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205-210中间继电器.doc
计量认证徽标 检验资质徽标 编号 编号 中间继电器 安全检验报告 报告编号 委托单位 受检单位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检验类别 检验日期 检测检验机构名称 注 意 事 项 1. 报告检验数据仅对当时状态或来样负责; 2. 报告无主检、审核、批准人签字无效; 3. 报告未加盖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专用章”和骑缝章者无效; 4.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报告(全部复制除外); 5. 报告涂改无效; 6. 若对报告有异议,应于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检测检验机构提出,逾期视同认可; 7. 带“*”的表示此项为省计量认证参数。 检验机构名称 检验机构地址 邮 政 编 码 电 话 传 真 210 检测检验机构名称 报告编号 共 页第 页 控制柜名称 控制柜编号 继电器型号 继电器编号 制造单位 出厂日期 检验地点 检验类别 委托 单位 名称 地址 受检单位 检 验 员 检验依据 (83)煤生字第761号煤矿电气试验规程第三篇第二章、第三章。 检 验 结 论 (检测检验专用章) 年 月 日 备注 中间继电器安全检验报告 批准 审核 主检 检验环境 检验地点 检验时间 环境温度 ℃ 湿 度 RH 甲烷浓度 CH4 检验设备一览表 名称 规格型号 准确度 检定证书编号 证书有效期限 检验项目 1、一般检查 技术要求 检验结果 判定 1、外壳、玻璃、铅封、安装位置、端子引线符合要求 2、压接螺丝、焊接头、可动部分、触头部分符合要求 2、绝缘电阻 技术要求 检验结果 判定 1、端子对底座、磁导体或线圈对触头≥50MΩ 2、线圈间≥10MΩ 3、全部保护回路≥1MΩ 3、线圈直流电阻 技术要求 检验结果 判定 实测值不应超过制造厂规定值的10 4、线圈极性和保持值检验 技术要求 检验结果 判定 线圈极性应与标注符号一致。保持电流不应大于其额定值的80,保持电压不应大于其额定值的65。 线圈 极性 额定 电流 (A) 额定 电压 (A) 4、动作及返回值检验 技 术 要 求 检验结果 判定 1、动作电压DZ-10、DZ-200、DZB-100、ZJ1-3、YZJ、DZJ/B/S/K-200、DZ-30B、DZB-10B、DZS-10B 其V动作不应大于V额定70;上述继电器A动作应不大于A额定。 DZ-50、DZ-60其V动作不应大于V额定85;DZ-70/J V动作不应大于V额定80;DZ-50、DZ-60直流继电器V动作不应大于V额定75; DZ-70系列V动作不应大于V额定70。 2、返回电压(电流)DZ-10、DZB-100、ZJ1-3、YZJ上述继电器返回电压(电流)不应小于额定电压(电流)的5。DZ-200、DZJ/B/S/K-200、DZ-30B、DZB-10B、DZS-10B返回电压不应小于5额定电压,返回电流不应小于2额定电流;DZ-70系列返回电压不应小于2额定电压。 额定值 动 作 电 压 (V) 动作 电流 (A) 返回 电压 (V) 返 回 电 流 (A) 电 压 (V) 电流 (A) 与额定值比值() 5、动作及返回时间检验 技术要求 检验结果 判定 规定动作时间(s) 规定返回时间(s) 动作时间(s) 返回时间(s)