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控制程序.doc
河南省地质调查院/程序文件 编号QB 8.3-01 批准日期2000-11-15 修订日期2000-11-25 修订状态A/1 不合格控制程序 页码1/2 不合格控制程序 1 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 对检验和检查后发现的不合格品进行控制,以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和提供。应控制不合格的标识、记录、评价和处置,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 1.2 范围 适用于对不合格的设备、物资原材料)、各专业地质调查项目原始、阶段性和最终产品(资料)、工程以及不规范服务的控制。 2 职责 1 质管办负责对A类项目不合格品的处置控制。 2 总工办协助组织对A类项目不合格品各类技术资料及工程及不合格仪器的识别、评审。 3 综合办负责组织对设备仪器、物资原材料不合格品负责进行控制和处理。 4 分院中心或项目组负责组织对本部门不合格品的识别、控制和纠正。 3 工作程序 3.1 对各类技术资料、工程质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3.1.1 分院(中心)和院总工办通过各级、各阶段的检验,及时发现不合格工程及不合格地质资料,并进行复查、核定。 3.1.2 相关责任人立即对核定后的不合格品进行标识、隔离,并作好记录,查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返工、报废或降级等处置意见。 处置意见须报院质管办A类项目或分院中心B类项目审批。 3.1.3 质管办主持、总工办参加对A类项目不合格品处置意见进行评审。分院中心组织对B类项目不合格品处置的评审,经评审未批准时相关责任人按QB 8.3-01不合格控制程序执行,至再次评审批准为止。评审部门或单位须提交不合格品处置意见书。 3.1.4 分院中心或项目组技术负责人按评审意见书执行对不合格品的纠正。 1 由责任人对不合格品进行返修或返工,如对有些资料收集不全的应到现场进行补救。并在质量记录表中标识修改情况。 (2)对工程质量或某项技术指标达不到要求的,技术负责人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采取补河南省地质调查院/程序文件 编号QB 8.3-01 批准日期2000-11-15 修订日期2000-11-25 修订状态A/1 不合格控制程序 页码2/2 救措施,并作好记录。 3.1.5 质管办对A类项目不合格的处置及其结果进行跟踪监督。 3.1.6 经返修或返工后的产品技术资料按检验程序重新检验。对经返修或返工基本符合要求者可作让步接收;如无法补救应作降级或报废处理。当对不合格品提出让步处理时,应向顾客、执法机构提交申请报告。 3.2 对设备、离合器、物资原材料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 3.2.1 综合办组织检验和试验,及时发现不合格品。 3.2.2 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1 当未进仓库时及时与供方联络,采取保修、更换、退货等相应措施。 2 在不影响后续产品质量而且生产急需时,可“紧急放行”,但必须作好标识,以便追溯。 3 对影响后续产品质量的仪器、设备,应及时标识,作好记录,并进行隔离保管,在未经检修合格前不得进入生产过程。 4 相关文件 1 QB 7.3.2-01设计控制程序。 2 QB 5.5.6-01文件控制程序。 3 QB 7.4.1-01采购控制程序。 4 QB 7.5.1-01区域地质调查运作控制程序。 5 QB 7.5.1-02固体矿产调查运作控制程序。 6 QB 7.5.1-03地球物理调查运作控制程序。 7 QB 7.5.1-04地球化学调查运作控制程序。 8 QB 7.5.1-05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运作控制程序。 9 QB 7.5.1-06遥感调查运作控制程序。 10 QB 6.3-01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11 QB 7.5.5-01报告编审控制程序。 12 QB 7.5.1-08技术资料归档和汇交控制程序。 13地质调查项目原始资料检查暂行规定。 14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验收暂行办法。 15地质调查项目成果报告评审暂行办法。 16地质调查项目资料汇交管理暂行办法。 5 质量记录 1对不合格品的标识记录。 2对不合格品的处置意见书。 3对不合格品的纠正措施记录。 4对不合格品的处置及结果进行跟踪的记录。 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