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doc
通风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测 风 员 一、适用范围 第一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的测风员。 第二条 测风员应完成下列工作 1、定期测定矿井风量、风压、漏风量。 2、测定矿井各用风地点的风量,及时提出风量调整方案。 3、测定矿井各用风地点的温度、湿度、所需检测气体的浓度。 4、及时准确填报通风报表和各种记录。 5、计算矿井通风参数有效风量率、外部漏风率、等积孔等。 6、监测各用风地点的配风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7、在进行瓦斯等级鉴定、反风演习等工作时,测定有关参数和做好资料汇总工作。 8、协助开展矿井通风阻力测定和风机性能测定等工作。 9、通风构筑物的漏风测定。 10、协助进行局部通风机风压的测定。 二、上岗条件 第三条 测风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四条 测风员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风量、气体浓度、温度以及对测风的规定。 2、所用风表和其他仪器的性能、参数。 3、熟悉矿井通风系统,掌握各用风地点所需风量。 4、熟悉测风方法、过程、注意事项。 5、掌握测定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气体浓度的方法。 6、掌握测定局部通风机风量、风压的方法。 7、掌握测定井下某一工作区域的气候条件(即温度、湿度、风速等)的方法。 8、掌握测量井巷的点压力(静压、速压和全压)和一段巷道的通风阻力(压差)的方法。 9、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10、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11、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三、安全规定 第五条 矿井每10天至少进行1次全面测风,测风地点、位置、测风周期应由矿技术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第六条 测风应在专门的测风站进行。在无测风站的地点测风时,要选择巷道断面规整、无片帮空顶、无障碍物、无淋水和前后l0m内无拐弯的直线巷道内进行。 第七条 测风操作时要遵守下列规定 1、回采工作面的风量一般应在工作面的进、回风巷分别测定,测定周期应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但不能大于10天。 2、掘进工作面的测风,根据需要测定掘进工作面风量、掘进巷道风量、局部通风机风量、局部通风机所在巷道风量、风筒漏风量等,具体测定内容、测定周期应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但测风周期不能大于10天。掘进工作面风量测定风筒出风口处断面的风量。局部通风机风量的测定,可以采用测定局部通风机两端巷道的风量,其差额即为局部通风机风量。 3、各硐室风量,应在硐室的回风侧进行测量。 4、主要通风机风量的测定在主要通风机扩散器出口布置测点(轴流式风机用等面积环原理布置测点,离心式风机按网格状布点),测3 5次,取其平均值。 第八条 测风时要避开巷道行人、行车频繁的时间,避开附近风门开关频繁的时间,测风时不得有人员、车辆经过。注意避开架空线,避免发生触电事故。 第九条 反风时的测风操作,应按照反风演习计划和本规程”反风演习时的测量”规定进行。 四、操作准备 第十条 明确任务 明确测风地点、项目,即测量所测地点的巷道断面积、风速、风量、温度、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等。 第十一条 准备仪器 下井前要选好所要使用仪表的类别、型号,并检查仪表是否完好、风表校正曲线是否吻合,配备长度0.5m左右的非导电表把。带齐必需的各类检测仪器、记录工具、皮尺、温度计、秒表等。各种仪器(仪表) 要符合以下要求 1、风表开关、回零装置、指针灵敏可靠,外壳以及各部件、螺钉无松动、异常,校正曲线吻合。 2、秒表的开关、指针灵敏可靠,计时准确。 3、瓦斯检测仪器要部件完整、电(气)路畅通、气密完好、光谱清晰。 4、皮托管的中心孔和管壁孔无堵塞,压差计的玻璃管无破损、刻度尺清晰,各部件、螺钉、胶皮管齐全,各旋钮灵敏可靠,注人的液体符合规定要求,补偿式微压计的反射镜及针尖完好。 五、操作顺序 第十二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检查仪器→下井测风→测温度→测气体浓度→填测风手册→填测风记录牌板→整理仪器→上井填测风报表。 测压、测空气相对湿度及测空气密度以及反风时的操作,应参照上述操作顺序,并执行相应的操作规程。 六、正常操作 (一)测风 第十三条 根据所测地点的风速,选择合适的风表(微速风表0.3 0.5m/s;中速风表0.5 10m/s ;高速风表10m/s以上)。 第十四条 选用风表移动路线 可以采用折线法(六线法)、四线法、迂回八线法、12点法、标准线路法等方法之一。 第十五条 测风开始前应关闭计数器,将风表指针回零,在风表运转30s时再开动计数器。在开停风表计数器的同时,开停秒表。 第十六条 测风过程中,风表移动要平稳、匀速,不允许在测量过程中为了保证在l min内走完全程而改变风表移动速度。 第十七条 风表在移动时,测风员持表姿势应采用侧身法。测风时风表不能离测风员身体及测风地点顶、帮、底部太近,一般应保持20cm以上的距离。 第十八条 测风过程中,测风员要能够看到刻度盘。风表要与风流方向垂直(在倾斜井巷中更要注意),角度不得大于10。 第十九条 在同一断面处测风不得少于3次,每次的结果误差不应超过5,如果误差大于5,需要加测1次,直至满足要求 [误差(最大读数-最小读数)/最小读数]。取3次平均值。 第二十条 根据风表校正曲线的公式计算所测巷道的真风速。 第二十一条 计算所测巷道的实际风速。采用 公式。式中K可以从校正系数表(巷道断面和测风员所占的面积影响系数)中查得或采用K(S-0.4)/S计算(S为测风地点的巷道断面积,m )。 第二十二条 当巷道风速低于0.3 时,可以用烟雾法测定。即选一段10m长、巷道断面规整、无拐弯的直线巷道,1人在起点释放烟雾(可以选用四氯化锡、四氯化钛),另1人在终点用秒表记录烟雾到达的时间,然后采用下式算出风速。 VKL/t 式中K一一系数,0.80.9; L起点到终点的巷道长度,m; t一一间隔时间,s 第二十三条 采用下式计算所测巷道的实际风量。 Q二VS 式中S一一 测风地点的巷道断面积,m ; V一一计算的巷道风速,m/s。 第二十四条 温度的测量,应采用最小分度为0.5C并经过校正的温度计进行测量。测量时,温度计要离开人体或其他发热体0.5m以上。待测量一段时间,温度计读数稳定以后,记下温度计读数。采、掘面测量温度的地点为距掘进工作面迎头2m处,采煤工作面(壁式)在回风巷距采煤壁15m处,机电硐室测量温度的地点在回风口处。温度的测定的时间应选择816h之间。 第二十五条 瓦斯和二氧化碳等气体浓度的测量,可以参照瓦斯检查员、火区检查员的操作规程执行。 第二十六条 将所测实际风速、计算风量、温度、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测量时间,记入测风手册。 第二十七条 将所测实际风速、计算风量、温度、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测量时间填入测风地点的记录牌板上。 第二十八条 上井后要及时填写测风报表,做到”牌板”、”手册”、”报表”三对口。 第二十九条 风表要放入风表盒内保存、携带,避免碰撞,不能用嘴吹动或用手拨动风表叶片,不要交给非测风人员管理。 第三十条 风表使用完毕以后,如果叶片、轴上有水珠,应用脱脂棉轻轻擦去,或用吸水纸吸去水分后放入风表盒内保存。 第三十一条 风表的螺栓、螺帽不得随意拧紧或拧松,需要维修时,要交专门的维修人员。 第三十二条 测风员发现风速、气体浓度、温度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要立即采取措施,查明原因,通知所涉及作业场所的作业人员,采取撤离等措施,并立即向矿井通防部门和调度室汇报。 (二)测压 第三十三条 携带测压仪表、工具、材料,并检查其可靠性,应该做到 1、空盒气压计无破损,刻度及温度校正表齐全,量程合乎要求。 2、压差计或补偿微压计不漏气,装有酒精。 3、精密气压计要充足电,显示数据稳定。 4、皮托管不堵塞,胶皮管气密性良好。 第三十四条 测量绝对压力时使用空盒气压计、精密气压计;测量相对压力或压差时使用U形水柱计、单管倾斜气压计、补偿微压计; 测量静压差时也可以使用精密气压计(使用精密气压计时要同时测定测点的标高和空气密度)。 第三十五条 用空盒气压计测压时,应将仪器盒面平行于风流方向放置,等待102Omin,一边注意指针的位置,一边用手轻击气压计的玻璃,至指针稳定后,读出测点的大气压力。 第三十六条 U形压差计或U形倾斜压差计在测压前应注人蒸馏水或酒精,U彩管两侧的液面应处于同一水平。 第三十七条 操作单管倾斜压差计时,应配备皮托管和胶皮管,皮托管的管嘴应正对风流方向。 第三十八条 测定时先将仪器调平,把三通旋扭转到测压位置,用短胶管排出寄存于仪器申的气泡,调整仪器液面至零位,确定仪器的校正系数K值,然后把上风侧测点皮托管 “-”号端连接到测压仪的”-”号端,稳定后,读出读数。 第三十九条 将读数计人记录本,用读数乘以K值,即为两测点间的压差。 第四十条 使用单管倾斜压差计时应注意 1、测定时,应防止水、杂物堵塞胶皮管,防止车辆、行人、设备等挤压胶皮管。 2、仪器和胶皮管的接点要严密,防止漏气影响精度。 3、携带压差计行走时要小心,防止损坏和溢出酒精。 第四十一条 使用精密气压计(又称为数字式气压计)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操作前的准备将电源开关拨到 w电源通”的位置,接通电源;将压差计分挡置于 “0”位置,选择开关拨到 饱池”位置,此时显示的值为电池的电压,如果该值小于规定值时,应及时更换电池或充电;电池电压正常后,将选择开关拨到”气压差”位置,仪器通电l5min后,可开始工作。 2、测量绝对压力时,应将压差计分挡置于“0”的位置,选择开关拨到”气压”位置,此时仪器显示的数字与仪器本身标注基数的代数和即为该测点的绝对压力(数字前有“-”号时为负值)。 3、测量静压时,应将压差计分挡置于 “0”的位置,选择开关拨到 “气压差”位置,转动气压调节旋钮,使数字显示零值,再将仪器移到下1个测点,仪器显示值为2点之间的相对静压差。需根据压差的大小,选择合适的分挡。 第四十二条 使用精密气压计时要注意 1、接通电源后至少l5min仪器才能工作。 2、由于气压变化使气压差值来回跳动时,读数应取平均值。 3、测定流速较大的气流静压时,静压管应尽可能与气流方向平行。 4、仪器使用完毕后,应将电源开关关闭,切断电源。 5、若仪器发生故障,应送修理部门检修,不要随意更换元件。 (三)其他参数的测定 第四十三条 空气相对湿度空气相对湿度的测定可以采用手摇湿度计或风扇湿度计。 第四十四条 湿度计的两支温度计应完好、准确,盒中的钥匙、纱布、滴水管、查对相对湿度的牌板要齐全。 第四十五条 手摇湿度计的使用用净水湿润的纱布(湿润程度以不滴水为宜)包裹在任一文温度计的水银球外面,手握摇把,使其120r/min的转数匀速旋转1 2min,待数值稳定后读出两支温度计的读数,根据干、湿两支温度计的读数从相对湿度查对表上查得相对湿度。 第四十六条 使用风扇湿度计时,用发条开动风扇,形成风速为2m/s的气流,待湿温度计的数值稳定后,读出两支温度计的读数,根据干、湿两支温度计的读数从相对湿度查对表上查得相对湿度。 第四十七条 湿度计使用时应注意 1、人员不能对着仪器呼吸。 2、必须在温度计的读数变化稳定后再读数。 3、旋转风扇湿度计的发条时,不要过紧、过猛,以防止上断发条。 (四)空气密度的测算办法 第四十八条 用空盒气压计测定空气的大气压力,用湿度计测定空气的干温度和相对湿度,根据下列公式计算空气密度。 P(0.0034580.003473)p/T 式中p一一空气密度,kg/m p大气压力,Pa; T空气绝对温度,T273t(t为干温度计读数,0C)。 (五)反风演习时的测量 第四十九条 明确人员分工,每个测点安排相应的测风员和瓦斯检查员 第五十条 将测定各测点和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停止运转、反转、再停止运转、恢复正常运转的时间计划进行详细记录并携带下井。 第五十一条 准备好各种仪器、仪表(参考测风时的规定)。 第五十二条 进行测定 1、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时的测定,要在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前2Omin测定,测定风量和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的浓度,做好记录(含时间记录)。 2、记录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的时间和主要通风机反转的时间 3、主要通风机反转时,应每隔10min测定1次风量和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的浓度,做好记录(含时间记录)。 4、记录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的时间和主要通风机恢复正常运转的时间。 5、主通风机恢复正常运转后,第1Omin、3Omin进行2次测定,测定风量和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的浓度,做好记录(含时间记录)。 第五十三条 测定过程屯要及时向通防部门和调度室汇报测量结果。 第五十四条 收好各类仪器、仪表。 第五十五条 汇总各测点的测量数据,填写反风测风报表。 第五十六条 协助完成反风演习报告。 (六)局部通风机工作风量的测定 第五十七条 可以采用下列3种方法之一 1、用风表测定时,先在风机吸风口前10m而巷道内测得风速,计算出该处风量,再在局部通风机后5m处的巷道内测得风速,计算出该处风量,两处风量之差就是局部通风机的工作风量 2、用皮托管压差计测定时,在局部通风机吸风口外加一节风筒(刚性),在距离吸风口4~6D(D为风简直径)处选定测 ,在局部通风机后部6~14D处选定一个测点。为了求得平均风速,用等面积环的原理测断面内布置6~10个测点,用压差计测出测点的风速压后,可以采用下式进行计算 式中 断面平均风速,m/s; p -------测点的空气密度,k引m3; h --------各测点测得的速风压,Pa ; n --------同一断面内布置的测点数 。 根据算出的平均风速,可以求得测点的风量。 3、在局部通风机的迸、出风口直接用高速风表测定时,应当手持风表紧靠防护网,按照绕线法在吸风口全断面内均匀地移动1min而测得,测风人员须站在一侧,不可正对迸、出风口。 (七) 测算风筒的漏风率 第五十八条 风筒的漏风率可以用两个指标进行衡量 1、漏风率即风筒漏失的风量占局部通风机工作风量的百分数,可以采用下式进行计算 / 式中 -------风筒的漏风率,; --------局部通风机工作风量,/m而; Q --------风筒出口风量,/讨n。 2、百米漏风率即平均每百米风筒的漏风量占局部通风机工作风 量的百分数。可以采用下式计 式中 P ── 风筒的百米漏风率,; Qs ── 局部通风机工作风量,m3/min; Q── 掘进工作面风量,m3/min; L──风筒长度,m。 (八)计算矿井通风参数 第五十九条 矿井有效风量的计算,可以采用下列公式 Q Q i ∑Q i∑Q i十∑Q其他i 式中Q i──第i个采煤工作面进风流实测风量换算成标准状态的风量,m3/s(可以用测量风量x测量点空气密度/1.2); Q I──第i个掘进工作面实测风量换算成标准状态的风量,m3/s Q I──第i个碉室进风流实测风量换算成标准状态的风量,m3 /s; Q其他──第i个其他用风地点迸风流实测风量换算成标准状态的风量,m3 /s; 第六十条 矿井有效风量率的计算,可以采用下列公式 C(Q / ∑Q i)xl00 式中 Q i一一第i台主要通风机实测风量换算成标准状态的风量。m3/s 第六十一条 矿井外部漏风量的计算,可以采用下列公式 Q ∑Q ∑Q 式中 Q ── 第i号风井实测风量换算成标准状态的风量,m3 /s; 第六十二条 矿井外部漏风率的计算,可以采用下列公式 L Q /∑Q i l0 第六十三条 矿井等积孔的计算,可以采用下列公式 A1.189 式中 Q一一实测矿井风量, ; h一一矿井的通风阻力,pa。 或 式中h──矿井的通风阻力, O 七、收尾工作 第六十四条 填写各类报表、台账,做好上报工作。 风 筒 工 一、适用范围 第一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的风筒工。 第二条 风筒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所管辖区域内的风筒的运送、安装、维修和拆除。 2、不用的或已经损坏的风筒及时回收上井。 3、及时修补更换现场破损的风筒。 4、及时整理、接好脱节的风筒。 二、上岗条件 第三条 风筒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 风筒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并掌握对局部通风和局部通风机开停的有关规定。 2、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选用风筒的有关规定。 3、掌握风筒安装、使用的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 4、熟悉所分管区域的掘进工作面的情况。 5、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6、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7、掌握下井须知等有关安全规定。 三、安全规定 第五条 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必须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 第六条 风筒必须使用有”煤安”标志的合格产品。 第七条 风筒拐弯处要缓慢拐弯,不准拐死弯。 第八条 一台风机不允许同时向两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第九条 风筒管理要做到”五不让”即不让风筒落后工作面的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不让风筒脱节破裂、不让别人改变风筒的位置和方向、不让风筒堵塞不通、不让风筒浸在水中。 四、操作准备 第十条 入井时要携带必要的工具和材料,了解工作地点的风筒直径、长度、是否需要新接风筒。 五、操作顺序 第十一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安装时运输→吊挂→检查。 拆除时拆除→运输→检查(晾晒)→修补→保存。 六、工常操作 第十二条 风筒的吊挂做到”两靠一直”(靠顶、靠帮、吊挂平直),并避免风筒被刮破、挤扁、爆破崩破。 第十三条 风筒吊挂要逢环必挂,尽量靠近巷道一帮,高度符合设计要求。 第十四条 吊挂风筒要采取由外向里的方向,逐节连接、吊挂。 第十五条 风筒之间接口要严密。胶质风筒可用双反边接头或三环接头,插接时要顺接,无反接头。 第十六条 铁风筒与胶质风筒连接处要加软质衬垫,并用铁丝箍紧,确保不漏风。 第十七条 风筒的直径要保持一致,如果不一致,需使用过渡节连接。应先大后小,不准花接。 第十八条 斜巷和立井施工时,应设吊挂风筒的麻绳、铁丝、钢丝绳、钢绞线(根据使用距离及载风筒重量选型),不应使风筒自负重。风筒更要注意接头牢固,防止脱落。 第十九条 经常检查风筒的质量,发现有破口、漏风,要及时修补。 第二十条 更换风筒时,不得随意停风。确需停风时,应按照批准的停风计划执行。 第二十一条 在工常工作中,如果风筒突然断开、大破裂,影响到正常供风时,应及时通知受影响地点的人员撤出,并尽快修复、更换。在更换过程中要注意检查有害气体的积聚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操作。更换完毕后,要向调度室和通防部门汇报。 第二十二条 巷道掘迸完成以后,应在通防部门的指挥下及时把风筒全部拆除。拆除的风筒要运至井上,冲洗、晒干、修补完好。 第二十三条 拆除独头巷道的风筒时,不得停风,要由里向外依次拆除。 第二十四条 在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附近操作时,必须先和输送机司机联系好,必要时可以停止输送机运转,保证操作者的安全。 第二十五条 在电机车运行的巷道中吊挂风筒时,要设安全警戒,严防被车刮、撞。在架线电机车巷道中施工时要停电。在巷道高处吊挂风筒时要设台架,操作时要站稳。 第二十六条 风筒过风门时,要加接硬质过渡风筒通过风门,不得用软质风筒直接过风门。 第二十七条 在巷道中开挖水沟时,要用掩护物遮挡风筒,以防止爆破崩坏风筒。 第二十八条 风筒吊挂一般应避开电缆、各种管线,以免相互影响。 第二十九条 地面修补风筒 1、修补风筒时,粘补风筒的胶浆应按要求配制。根据破口大小,裁剪补丁(以圆形为好);补丁四周应大于破口2cm以 上;补丁边应裁剪成斜面;补丁和破口处应刷净露出风筒原色,晾干后涂上胶浆进行粘贴,粘贴后应用木锤砸实,使其粘贴严密;最后应再涂上滑石粉。 2、l0cm以上的破口,应先用线缝合后,再进行粘贴。 3、风筒上的吊环应齐全,能保证风筒吊挂平直;两端铁圈 要缝牢。 4、修补好的风筒应妥善保存。 5、制作过渡节风筒时,长度应大于2m。 6、修补风筒时,应准备1台局部通风机,用来吹干风筒。 7、汽袖、胶水必须单独存放,应保持严密,周围严禁烟火。 8、风筒修理室内不得使用火炉取暖。 9、风筒修理室内需配备灭火器材,做好防火工作。 七、特殊操作 第三十条 采用抽出式局部通风机的风筒安设。 1、风筒必须使用硬质风筒或带有钢丝骨架的橡胶或塑料可伸缩式风筒。橡胶或塑料风筒必须具有抗静电、阻燃的性能。 2、安装有钢丝骨架的风筒时,在装卸过程申应注意轻装轻放,不要径向挤压和被锋利杂物碰撞,以免损坏。 3、用快速接头软带连接风筒时,两节风筒的端圆要对正、接拢,用披风布搭好后,再用快速接头软带将两端圆卡紧。接头软带的收紧力要适当,以不漏风、不拉脱为好,接头软带的手把位置应在风筒的侧下方。 4、风筒末端加接风筒时,应先将加接段风筒吊挂在钢绞线上,对正接头接好,避免产生风筒弯曲、折叠。 5、风筒拐弯处要加接硬质弧形弯头连接。 6. 在处理风筒内部的积水时,可先打开局部通风机的安全窗,然后解开接头,排除积水。 第三十一条 采用抽出式局部通风机的通风方式时,须设专人进行风机、风筒管理。 八、收尾工作 第三十二条 整修完毕的风筒,要交存保管 第三十三条 记录好风筒台账。 通风设施工 一、适用范围 第一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的通风设施工。 第二条 通风设施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永久密闭、临时密闭的施工及设施的安设。 2、负责永久风门、临时风门的安设。 3、负责调节风窗的安设。 4、负责测风站的施工。 5、负责风桥的施工等。 6、负责通风设施的拆除。 7、负责通风设施的维修。 二、上岗条件 第三条 通风设施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 通风设施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矿井通风系统,避灾路线。 2、掌握下井须知等有关安全规定。 3、熟悉矿井通风构筑物(永久风门、临时风门;调节风窗;测风站;风桥;永久密闭、临时密闭)的作用、安设方法和要求。 4、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5、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通风构筑物的规定。 6、掌握煤矿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通风设施部分的规定。 7、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三、安全规定 第五条 通风设施的施工,必须按照施工设计,在设计位置 施工,设计要符合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改变安设位置、种类。 第六条 须使用设计的材料,不得随意更改。 第七条 密闭外的钢轨、电缆、管路必须断开。 第八条 在架线巷道中进行有关工作时,必须先和有关单位联系,在停电、挂好”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停电牌、设好临时接地线及保护好架线后方能施工。施工完毕后方可取下临时地线,摘下停电牌,合闸送电。 第九条 施工人员随身携带的小型材料和工具要拿稳,利刃工具要装人护套,材料应捆扎牢固,要防止触碰架空线等其他物口口。 第十条 在运输巷道中施工风门时,要设专人指挥来往车辆,做到安全施工。 第十一条 每个风门前后5m内的支护要保证完好,并应清理剩余材料,保持清洁、通畅。 第十二条 每个密闭前5m内的支护要保证完好,按规定要求设置栅栏。 第十三条 行车的两道风门间距不少于一列车长度,行人的两道风门间距要大于5m。 第十四条 风门必须能够自动关闭;两道风门之间要安设联锁装置,保证不能同时打开。 第十五条 通风设施竣工后,要组织验收,凡是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必须整改至合格。 第十六条 在刮板输送机道、带式输送机道运料时要注意安全。不准用刮板输送机及带式输送机运送材料。 第十七条 密闭、风门、风桥等通风设施的位置应选择在顶帮坚硬、末遭破坏的煤岩巷道内,尽量避免设在动压区。 第十八条 在有电缆线、管路处施工时,要妥善保护电缆、管路,防止碰坏。需移动高压电缆时,要事先与机电部门取得联系。 第十九条 掏槽只能用大锤、钎子、手镐、风镐施工,不准采用爆破方法。 第二十条 在立眼或急倾斜巷道中施工时,必须佩带保险带,并制定安全措施。 第二十一条 砌墙高度超过2m时,要搭脚手架,保证安全牢靠。 四、操作准备 第二十二条 密闭、风门、风桥、测风站等通风设施施工前要认真学习通防部门下达的工作通知书和相关的知识。 第二十三条 准备随身携带的小型材料和工具。 第二十四条 计划所需的材料,并通知有关人员将材料装车。装运材料要有专人负责。各种材料装车后均不能超过矿车高度、宽度,装车要整齐,两头要均衡。 第二十五条 料车人井前必须与矿井调度室及有关单位联系,运送时应严格遵照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井下装卸笨重材料时要互相照应,靠巷帮堆放的材料要整齐,不得影响运输、通风、行人。 第二十七条 材料卸车时,应现场验收,发现不足或有误,须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改正。 五、操作顺序 第二十八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验收材料→清理操作现场(安全检查)→施工→质量检查→清理操作现场。 六、工常操作 第二十九条 检查施工地点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浓度。施工地点必须通风良好,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的浓度不超过 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第三十条 由外向里逐步检查施工地点前后5m的支架、顶板、巷帮的支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处理完后方可施工。 第三十一条 拆除施工地点的原有支架时,必须先加固其附近巷道支架,敲帮问顶,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若顶板破碎,应先用托棚或探梁将棚梁托住,再拆棚腿,不准空顶作业。 第三十二条 掏槽时应注意以下凡点 1、掏槽一般应按先上后下的原则进行,掏出的煤、岩等物要及时运走,巷道应清理干净。 2、掏槽深度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一般不小于0.2m),见硬底硬帮,与煤岩接实。 3、砌碹巷道建密闭、风门时,要拆喧掏槽,并按专门安全措施施工。 (一)永久密闭操作 第三十三条 有水巷道要留反水沟或U形放水管,既要保持水流畅通,又不能漏风。 第三十四条 按照13的灰、砂比例配制砂浆。 第三十五条 将砌墙用的砖块用水浸湿,尽量多吸收水分。 第三十六条 用砖、料石砌墙时,竖缝要错开,横缝要水平,排列必须整齐。砖块之间要用砂浆抹匀,灰缝要均匀一致,墙心逐层用砂浆填实,墙厚要符合标准(不小于0.5m)。 第三十七条 双层砖或料石墙中间填黄土的密闭,黄土湿度不宜大,且应随砌随填,层层用木锤捣实。 第三十八条 砌墙到中上部时要预留观测孔及措施孔,铁管孔口应伸入密闭墙内lm以上,外口距密闭墙至少0.2m,外口要设阀门,不用时保持关闭。 第三十九条 密闭封顶要与顶帮接实。当顶板破碎时,托棚或探梁上的原支架棚梁应随砌墙进度而逐渐拆下,且应除去浮煤、肝石后再掏槽砌墙,如果最后剩余的空间不足一砖的厚度,应用瓦刀将整块的砖切成片砖,再施工至顶部,不得留有空隙。 第四十条 密闭墙砌实后要勾缝或抹面,墙四周要抹裙边,其宽度不少于0.1m。要求抹平,打光压实,1m 内凸凹不大于10mm,无缝隙。 第四十一条 双层密闭之间需要充填高分子材料时,密闭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临时密闭操作 第四十二条 用砖建筑的临时密闭的厚度不应小于0,24m,其他质量要求与永久密闭相同。 第四十三条 建筑木板临时密闭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应根据巷道断面大小,确定打立柱的数量,立柱要打牢固,且与巷道顶、底板接实。 2、木板条采用鱼鳞式搭接方式。自上往下依次压茬排列钉在立柱上,木板厚度不小于20mm,压茬宽度不少于20mm,四周木板均要伸人槽内接实。 3、木板钉严实后,必须清除杂物,然后用白石灰加黄泥或水泥加黄泥浆沿木板压茬缝及墙四周堵抹平整严密。 第四十四条 建筑木段临时密闭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先在巷道底部铺1层黄泥,上铺1层木段,然后依次铺黄泥、木段,层层用锤砸实,木段外露处要排列均匀整齐。 2、墙内有水时,必须预先埋了1根铁管排水,水管外口要 装阀门。 3、木段墙与巷道顶帮之间的缝隙要用黄泥填实,并用黄泥 加白灰或水泥把墙面抹平整。 第四十五条 施工完毕后,要认真清理现场,在距巷道岔口12m处应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悬挂说明牌。 (三)永久风门施工操作 第四十六条 在有水沟的巷道中砌风门墙垛前,必须先砌反水池。 第四十七条 安放门框时应按以下规定进行 1、先安放下门坎,下坎的上平面要稍高于轨面,下坎设好后再安装门框及上坎横梁,要求门框与门坎互成直角,上、下坎应互相平行。 2、根据风压大小,门框应朝顺风方向倾斜一定角度,一般以85。左右为宜。调好门框倾角后,用棍棒、铁丝将门框稳固。 第四十八条 按照密闭的施工顺序,进行掏槽、砌墙、砌墙垛,要求两边墙垛施工平行进行,逐渐把门框牢固嵌入墙垛内。 第四十九条 若需要在风门墙垛中通过电缆线路,在砌墙时耍预留孔口孔位。 第五十条 反向风门要与正向风门同时施工,除门框倾斜角度、开关方向与正向风门相反外,其余要求与正向风门相同。 第五十一条 风门墙垛砌好后,墙两边均要用细灰砂浆勾缝或满抹平整,做到不漏风。水泥砂浆凝固后,方可挂风门扇。 第五十二条 门槛施工,应将巷道底板浮前矸或浮煤清走,松软底板还应挖深,再砌出门槛,有轨道的巷道,门槛高度不得超过轨道上平面,且轨道内边缘留出矿车轮槽,用水泥抹平。 第五十三条 门框要包边沿口,有衬垫。安装门扇时,使门扇与门框四周接触严密,要求风门不坠、不歪,开关自如。 第五十四条 风门下部及水沟处应钉挡风帘,确保严密不漏风;管线孔应用黄泥封堵严实。 第五十五条 安设有自动开关装置的主要通车风门时,应保证其灵敏可靠、开关自如。 第五十六条 风门要安设闭锁装置。 (四)临时木板风门的安设操作 第五十七条 立柱安设要牢固,且要留设一定倾角;回风侧要打撑木,风压大时回风侧门上坎过梁上要设横梁,并牢固嵌入巷道两帮。 第五十八条 钉木板时,上下木板之间要求采用鱼鳞式搭接,且应由上往下钉,其压茬宽度不得小于2Om血,顶帮及下帮要压边并接触槽内实茬。 第五十九条 木板钉齐后耍清碴抹缝,杂物要清除干净,并用黄泥掺水泥或白灰浆勾缝或满抹,保证墙面、四周不漏风。 第六十条 水泥浆凝固后即可安装风门扇,门扇的安装及调整与永久风门相同,并要安设风门闭锁装置。 (五)调节风窗安装操作 第六十一条 挡风墙上需设调节风窗时,窗框预留在墙的正上方。 第六十二条 风门上设有调节风窗时,窗框预留在风门扇的上方。 第六十三条 调节窗口要备有可调节的插板,并有锁定装置。 第六十四条 当挡风墙、风门墙砌筑按照施工程序施工到预留调节风窗位置时,即可将预制好的调节风窗框嵌人墙内。 第六十五条 调节风窗除窗口施工外,其余质量标准和施工操作要求与风门、密闭的质量标准和施工操作相同。 (六)测风站施工 第六十六条 在砌碹或锚喷巷道中建测风站,应按以下顺序进行; 1、如巷帮凸凹变化大时,用喷浆的方法或用水泥砂浆将凹处补平。 2、用和匀的细黄沙掺水泥、白灰或用白灰掺麻刀将巷道顶、帮平抹。 3、进、出风侧巷壁应平滑,抹面长度不少于4m。 4、等表面干燥后,进行刷白。干燥后用红漆画出醒目的测风站标记(如某某测风站)。 5、设测风牌板,内容要符合要求。 第六十七条 在架木棚巷道中建测风站时应按以下顺序进行 1、先检查巷道支护,加固巷道支架。 2、用木板逐块排列钉在巷道顶帮支架上,要求钉牢且平整。 3、迸、出风侧钉成后应平滑。 4、漆画出醒目的测风站标记(如某某测风站)。 5、设测风牌板,内容要符合要求。 第六十八条 在水泥棚、铁棚巷道中建测风站时,要先用小方木固定在棚档中作衬料,然后用木板平整排列钉在方木上。其他要求同架木棚巷道中建测风站的要求一致。 第六十九条 测风站内有水沟时,水沟上必须加盖板,并密闭严实,其前后长度不小于10m测风站两端水沟内要设挡风帘。 第七十条 施工完毕后必须清理测风站前后10m内的杂物,保持巷道清洁通畅。 (七)风桥施工 第七十一条 两坡挑顶的要求如下 1、挑顶前先加固顶板及起坡点外5m内的支架。 2、根据施工要求打炮眼,爆破挑顶。 3、装药、爆破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按有关规定进行。爆破必须执行爆破工的有关操作规程规定。 4、爆破后由施工负责人和爆破工共同验炮。验炮后应1人监护,并打上临时支柱后再清碴。 第七十二条 挑正顶的要求如下 1、挑正顶前,先将炮眼钻好,然后撤掉原支架。装药时,必须认真检查顶板,并打好临时支柱。 2、挑正顶时必须先加强下巷支架,必要时可在棚梁下打临时支柱。 第七十三条 卧底时,应先在附近支架棚梁处打上临时支柱,维护好顶板。 第七十四条 对砌墙的要求 1、可用砖、料石砌墙,风桥两端坡度不能大于30。,应呈流线型。 2、砌墙应先放好中腰线,并按规定掏槽,应见实帮实底.。 3、墙面要砌平整,勾缝和抹面应符合质量标准要求,顶帮应接严填实。 4、风桥前墙及桥面用水泥预制板铺密,后墙用砖或料石砌筑,墙中加填黄土,层层用木锤捣实,应用砂浆将桥面抹平。 第七十五条 上巷支护需要支棚打柱时,必须穿鞋。正顶打的棚腿要打在下巷棚梁上。坡巷的支架必须牢固,起坡处棚柱要与巷道顶部垂直。 第七十六条 服务年限短,风量小于10/s时,可采用铁筒式风桥,但要符合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七十七条 风桥施工完毕后,要将管路、电缆悬挂整齐,现场清理干净。 第七十八条 用铁筒做风桥时,每个接头均要加衬垫、拧紧,两端应呈流线型。 第七十九条 施工时,现场负责人应经常检查附近巷道支架、顶板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汇报。 第八十条 风桥中不准安设风门。 第八十一条 风桥建成后,要将内墙全面整修勾缝或抹面。 (八)拆除通风设施 第八十二条 需要拆除通风设施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批准后方可施工,各类密闭墙必须由矿山救护队拆除。 第八十三条 拆除其他通风设施时,必须注意安全,特别是通风设施附近的巷道顶、帮情况以及各种气体浓度情况,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方可操作。 七、特殊操作 第八十四条 在灾变时期的施工(如密闭等),需要制定特殊的措施,保证安全,可以不按上述要求操作。 八、收尾工作 第八十五条 进行质量检查及现场的安全检查。 第八十六条 完成上述操作后,耍仔细检查工作地点,不得遗漏物品、工具、配件等。 通 风 木 工 一、适用范围 第一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的通风木工。 第二条 通风木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临时密闭、永久风门、临时木板风门、调节风窗、测风站、风桥等安设时的木工操作。 2、负责风门、风窗等的制作。 二、上岗条件 第三条 通风木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 通风木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应掌握木工房备有的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2、掌握电锯、电刨的操作。 3、掌握临时密闭、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