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10采煤工作面放炮安全措施.doc
32010采煤工作面放炮安全措施 32010采煤工作面在推进过程中。由于煤层出现变化带,底煤太硬,影响正常推进。为了便于正常安全生产,经有关领导研究决定,对上段进行爆破作业,现特制定放炮安全措施。 1、放炮作业必须由班组长现场指挥,专职放炮员进行装药放炮。 2、放炮员必须经安全科培训后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放炮作业规程操作。 3、领取运送炸药、雷管必须由两名放炮员分别运送,炸药和电雷管应分别装在坚固的木质药箱中并加锁,避开工人上下井时运送,途中不得停留。 4、放炮器钥匙应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得转交别人,放炮母线长度应不少于75米,母线接头处应用胶布缠包。 5、炮眼孔布置在手把2公寸以下,严禁眼孔朝向支柱,装药量应根据实际需要,最多不得超过2个药卷。 6、认真执行“一炮三检”制,放炮期间安全员、技术员必须现场指挥。 7、一队有杨前川、惠根柱负责,二队由许振立、徐杰负责,三队由田西武、范钦正负责。 8放炮前班组长必须派责任心强的工人在所有通向放炮地点的路口进行警戒,设置警标,警戒人员没有班组长的撤离命令,严禁私自撤离。 9、炮眼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封泥,当班装药的炮眼当班应爆破完毕,特殊情况下,当班放炮员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放炮员交接清楚。 10、装药、连线、通电、检查线路工作必须有放炮员一人担任,放炮前必须把电缆放在溜子槽边用荆芭盖好切断电源。 11、放炮后,班组长、安全员、放炮员要及时巡视放炮地点的通风、瓦斯、顶板、电缆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12、放炮作业,严禁出现瞎炮,若出现瞎炮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处理瞎炮的规定执行,同时在瞎炮未处理完毕以前该地点严禁做与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本措施特贯彻后方可实施。 安全科 200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