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开采施工合同.doc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云南省石屏县柏木租铅锌多金属矿矿石开采项目。 2、工程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洲石屏县柏木租 3、工程内容土石方开挖、剥离、爆破、运输、矿石开采等。 4、工程量以甲方矿山总工程量为准。 二、工程开采施工方式 1、乙方负责将位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洲石屏县柏木租铅锌多金属矿的覆盖层土石方剥离及矿石采矿事项。 2、乙方包工包料、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施工现场内所发生的 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三、工程工期 l、开、竣工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以相关部门签发的验收合格依据为准)。 2、本矿山采矿总工期为日历(天)。 四、采矿计价 (一)综合单价 l、土方每立方米11.5元; 2、涉及爆破的石方每立方米21.5元;矿石每立方米28.5元。fROm HTTp//www.Ybask.cOm/FanGan/Ht/201110/298943.HTML 注涉及爆破的石方及矿石其均价不低于每立方米23.5元。 以上综合单价不含税费。 (二)综合单价包含的内容 1、土石方(含矿石)的开挖(剥离)、装运(1km以内),施 工过程中的排土、排水、进出施工便道(含土石方开挖、爆破、片石基层、泥结碎石层面、排水设施等)等全过程施工所包含的相关内容,(爆破手续由甲方办理,进出施工区域便道计入工程量价,以双方签证为准)。 2、所涉及的人工费、材料费(油料、火工材料及其它材料)、机械费。 3、所涉及的采矿施工机械进、出场费。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1][2]下一页 5、临设费用,从业人员保险费用。 6、施工及生活用水电设施及费用(水电设施引至矿山费用由甲方承担)。 7、配合甲方做好安全、技术、测量、计量、技术档案资料等工作。 8、国家政策性油料费改税增加费用(超出现价10以上部份由甲方承担)。 (三)综合单价不包含的内容 1、土石方、矿石综合距离超出一公里按云南省现行定额增加调差。 2、因甲方在矿山手续、周边环境、当地政府及村民等方面原因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相关费用。 (四)土、石界定划分 l、本合同定义的土方系指合同约定的机械能对其开挖作业的。 2、本合同定义的石方系指合同约定的机械不能对其开挖且采用爆破方式进行探矿作业的。 3、本合同定义的矿石系指合同约定的机械不能对其开挖且采用爆破方式进行开采施工作业的。 五、工程价款结算方式 (一)工程量确认 l、乙方每月的25日向甲方报送当月工程计量申请表,甲方在收到工程计量申请表后,同双方单位对其复测,且5日内予以确认,同时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单价填表计量支付表,经甲方审定后作为当月基本结算依据(已经确定不再开挖作业的施工断面,甲方应及时组织双方对工程予以确认,计量计价)。FROm hTTp//wWW.ybASK.Com/FanGAN/HT/201110/298943.hTmL 2、最终采矿总造价,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土石方开挖(剥离)、矿石开采工程总量乘以约定单价的总和为准。, (二)以甲方指定开采线路施工 (三)工程(进度)款支付 第一次计量、计价乙方在完成伍万立方米土石方或壹万立方米矿石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95支付。 上一页[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