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规范使用网兜的管理规定.doc
井下规范使用网兜的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四超车辆管理,规范超长物料运送程序,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1、-700水平大巷不再使用网兜,所有斜巷必须使用网兜(包括-850水平大巷及以下水平大巷) 2、所有网兜均不得上井,正常管理由运搬工区负责并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3、西二小湖系头面使用的网兜集中放在-700里调度站,-700东翼小湖系下山使用的网兜集中放在-700外调度站,下井车辆运送到里、外调后由运搬工区负责捆绑牢固并登记备案。 4、东西两米斜巷所下车辆的网兜集中存放在斜巷上口,车辆运送到上口后由运搬工区负责捆绑牢固并登记备案。 5、各单位使用的物料到达地点后必须在三天内将网兜交还给运搬工区销账,否则每个网兜100元予以考核。 6、各单位在现场需使用网兜时,必须提前24小时和运搬工区联系,以便运搬及时提供。 7、西二小湖系头面、-700东翼小湖系所上井车辆使用的网兜及东西两米斜巷所上车辆的网兜由运搬工区负责拆除,各单位同时要安排人员到运搬工区进行销账,否则视为未交还予以每个网兜100元考核。 8、安装拆除工作面或掘进头清改拆需大量使用网兜时,单位要提前48小时与运搬工区联系,否则影响进度后果自负。 9、各单位上下物料车辆必须写明单位、日期、使用地点,否则运搬工区不予运送。 10、供应科先期加工100个新型网兜(材料使用尼龙绳,网孔规格为5cm见方,网兜尺寸1m*1m),考虑到周转时间进行逐步更换,2010年1月1日后不再使用皮带式网兜,同时负责及时提供备用网兜。 11、工资科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付与运搬工区劳动定额。 12、运搬工区必须管理好网兜,保证供应,否则,每发现一次对运搬工区进行50元考核。 13、其它未涉及到的按特种车辆管理规定执行。 总调度室 2009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