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运输工操作规程.doc
井下运输工操作规程 1、本人运输所经过的巷道,在工作前首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在工作中随时注意安全,发现危岩和支架变形,必须及时处理,自己不能处理的,及时报告安全人员和领导处理。 2、在工作前,必须检查刹车,是否安全可靠,严禁无灯、不亮行车。 3、装煤时必须停稳矿车,在矿车前架斜撑,行车时要时刻注意前后的矿车和行人。两车间距在正常坡度时大于30米,在特殊情况下发生晃车等故障时,必须立即发出信号使对面来人及时躲避。 4、下放重车前,首先检查车架和刹车是否完好,不准放串车,不准放飞车,不准蹬车。如果前车出现问题,应立即停车处理并及时通知同行车辆立即刹车,并采取措施进人躲硐等。 5、矿车通过风门、叉道、弯道、坡度较大必须减速行车,通过风门后,必须随手关好,严禁不关风门。严禁把手放在车角和伸出车外。 6、装车不准超高,车辆必须合格(如无大肚皮、有拉手等)。 7、出班时,空、重车必须停靠在车场地点,不准随意停车,以免影响运输和通风。 8、一人一次只准推一个车,严禁在矿车前方拉车及两侧推车。 9、矿车跳槽后,应固死车辆,卸下货物,再将车扶起;斜坡跳槽时,严禁在矿车下方进行操作,严禁利用钢丝绳、绞车将矿车硬性拉上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