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处办公楼爆 破 通 知.doc
爆 破 通 知 各位住户及有关单位 酒钢民用爆破公司承揽的五一街区酒钢公安处办公楼、13宿舍楼爆破拆除工程定于2001年3月26日(星期一)下午400 430起爆,为保证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人身、财产安全,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3月26日下午300之前,五一街22栋、23栋、24栋、25栋、26栋、27栋、28栋、29栋、48栋二层楼和30栋、31栋、49栋、50栋平房的所有住户请将家中的老人、儿童及病人暂时撤离,当日下午330前家中所有人员全部撤离。 2、酒钢五一街区锅炉房和与之相邻的建筑施工场地、工房内的所有人员在3月26日下午330前全部撤出警戒区域。 3、3月26日下午400之前五一街32栋、33栋、34栋、51栋、52栋、53栋平房所有朝向酒钢13宿舍楼的房间中的人员撤至安全的房间,严禁在禁止停留的房间停留和隔窗观望。 4、3月26日下午400之前酒钢客运队、十四宿所有朝向酒钢公安处办公楼、13宿舍楼方向的办公室、房间、阳台中的人员撤至安全的房间,严禁在禁止停留的房间停留和隔窗观望。客运队停放在院内的所有车辆必须入库。计控厂路口的商店及汽车修配厂当天下午330起暂停营业直到爆破警戒解除,人员全部撤至警戒线以外。 5、3月26日下午400之前五一街区46号、47号、48号、49号居民住宅楼的居民全部撤至安全的房间,严禁在阳台停留和隔窗观望。 6、各住户及单位将朝向酒钢公安处办公楼、13宿舍楼的窗户后的重要物品在人员撤离时搬至您认为安全的地方,以防个别飞石带来的危害。人员撤离时紧闭所有的窗户。 7、爆破前有关部门将对周围建筑物的外部进行查看记录,爆破后如有玻璃等损坏,请住户保护好现场,及时与民爆公司联系。电话6220443 爆破期间,请各位居民听从工作人员指挥,谢谢合作。 特此通知。 嘉峪关市公安局五一派出所 酒 钢 民 用 爆 破 公 司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