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管理办法(试行).doc
哈密煤业集团硫磺沟分公司 设备管理制度汇编 昌吉硫磺沟分公司 二○○三年十月 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为适应硫磺沟公司的体制改革和发展,加强设备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全部生产设备的管理。 一、 根据现代化矿井的需要,设备管理应贯彻执行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密切结合生产实际,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二、 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以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 三、 搞好状态监测维修和努力提高计算机辅助管理,不断提高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现代化水平。 四、 公司的设备统一由机运队管理,机运队要参与设备的调研、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维修保养、改造、更新、封存和报废等过程的综合管理。 第二章 设备规划、选购、安装调试及验收 一、公司需要增加主要生产设备时,应有生产技术部或使用部门会同机运队提出增加设备的技术性能、可靠性和维修性的要求,在机电副经理和总工主持下,有生产技术、机运、物资供应和使用单位参加进行技术和经济论证,必要时派人到其他有关使用单位和制造厂家进行考察,做出可行性结论,以便做出租赁、购置或制造的决策。 二、设备选型应采用通用化、标准化,选购的设备应是经过技术鉴定、有生产许可证的、非淘汰型产品,购置计划应由机运队会同生产技术部编制,交机电经理审阅后,由机电副经理提交公司会审,通过后并列入维简购置计划。凡因个人行为使设备购置不当的,造成积压或浪费,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自行研制设备时,应由机电副经理组织机运队、使用部门的技术人员共同制定设计方案,并做出设计,经机电副经理审阅后,并严格按设计资料制造,完工后,经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和试运行后方可投入使用。其技术资料应齐全。对于外委制造设备时,还应报总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批后方可实施,所委托的制造厂,必须是技术力量强,有同类产品生产许可证的。 四、设备到货后,应由机运队、物资供应部、档案资料室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做好记录,并做出验收报告存档。原始技术资料由档案资料室保存建档,备份或复印件由机运队保管,随机配件由物资供应部管理。若有损坏、缺件、质量差或与定货要求不符等情况,应由物资供应部立即向厂家或销售部门索取、索赔或退货。对于到制造厂家验收设备时,应携带有关技术质量验收标准。要求组装进行试运,并且技术资料齐全,应按其技术质量标准进行验收,把好质量关。 五、设备到货经过验收后,应及时安装调试,投入使用。新型设备安装时,厂家应提供技术服务。若暂不用的设备和零部件等,必须由供应部入库妥善保管,防止损坏和丢失,并作好防火、防盗工作。 六、机运队参与公司新建、扩建、开拓延伸、提出改造的设备规划,选型、购置等工作,提出设备的可靠性、维修性要求,并参与设备的验收和安装调试工作。施工单位与使用单位要建立严格的交接手续,做到设备的附件、备件、工具和技术资料齐全。机运队要把好设备投产前的 质量、备件和资料的验收关。 七、建立健全设备的交接验收手续、档案管理与设备管理考核制度,并将图纸、使用维护说明书、质量检查、设备验收报告等技术资料移交机运队入档管理。 八、对主要设备的安装使用,技术人员 应参与编制操作规程和安装质量标准。不完好的设备不准安装。安装完毕后,应由安装、使用、安检、机运等单位参加验收,进行试运转并办理移交手续后,才能投入使用。 第三章 设备使用和维护 一、 所有使用的设备都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维护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与维护。凡未使用过的新型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由主管技术人员制定出操作维护规程,报有关部门审批后,组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和使用单位负责人学习,并考试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 二、 贯彻执行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的原则,谁使用谁维护,并实行凭证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单人使用的设备由操作者负责,多人操作的设备、生产线实行包机制。共用设备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对多班制生产的设备,操作着必须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设备应有运行记录,主要管路、缆线装置和已实行集中遥控的设备,应设置专职机电维修工负责分片包干巡回检查维护等工作。 三、 各种主要设备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四、 设备司机都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五、 使用中的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可靠否则不准使用。 六、 严格执行每日强制检修制,日常保养制和定期维护保养制,确保设备整齐、清洁、安全经济运行。并做好各项记录. 七、 主要设备应分别制定合理的运行标准和消耗,定期进行测试严禁设备超负荷或带病运转,防止和杜绝跑、冒、滴、漏。 八、 队、班、组实行维修负责制,对负责管辖范围内的设备作好巡回检查,计划维修和故障检修,对重点设备关键部位要进行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并作好记录。 九、 锅炉压力容器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测和预防性试验。 十、 加强仪器仪表的管理。所有使用的仪表、仪器和控制装置,必须按规定周期进行校验,保证灵敏、准确、可靠。 十一、 加强润滑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润滑“五定”(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制度,作好换油记录,主要设备要建立润滑卡片。根据油脂状态监测换油,实行设备润滑的动态管理。建立油脂化验,设专兼职管理。新到的润滑油必须经检验合格后物资供应部方能入库,并妥善保管和定量发放。 十二、 设备发生事故时,及时向机运队和安检部汇报,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追查,根据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经济赔偿,触犯法律者要依法追究,对损坏设备的修复材料费等应由事故部门承担。对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应加重处罚,并追究领导责任。使用单位要建立设备事故和未遂事故记录,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对经常发生的事故类别、时间、场地、部位和原因等进行分析研究,制订改进措施。 十三、 大型设备及压力容器等应做好每台设备有档案、有记录. 十四、 每队必须建立设备手册,做到日常设备检查、验收、交接等有记录。 第四章 设备检修 一、 坚持执行设备的维护保养与预防检修相结合的检修制度。积极推行故障诊断的状态监测技术,按设备运行状态合理确定检修时间和检修制度,逐步向预知检修方向发展,以提高检修质量,降低检修费用,缩短检修停机时间。 二、 设备检修分为小修(日常检修)、中修(一般检修)和大修理,设备小修和中修所需材料费用直接摊入生产成本(小修列入各单位费用指标,中修列公司成本指标)。设备大修费用由设备大修理资金支出。 三、 加强设备大修理资金的管理,设备大修理基金由机运队按计划控制使用,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四、 委托检修的设备,由机运队统一安排,承担检修的部门必须取得相应设备检修许可证。 五、 设备大修应由修理部门申请开工报告。由机运队做大修理预决算。竣工后,应做空、轻、重负荷的运转和效能测定,按照设备出厂质量验收标准严格验收,隐蔽工程应有中间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将检修内容详细记入在设备履历表内。 六、 大修理后的大修理设备要实行保修制,在保修期内,发生的修理质量问题,应由承修部门免费修理,保修期规定不得少于三个月。 七、 加强设备验收管理工作。设备检修质量验收,应由使用部门、检修部门和机运队共同参加,按照检修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作好记录,办理交接验收手续,不完好设备不准使用。 八、 一般检修计划由使用单位提供,机运队审核,列入月生产计划。生产计划。检修单位制定检修的项目、进度、工艺和安全措施,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检修计划的完成情况,由机运队进行考核,并列入经营考核中,做到保质、保量、保工期。 九、 实行强制检修和维护保养制,主要生产设备要保证有每天不少于2小时的检查、维修、保养时间。若发现设备故障在2小时内无法排除的,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组织力量进行检修。(主要设备采煤机、前部运输机、后部运输机、转载机、破碎机、顺槽皮带运输机、主井强力胶带运输机、乳化泵站、移动变电站、井下变电所、地面变电所、掘进机、主通风机、主排水泵、主提升机) 十、 各部门应实行设备包机制,包机人员在强制检修时间内都应参加检修和维护保养工作。每次检修完毕后,当班包机人员负责验收。 十一、 停产检修应集中力量解决日常不能检修的主要设备缺陷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和整定。停产检修确定后应编制检修工作计划、检修质量标准、安全措施、劳动组织。 十二、 应组织参加检修的人员学习讨论停产检修计划、检修质量标准和检修安全措施,以保证落实措施。在停产前应有生产经理组织有关部门召开检修平衡会。并协调人员、材料、车辆、停风、停电、停水、停气和停机方面的工作。 十三、 综采设备应制定一般检修和大修理计划,进行“四检”(班检、日检、月检、季检),不合格的设备禁止投入使用。 十四、 机运队要组织好维修用备品、配件的生产、供应工作,作好备品、配件的管理工作,编制配件贮备定额和消耗定额,保证经济合理储备,配件储备资金一般是设备原值的24,关键设备的配件可适当增加储备,配件应由物资供应部统一集中管理。领用时实行交旧领新的原则,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进行修旧利废工作。使用单位编制配件计划,由机运队审核交物资供应部采购。 第五章 设备租赁、调剂利用与调拨 一、 闲置设备应及时进行回收,暂不需要或连续六个月以上停用的设备应进行封存,封存的设备必须检修好,妥善保管、定期保养,严禁拆卸,防止丢失损坏。 二、 待报废的设备严禁作为闲置设备转让或出租。 三、 设备的调剂、调拨应由公司经理批准,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章 设备改造、更新与报废 一、 根据长远发展规划和现有设备技术状态制定设备的改造更新规划,由机运队制定年度计划,经机电副经理、总工审批后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规划发展部审批,由机运队组织实施。 二、 一般设备的改造更新计划,由机运队提出方案经机电副经理、总工审批。对于主要设备的改造更新,应由机电经理、总工组织技术经济论证,经公司批准后执行。 三、 设备技术改造应结合大修理进行。改造所需费用不超所改造设备大修理费用的70时,可列入大修理费用开支;若超过时应列入技术改造计划,所需费用从维简资金安排解决。 四、 新设备更新的原则,是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新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改造的旧设备;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可以报废更新。 1、 设备老化,技术状态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老、旧、杂设备; 2、 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3、 遭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 4、 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设备。 五、 设备报废可结合设备清查,作为日常工作进行,由机电副经理、总工组织机运队组成鉴定小组,提出报废意见,按照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第55条规定,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六、 待报废设备在批准前,应妥善保管好。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应将其中可利用的部分拆卸,入库保管。办理报废的财务手续。报废设备的残值收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改造与更新费用。 第七章 设备的基础管理 一、 建立健全设备的技术档案、技术资料齐全,存放整齐。由机运队设专人统一管理。主要生产设备要建立设备履历表和技术特征卡片,一台一档。作好设备检修,测试、检验、技术整定、技术改造,安装试运转和验收等记录,绘制提升、运输、通风、压风、排水、通讯、供电、供热、供水等系统图 二、 设备基础管理要求数量清,状态明,属性准,帐、卡、物一致,各种设备逐台编号、登帐、建卡,机运队要建立设备总台帐,使用单位要建立设备分台帐,设备的分布状况及属性变化,可用图、牌板管理,有条件的应用计算机管理。 三、 逐步制定、整定、完善以下定额 1、 设备检修工时、费用定额; 2、 维修配件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 3、 采、掘、运设备的装备定额; 4、 大型设备的能耗定额; 5、 设备运行费用定额。 四、加强设备的经济技术指标的管理与考核。要求大型在用固定设备台台完好,设备综合完好率90以上,设备待修率不高于5,设备事故率1以下,设备使用率80以上,设备新度系数年年递增。 第八章 附则 本制度若与上级规定有抵触之处的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昌吉硫磺沟分公司 2003年10月 昌吉硫磺沟分公司 供用电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公司供用电管理,协调公司所属各单位管理的使用关系及日常用电秩序,做到安全、经济、合理的使用电力资源和电气设施,结合我公司井上、下具体情况,特制定硫磺沟分公司供用电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所属各科队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机电运输队为硫磺沟分公司电力使用业务管理部门及监察部门。 第二章 供电方式、质量及安全 第四条 硫磺沟变电所供往我矿地面中央变电所的供电频率为交流50Hz,额定电压为10KV,频率偏差500.5 Hz,电压偏差105KV。10KV地面中央变电所值班人员应认真检查,做好记录,根据实际情况与硫磺沟变电所取得联系,保证正常的供电频率与电压。 第五条 我公司供电通风和排水为双回路供电。正常情况下硫磺沟变电所供电电源为正常生产电源。柴油发电机组为供电备用电源,应每月启动一次,确保正常运行。 第六条 地面中央变电所10KV电源经高压配电室配电送往井下掘进、综采工作面及老矿区、箱变。地面生产系统由地面中央变电所供380v电源,主井皮带运输机与主通风机由箱变提供660v电源。 第七条 未经过公司领导的批准、机运队的通知,不得擅自停送任何线路电源。经公司领导、机运队通知,方可停送电。 第八条 未经过公司领导的批准、机运队的通知,不得擅自给公司以外单位供电,否则按电费的10倍予以罚款。外单位(用户)需在矿供电范围内接电,应与机运队取得联系,经公司领导批准在供电前办理用电申请。供电费用、产权划分、维护检修、停电操作等事项签定协议,在机运队指定地点接电。 第三章 供配电设计、安装、试验 第九条 机运队负责供配电的设计、安装指导、试验和调试计算及联系协调工作,以上工作完成后必须由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条 矿井供配电的设计包括的主要内容为 一 全矿井上(地面)供配电一、二次线路图及设计说明 二 全矿井下供配电一、二次线路图及设计说明 三 回采工作面供配电线路图及设计说明 四 掘进工作面供配电线路图及设计说明 五 井下运输设备供配电线路图及设计说明 六 井下照明供配电线路图及设计说明 七 回撤工作面供配电线路图及设计说明 八 各种继电器保护整定计算设计说明书 九 各种电气设备布置图及设计说明 十 功率因数计算和无功功率补偿方式及容量 以上内容发生变化(新装、减装或减少负荷)应及时进行修订或重新进行设计。 第十一条 设计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第十二条 安装工作应据公司生产计划安排情况,指定生产科队由安装队伍认真编写安装规程,经批准后实施。安装所需设备及材料由机运队编写计划供应科组织,同时应加强预算及决策工作。 第十三条 安装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由公司领导及机电经理组织验收,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改动电气设计线路及继电器保护整定值,如需改动或增加负荷必须经机电经理的批准。经机运队办理手续,方可进行改动工作,否则按违章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机运队每季必须对“第十条”的设计内容进行与实际对照的复查,并绘制新的实际电气线路图。 第十六条 每年应对电气设备及保护装置进行检查、检修和试验,以防止电气设备发生事故和产生误动作。该工作由机电经理主持并组织,由机运队执行并汇总,由公司所属各科队配合认真实施。 第十七条 电气设备及保护装置的检查、检修、试验、调整工作有 一 供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包括各配电点的馈电开关)的整定值的检查,每半年一次。负荷变化时,应及时调整整定值,并上报机运队备案。 二 变压器油开关试验,每半年一次。 三 高压电缆泄漏耐压试验,每年一次。 四 高压开关试验,每年一次。 五 高压备用电缆的绝缘电阻测定,每月一次。 六 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检查,每季一次。每周由负责电工检查外部和悬挂情况一次。 七 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绝缘检查每月一次,每班当班司机或电工负责检查一次外皮有无破损。 八 避雷器试验,每年一次。 九 绝缘用具试验,每年一次。 十 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检测,每月一次。 十一 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值,每季测定一次。局部接地级的接地电阻值每半年测定一次。防雷电的避雷电接地电阻,每年雨季前测定一次。 十二 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性能检查,每月一次。分片负责电工应每月检查外观一次。 以上每项内容,均应填写记录并上报机运队备查,不符合要求的由使用单位负责处理。 第四章 停送电管理 第十八条 因硫磺沟变电所检修或其它原因停供往我公司的10KV高压线路时,我公司地面中央变电所值班人员必须立即通知机运队队长、调度室及有关领导,以便于及时启动柴油发电机组,确保通风与排水正常。 第十九条 据本公司内部不同性质的停送电采取不同要求如下 一 全矿性停电 1 属计划检修性的全矿停电,应事先到机运队办理停电手续。由机电经理或生产经理签发工作票,然后通知调度室、通风科等。由调度室协调时间并通知各科队将准备工作做完。统一时间停止设备运转,最后地面中央变电所值班人员才可停止全矿的供电。送电时,应先通知各队做好准备,防止误送电伤人或出事故。先合总闸然后按操作规程分路送电。经各处调试运转正常后,人员方可撤离工作地点。变电所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操作票。 2 属事故性的全矿停电,值班人员应及时向调度室联系,并通知各单位弄清和查明原因,同时拉下各分路刀开关以免事故的进一步扩大。严禁各类用户利用事故停电时间进行电气检修等。查明原因后分路试送电,各用户试运转正常的线路保持送电状态。该项工作由生产经理、机电经理统一指挥调度人员、通风科瓦检人员协调配合地面。地面中央变电所值班人员应严格履行操作规程。 二 地面局部停送电 1 属计划性检修电气设备停电,必须由用户派人到机运队办理停电工作票,工作票签发人为机运队电气负责人。工作票交地面中央变电所并办理停电手续,由地面中央变电所值班人员通知调度室,由调度室协调停电时间。检修工作结束后,用户派工作项目负责人去地面中央变电所办理送电手续(实行谁停电谁送电原则)确保无误后方可送电。 2 地面某线路发生事故造成10KV控制柜跳闸,属事故性停电应查明事故原因处理完后,并由故障处理人员到地面中央变电所办理送电手续方可送电,签发人为项目工作负责人(值班队长),值班人员应将故障原因、处理方法结果等记录备查。如故障出在配电柜,如果是双回路供电,可由备用回路供出,然后再处理有故障的配电柜。 三 变电所内部停电 1 变电所内部停送电如不影响用户,工作票可由机运队队长签发。如影响用户必须由机电经理签发,值班人员必须写出操作票,并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 2 停电后必须验电、放电,并在操作手柄上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以防他人误操作造成事故。 3 变电所负责完毕后需要送电时,必须通知受电单位负责人或现场工作负责人。在受电单位或现场工作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送电。且必须验明受电单位、地点、工作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防止发生事故。 四 井下全面性停电 1 属正常计划性停电时,必须先到机运队办理停电工作票,由机电经理签发。由井下变电所值班人员通知调度室,平衡停电时间。停电顺序为各用户停止设备运转,并将开关打到零位,各移动变电站停电至零位。高爆停电、地面变电所停电。工作完成后经项目负责人检查,瓦检人员检测各供配电点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送电顺序与停电顺序相反。 2 如果是突发事故造成井下全面性停电,参照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条执行。 五 井下采区停送电 1 井下采区移动变电站移设检修等需要送电时,应到机运队办理停送电手续,并填写工作票,变店所值班人员填写操作票进行操作。 2 工作完毕后需送电时,应保证做到“谁停电谁送电”。 3 当班工作完成不了需延续到下一班时应指定送电负责人,并告知变电所工作完成后由指定送电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送电手续,方可送电,以确保送电安全。 六 井下掘进头停送电 1 正常情况下,局部通风机不准停转。 2 如必须停送局部通风机时,必须在启动通风机前进行气体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启动通风机,此项工作由瓦检员同调度室协作执行。 3 掘进头因是专用线路、专用电源,且现场无人看守,故停电时必须坚持“谁停电谁送电”原则,且停电总开关处设专人看守并挂警示牌(采区内部停送电也必须遵守此条)。 七 其他范围内的停送电 1 工作人员到变电所办理停电手续,填写工作票,由调度室平衡停电时间。 2 工作完毕后,工作人员亲自到地面中央变电所办理送电手续,并做到“谁停电谁送电”,防止发生事故。 3 经试运转后工作人员才可离开工作地点。 第二十条 本矿的地面中央变电所内部的油断路器应经常检查油质油位情况。 一 每年进行一次用油断路器绝缘油的物理化学性能及耐压试验。 二 操作频繁的油断路器的绝缘油,每半年进行一次电气耐压试验。 三 经3次切断短路故障的油断路器的绝缘油应加试一次电气耐压 验。 四 不符合标准的绝缘油应不用或及时更换。 五 油量不足的油断路器应及时补充绝缘油,并做好混合电气耐压 试验。 六 建立健全电气设备绝缘油更换,试验记录。 第二十一条 发生停电造成一切事故的一律上报调度室、生产经理、机电经理,并在三天内追查事故和提出事故分析报告。 第五章 计划用电与节约用电 第二十二条 机运队应根据每月电耗情况,对基层科队、各主要供电点下达电耗指标 昌吉硫磺沟分公司 2003年10月 设备验收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设备管理工作,理顺管理程序,使设备到货验收、安装、回撤、发放及大型设备检修、验收等工作进入正规化、系统化、避免设备的丢失和不定期的重复检修,加强管理人员、使用单位对设备管理工作重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节 设备入库或到货验收制度 一、 新设备到货后,必须由供应部计划员、机运队设备管理员、档案室管理员等一同验收。 二、 验收设备时,应通力合作,并按照各自分管内容逐项进行验收。 三、 验收内容包括 1、 设备外观和组成部件数量,并验收其外观质量; 2、 设备的随机文件; 3、 设备的随机配件(部件)数量与装箱单是否一致; 4、 设备的随机工具及数量; 5、 有关设备的其它附件。 四、 验收时,应按实物逐件进行检查,并填写验收报告。该表由档案室、供应部、机运队各存档一份,以便备查。 五、 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存在缺陷或缺件情况,应将验收结果以书面材料反馈给采购单位,并将验收结果存档备查。 第二节 设备投入使用及发放的验收制 一、 新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检修完好设备入库时,必须在地面进行试运转,试运转工作由机运队负责指定班组来完成此项工作。 二、 试运转前,必须按照电器设备、机械设备的完好标准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准通电进行试运转。 三、 防爆设备应逐台检验其防爆性能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防爆设备技术要求标准GB3836,并贴防爆合格证。 四、 试运转工作由合格的人员担任试运转司机或操作者,应从空载、半载、满载逐项进行,每项内容不得少于1小时,以确保其磨合要求。 五、 试运转时,采掘设备或其它一般设备由机运队设备管理员、机械或电气技术员、试运转单位负责人、技术员、安装或使用单位负责人、技术员等参加,必要时由机电副经理统一协调指挥该项工作。 六、 试运转完毕后,由机运队、试运转单位填写试运转验收报告,参与试运转人员签字,主要采掘设备经机电副经理签字,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节 安装及回撤验收制度 一、 安装单位应根据技术要求进行设备的安装,不得随意更改安装技术要求,如需变更安装技术要求,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机电经理或总工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 安装单位在安装过程中,必须对设备的隐蔽工作量进行记录并认真完成。 三、 安装单位应根据试运转时的设备明细,认真进行安装和保管,防止丢失。 四、 安装完毕后,由机电副经理、机运队、安装单位、供应部、调度室、安检部、使用单位等组成验收组,对设备安装情况进行验收。 五、 安装验收交付使用后,保运期10天,在保运期内因安装质量问题造成设备及配件损坏的,由安装单位负责赔偿损失,并扣除安装单位部分安装使用费。 六、 设备回收升井或入库,以设备到达机运队或供应部为准,中途丢失由使用单位或回收单位负责赔偿,入库后丢失由保管单位负责赔偿。 七、 设备的安装、回撤机运队要认真做好设备清册工作,做好移交工作。 第四节 大型及主要设备检修验收制 一、 大型设备和主要设备为 1、 主扇风机; 2、 副井提升机; 3、 主井胶带运输机; 4、 主排水泵; 5、 锅炉; 6、 井上地面高、低压变电所; 7、 井下变电所; 8、 人车; 9、 采煤机; 10、 掘进机; 11、 移动变压器。 二、 检修工作,必须确定检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检修人员。 三、 检修完毕后,由机电副经理、机运队、检修单位负责人、调度室、安检部等参加对设备检修工作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存档。 四、 检修验收后的设备必须保证正常使用。保运期1个月以上(小故障除外)。 昌吉硫磺沟分公司 2003年10月 设备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管理体制,转变管理观念及模式,提高公司设备管理水平,节能降耗,减少和杜绝机电事故的发生,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及安全生产,结合公司的具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 设备管理网络 公司经理 集团公司生产部机电组 机电副经理 机电运输队(技术组) 综采队 综掘队 掘进队 机运队 供销部 行办 通风部 后勤 生产部 二、 各部门主要考核设备 1、综采队采煤机、前部运输机、后部运输机、转载机、破碎机、顺槽皮带、液压支架、乳化泵站、移变、绞车、各类开关及水泵等。 2、综掘队掘进机、转载机、双向带、刮板运输机、移变、乳化液泵、各类开关及水泵等。 3、掘进队刮板运输机、乳化液泵、各类开关及水泵等。 4、机运队主井皮带运输机、筛选皮带运输机、主提升机、主通风机、主排水泵、地面变电所、箱变、井下变电所、制氮机、车床、刨床、人车、各类开关等。 5、供销部推土机、转载机、汽车、吊车、电锯、各类水泵等。 6、行办一体机、复印机、大轿车、小车、客货两用车等。 7、通风部局部通风机、测尘仪、各类开关等。 8、后勤部各类水泵、锅炉、变压器等。 9、生产部监控系统、通讯系统、晒图机、激光指向仪、测绘仪器等。 三、设备管理考核月报表 考核单位机运队 年 月 科队 本月在用设备综合完好率 本月在用设备发生事故 本月电气设备防爆 在用设备待修 本月累计处罚金额 备注 在用设备台数 完好台数 完好率 次数 事故率 影响时间 处罚金额 失爆台数 合格率 处罚金额 待修率 备注 生产部 综采队 综掘队 掘进队 机运队 供销部 行办 通风部 后勤部 部门领导 主管领导 制表 四、设备检查和例会 1、部门主管设备的领导或兼职设备管理员不参加每周至少一次的设备检查活动的,罚款200元/次。 2、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可当班解决而不解决的罚款20元/项。若到下次检查还未整改的,罚款50元/项。 3、对于不参加设备管理会议的,罚款100元/次。 4、罚款落实到人,凡是落实不到人的对单位主管领导进行上述款额的罚款,下述条款中也按照此规定执行。 五、设备管理制度 1、各部门健全设备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及定期检修、定期检查、巡检、维护、保养制等,每缺一项罚款20元,执行不善或未执行的,罚款20元/项。 2、设备管理无人管理或兼职管理员不负责任的,造成损失的罚款200元。 3、设备因使用或维护不当造成损坏的由使用单位和事故责任者按设备价值的10-30进行赔偿。 4、设备因使用、检修维护不当出现事故但未造成设备损坏后果的,给予200元/次的罚款。 六、设备档案 1、各部门没有建立设备档案的,罚款100元,档案不全的,罚款50元。 2、设备帐卡物三者不相符的,罚款50元。 3、每月30日前不上报设备动态表的罚款50元/次。 七、设备完好率及防爆合格率 1、完好设备要求 (1)、设备性能良好,机械设备能稳定得满足生产工艺要求,动力设备的功能达到原设计或规定标准,运转无超温超压现象。 (2)、设备运转正常,零、部件齐全,安全防护装置良好,磨损、腐蚀程度不超过规定的标准,控制系统、计量仪器、仪表和润滑系统工作正常。 (3)、原材料、燃料、润滑油、动能等消耗正常,基本无漏油、漏水、漏气(汽)、漏电现象,外表整洁、整齐。 (4)完好率完好设备的台数/实有设备的台数100 各部门所使用设备完好率达90以上,每降1,罚款50元。 2、设备待修率平均待修设备台数/平均实有设备台数100,设备待修率不超5,每升1,罚款100元。 3、设备事故率机电事故影响当月产量/当月全矿生产煤量100,设备事故率不超1,每升0.1,罚款50元。 4、防爆合格率达100,失爆罚款200元/次。(按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制度试行执行) 5、电缆悬挂率95,每降1罚款50元,不悬挂的罚款每处100元,不用电缆钩悬挂的罚款每处50元。 6、开关应有标志牌,上架,涂防绣油。缺项或不合格的,罚款20元/项。 7、电气安全保护装置不完好的,罚款50元/项。 8、五小电器不完好的、不上板的,罚款20元/项。 八、文明生产 1、设备上或周围堆放杂物以及影响电机散热的,罚款50元/项。 2、设备乱堆乱放、闲置或待修不升井的,超限期整改的罚款50元/台。 3、设备表面不清洁的,有油垢或淋水的,不加防护的罚款50元/项。 九、设备发放 1、由机运队设备管理员及使用单位的兼职设备管理员共同验收,并做好交接验收记录后,才能出库,不完好的设备禁止出库,其他人无权交接设备,否则罚款50元/台。交接不清者,罚款50元/台。 2、防爆电气设备,必须经检查无误后,才能出库,否则罚款50元/台,交接不清者,罚款50元/台。 a 于不办理出厂手续,私自乱拿设备的,按设备丢失论处,使用单位按300元/项次 罚款。 十、设备回收 1、由机运队设备管理员及使用单位的兼职设备管理员共同验收,并做好交接记录,其他人无权交接设备,否则罚款100元/台,交接不清者,罚款100元/台. 2、对于损坏随意拆卸或丢失的设备,根据其程度由使用单位负责按价赔偿。 3、未按指定地点整齐摆放设备者,罚款200元/次。 4、对于未经设备管理员交接验收的设备,设备丢失部分,由使用单位按价赔偿。 5、设备非正当丢失损坏的部件、配件按价赔偿,认为损坏加倍赔偿。 十一、设备事故追查 1、设备发生事故后,对事故不进行追查者,罚款200元/次,追查不清者,罚款100元/次,对于隐瞒事故者,罚款500元/次。 2、电机损坏10KW以下电机按100元/KW进行罚款。1020KW电机按1000元/台、2030KW电机按1500元/台、3045KW按2000元/台、4575KW电机按3000元/台进行罚款,75KW以上电机按哈煤集团非人身事故赔偿办法执行。 3、潜水泵损坏2.2KW罚款100元/台;3KW罚款250元/台;4KW罚款300元/台; 5.5KW罚款350元/台。 4、开关损坏 (1)锯断电缆头罚款100元/个;喇叭口丢失罚款100元/个;螺栓丢失罚款2元/个,挡板丢失罚款5元/个。 (2)、外壳损坏罚款500元/台。 (3)、开关内部电器部件严重损坏按100元/处罚款。 5、刮板运输机 (1)缺少刮板螺栓按20元/个罚款。 (2)缺少跨帮螺栓按50元/个罚款。 (3)主要部件缺少螺栓及螺母的罚款50元/个。 (4)无防护罩的罚款100元。 6、其他设备因使用不当按第二项第三条执行。 十二、机电设备管理奖励 1、由公司财务部设立机电设备管理专项基金,资金来源主要是年中考核及公司拨款。 2、奖励时间每年年终表彰一次,由机运队提出奖励意见,报公司审批。 3、执行标准以全年各科队设备管理考核月报表统计的设备完好率、事故率、待修率以及设备日常使用情况综合考核。设备完好率90以上,待修率不超5,事故率不超1 十三、本制度自发行之日起执行 昌吉硫磺沟分公司 2003年10月 小型设备管理制度 一、 加强小型设备管理工作,主管设备管理工作的设备管理员负责全公司的日常设备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基层部门的设备管理工作。 一、 实行分级管理负责制。公司各基层部门设一名分管设备管理工作的领导,并配备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负责小型设备管理工作。 二、 建立健全设备的交接验收手续,建档管理与考核制度,并将图纸、使用维护说明书、质量检查、设备验收报告等技术资料移交机运队管理。 三、 使用中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动作可靠、安全保护装置齐全,防爆设备不失爆,并每周检查试验一次,作好记录,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