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煤集团公司工程造价员业绩考评管理办法.doc
郑煤集团公司工程造价员业绩考评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工程造价人员的管理,规范造价人员的执业行为,提高造价人员整体素质,尽快建立持证人员档案信息库,根据郑州市建委有关精神,结合郑煤实际,经研究决定,对集团公司内部注册造价工程师及持证造价人员实行业绩备案和考评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业绩备案及考评人员范围 凡在集团公司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均按本通知要求实行业绩备案。 二、业绩备案及考评内容 从2006年11月1日起,凡本人编制或审核的工程估算、概算、预算、结算等成果文件或合同书均纳入备案及考评范围。 三、业绩备案及考评程序 1.携带本人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封面及取费表的复印件,于每季度末15-30日到发展规划部造价管理科办理业绩备案及考评登记手续。 2.集团公司各基层单位负责于每季度末15日-30日向规划发展部造价管理科报送“工程造价人员单位工程业绩考评表”及“工程造价人员业绩备案及考评汇总表”(见附表),办理业绩备案登记手续。 3.各基层单位向集团公司所报送的预结算将自动纳入集团公司工程造价人员档案信息库,并作为业绩考评的重要依据。 四、业绩考评特点 业绩考评是项目投资控制三要素(一是优化设计、二是工程变更及隐蔽工程签证、三是造价员业绩考评)重要一个方面。 造价人员业绩考评的特点可具体表述为 1.百分制量化考核。 2.顺序排队、末位培训(停业或建议吊销资格证书)。 3.预结算编审超误差扣分及经济处罚(即业绩三挂钩)。 1预结算编审超误差除扣分和造价员资质挂钩外,还要和造价员本人收入挂钩即按超误差量并按一定比例扣罚(扣罚最高限额3000元)。 2预结算编审超误差按超误差量和矿处、公司分管领导收入挂钩,并按一定比例扣罚(扣罚最高限额5000元)。 3预结算编审超误差按超误差量和工程结算挂钩,即按超误差量半数倒扣工程结算。 五、业绩考评方法及标准 1.严格按照郑煤集团公司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编制及审核工程预(结)算。 2.采取日常工作监督与不定期抽查及预结算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 3.每年考评一次。 4.建设单位造价员编审预(结)算误差率不得大于3%。 5.施工企业造价员编制预(结)算不得大于5%。 6.建设单位审定预算标准分为100分,误差率在1%以内的不扣分,误差率在3%以内的每超误差1%扣1分,误差率超过3%除按每超误差1扣一分外加扣2分,误差率超过5%每份每次加扣3分。误差率以规划发展部造价管理科审定数为准。 7.施工单位申报预结算标准分为100分,误差率在3%以内的不扣分,误差率大于3%且小于5%的每超误差1%扣1分,误差率超过5%的每份每次除正常扣分外再加扣2分,误差率超过8%每份每次再加扣3分。 8.标准分为100分不再累计,扣分则以每份每次上报预算所扣分累计计算如三份预算其中两份预算各需扣2分则得分为100-2-2=96分;工程已经办理结算的以结算为准,未办理结算的以预算为准,单位工程按预算、结算分别考核。 9.年终根据全年考评成绩对集团公司全部造价人员进行排队,全局前三名将给予表彰,奖励,排名后三名的将给予通报批评。1排名倒数第三名通报批评并罚款100元;(2)排名倒数第二名通报批评停止执业半年并罚款200元;(3)排名倒数第一名将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吊销其造价员资格。 六、业绩备案与考核其他事项 1.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必须有本人签字并加盖其本人执业专用章和单位公章。 2.如造价人员属施工企业的,应在上报所编制预结算成果文件同时须附上甲方对该成果的审核意见的复印件。 3.业绩备案及考评制是考核造价工程师,概预算持证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证明的主要管理依据。按照建设部第75号令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河南省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两年无业绩证明的,报请郑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持证资格。 4.凡持证造价人员在办理业绩备案的过程中,故意隐瞒真相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销其个人执业资格并收回执业专用章,并对其所属单位进行相应处罚。 5.根据每年成果文件的考评情况,推选优秀造价工程师和预算员。 附1.工程造价人员单位工程业绩考评表 2.工程造价人员业绩备案及考评汇总表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