九章 培训与演练.....................................................................23 第十章 奖惩...........................................................................24 第十一章 附则.........................................................................24 附件 1、有关部门、机构或人员联系方式 2、避灾路线图 3、矿山救护协议书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 ....................................................................................................................................2626 第一章 矿井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26 第二章 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煤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34 第三章 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应急预案 ....................................................41 第四章 瓦斯、一氧化碳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超限应急预案 ..................................48 第五章 采煤工作面顶板事故应急预案 ....................................................53 第六章 掘进及巷修顶板事故应急预案 ....................................................59 第七章 水害事故应急预案 ..............................................................64 第八章 提升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68 第九章 机电事故应急预案 ..............................................................73 第十章 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82 第十一章 地质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84 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 ....................................................................................................................................8888 第一章 井下火灾现场处置方案 ..........................................................88 第二章 地面火灾现场处置方案 ..........................................................90 第三章 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煤尘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91 第四章 民爆物品事故现场处置预案 ......................................................93 第五章 有毒有害气体超限现场处置方案 ..................................................95 第六章 顶板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96 第七章 水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98 第八章 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现场处置方案.................................................99 第九章 提升运输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01 第十章 机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02 第十一章 地质灾害事故现场处置预案 ...................................................104 3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1.11.1 编制目的编制目的 认真做好重、特大事故后的应急处理工作,做到应急行动协调一致, 维护社会稳定,保证遇险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 范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 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特制定眉山花溪矿业有限公司花溪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21.2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AQ/T9002-2006)规定要求,根据 安全生产法 、 煤矿安全生产法 、 煤矿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 、 煤矿 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结合本矿 实际制定本预案。 1.31.3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眉山花溪矿业有限公司花溪煤矿内部发生事故的应急工 作。范围包括本煤矿所涉及到的范围,适合于顶板、水、火、瓦斯、煤尘 爆炸等事故以及等级非人身事故。 1.41.4 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体系 本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三大部分。 应 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预案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办公室设在井口调 度室。 1.51.5 应急工作原则应急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 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煤矿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眉山花溪矿业有限公司花溪煤矿在上级安 全生产机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煤矿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救援指挥部各分管小组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灾难的应急管 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4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事 故单位行政领导负责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由矿长统一领导,相关部 门依法履行职责,科队及班组充分发挥自救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 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 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 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 要求,做好应对煤矿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 准备,加强培训和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将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 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力量,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兼职应急救援 力量并发挥其作用。 第二章第二章 危险性分析危险性分析 2.12.1 矿井概况矿井概况 眉山花溪矿业有限公司花溪煤矿,位于洪雅县高庙煤矿区白石沟井田 东南部。在眉山市洪雅县南西197方向,平距约36.0Km,矿山至洪雅县 城的运输距离约45.0Km。矿区往西北有约0.5公里公路与峨眉山市和洪雅 县一级公路相接,往西北可达洪雅县城,至洪雅县城约65Km。往东南可达 峨眉山市,至峨眉山市约45Km,至眉山市约100Km。批准矿区范围无其它 煤矿,仅在矿区西约0.5Km处有白石沟煤矿,矿区交通方便。 (图1-1)。 1-1 截止于 2010 年 12 月底,矿权范围内保有煤炭资源储量 580.2 万吨, 保有资源储量(122b)(333)410.3 万吨,其中(122b)199.5 万吨, (333)210.8 万吨;动用储量(122b)388.9 万吨,累计查明资源储量 799.2 万吨。采深外保有资源量(333)169.9 万吨,动用储量(122b)14.6 5 万吨。累计查明资源储量 184.5 万吨,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 (122b)(333)580.2 万吨,其中(122b)199.5 万吨, (333)380.7 万 吨。 2.1.12.1.1 邻近生产矿井及井田内废弃老窑及采空区的情况说明邻近生产矿井及井田内废弃老窑及采空区的情况说明 本矿区主要水源来自采空区;本井田内有老窑,且开采年代不久,开 采范围明确查清;矿区对应地表无大型水体水库,对煤矿正常生产有无影 响;经过多年开采东翼有顶板有滴水,西翼有涌水现象。 2.1.22.1.2 矿井地质矿井地质 本区含煤岩系为三叠系上统须家河组( T3xj) 。 矿区所采 K7煤层赋存于三叠系上统须家河组第五段( T3xj5)上部, 属沼泽相沉积层状矿床,在矿区内近水平产出,为单斜构造。煤层 产状 320~330∠2~4。 矿区所采 K7煤层(俗称高炭),最小埋深 170m,最大埋深 260m,赋存标高 310m~275m,位于三叠系上统 须家河组第五段上部。 煤层厚 0.28~2.45m,平均厚 1.225m,纯煤厚度 0.08m~1.00m,平 均厚约 0.655m。其顶板为砂岩,底板为砂质泥岩或炭质页岩。矿区内 该煤层一般夹矸 2 层,夹矸总厚 0.14~1.00m,平均厚 0.36m;该煤 层有 3 个煤分层,单煤分层厚 0.05~0.65m,平均煤厚 0.21m。 2 2. .1 1. .3 3 水水文文地地质质 地表水体矿区位于花溪河流域范围,地处花溪河东西两岸。 矿区东部有七里河由东向西北流入李河,七里河流量约 0.50m3/s,矿 区西部张河由西北向东南流入李河,张河流量约 1.8m3/s,在矿区中部有 李河,由南向北东流入花溪河,最终流入青衣江,李河流量约 2.8m3/s。 矿区范围其余小冲沟流水较少,多为干沟。 花溪煤矿矿区全部范围,拟开采K2、K4、K5、K7煤层,开采煤层标高 1152~400米,面积约5.1816平方公里。矿区煤层在开采或布置坑道中。 经调查分析矿坑水主要来自顶板砂岩孔隙裂隙含水层,一般呈浸水、滴 6 水状,近地表破碎带附近水量会较大,且局部会有老采区水补给。 矿区地表水体的补给主要来自大气降水,区内年平均降雨量 1009.4mm,大气降水较充沛。大气降水多以片流汇入小溪沟,少量沿基岩 裂隙渗入地下,成为地下水。 926 井口坐标 X3276770,Y34618393.002,H926;1033 风井口坐标 X3275784,Y34619243,H1035;910 风井口坐标 X3276836,Y34618166,H906。 矿井采用二级排水。在主斜井下车场附近设690m 水平水泵房,其主 水仓容积 200m3;在660m 水平水泵房设辅助水仓容积 100m3。矿井涌水量 一般为 100m3/d,最大涌水量约 200m3/d,矿井涌水采用机械抽排。 其西侧为洪雅县白石沟煤矿,东侧为七里坪大断层,相邻矿权之间无 矿权重叠和矿权纠纷。应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预防突水 事故的发生; 2.1.42.1.4 煤层及煤质煤层及煤质 K7煤层颜色为黑色,条痕呈褐黑色,玻璃光泽,断口阶梯状及不平坦 状,条带状结构,层状构造,内生裂隙发育,性脆,煤岩类型以半亮煤、 半暗煤为主,次为暗淡型煤。 据矿山所在井田化分成果显示(表 2-2) 表表 2 2- -2 2 花花溪溪煤煤矿矿原原煤煤煤煤质质分分析析成成果果表表 煤层 灰分 Ad () 挥发分 Vdaf () 全硫 St.d () 发热量 大卡/千克 胶质层 厚度 Y(mm ) 原煤 20.158.280.556615 浮煤 2.177.280.254259 经分析对比,K5煤层属低灰低硫高热值无烟煤。 2 2. .1 1. .5 5 煤煤层层开开采采技技术术条条件件 7 (1)瓦斯、煤尘、煤的自燃性及地温 区内开采标高较高1152 至200 米水平, 眉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局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对四川汪洋能源股份有限矿等 14 对 矿井 2011 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通知 (眉安监[2010]180 号) ,花 溪煤矿 926 井矿绝对瓦斯涌出量 8.375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 74.49m3/t,绝对 CO2涌出量 2.367m3/min,相对 CO2涌出量 21.05m3/t,矿 井综合定性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本矿属于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属不自燃 煤层,无煤尘爆炸性。花溪煤矿 1032 井矿绝对瓦斯涌出量 1.092m3/min, 绝对 CO2涌出量 0.926m3/min末生产,矿井综合定性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本矿属于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属不自燃煤层,无煤尘爆炸性。 (2)矿区开采范围内由砂岩、页岩、泥岩等岩石类型组成,硬质岩石 组分略多于软质岩石,岩体坚硬程度属坚硬~半坚硬岩类。工程地质分区 属中山工程地质区坚硬-半坚硬岩组亚区。 井巷围岩为砂岩、砂质泥岩、页岩局部为炭质页岩等,除局部地段较 破碎须支护外,其余地段稳定性较好。 矿区所采 K7顶板为砂岩偶见页岩,稳定性较好,局部裂隙发育地段偶 有发生片邦,应加强井巷支护;底板为泥岩或炭质泥岩,局部有底鼓,应 加强井巷支护。 2.22.2 危险源及风险分析危险源及风险分析 2.2.12.2.1 危险源识别与检测危险源识别与检测 1 1、主要危险源、主要危险源 矿井存在的危险及有害因素的种类主要有水、火、瓦斯、煤尘爆炸、 冒顶、提升运输、中毒窒息、机械伤人等其它因素。 2 2、存在形式及场所、存在形式及场所 序号 主要危险 主要存在场所主要表现形式 8 有害因素 1水 各掘工作面、各种巷道及 采空区、主排水系统、地 质钻孔、主副井口、地面 变电所、风机房。 工作面突水、钻孔导水、洪 水倒灌及主要生产场所进水 等。 2火 工作面采空区、变电硐室、 炸药库房等主要生产场所、 煤场。 电器失火、地面生产生活设 备火灾。 3爆炸 采空区、采掘面、盲巷、 主要运输大巷、回风巷、 炸药库、炸药使用、运输, 压力容器。 爆破器材管理使用不当发生 的爆炸、压力容器引发的爆 炸等。 4 提升 运输 主要运输巷、主副井、采 掘工作面的各提升小绞车、 斜巷运输处。 提升绞车过卷、绞车制动失 灵,斜巷跑车断绳、车辆冲 撞挤压。 5瓦斯 采掘工作面、老巷、盲巷、 采空区等。 煤与瓦斯突出、 超限、爆炸。 6 机械 伤害 矿井生产各个环节。 特别注意回采工作面刮板运 输机及各皮带运输环节。 7 高空 坠落 作业环境垂直落差大于国 家规定的场所,如主副斜 井,高空作业脚手架等。 井筒掉人、坠物,坠落、高 空作业坠人坠物(井筒简修) 。 8地压矿井井下。 巷道底鼓、支护失稳大面积 垮落、冒顶、片帮,支架压 死。 9 有害 气体 主要采掘工作面、采空区、 回风巷、盲巷等。 表现为超标或积聚而发的爆 炸或缺氧窒息死亡等。 10电 高压输配电场所使用、维 修地点。 触电。 3 3、检测、监控的手段、检测、监控的手段 9 矿井具备瓦斯监控系统。对上述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进行监控,能够满 足对矿井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进行监控。 2.2.22.2.2 危险源风险分析危险源风险分析 1 1、煤尘爆炸、煤尘爆炸 根据各煤层的煤尘爆炸性试验结果,煤层无煤尘爆炸的危险。 2 2、瓦斯爆炸、瓦斯爆炸 本矿井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从瓦斯的涌出量分布分析,采空区所占 的比例较大。在开采、运输、储存过程中也会释出瓦斯,只要条件具备都 会引起灾难性爆炸。煤与瓦斯突出、瓦斯爆炸是煤矿生产中重大危险、有 害因素。 3 3、压力容器爆炸、压力容器爆炸 矿井的压力容器主要有压风机、压风包、压风管道、蒸汽锅炉、蒸 汽管道、氧气、乙炔气体瓶等。 受压容器发生爆炸事故,不但使整个设备遭到破坏,而且会破坏周围 的设备和建筑物,并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4 4、水灾、水灾 矿井水文地质条件比较简单。主要水害危险有老空水、地表水危险、 邻近和东煤矿在该矿上面、边界破坏后发生突水等。发生地点主要为采掘 工作面及各种巷道等。 发生大的水灾可能造成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或淹井。 5 5、火灾、火灾 井下火灾不仅会造成设备损坏、人员伤亡、中毒等,更主要的是可能 引起瓦斯、煤尘的爆炸,引发灾难性事故。分为地面火灾和井下火灾。 (1)地面火灾 矿通风机房、压风机房、变电所、矿井维修车间、煤场、办公楼、食 堂及宿舍、仓库、木场等。 (2)井下火灾 井下内因火灾,煤层无自然发火倾向性。 井下外因火灾井下电气事故引发的火灾,雷电引入井下引起火灾, 人为造成的火灾,机械碰撞、摩擦引发的火灾。 6 6、冒顶灾害、冒顶灾害 10 (1)顶板地压灾害 矿井 K7煤层顶板为砂岩和薄层状含菱铁质的细砂岩,局部有砾岩,岩 石稳定性较好,但底板属碳质页岩,支护时容易钻底,导致支柱支撑力减 弱,顶板易形成不同程度台阶下沉,发生顶板事故的可能性是存在的,重 点是采煤工作面、以及遇地质构造带、后退回采支架回撤时以及掘进工作 面与断层等地质构造带时易发生顶板事故。因此巷道掘进中可能因空顶作 业、支护不合理等问题出现冒顶伤人,以及受采动影响等因素巷道变形破 坏而片帮冒顶造成事故。 7 7、提升运输事故、提升运输事故 (1)提升事故灾害 本矿井采用斜井串车提升,在提升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有害因素。 (2)运输事故灾害 本矿开拓提升环节较多,矿车制动、防溜措施采取不当都有可能造成 运输设备对人员的挤、轧、碰撞造成人身伤害。 矿车在运行过程中,因矿车掉道脱轨、人员躲避不及时因造成对人员 的挤、轧、碰撞,造成人身伤害。 井下采用机车运输、采区采用溜槽运输,在运行过程中,因刮住长且 硬物体、挂住大块煤或者砂、运输材料未采取措施发生撞击支护材料而伤 害人员。 8 8、电气安全事故、电气安全事故 当供电线路发生断线、倒杆、线路共振、雷击等事故,用电设备对人 体可能产生电击和电伤、电火花事故,井下供电线网发生漏电,不仅会引 起人身触电,而且产生的电火花可能导致发生煤尘瓦斯爆炸的重大事故, 井上下电气设备起火也会引发重大事故。 9 9、机械伤害、机械伤害 机械性伤害主要指机械设备运行(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 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形式的伤害。 各类机电、水泵、风机、机车、支架、轨道式机械、机加工设备等转动机 械的外露传动部分(如齿轮、轴、胶带等)和往复运动部分都可能对人体 造成机械伤害。 1010、爆破材料爆炸、爆破材料爆炸 11 井下爆炸材料库,爆破材料的运输、储存、管理、使用过程中一旦发 生爆炸,将引发灾难性灾害,应引起高度重视,应严格按爆炸品管理规定 和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第第三三章章 组组织织机机构构及及职职责责 3.13.1 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安全生产事故救援组织体系由市安办应急救援指挥部、眉山市安全生 产救援救护中心、矿井应急救援指挥部等组成。 由本矿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承办具体工作。 3 3. .1 1. .1 1 成成立立矿矿井井安安全全生生产产事事故故应应急急救救援援指指挥挥部部,,设设立立总总指指挥挥、、副副总总指指挥挥、、 成成员员 应应急急指指挥挥系系统统图图图图3 3--1 1 总指挥 副总指挥 现 场 指 挥 组 警 戒 保 卫 组 通 信 信 息 组 物 资 供 应 组 技 术 处 理 组 抢 险 救 灾 组 后 勤 保 障 组 医 疗 救 护 组 事 故 调 查 组 善 后 处 理 组 根据险情等级决定是否向上 级单位救援 3 3. .1 1. .2 2 应应急急救救援援指指挥挥部部成成员员名名单单 总 指 挥 矿 长田云文 副总指挥 总工 程 师王继新 安全副矿长唐安洪 12 生产副矿长鲜正云 机电副矿长张洪勇 后勤副主任周永平 成 员矿山辅助救护队长宋成利、办公室主任黄跃龙、安监 科长唐安洪、生产技术科长刘科、通风科长张立平、机电科长李 星基、调度室主任黄忠富、供销科长刘云虎、保卫科长刘勇军、 3 3. .1 1. .3 3 应应急急救救援援指指挥挥部部办办公公室室设设在在调调度度室室 主 任黄跃龙 生产调度室电话028-37846208 救护队长电话13183657652 3.1.43.1.4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 1010 个组个组 1、现场指挥组由矿领导、救护队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抢险救灾组由矿兼职救护队、矿调度室负责人及矿抢险救灾队三 个分队每队 12 人组成; 3、技术处理组由矿技术负责人、救护队技术负责人和有关技术负责 人组成; 4、物资供应组由供销科部门负责人组成; 5、通信信息组由机电科和通风科部门负责人组成; 6、警戒保卫组由保卫科负责人组成; 7、医疗救护组由矿医务室负责人组成; 8、后勤保障组由供销科、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9、善后处理组由工会、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10、事故调查组由安监科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3.23.2 应急救援组织职责应急救援组织职责 3.2.13.2.1 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职责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 2、制定和实施应急救援方面的规章制度; 3、负责应急救援的指挥决策工作,在接到事故报警后,迅速研究、拟 定救援方案,并予以组织、协调各方面的救援力量实施紧急救助,防止事 故扩大,尽量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4、负责指挥现场救援工作,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救援的工作进展情况; 13 5、根据救援工作的难易程度,协调现场救援力量,并决定是否向上级 有关救援部门发出请求援助支持; 6、负责应急救援、协调指挥现场救援力量的调配; 7、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后勤保障和保卫工作。 8、负责应急救援情况的总结、上报及相关处理事宜。 3.2.23.2.2 总指挥的职责总指挥的职责 1、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核批准工作; 2、领导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工作,当矿井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矿长必 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在矿长未到前, 由值班领导负责指挥。 3、负责对外有关方面的协调工作。 3.2.33.2.3 副总指挥的职责副总指挥的职责 1、组织有关人员拟定应急救援方案; 2、在总指挥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总指挥作好应急救援工作。负责 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需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并 由指定的专门人员严格控制入井人数,签发抢救事故用“入井特别许可证” 和“进入事故现场许可证” ; 3、根据总指挥授权,代行总指挥权力。 3.2.43.2.4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1、制定应急救援程序,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督促检查有关单位应急救援设备维护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3、在接到报警后,应迅速标定报警的方位,险情的等级等要素,及时 拟定救援计划并向指挥部汇报。根据事态的发展,随时修正救援方案,供 指挥部决策; 4、根据总指挥的授权,与相关救援单位进行协调并下达有关命令; 5、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应及时统计人员、财物的损失情况,并写出 书面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同时将有关材料建档、归档。 3.2.53.2.5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各小组的职责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各小组的职责 1、现场指挥组主要负责指挥事故现场抢救工作,及时处理突发灾变; 14 2、抢险救灾组具体负责实施救援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 3、技术处理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 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4、物资供应组主要保证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 5、通讯信息组主要负责地面和井上下通讯信息畅通; 6、警戒保卫组主要负责事故发生后矿井的警戒、维持秩序等工作; 7、医疗救护组主要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8、后勤保障组主要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等工作; 9、善后处理组主要负责伤亡员工家属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10、事故调查组主要负责事故后事故分析报告,查明事故原因,追 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2.63.2.6 各有关成员的职责各有关成员的职责 1、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总工程师的协助下,制 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2、矿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 制订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 3、各有关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 为处理事故所必需的工作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并由指 定的副矿长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 4、安全科科长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作战计划,以及按照 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 5、煤矿兼职救护队队长对煤矿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领 导煤矿救护队;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 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援救和事故处理。如果与外局煤矿救护队联合作战时, 应成立煤矿救护队联合作战指挥部。由矿的救护队长担任指挥,协调各救 护队的战斗行动。 6、通风科科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调整主扇风 机的工作状态和组织完成必须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15 7、生产技术科科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协助矿长进行抢救和灾害处 理。并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矿长命令完成测量打钻工作。 8、调度室主任及时向矿长、矿总工程师、矿调度室以及有关领导 和单位汇报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性质及事故处理情况;向下传达矿长命 令,召集有关人员或单位到调度室待命,协调各单位处理事故的工作。 9、有关的队长、班长负责查对留在本区域内工作的人数,并采取 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地带领到安全地点至地面;将在现场所见到的事故性质、 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报告给矿调度室,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 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 10、矿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事故情况,并 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救护队、矿长、矿总工程师、矿调度室以及其他领导 和有关单位,及时向下传达矿长的命令;按照预案中所规定的发生 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人员名单及时按顺序通知有关人员到调度 室待命,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工作,统计掌握出入井人员和留在井下各 地点人数。 11、监控中心主任应根据入井人员矿灯自救器领取情况,查清在井 下的员工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对没持有经指定的副矿长签 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所有人员,不得发给矿灯、自救器,并在灯房严格 检查,制止入井;必须切断与救灾无关的其它通讯,保证井上下通讯信息 畅通。 12、供销科科长及时准备好必需的抢救器材,并根据矿长的命令, 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 13、机电科科长根据矿长命令,负责调整主要扇风机的工作状态, 并保证其正常运转,掌握矿井内的停送电情况,及时抢修或安装机电设备, 完成其它有关任务。 14、抢险兼职救灾队队长配合眉山市矿山救护队,负责将遇难人员 及时运送井上,保证救灾人员和器材及时运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 并严格控制入井人员。 15、医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供 应。 16 16、综合办公室主任保证对遇难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 以及其它生活事宜。 17、保卫科科长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 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 杂人员逗留、围观。 第四章第四章 预防与预警预防与预警 4.14.1 危险源监控危险源监控 对重大危险源实行24h 连续监控,发现可能导致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隐 患或险情,应立即停产整顿,并及时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切实 可行的措施,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4.24.2 预警行动预警行动 1、事故预警条件。发现可能导致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隐患或险情,如不 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时。 2、事故预警方式。井下事故通过电话或由专人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办 公室;地面事故通过电话或由专人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3、各专项应急预案中必须明确具体的预警方式。 4.34.3 信息报告与处置信息报告与处置 4.3.14.3.1 信息报告与处置信息报告与处置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或知情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应急救援指挥部 办公室汇报。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事故报告后,按本矿事故汇报程序向应 急救援指挥部值班领导进行汇报,根据应急救援指挥部意见,启动应急救 援预案,安排、协调相关单位组织抢救。 17 4.3.24.3.2 信息上报和传递信息上报和传递 事故发生后,事故汇报程序具体见下图 图 4-1花溪煤矿事故汇报程序如下 4.3.34.3.3 现场人员向调度室报告内容现场人员向调度室报告内容 (1)灾害、事故发生地点、具体位置。 (2)灾害、事故发生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和人员伤亡情况等反映 灾害、事故主要特征。 第第五五章章 应应急急响响应应 5.15.1 响应分级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我矿事故分为较大 事故(Ⅰ级)和一般事故(Ⅱ级)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 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 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 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应急救援 指挥部 (调度室) 矿长 矿总工程师 值班矿领导 分管副矿长 调度室主任 各职能科室 抢险救灾队 县安监局 事故地点 煤矿 兼职救护队 值班司机 高庙医院 院 1 小时内5 分 钟 第一时间 第一时间 155515 111 15 1515 眉山市矿 山救护队 第一时间 111 15 1515 18 响应分级标准 按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我矿事故应急响应 级别分为Ⅰ级(较大事故)响应、Ⅱ级(一般事故)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Ⅰ级响应可能造成3~9 人死亡,或造成 30~50 人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等。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Ⅱ级响应可能造成1~3 人死亡,或造成30 人 以下中毒、重伤,有一定社会影响等。 5.25.2 响应程序响应程序 应急救援指挥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性质,启动相应的事故 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指挥部在进一步核实事故灾害性质、发生地点、涉及范围、 受害人员分布,根据不同事故类型、救灾的人力和物力以及之前开展救援 的情况,确定施救方案 ,做好施救准备实施救援。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根据需要配带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现场规定。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 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现场抢险救援组负责组织专业队伍按施救方案和有关施救规定, 本着“先伤、后亡”的原则抢救遇害人员。同时,做好施救和现场保护工 作。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 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 痕迹、物证等。 5.35.3 应急结束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 除后,经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应急结束后,应 明确 a事故情况上报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