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队对1212(1)规程的会审意见.doc
监测队会审意见如下 请将以下内容直接覆盖到原来的安全监控系统即可。 第四节 安全监控系统 一、安全监测系统参数 分站使用KJ2007F型分站。 1、容量模拟量、普通开停量混接共16路 智能开停量共可接入16路 控制量8个 2、通讯距离分站至中心站≤20km;分站至传感器≤2km。 3、电源使用KDW6B型电源箱。 4、电缆1中心站至分站煤矿用聚乙烯绝缘细圆钢丝铠装聚氯乙烯护套通信电缆MHY32; 2分站至传感器煤矿用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通信电缆MHYVR 二、安全监测系统布置 1、回采至中部煤上山之前 分站设在中部煤上山内,监测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及回风流的瓦斯、风速和一氧化碳、设备开停状态,并实施工作面及上、下顺槽断电。 2、回采至中部煤上山之后 分站设在西翼C组轨道上山第一中部车场内,监测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及回风流的瓦斯、风速和一氧化碳、设备开停状态,并实施工作面及上、下顺槽断电。 三、安全监控设施安设,报警、断电、复电值规定及管理 1、传感器的安设位置 T0安设在工作面上隅角,要求距工作面上顺槽巷帮和老塘侧充填墙均不大于800mm,距顶板不大于300mm; T1安设在回风顺槽距工作面煤壁小于等于10m,距巷帮不小于200mm、距巷顶不大于300mm的位置; T2设在回风顺槽内距第一汇风点以里10~15m,距巷帮不小于200mm、距巷顶不大于300mm的位置。 T3设在回风顺槽的中部,距巷帮不小于200mm、距巷顶不大于300mm的位置。 2、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断电、复电浓度及断电范围 甲烷传感器 T0 T1 T2 T3 报警浓度 ≥1.0 ≥1.0 ≥0.8 ≥0.8 断电浓度 ≥1.5 ≥1.2 ≥0.8 ≥0.8 复电浓度 <1.0 <1.0 <0.8 <0.8 断电范围 工作面及其进、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性电气设备电源 工作面及其进、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性电气设备电源 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性电气设备电源 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性电气设备电源 3、其他传感器安设位置、数量 风速传感器安设在回风顺槽距第一汇风点以里的测风站内。 CO传感器安设在回风顺槽距第一汇风点以里10~15m处。 4、安全监控设施的管理措施 1、监控电缆吊挂、连接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瓦斯探头必须垂直悬挂于顶板完好、无淋水、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煤帮不小于200mm处。 2、工作面及其进、回风流所有非本安型电气设备都必须实现瓦斯电闭锁,监测队确保断电动作灵敏可靠,瓦斯电闭锁每天试验一次。 3、因瓦斯超限断电后的电气设备,都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规定值以下,方可人工复电。 4、监测队每周至少对探头进行一次调整和校正,确保其灵敏可靠。 5、洒水灭尘时,严禁将水洒到探头上,严禁随意挪动、损坏传感器,人员作业时,不得影响探头的正常监测。 7、各传感器根据安装位置的规定随工作面的推进及时挪移,挪移传感器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好传感器及其线路。 8、瓦斯探头只有监控人员有权进行调校,每隔七天至少调校一次,确保灵敏可靠。 另p40页 ④ 监测队要在上风巷回风流中T2探头位置设置安设CO传感器,发现有CO要立即汇报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当回风流中CO浓度达到24ppm时,要及时停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