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管科会审意见-1212(1)面.doc
第六章 煤质管理(P52) 第一节 原煤灰分管理 A、一、“加强顶板管理”改为“加强顶、底板管理”。 B、加上第8条“过异常区或薄煤带,必须破顶、底板时,采高不得超过2.3米,以减少矸石的混入。” C、加上第9条“工作面出现底鼓现象时,必须及时采取漂车措施。” 二、 A、“第1条”加上“机头、机尾5架联网。” 第二节 原煤水分管理 A、“第3条”除掉、因为和5条部分内容重复。 B、“第4条”加上“并根据煤量大小、干、湿情况控制喷雾的大小。” C、加上第7条“工作面链板机的机头、机尾的冷却水管必须引到下顺槽转载机旁的水泱中。”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