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doc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 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二〇〇〇〇八年三月八年三月 说明说明 城镇生活源是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四类普查对象之一,为使普查工作顺利实施, 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根据国务院批准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 ,第一次全国 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在财政部的支持下,在环境保护部科技、规划等有关司办的指 导下,委托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组织环保、建设、高校及有关专业公司等 144 家单位数千人开展了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测算项目。参加项目 各单位经一年多的辛勤工作,在建设部门、环保部门等各行业及实测对象的支持下, 完成了这一测算项目,并以此为基础编制了这套手册,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城镇生活源产排污量的核算打下了比较良好的基础。值此手册付印之际,向所有参加 这一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二 OOOO 八年三月八年三月 序序 言言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以下简称系数手册)涵盖了 城镇居民生活源、住宿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医院、机动车等五部分内容。 本手册一共有四个分册。 第一分册 城镇居民生活源污染物产生、排放系数手册 涉及的污染物指标包括生活污水量及其中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 氮、总氮、总磷、动植物油;生活垃圾量;烟气及其中的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 煤渣。第一分册共 13 项系数指标,534 个核算系数,主要应用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 查城镇居民生活源污染物产生、排放量的核算。 第二分册 住宿餐饮业污染物产生、排放系数手册 住宿业涉及的污染物指标污水包括污水量、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氨氮, 固体废物为垃圾产生量,共 6 项系数指标;餐饮业包括污水量、化学需氧量、总磷、 总氮、氨氮、动植物油,固体废物为垃圾产生量,共 7 项系数指标。第二分册共有 7 项系数指标,1287 个核算系数,主要用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住宿餐饮业的各种 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的核算。 第三分册 居民服务与其他服务业污染物产生、排放系数手册 洗染服务业涉及的污染物指标为污水量、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 4 项;理发及 美容保健服务业涉及指标污水量、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铅、汞 6 项;洗浴服务 业涉及污水量、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项;摄影扩印服务业涉及指标污水量、化学 需氧量、氰化物、六价铬、总铬 5 项;汽车摩托车维护与保养业中洗车业涉及指标污 水量、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总磷 4 项。第三分册共有 10 项系数指标,177 个核算系 数主要用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各类污染物产生量、排 放量的核算。 第四分册 医院污染物产生、排放系数手册 涉及污染物指标污水量、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总氮、氨氮、 汞、医疗废物产生量等 8 项。第四分册共有 8 项系数指标,399 个核算系数,34 个校 核系数,主要用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医院中各类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的核算, 以及用水量与医疗垃圾产生量的校核。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 第一分册城镇居民生活源污染物产生、排放系数第一分册城镇居民生活源污染物产生、排放系数 目目 录录 一 适用范围 ..........................................................1 二 主要术语与解释 ....................................................1 三 核算方法 ..........................................................1 第一部分 城镇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4 一 使用说明 ..........................................................5 二 示例 ..............................................................5 三 系数表单 ..........................................................6 第二部分 城镇居民生活废气和煤渣.......................................26 一 使用说明 .........................................................27 二 示例 .............................................................28 三 系数表单 .........................................................29 1 一一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1.本手册给出了城镇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生活废气的污染物产生系数和 排放系数,用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居民生活污染物产生与排放量的核算。 2.涉及的系数指标包括生活污水量及其中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 氮、总氮、总磷、动植物油;生活垃圾量;烟气量及其中的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 硫;煤渣。 二二 主要术语与解释主要术语与解释 1. 城镇居民生活污水指城镇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所产生的污水,不包含住宿餐 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医院等行业产生的污水。 2. 城镇居民生活垃圾指城镇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煤渣除 外),不包含住宿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等行业产生的固体废弃物。 3. 城镇居民生活废气指城镇居民在烹饪食物或取暖获取热能的过程中,由燃 烧设施所产生、排放的废气。不包括城市集中供热、供电等设施产生、排放的废气。 4.污水污染物产生系数指城镇居民日均每人产生的生活污水量或污染物量, 包含居民在家庭、工作、学习活动中所产生的量。 5.污水污染物排放系数指城镇居民日均每人排放出户外的生活污水量或污染 物量,包含居民在家庭、工作、学习活动中所排放的量。 6.垃圾产生系数指城镇居民日均每人产生的生活垃圾量,包含居民在家庭、 工作、学习活动中所产生的量(煤渣除外)。 7.废气污染物产生系数指城镇民用燃烧设施废气污染物产生量与其燃料用量 的比值。 8.废气污染物排放系数指城镇民用燃烧设施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与其燃料用量 的比值。 9.煤渣产生系数指城镇民用燃煤设施炉渣产生量与其燃煤用量的比值。 10. 蜂窝煤炉指专门设计用于燃烧蜂窝煤的底部有炉篦的燃煤炉。 11.散煤炉指专门设计用于燃烧除蜂窝煤、型煤以外的商品或自已加工的底部 有炉篦的燃煤炉。 三三 核算方法核算方法 本手册建立了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城镇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生活废气产 生、排放量的核算方法。 2 1. 生活污水 污水及污染物产生量用公式(1)计算, 污染物排放量用公式(2)计算。 (1) cc NFG3650 (2) pp NFG3650 式中 Gc 、Gp-城镇居民生活污水或污染物年产生量和排放量,其中污水量单位吨/ 年,污染物量单位千克/年; N-城镇居民常住人口,单位万人,为普查表 S405 填报数据; Fc 、Fp-城镇居民生活污水或污染物产生系数和排放系数,其中污水量系数单位 升/天.人,污染物系数单位克/人.天;对应系数取值见系数表单表 1- 表 5。 2. 生活垃圾 城镇居民生活垃圾产生量用公式(3)计算 (3) wa NFW365 . 0 式中 -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年产生量,单位万吨/年; a W N -城镇居民常住人口,单位万人,为普查表 S405 填报数据; Fw-城镇居民生活垃圾产生系数,单位千克/人.天;对应取值见 系数表单表1-表 5。 3. 生活废气 烟气及污染物产生量用公式(4)核算 (4) ijji n i ij p j FTKG 11 式中 G-城镇民用燃烧设施烟气或污染物的年产生量,单位千克/年或吨/年; i -指不同燃烧炉具的种类; j -指不同燃料的种类; 3 Tij-城镇生活源中不同燃料用于不同燃烧设施的年消耗量,单位吨/年或万立方 米/年; Fij-城镇生活源中不同燃料、不同燃烧设施的烟气或污染物产生系数, 单位千克/吨-煤或千克/标万立方米-燃气、克/标万立方米-燃气。对应系数取 值见表 6-表 7; Kij-某种燃料形式用某种炉具燃烧时产排污量的单位换算系数。 烟气及污染物排放量与烟气及污染物产生量相等。 4.生活煤渣 城镇生活源煤渣产生量用公式(5)计算 (5) ii n i w FTG 1 式中 Gw-城镇生活源煤渣的年产生量,单位万吨/年; i -指不同燃煤炉具的种类; Ti-城镇生活源中不同燃煤设施的用煤年消耗量,单位万吨/年; Fi-城镇生活源中不同燃煤设施的煤渣产生系数,单位吨/吨-煤,对应系数取 值见表 6。 4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城镇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城镇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 圾圾 本手册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部分由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 5 联系人蔡楠 联系电话 020-85529750 一一 使用说明使用说明 1. 本手册给出全国五个区域中五类城市的城镇居民生活污水及污染物、生活垃圾 的产生、排放系数。 2. 地域分区本手册在分区过程中结合行政区划,并充分考虑地理环境因素、城 市经济水平、气候特点和生活习惯等,将全国(不包括台湾、香港和澳门)划分为五 个区域。分别如下 一区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山西、山东、河北、北京、天津 二区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 三区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安徽 四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 五区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西藏 3. 城市类别划分城市类别主要根据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水平划分,把同一区域的 城市按居民人均消费水平划分五个等级,每个区域形成五类城市。附表 1 均列出五个 区域所有地级市的分类,对于没有列入城市的单列县类比参照同一区域的 5 类城市产 排污系数。 4. 查找手册时,先按该行政区、镇所属省份查找所在的分区,再进一步找出该行 政区、镇所在城市所属的城市类别,由分区、城市类别确定所对应的产排污系数。各 区域对应系数表单和城市分类说明见附表 1。 5.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本手册所提供的系数仅适用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核算城镇居民生活污 染物量,普查单元为设区城市的区、县城(县级市)、建制镇。 (2)本手册数据来源的统计人口与普查的辖区内城镇常住人口对应,指设区城 市的区、县城(县级市) 、建制镇的常住人口(包含户籍人口和常住流动人口 ) ,不 包括村庄和集镇的农业人口 。 (3)系数表单中“直排”,指居民生活产生的污水未经任何处理设施直接通过建 筑物下水管排放到户外。直排系数适用于没有设置“化粪池”的普查单元。 (4)系数表单中“化粪池”,指居民生活产生的污水通过建筑物下水系统的化粪 池后再排放到环境或其他公共设施。化粪池后排放系数适用于设置“化粪池”的普查 单元。 (5)对居住建筑物为界而言,城镇居民生活垃圾产生量与排放量相等。 6 二二 示例示例 1.1.城镇居民生活污水污染物量系数法核算城镇居民生活污水污染物量系数法核算 天津市南开区常住人口为 80.4 万人(普查表 S405 填报数据),居民生活污水的 产生量、化学需要量产生和排放量计算如下 首先,确定天津市属于一区,南开区属天津市市区。根据以上信息,从附表 1 查 找到天津市南开区位于一区 1 类城市,对应于表 1;从表 1 查出 1 类城市居民生活污水 产生系数,即 145 升/人.天, 根据公式(1)计算出南开区一年内居民生活污水产生量 如下 365080.4145=42551700 吨/年=4255.17 万吨/年 再从表 1 查出 1 类城市化学需要量产生系数为 77 克/人.天,根据公式(1)计算出 南开区一年内居民生活污水化学需要量产生量如下 365080.47722596420 千克/年=22596.42 吨/年 因该区都设化粪池,再查出化学需要量化粪池后排放系数为 61 克/人.天,根据公 式(2)计算出南开区一年内居民生活污水化学需要量排放量如下 365080.46117901060 千克/年=17901.06 吨/年 2.2.城镇居民生活垃圾量系数法核算城镇居民生活垃圾量系数法核算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常住人口为 51 万人(普查表 S405 填报数据),居民生活垃 圾的产生量计算如下 首先,确定海南省属于二区,美兰区属海口市市区。根据以上信息,从附表 1 查 找到海南省海口市市区位于二区 3 类城市,对应于表 2,从表 2 查出 3 类城市居民生活 垃圾产生系数,即 0.51 千克/人.天, 根据公式(3)计算出美兰区一年内居民生活垃圾 产生量如下 0.365510.51=9.49 万吨/年 三三 系数表单系数表单 7 表表 1 一区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产生和排放系数一区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产生和排放系数 城市城市 类别类别 污染物指标污染物指标单位单位产生系数产生系数 建筑物建筑物 排污系统排污系统 排放系数排放系数 生活污水量升/人.天 145 - 145 直排 77 化学需氧量 77 化粪池 61 直排 32 五日生化需氧量 32 化粪池 25 直排 9.5 氨氮 9.5 化粪池 9.2 直排 13.6 总氮 13.6 化粪池 11.5 直排 0.95 总磷 0.95 化粪池 0.81 直排 2.21 动植物油 克/人.天 2.21 化粪池 1.88 一类 生活垃圾量千克/人.天0.70直排0.70 生活污水量升/人.天135-- 135 直排 69 化学需氧量69 化粪池 56 直排 27 五日生化需氧量27 化粪池 22 直排 8.8 氨氮8.8 化粪池 8.5 直排 12.5 总氮12.5 化粪池 10.6 直排 0.92 总磷0.92 化粪池 0.78 直排 1.79 动植物油 克/人.天 1.79 化粪池 1.52 二类 生活垃圾量千克/人.天0.62直排 0.62 8 表表 1 一区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产生和排放系数一区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产生和排放系数(续)(续) 城市城市 类别类别 污染物指标污染物指标单位单位产生系数产生系数 建筑物建筑物 排污系统排污系统 排放系数排放系数 生活污水量升/人.天 125 - 125 直排 66 化学需氧量 66 化粪池 53 直排 25 五日生化需氧量 25 化粪池 20 直排 8.1 氨氮 8.1 化粪池 7.9 直排 11.6 总氮 11.6 化粪池 9.9 直排 0.84 总磷 0.84 化粪池 0.72 直排 1.58 动植物油 克/人.天 1.58 化粪池 1.34 三类 生活垃圾量千克/人.天0.54直排0.54 生活污水量升/人.天 115 -- 115 直排 63 化学需氧量 63 化粪池 54 直排 24 五日生化需氧量 24 化粪池 21 直排 7.7 氨氮 7.7 化粪池 7.5 直排 10.6 总氮 10.6 化粪池 9.4 直排 0.74 总磷 0.74 化粪池 0.65 直排 1.47 动植物油 克/人.天 1.47 化粪池 1.30 四类 生活垃圾量千克/人.天0.46直排 0.46 9 表表 1 一区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产生和排放系数一区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产生和排放系数(续)(续) 城市城市 类别类别 污染物指标污染物指标单位单位产生系数产生系数 建筑物建筑物 排污系统排污系统 排放系数排放系数 生活污水量升/人.天 105 - 105 直排 60 化学需氧量 60 化粪池 51 直排 22 五日生化需氧量 22.1 化粪池 19 直排 7.2 氨氮 7.2 化粪池 7.0 直排 10.0 总氮 10.0 化粪池 8.8 直排 0.63 总磷 0.63 化粪池 0.56 直排 1.16 动植物油 克/人.天 1.16 化粪池 1.02 五类 生活垃圾量千克/人.天0.35直排0.35 10 表表 2 二区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产生和排放系数二区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产生和排放系数 城市城市 类别类别 污染物指标污染物指标单位单位产生系数产生系数 建筑物建筑物 排污系统排污系统 排放系数排放系数 生活污水量升/人.天 185 - 185 直排 79 化学需氧量 79 化粪池 63 直排 33 五日生化需氧量 33 化粪池 26 直排 9.7 氨氮 9.7 化粪池 9.4 直排 13.9 总氮 13.9 化粪池 11.8 直排 1.16 总磷 1.16 化粪池 0.98 直排 2.00 动植物油 克/人.天 2.00 化粪池 1.70 一类 生活垃圾量千克/人.天0.68直排0.68 生活污水量升/人.天 175 -- 175 直排 73 化学需氧量 73 化粪池 58 直排 31 五日生化需氧量 31 化粪池 24 直排 9.1 氨氮 9.1 化粪池 8.8 直排 12.9 总氮 12.9 化粪池 11.0 直排 1.05 总磷 1.05 化粪池 0.89 直排 1.47 动植物油 克/人.天 1.47 化粪池 1.25 二类 生活垃圾量千克/人.天0.60直排 0.60 11 表表 2 二区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产生和排放系数二区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产生和排放系数(续)(续) 城市城市 类别类别 污染物指标污染物指标单位单位产生系数产生系数 建筑物建筑物 排污系统排污系统 排放系数排放系数 生活污水量升/人.天 164 - 164 直排 69 化学需氧量 69 化粪池 56 直排 29 五日生化需氧量 29 化粪池 24 直排 8.1 氨氮 8.1 化粪池 7.9 直排 11.6 总氮 11.6 化粪池 9.8 直排 0.95 总磷 0.95 化粪池 0.81 直排 1.26 动植物油 克/人.天 1.26 化粪池 1.07 三类 生活垃圾量千克/人.天0.51直排0.51 生活污水量升/人.天 153 -- 153 直排 64 化学需氧量 64 化粪池 55 直排 28 五日生化需氧量 28 化粪池 24 直排 7.9 氨氮 7.9 化粪池 7.7 直排 11.0 总氮 11.0 化粪池 9.7 直排 0.84 总磷 0.84 化粪池 0.74 直排 1.16 动植物油 克/人.天 1.16 化粪池 1.02 四类 生活垃圾量千克/人.天0.42直排 0.42 12 表表 2 二区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产生和排放系数二区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产生和排放系数(续)(续) 城市城市 类别类别 污染物指标污染物指标单位单位产生系数产生系数 建筑物建筑物 排污系统排污系统 排放系数排放系数 生活污水量升/人.天 145 - 145 直排 58 化学需氧量 58 化粪池 49 直排 26 五日生化需氧量 26 化粪池 22 直排 7.4 氨氮 7.4 化粪池 7.3 直排 10.3 总氮 10.3 化粪池 9.1 直排 0.74 总磷 0.74 化粪池 0.65 直排 0.95 动植物油 克/人.天 0.95 化粪池 0.83 五类 生活垃圾量千克/人.天0.35直排0.35 13 表表 3 三区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产生和排放系数三区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产生和排放系数 城市城市 类别类别 污染物指标污染物指标单位单位产生系数产生系数 建筑物建筑物 排污系统排污系统 排放系数排放系数 生活污水量升/人.天 180 - 180 直排 81 化学需氧量 81 化粪池 65 直排 36 五日生化需氧量 36 化粪池 29 直排 8.8 氨氮 8.8 化粪池 8.6 直排 12.6 总氮 12.6 化粪池 10.7 直排 0.91 总磷 0.91 化粪池 0.77 直排 2.15 动植物油 克/人.天 2.15 化粪池 1.83 一类 生活垃圾量千克/人.天0.71直排0.71 生活污水量升/人.天 170 -- 170 直排 74 化学需氧量 74 化粪池 59 直排 32 五日生化需氧量 32 化粪池 25 直排 8.3 氨氮 8.3 化粪池 8.0 直排 11.8 总氮 11.8 化粪池 10.0 直排 0.84 总磷 0.84 化粪池 0.72 直排 1.79 动植物油 克/人.天 1.79 化粪池 1.52 二类 生活垃圾量千克/人.天0.60直排 0.60 14 表表 3 三区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产生和排放系数三区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产生和排放系数(续)(续) 城市城市 类别类别 污染物指标污染物指标单位单位产生系数产生系数 建筑物建筑物 排污系统排污系统 排放系数排放系数 生活污水量升/人.天 160 - 160 直排 67 化学需氧量 67 化粪池 54 直排 31 五日生化需氧量 31 化粪池 24 直排 7.6 氨氮 7.6 化粪池 7.4 直排 10.9 总氮 10.9 化粪池 9.3 直排 0.78 总磷 0.78 化粪池 0.66 直排 1.63 动植物油 克/人.天 1.63 化粪池 1.39 三类 生活垃圾量千克/人.天0.54直排0.54 生活污水量升/人.天 150 -- 150 直排 64 化学需氧量 64 化粪池 55 直排 29 五日生化需氧量 29 化粪池 25 直排 7.4 氨氮 7.4 化粪池 7.3 直排 10.3 总氮 10.3 化粪池 9.1 直排 0.72 总磷 0.72 化粪池 0.63 直排 1.05 动植物油 克/人.天 1.05 化粪池 0.93 四类 生活垃圾量千克/人.天0.45直排 0.45 15 表表 3 三区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产生和排放系数三区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产生和排放系数(续)(续) 城市城市 类别类别 污染物指标污染物指标单位单位产生系数产生系数 建筑物建筑物 排污系统排污系统 排放系数排放系数 生活污水量升/人.天 140 - 140 直排 59 化学需氧量 59 化粪池 50 直排 27 五日生化需氧量 27 化粪池 23 直排 7.2 氨氮 7.2 化粪池 7.0 直排 10.0 总氮 10.0 化粪池 8.8 直排 0.63 总磷 0.63 化粪池 0.56 直排 0.84 动植物油 克/人.天 0.84 化粪池 0.74 五类 生活垃圾量千克/人.天0.38直排0.38 16 表表 4 四区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产生和排放系数四区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产生和排放系数 城市城市 类别类别 污染物指标污染物指标单位单位产生系数产生系数 建筑物建筑物 排污系统排污系统 排放系数排放系数 生活污水量升/人.天 150 - 150 直排 82 化学需氧量 82 化粪池 66 直排 34 五日生化需氧量 34 化粪池 27 直排 9.6 氨氮 9.6 化粪池 9.3 直排 13.7 总氮 13.7 化粪池 11.6 直排 1.26 总磷 1.3 化粪池 1.07 直排 2.21 动植物油 克/人.天 2.21 化粪池 1.88 一类 生活垃圾量千克/人.天0.64直排0.64 生活污水量升/人.天 140 -- 140 直排 72 化学需氧量 72 化粪池 57 直排 29 五日生化需氧量 29 化粪池 24 直排 9.0 氨氮 9.0 化粪池 8.7 直排 12.8 总氮 12.8 化粪池 10.9 直排 1.14 总磷 1.14 化粪池 0.97 直排 1.77 动植物油 克/人.天 1.77 化粪池 1.50 二类 生活垃圾量千克/人.天0.56直排 0.56 17 表表 4 四区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产生和排放系数四区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产生和排放系数(续)(续) 城市城市 类别类别 污染物指标污染物指标单位单位产生系数产生系数 建筑物建筑物 排污系统排污系统 排放系数排放系数 生活污水量升/人.天 130 - 130 直排 65 化学需氧量 65 化粪池 52 直排 26 五日生化需氧量 26 化粪池 21 直排 8.3 氨氮 8.3 化粪池 8.1 直排 11.9 总氮 11.9 化粪池 10.1 直排 1.02 总磷 1.02 化粪池 0.87 直排 1.66 动植物油 克/人.天 1.66 化粪池 1.41 三类 生活垃圾量千克/人.天0.48直排0.48 生活污水量升/人.天 125 -- 125 直排 59 化学需氧量 59 化粪池 50 直排 24 五日生化需氧量 24 化粪池 21 直排 8.0 氨氮 8.0 化粪池 7.8 直排 11.1 总氮 11.1 化粪池 9.7 直排 0.91 总磷 0.91 化粪池 0.80 直排 1.37 动植物油 克/人.天 1.37 化粪池 1.20 四类 生活垃圾量千克/人.天0.40直排 0.40 18 表表 4 四区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产生和排放系数四区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产生和排放系数(续)(续) 城市城市 类别类别 污染物指标污染物指标单位单位产生系数产生系数 建筑物建筑物 排污系统排污系统 排放系数排放系数 生活污水量升/人.天 120 - 120 直排 53 化学需氧量 53 化粪池 45 直排 21 五日生化需氧量 21 化粪池 18 直排 7.50 氨氮 7.50 化粪池 7.3 直排 10.4 总氮 10.4 化粪池 9.2 直排 0.81 总磷 0.81 化粪池 0.71 直排 1.05 动植物油 克/人.天 1.05 化粪池 0.93 五类 生活垃圾量千克/人.天0.35直排0.35 19 表表 5 五区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产生和排放系数五区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产生和排放系数 城市城市 类别类别 污染物指标污染物指标单位单位产生系数产生系数 建筑物建筑物 排污系统排污系统 排放系数排放系数 生活污水量升/人.天 125 - 125 直排 78 化学需氧量 78 化粪池 62 直排 32 五日生化需氧量 32 化粪池 25 直排 8.3 氨氮 8.3 化粪池 8.0 直排 11.8 总氮 11.8 化粪池 10.0 直排 1.05 总磷 1.05 化粪池 0.89 直排 1.89 动植物油 克/人.天 1.89 化粪池 1.61 一类 生活垃圾量千克/人.天0.55直排0.55 生活污水量升/人.天 118 -- 118 直排 69 化学需氧量 69 化粪池 56 直排 29 五日生化需氧量 29 化粪池 24 直排 8.0 氨氮 8.0 化粪池 7.7 直排 11.4 总氮 11.4 化粪池 9.7 直排 0.95 总磷 0.95 化粪池 0.81 直排 1.77 动植物油 克/人.天 1.77 化粪池 1.50 二类 生活垃圾量千克/人.天0.50 直排 0.50 20 表表 5 五区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产生和排放系数五区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产生和排放系数(续)(续) 城市城市 类别类别 污染物指标污染物指标单位单位产生系数产生系数 建筑物建筑物 排污系统排污系统 排放系数排放系数 生活污水量升/人.天 110 - 110 直排 64 化学需氧量 64 化粪池 51 直排 25 五日生化需氧量 25 化粪池 20 直排 7.7 氨氮 7.7 化粪池 7.5 直排 11.1 总氮 11.1 化粪池 9.4 直排 0.84 总磷 0.84 化粪池 0.72 直排 1.66 动植物油 克/人.天 1.66 化粪池 1.41 三类 生活垃圾量千克/人.天0.44直排0.44 生活污水量升/人.天 103 -- 103 直排 58 化学需氧量 58 化粪池 49 直排 22 五日生化需氧量 22 化粪池 19 直排 7.6 氨氮 7.6 化粪池 7.3 直排 10.6 总氮 10.6 化粪池 9.4 直排 0.74 总磷 0.74 化粪池 0.65 直排 1.58 动植物油 克/人.天 1.58 化粪池 1.39 四类 生活垃圾量千克/人.天0.38直排 0.38 21 表表 5 五区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产生和排放系数五区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产生和排放系数(续)(续) 城市城市 类别类别 污染物指标污染物指标单位单位产生系数产生系数 建筑物建筑物 排污系统排污系统 排放系数排放系数 生活污水量升/人.天 95 - 95 直排 53 化学需氧量 53 化粪池 45 直排 19 五日生化需氧量 19 化粪池 16 直排 7.3 氨氮 7.3 化粪池 7.1 直排 10.1 总氮 10.1 化粪池 8.9 直排 0.74 总磷 0.74 化粪池 0.65 直排 1.47 动植物油 克/人.天 1.47 化粪池 1.30 五类 生活垃圾量千克/人.天0.34直排0.34 22 附表附表 1 各区域对应系数表和城市分类各区域对应系数表和城市分类 序号序号区域区域 对应对应 系数表系数表 城市城市 类别类别 包括省份、城市包括省份、城市 1 1 类 北京北京市区 天津天津市区 辽宁大连市 山西太原市 山东济南市、青岛市 22 类 黑龙江哈尔滨市、大庆市 吉林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 辽宁沈阳市、鞍山市、锦州市、盘锦市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河北唐山市 山西大同市、晋中市、吕梁市 北京市辖县 天津天津开发区、市辖县 山东淄博市、东营市、烟台市、威海市 33 类 黑龙江齐齐哈尔市、鸡西市、鹤岗市 吉林辽源市、松原市 辽宁抚顺市、本溪市、辽阳市、葫芦岛市 内蒙古包头市、呼伦贝尔盟 河北石家庄市、秦皇岛市、邯郸市、廊坊市、 衡水市 山西阳泉市、长冶市、晋城市、朔州市 山东潍坊市、泰安市、日照市、莱芜市、临沂市、 滨州市 44 类 黑龙江双鸭山市、伊春市、佳木斯市、七台河市、 牡丹江市 吉林通化市、白山市、白城市 辽宁丹东市、营口市、阜新市、铁岭市、朝阳市、 内蒙古乌海市、赤峰市、通辽市、鄂尔多斯市 河北邢台市、保定市、张家口市、承德市、沧州市 山西运城市、忻州市、临汾市 山东济宁市、德州市、聊城市、菏泽市、枣庄市 5 一区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山西 山东 河北 北京 天津 表 1 5 类 黑龙江黑河市、绥化市、大兴安岭地区 内蒙古乌兰察布盟、巴彦淖尔盟 其他省直管县、自治洲等 23 附表附表 1 各区域对应系数表和城市分类(续)各区域对应系数表和城市分类(续) 序号序号区域区域 对应对应 系数表系数表 城市城市 类别类别 包括省份、城市包括省份、城市 6 1 类 江苏南京市、无锡市、常州市、苏州市 上海上海市 浙江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台州市 福建厦门市 广东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 东莞市、中山市 7 2 类 江苏徐州市、南通市 浙江嘉兴市、湖州市、绍兴市、金华市、舟山市 福建福州市、泉州市 广东江门市、汕头市、河源市、潮州市、揭阳市 广西北海市 8 3 类 江苏连云港市、盐城市、扬州市、镇江市、泰州 市 浙江衢州市、丽水市 福建莆田市、三明市、漳州市、龙岩市 广东韶关市、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汕尾市、 阳江市、清远市 海南海口市、三亚市 广西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玉林市 9 4 类 江苏淮安市、宿迁市 福建南平市、宁德市 广东梅州市、云浮市 广西梧州市、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河池 市、来宾市 10 二区 江苏 上海 浙江 安徽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表 2 5 类 海南县级市 广西百色市、贺州市、崇左市 其他省直辖行政单位 24 附表附表 1 各区域对应系数表和城市分类(续)各区域对应系数表和城市分类(续) 序号序号区域区域 对应对应 系数表系数表 城市城市 类别类别 包括省份、城市包括省份、城市 11 1 类 湖南长沙市 湖北武汉市、十堰市 12 2 类 湖南株洲市、岳阳市、郴州市、常德市 湖北宜昌市、黄石市、襄樊市、鄂州市 江西南昌市、景德镇市、萍乡市、宜春市 河南郑州市、洛阳市、安阳市 安徽合肥市、芜湖市、马鞍山市 13 3 类 湖南湘潭市、邵阳市、益阳市、怀化市、娄底市 湖北荆门市、咸宁市 江西新余市、赣州市、吉安市、上饶市 河南平顶山市、新乡市、焦作市 安徽蚌埠市、淮南市、淮北市、铜陵市、黄山市 14 4 类 湖南衡阳市、张家界市、永州市 湖北孝感市、荆州市、随州市、黄冈市 江西九江市、鹰潭市 河南开封市、濮阳市、许昌市、漯河市、三门峡 市 安徽滁州市、阜阳市、宿州市、六安市、毫州市、 池州市、宜城市 15 三区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西 安徽 表 3 5 类 河南鹤壁市、南阳市、商丘市、信阳市、周口市、 驻马店市 江西抚州市 安徽安庆市、巢湖市 其他省直辖行政单位 25 附表附表 1 各区域对应系数表和城市分类(续)各区域对应系数表和城市分类(续) 序号序号区域区域 对应对应 系数表系数表 城市城市 类别类别 包括省份、城市包括省份、城市 16 1 类 重庆重庆市 四川成都市 17 2 类 四川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 贵州贵阳市 云南昆明市、保山市 18 3 类 四川乐山市、宜宾市、巴中市、资阳市 云南曲靖市、玉溪市、昭通市、丽江市、临沧市、 大理市 19 4 类 四川自贡市、遂宁市、南充市、眉山市、达州市、 雅安市 贵州六盘水市、遵义市、安顺市 云南思茅市 20 四区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表 4 5 类 四川广元市、内江市、广安市 其他省直辖行政单位 211 类 陕西西安市 222 类 陕西延安市 宁夏银川市 甘肃兰州市、嘉峪关市、金昌市、酒泉市 青海西宁市 233 类 陕西咸阳市、宝鸡市 甘肃白银市、张掖市 新疆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 西藏拉萨市 244 类 陕西汉中市、安康市 宁夏石嘴山市、吴忠市 甘肃庆阳市、临夏洲 25 五区 陕西 宁夏 甘肃 青海 新疆 西藏 表 5 5 类 陕西铜川市、渭南市、榆林市、商洛市 宁夏固原市、中卫市 甘肃天水市、武威市、平凉市、定西市、陇南市 其他省直辖行政单位 26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城镇居民生活废气和煤渣城镇居民生活废气和煤渣 本手册生活废气和煤渣部分由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 联系人张素坤,联系电话020-85538237 27 一一 使用说明使用说明 1. 本手册给出生活废气和煤渣的产生系数,仅适用于蜂窝煤炉和散煤炉及蜂窝 煤和原煤、燃气炉灶及液化石油气、管道天然气和管道煤气等城镇生活源燃烧设施 污染物产生量的核算。 2. 在污染物核算过程中,如果普查表中不能填报燃煤的种类、含硫量和挥发分 等信息,则通过附表 2 中查得煤产地对应煤质的相关值或平均值进行计算。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