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机使用、维护检修管理规定.doc
采煤机使用、维护检修管理规定 一、一般规定 1、采煤机操作人员须经过培训,熟悉设备的性能,考试合格者方可操作,必须持证上岗。 2、采煤机上必须装有能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行的闭锁装置。采煤机因故暂停时,必须打开隔离开关电牵引采煤机须同时打开离合器。采煤机停止工作和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打开其磁力起动器的隔离开关。 3、电牵引采煤机每班司机必须配备2个,液压牵引采煤机每班司机必须配备3个,否则不准开机运行。 4、在无冷却水、喷雾水或水压、流量达不到要求的情况下,不准开机运行。 5、工作面遇有坚硬夹矸或黄铁矿结核时,应采取松动爆破措施处理,严禁用采煤机强行截割。 6、采煤机所用电气,液压保护装置必须保护灵敏可靠,不准甩掉。在特殊情况下,需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报总工程师批准,但绝对不允许在无保护状态下长时间运行。 7、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和其它紧急情况下,方可采用端头开关或按摇控器上的急停按钮,使机器在任何地点停机,否则不准使用急停按钮。 8、坚持采煤机正常检修,不准带病运行。 9、未经批准严禁在井下打开行走部机盖。必须在井下打开行走部机盖时,须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矿机电领导批准后实施。 开盖前,要彻底清理采煤机上盖的煤矸等杂物,清理四周环境并洒水降尘,然后在施工部位上方吊挂四周封闭的工作帐篷,检修人员在帐篷内施工。 10、不准用采煤机牵拉、推顶、托吊其它设备物件。 11、盛油的各种桶应当专桶专用,不同性质、不同型号的油不能随意串换盛装。油桶必须保持清洁。 12、液压管路处于高压状态,在松开液压管或接头前必须停泵,并释放压力、以防造成热油喷伤事故。 二、使用 一、开机前检查 1、检查采煤机机身周围煤壁、顶板是否有破碎、片帮现象,检查瓦斯浓度,检查滚筒前后5m内是否有其它人员工作。 2、检查采煤机各部螺栓是否齐全、坚固,滚筒齿座、截齿是否齐全、锋利,导向靴、链轮、链轨是否完好无损。 3、检查手动操作手柄、按钮是否灵活、可靠。 4、给采煤机送水,检查滚筒内喷雾是否畅通无阻,冷却水压是否适宜。 5、检查各部油位是否都在规定范围内,是否有渗漏现象。 6、检查清洁度指示装置是否正常。 7、检查采煤机电缆及电缆卡子是否完好,严禁电缆受力运行。 8、在检查采煤机特别是滚筒时,必须将隔离开关打在停止位置电牵引采煤机离合器断开,并闭锁工作面运输机后方可进行工作。 9、检查无误后,清除机道障碍物,发出开机信号,通知人员离开,通知开工作面运输机,然后合上采煤机隔离开关,给采煤机送电。 10、点动采煤机截割电机电牵引采煤机挂上离合器,然后试运转。注意监听各部位运转声响是否正常,各种信号、保护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滚筒是否反转。 二、开机及运行操作 1、开启内、外喷雾、冷却水。 2、合上采煤机隔离开关,给采煤机送电。 3、给工作面操作台发信号,开启工作面运输机。 4、操作“启动”钮,起动采煤机。 5、将两摇臂调至割煤状态,右牵引时右滚筒割顶煤,左滚筒割底煤,观察高低度,左牵引反之。 6、牵引启动,操作“左行”或“右行”。 7、采煤机运行后,司机要随时注意观察压力表、温度表、真空表、及各种指示信号,发现故障应立即停机处理,待故障处理完毕后重新按程序开机运行。 三、停机操作 1、将摇臂滚筒调至空载、平直状态,并将采煤机停在适当位置。 2、把隔离开关打在断开位置电牵引采煤机拉开离合。 3、关闭冷却水、内外喷雾。 4、停止工作面运输机,并闭锁工作面运输机。 三、维护检修 一、日检 1、电缆、电缆夹电缆无漏损,绝缘良好,电缆夹不短缺、无扭结,拖移自如、灵活; 2、滑靴、行走部螺栓和轴承螺栓连接紧固、齐全,滑靴磨损不超限;轴承运转灵活,不缺油; 3、注油点及油位按规定进行注油和添加油; 4、连接部位紧固良好,无松动,齐全; 5、拖缆装置电缆连接可靠,无扭曲变形、挤压;电缆夹板无缺损,电缆无伤害; 6、链轮及张紧装置安全可靠,啮合良好,无松动,连张紧适度; 7、过滤器过滤效果良好,油压、真空计指示正常; 8、电控部分灵活可靠,接触良好。 二、周检 1、各部油位和油量及时注油,油质、油位符合规定; 2、滑靴、行走部、支撑架、机身连接螺栓滑靴磨损不超限,螺栓紧固,行走部注油,滑动行走不受阻; 3、过滤器过滤效果良好; 4、摇臂密封无泄漏; 5、电控箱防爆面螺栓完整,无烧结点,接触良好、正常; 6、牵引部运转正常,油管无破损。 三、月检 1、牵引部、截割部、滚筒、摇臂、电动机行走部牵引部的马达、主油泵故障不得在井下检修,采取更换部件升井检修。电动机接线盒、水套损坏,也采取整件升井检修。其余部件,可根据情况更换检修; 2、更换液压油、更换润滑油、清洗油池、清洗、更换过滤器如油脂有诸如乳化、变黑、有异味或混有煤尘、金属铁屑需更换合格油脂,确保液压系统、润滑系统良好; 3、采煤机电缆、冷却水管、电缆夹及托移装置、防爆面清理、电缆接线盒电缆无损伤,水管不滴漏,畅通无阻,电缆夹及托移装置完好,防爆面符合规定; 4、电动机、电缆用1kV摇表,绝缘电阻≧1.1ΜΩ; 5、滑靴、行走部滑靴磨损﹥10mm要更换,行走部异常要整体更换后升井检修; 6、各部位注油箱按标准注入润滑油,并上好其油堵、油封。 四、考核办法 在使用和检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人2002000元、责任单位100010000元的罚款 1、不按正常程序操作、检修,导致采煤机出现人身、机电事故; 2、电气失爆,甩掉各类保护 机械、电气; 3、拆、运、装过程中,由于防护措施不到位,而造成设备损坏; 4、检修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 5、截齿缺少或截齿无合金的数量超过10,齿座损坏或短缺的数量超过2个; 6、带病运转的; 7、各类油脂标号不按规定加注或油质不符合要求没有及时更换; 8、没有使用内、外喷雾装置或冷却水的; 9、点检记录没建立或记录不符合要求; 10、设备卫生差; 11、其它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滚筒采煤机操作规程以及机电管理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