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变电所回风巷掘进工作面作业措施.doc
中央变电所回风巷掘进工作面作业措施 -762m水平中央变电所回风巷由中煤特凿队从集中回风巷起拨门施工为加快中央变电所回风巷的施工进度和保障中央变电所设备安全,矿安排我队从中央变电所向前施工35m,并打设挡墙,待特凿队贯通,为保证施工顺利特制订措施如下 1. 本工作面延用中煤特凿队编制使用的中央变电所回风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 2. 耙矸机放在中央变电所回风巷拨门处。装有封闭式金属挡绳拦和防耙斗出槽的护拦,并设专人看护 3. 风机继续使用原中央变电所施工时未拆除的风机。 4. 通风系统示意图(附后) 通风路线 新风地面→-762m副井→管子道→215KW对旋局扇(风筒)→施工迎头 乏风施工迎头→中央变电所→内水仓→西大巷→西翼回风巷→风井→地面 5. 通风监测监控布置图(附后) 6. 下料、出矸系统 下料系统 地面→-762m副井→副井空车线→中央水泵房→中央变电所→中央变电所回风巷施工迎头 出矸系统 中央变电所回风巷施工迎头→中央变电所→中央水泵房→副井井底车场→副井重车线→副井→地面翻矸笼→矸石山 7. 压风、供水系统 压风系统 刘庄矿永久压风机房压风机通过6寸无缝钢管→矸石井上口→矸石井下口→矸石井井底车场→副井井底车场空车线→中央水泵房→中央变电所→中央变电所回风巷 供水系统 地面清水泵房→副井→2寸供水管→中央水泵房→中央变电所→中央变电所回风巷工作面 8. 排水系统 迎头水→水沟→副井井底车场水沟→临时泵房→卧泵→地面 9. 综合防尘系统 坚持湿式打眼,坚持炮前、炮后装矸前洒水除尘,炮前、炮后、喷浆时打开喷雾降尘。 使用水炮泥,并经常用水冲洗岩帮。 耙矸机后10m巷道内设3道覆盖全断面的喷雾器,喷雾器之间相距5m,放炮、喷浆前打开,结束后无尘时关上。 放炮前后迎头50m范围内要洒水除尘。 加强个人防护,施工人员应佩带防尘口罩,巷道每小班洒水灭尘一次。 (防尘系统图附后) 10. 供电系统 地面110KV变电所→副井→井下口临时变电所→中央变电所→中央变电所回风巷工作面 (供电系统示意图附后) 11. 通讯系统 工作面防爆电话→通讯电缆→副井→副井井上→地面调度控制机房。 12.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必须建立健全敲帮问顶制度,接班后、打眼前、装药前、放炮后、打锚杆前、耙矸前、喷浆前必须找净顶帮浮矸危岩,对找不掉的危岩必须打上安全点柱或补打锚杆进行加固补强;找顶要从外向里进行,找顶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地点用长把工具找尽顶帮危岩活矸,找顶范围内不准有人。 (2)各班必须现场交接班,做到交清接明。 (3)工作面必须进行超前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必须配置不少于5根直径不小于150mm的安全顶柱和柱帽10块,柱帽规格为(长宽厚)30030050。 (4)严格按爆破要求进行光面爆破,严格控制装药量以降低对围岩的破坏程度。 (5)炮后必须及时将后面松动的锚杆托盘上紧,迎头顶板在临时顶柱的支撑下及时打两排各三根护顶锚杆方可进行其他作业。 (6)炮后及时从外向里打锚杆,锚杆距迎头不得超过一个排距。 (7)围岩条件好时采用一掘一锚网、两掘一喷支护方式,围岩条件差时,采用一掘一锚网喷或一掘一喷锚网支护方式。 (8)交岔点刷扩时,临时支护必须紧跟迎头,锚杆距迎头不得超过一个排距。 13.放炮及火工品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严格按照爆破图表进行装药连线启爆,爆破图表要根据岩石变化及时调整。 (2)认真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3)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并持证上岗。 (4)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破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破材料箱必须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炸药材料箱在井口,距井口不得低于50m的专用房内;炸药材料箱在井下,爆破时必须把爆破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顶板完好、支架完整的安全地点。 (5)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粉和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6)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做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 (7)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①工作面的控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②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 ③在爆破地点20m以内矿车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④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等情况。 ⑤掘进工作面风量不足。 (8)爆破前必须加强对机械设备和电缆等的保护或将其移出工作面。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警戒线距迎头直巷不得低于100m,弯巷不得低于70m。在井下警戒距离不符合规程规定时,必须在井上距离井口50m外的安全地点警戒放炮。 (9)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 (10)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秒方可起爆。 (11)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爆破工、瓦斯检查员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12)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时间不低于15分钟),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 (13)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342条之规定,贯彻措施时其内容一并贯彻。 (14)装药连线时不得从事其他工作。 (15)严格执行加强火工物品管理,严格火工物品领退制度。 (16)电雷管必须由爆破人员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人员或者在爆破人员地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17)携带爆破材料上下井时,必须专罐,携带爆破材料的人员不得超过4人,其他人员不得同罐上下。 (18)工作面应一次打眼一次启爆,不得一次打眼一次装药分次起爆。 (19)爆破必须按光爆要求(1)岩面上留下均匀的周边眼痕率不低于60其中硬岩时不小于80;(2)岩面不应留下明显的爆震裂隙;(3)巷道周边不应有欠挖,平均线形超挖不应大于0.2m。 14.机电运输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必须建立健全机电巡回检查制度,机电设备杜绝失爆。 (2)大型电气设备要上架,小型电气设备要上板。 (3)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4)防爆电器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5)井下供电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 (6)井下供电应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 (7)各类司机和机电人员要持证上岗。 (8)操作井下电器设备应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446的规定其措施一并贯彻。 15.“一通三防”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风袋口距迎头岩巷不得超过10m,煤巷或半煤巷不得超过5m,风袋必须是阻燃风袋,不得有漏风脱节、硬弯等现象,掉挂要平直齐,风筒接口应用双反接头避免漏风,风筒不应有大于10cm的破口,小破口也要及时弥补防止漏风。 (2)任何情况下都不准向井下停止供风。风机必须有一个电机备用,并在10分钟内启动,风电与断电闭锁齐全可靠。 (3)局扇应一次按一次启动数次,每次短时间按通电源以保证局扇风压逐步增加。 (4)一台局扇只准供一个工作面使用。 (5)瓦斯检查员必须专职,持证上岗,并在井下现场交接班,坚持瓦斯巡回检查制度,每班检查瓦斯次数不得少于三次,班后认真填写瓦斯检查记录。 (6)距工作面20m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禁止装药放炮,瓦斯浓度达到1.5时或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聚集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7)掘进工作面风流中CO2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8)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示板,禁止人员进入,并向上级和矿调度室报告。 (9)每班迎头必须配备不少于一台瓦斯便携仪。 (10)瓦斯管理要严格执行三级管理制度。 11井下检修电器时,必须先检查瓦斯并严禁带电作业。 12施工人员必须佩戴防护口罩和自救器,井下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严禁携带烟草火种,严禁在井下私拆矿灯。 13耙斗机后必须跟进三道喷雾。 15.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 坚持“先探后掘”规定,发现异常征兆时,必须采取措施处理,施工中发现有透水预兆如迎头出现挂红、挂汗,空气变化发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水变浑浊有臭味等异状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报告调度室,如情况危恶必须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16.过断层、老巷(空)、石门揭煤、揭露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1在工作面距煤层法线距离10m之外,每炮前打2个探孔,探孔深3.0m,以探瓦斯煤层情况。 2在工作面距煤层法线距离10m之外,每炮钻眼深度不得超过1.5m。 3在工作面距煤层法线距离10m之外,必须使用煤矿安全炸药、毫秒延期电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不得隔段使用。 4距离煤层法线距离10m之外,必须使用水炮泥和炮泥充填满剩余炮眼。 5距煤层法线距离10m之外,装药前和放炮前必须随时检查瓦斯浓度,如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严禁装药爆破。 6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层松散等情况,严禁装药放炮。 7掘进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的瓦斯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8距煤层法线距离10m之外,必须采用正向装药起爆。 9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10距煤层5m时,必须采用松动爆破。 11见煤时人工出矸,不得使用耙斗机扒矸。 12见煤时不得使用风镐挖煤。 13风筒口距迎头不得超过5m。 17.机电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1信号声光齐全可靠,绞车司机和信号工要持证上岗,走钩时要目送目迎,操作果断、准确及时。 2特殊要害工种要持证上岗。 3喷浆管路堵塞处理时必须用敲击方法处理,枪头管前方严禁站人。 4每次喷浆厚度不得超过100mm。 5人力推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一次只准推一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m。 ②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时,必须及时发出信号。 ③严禁放飞车,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6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车辆,确需停放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将车辆稳住。 7严禁在机车上或任何两车之间站人,严禁扒车、跳车或坐矿车。 18.锚注安全技术措施 1锚注前必须找尽顶帮开裂的砼块。 2锚注锚杆必须呈梅花状布置。 3锚注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好防护眼镜。 4注浆终压不得超过2Mpa。 5枪头对面前方不得有人员施工或逗留和通过。 6打锚索时,施工人员要偏离锚索眼下方防止段钎伤人。 7锚索外露不得超过300㎜,托盘要上紧。 19.耙斗机安全管理 1耙斗机作业时必须照明。 2耙斗机绞车的刹车装置必须完整可靠。 3必须装有封闭式金属挡绳栏和防耙斗出槽的护栏,在拐弯巷道装岩时,必须使用可靠的双向辅助导向轮,清理好机器并有专人指挥和信号联系。 4耙斗机作业开始前,甲烷断电仪的传感器必须悬挂在耙斗作业的上方。 5固定钢丝绳的锚桩眼不得低于500㎜深,锚桩用废钎子加工,如果围岩条件不好锚桩锚不住必须使用钢筋树脂锚杆作为锚桩。 6在装岩前必须将机子尾轮固定牢靠,严禁在耙斗机运行范围内进行其他工作和行人。 7耙斗机距迎头距离为630m。 20.小绞车使用注意事项 1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2绞车使用前必须检查地锚螺丝、挡绳板、闸皮、钢丝绳及绳头等构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绞车司机应听清信号后方可开车。注意观察,手不离闸把,绞车启动缓慢。 3绞车在正常停车后(指较长时间停止运行),应闸死滚筒,需要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源。 4绞车必须带电操作,严禁放飞车。 5绞车的牵引绳头必须挂鸡心环。 21.其它 1耙斗机作业时必须照明。 2耙斗机绞车的刹车装置必须完整可靠。 3必须装有封闭式金属挡绳栏和防耙斗出槽的护栏,在拐弯巷道装岩时,必须使用可靠的双向辅助导向轮,清理好耙斗机并有专人指挥和信号联系。 4耙斗机作业开始前,甲烷断电仪的传感器必须悬挂在耙斗作业板的上方。 5固定钢丝绳的锚桩眼不得低于500mm深,锚桩用废钎子加工,如果围岩条件不好锚桩锚不住必须使用钢筋树脂锚杆作为锚桩。 6在装岩前必须将机子尾轮固定牢靠,严禁在耙斗机运行范围内进行其他工作和行人。 7耙斗机距迎头距离630m。 22.灾害处理原则 1及时汇报。 2积极稳妥地开展自救,安全抵消出和控制灾害。 3戴好自救器,安全撤离。 4妥善避灾,自救互救。 23.避灾路线 1发生水灾时的避灾路线 事故地点→副井空车线→副井→地面 2发生火灾、瓦斯、煤尘灾害时的避灾路线 事故地点→副井空车线→副井→地面 24.避灾路线示意图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