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钻打眼工操作规程.doc
煤电钻打眼工操作规程 1、首先检查通风设备是否良好,掘进风筒距碛头的距离是否超过5米规定,如超过时,必须立即与当班瓦斯检查员联系处理。 2、检查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有无歪倒的棚子,如发现时及时恢复,缺棚处,将棚子补齐;检查出砂道路是否畅通,敲帮问顶,发现危险时,必须立即处理好后才能进行工作。 3、检查中腰线是否正确,然后将中腰线延至工作面,根据中腰线和爆破图表的位置布置炮眼眼位。 4、钻眼前,先检查变压器与开关的连接是否正常,电钻、电缆、插销是否完好、干燥、连接无松动,转动方向是否正确,声音是否正常。 5、钻眼前用手镐或钢钎将眼窝啄好。 6、钻眼时先用手背轻轻接触钻机检查有无漏电现象,开动电钻试机。若有异常情况,应通知电工处理,严禁私自乱卸乱拆、带病运转。 7、将符合要求的钻头稳固安装、钻杆与钻机密切接触后,才能开机钻孔。 8、电钻开动后要注意钎子的进度,每隔一定时间要把钎于退出一定距离,以免卡钎。 9、使用电钻不得用力过猛,每台电钻只准两人操作,不许多人推顶,不准用钢钎、木棒刁、压钻机。 10、操作钻机时,注意将电缆理好,顺向一边,防止电缆缠绕在钻杆上。 11、禁止在残眼内和瞎炮内打眼,处理瞎炮按规定打眼。 12、电钻外壳温度超过55℃时,应停止使用。等温度下降后才能继续使用或更换电钻打眼。 13、打眼过程中要经常注意顶板和两帮岩层变化,发现问题必须处理好以后才能继续使用电钻打眼。 14、工作面如掺有临时支柱有碍打眼时必须采取有效的方法,把危岩支撑好以后才能改支柱打眼。 15、停止钻进时,应反复抽送钻杆排尽岩粉。 16、打完眼后,先切断电源、拔出插销,再将电钻、钎子、电缆等工具撤离碛头30米以外,规范放置在干燥、安全地点。不得将钻机用以垫坐、受压、受撞击,严禁将钻机放在矸石、杂物中。 17、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打眼;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按规定进行报告、处理。 18、钻机使用中,发现异响、异臭、温度达60度、开关失灵以及钻杆松脱等,必须立即停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