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3).doc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 图书期刊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图书期刊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各类图书期刊的作用,为科研、管理和经营做好情报信息服务,为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做好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院对图书期刊实行集中管理。科技情报资料中心(以下简称情报中心)专人负责全院科技图书期刊和各种重要文献的收集、预订、采购、编目、保管、借阅等管理及服务工作。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院图书期刊管理工作。 第二章 收集与订购 第四条 情报中心结合院的管理、科研、经营对图书期刊的需求,制定年度订购计划,报院审批。院每年应有专项资金用于订购图书期刊。 第五条 订购方式 期刊类刊物以征订方式为主。情报中心在广泛征求院各部门的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征订单,经情报中心负责人审核,报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征订;各类图书情报中心根据需要,随时购进。订购的图书期刊应具有较高的利用率和参考价值,避免盲目性订购。要多渠道收集图书期刊,积极争取个人赠书、单位赠刊。 第三章 整理和保管 第六条 对订购的图书期刊逐一进行验收、登记、加盖图书专用章,并由情报中心统一管理。 第七条 按科目对图书期刊进行分类整理与编目,并建立电子文档系统,图书按目录管理,期刊按水工环相关的主要文章篇目管理,在院“水工环地质科技情报”网上公布。 第八条 图书按总书号排架,按分类号索书。期刊按主题分类排架,开架阅览。 第九条 每年对各类期刊清理一次,按年度和期次装订成册并进行分类、编目、存放,为职工提供方便借阅。 第十条 建立科技图书期刊定期清理制度。需报废的图书期刊由情报中心图书期刊管理人员提出书面处理意见,经科技情报资料中心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登记造表报废处理。 第四章 借阅制度 第十一条 本院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均可借阅图书期刊。每人每次可借图书3本,期刊3本,图书借阅期限为一个月,期刊借阅期限为半个月。到期未阅完者应办理续借手续,坚持借新还旧,借阅者未还清前次所借图书期刊,暂不能再借。 职工家属及外单位职工只可在阅览室阅览、查阅或复印,不能借出。 第十二条 借阅图书期刊必须按规定填写借阅登记表,所借图书期刊如有损坏和遗失,应照价赔偿,否则,不得再行借阅。 第十三条 科技图书期刊分为中、外文两类,中文图书期刊可外借,外文图书期刊原则上只能当天借当天还。孤本工具书、当月期刊、近3日报纸概不外借,只可在阅览室内阅读,需要其中的资料可复印。 第十四条 禁止在科技图书期刊书页上划线、涂写、折页,违反规定者应照价赔偿。 第十五条 职工调离本单位或退休前,必须交清借阅的所有图书期刊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 阅览室制度 第十六条 图书阅览室属重点防火地点,所有进入阅览室的借阅者都应自觉遵守“禁止吸烟”的规定,不准吸烟,不得随手丢弃烟头。 第十七条 借阅者不得拆散、撕页、涂污图书期刊,阅后放回原处,以方便其他同志查阅。 第十八条 保持室内整洁卫生,不得乱扔果皮、纸屑、不得高声喧哗。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院制定,情报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四年十月十三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